招标详情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860)
采购人: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评分办法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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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一、采购单位: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531-86995959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锦屏家园内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玉坤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 1号楼 1-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86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
学校食堂
外包运营
服务
一宗
详见磋
商文件
1、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
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食品
安全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体报价。
38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 8月 13日至 2021年 8月 19日,每天上午 09:00-下午 17:00 (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投标备案,未注册并投标备案的后果自负。
4.售价:0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8月 24日下午 13:30-14:00(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 1号楼 1-601。
五、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 8月 24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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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 1号楼 1-601。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玉坤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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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采购人名称: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付款方式::每月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服务期:一年。
2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列
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
4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三副,电子版一份(无病毒优盘储存一份)
5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8月 24日下午 13:30-14:00 (北京时间)
6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 1号楼 1-601。
7 公开报价时间:2021年 8月 24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8 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 1号楼 1-601。
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代理采购人: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坤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注意:凡参与投标供应商开标当天需凭健康码以及本人身份证并配合门卫检查,因个人原因导
致无法进入投标现场的责任自负。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
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二、说明
1、“采购人”系指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2、“监督管理机构”系指济南市历下区财政局。
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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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企业。
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实力
最优,取得与用户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三、踏勘现场
1.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
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响应文
件的有关条件。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
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
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四、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报价函部分格式
第七部分 附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供应商
应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补充文件将
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
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须将要求澄清内容发送电子邮件 sdzrzb@163.com 并电话通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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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磋商资格公告所列的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
复。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于报价截止时间 5 日前发给所有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
确认视为认同。澄清或答复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在规定时间以后
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
决。
1、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竞争性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
(1)报价函部分
a.报价函;
b.报价一览表;
c.分项报价表
(2)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亲自参加投标的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应附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本年度出具的资信证
明材料);
5)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
纳税/免税证明;缴纳社保票据或缴纳社保证明);
6)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7)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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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资格审查部分第(1)—(6)项必须按要求提供并加盖公章,第(7)项供应
商应按照上述提供的网址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有权对上述查询情况进行
核对,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供应商,
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委托的律师)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
资料有异议,可要求采购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技术文件
1)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
2)针对本项目的食堂餐饮服务方案(包括食堂接管对接方案、如何统计人数、食材采购、
食谱搭配、餐饮制作等方案);
3)食堂清洁、卫生、防疫措施;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
5)应急预案;
6)项目人员配备,提供加工操作人员健康证明;
7)设备配备情况;
8)服务承诺;
9)优惠措施。
(4) 商务文件
1)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
2)评分标准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3)服务条款承诺:
a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短时间内相应解决或提供解决方案,不回避、不推诿的承诺;
b提供及时、迅速、优质服务的承诺;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3、响应文件的装订
(1)响应文件须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2)响应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打印。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电子版一份(无病毒优盘储存)。每份“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注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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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三份“唱标报价表”并单独密封在一起,与响应
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
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
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
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在封面(见附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为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正、副本封面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除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报价单
位加盖公章方可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
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字样,并
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地点:详见前附表。
(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
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5)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材料一律不予退还。(存档)
6、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
(2)报价: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费用(此价格为服务项目完成及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格);
(3)供应商在报价时限报一个方案;对供应商的备选方案,磋商小组不予评审。
(4)本次磋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最终报价以本磋商文件、补充
说明及各供应商的书面承诺为准。
(5)报价币种:人民币。
(6)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
商,供应商据此再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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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所采用产品的品牌、质量等
级不得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
(8)投标报价包含供应商人提供正常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利润、税金及一定范围内
的风险因素。
(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
价。
(10)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大写金额错误无法读
取的视为无效报价。
(11)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
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
(3)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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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注:如遇到规范或政策调整,
则执行最新规范或政策。)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
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5)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审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
(6)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报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的政策优惠。
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
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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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
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涉及部分价格将做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后附)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四、合格的供应商
1、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并能在济南市提供长期、完备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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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不良记录名单。
7、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加报价的资格。
五、报价有效期
1、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如供应商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规定的有
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磋商费用
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公证(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公证(见证)机关按成交金额的 1.5‰交纳公证(见证)
费,不足壹仟元按壹仟元收取。
3、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金额的 2%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
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七、无效报价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盖章、签署、密封(出现任意一项)的;
3、响应文件不完整的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响应条款根据采购文件规定);
4、未参加报价会议或报价后不参加磋商的;
5、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磋商的;
6、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7、服务期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8、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
的;
9、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10、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11、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2、供应商的磋商前基础报价及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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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监督管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利。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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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一、公开报价
1、公开报价时间:详见前附表。
2、公开报价地点:详见前附表。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 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
购人、供应商及相关部门参加。
4、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公证员(见证律师)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按
签到顺序进行检查,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
5、唱价: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唱标报价表”。
二、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
人代表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
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
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物有所值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方案,并使
报价符合预期目标。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
定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综
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得分相同者,报价低的,名次在前。
1、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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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见证律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
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如果供
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不参加报
价仪式;联合体报价未提交联合体协议;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
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
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
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货物需求
及技术规格”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2)最终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
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
的影响。
3、综合评分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综合打分,以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
成交供应商或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评分细则附后。
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评审过程保密
公开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
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5、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
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
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
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
形,经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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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
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
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
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
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6、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最终报价全部超出项目预算、
串通报价、全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磋商时,磋商小
组有权停止磋商,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报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可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
行采购。
四、磋商纪律
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
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2、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与供应商进行私下接
触,不得私自离开磋商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
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及结果的任何
行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可进行修改,但最终
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五、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
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
1、成交结果将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不再以书面方
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的最终书面报价、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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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质疑
1、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
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报价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磋商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
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
姓名章等。
4、报价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供应商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
处罚。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价供应商的询问后将组织调查核实,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于供应商提出的书面质疑,我们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6、质疑报价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济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投诉。
7、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八、 保密和披露
1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
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
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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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
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
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
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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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我校教师就餐需求,保障教师就餐安全和餐饮质量,现招聘一家餐饮服务公司对我
校食堂进行餐饮管理服务,服务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内。
1.食堂实行对外承包托管经营,由供应商全权负责食堂人员的招聘与管理、食堂食材采购、
食品饭菜加工制作、分餐及就餐服务、餐厅区域的卫生管理、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食堂设施设
备的清洁维护等其他保障餐饮服务的相关工作,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费、人员服务费、日常运
行费等费用。
2. 供应商应秉持微利经营原则,服务期内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并公示,根据成本核算数据、
利润率及就餐人员需求等适时开会协商、调整饭菜价格或增减菜品。
3.就餐人数、就餐标准及支付方式:教职工就餐人员约 125人,教职工就餐标准 15元/人,
承包方可根据成本核算和利润率可对饭菜品种进行增减,就餐天数约 200 天;支付方式为按月
根据实际用餐教职工人数由学校统一支付,供应商结算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及结算详单。
4.托管承包期间学校不收承包费,供应商不准对外经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
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
5.所有主食、菜品及粥汤类均应自己制作,不能外出采购半成品或成品。所有米面粮、调
料、食用油的品牌及标准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
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20〕17 号)、《济南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济南市教育局等 4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配餐管理服务工作的
通知》(济教体字〔2017〕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
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 供应商对食堂现有建筑主体不得变动其结构和使用性质。经学校批准同意后,供应商可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对厨房、餐厅合理布局调整,对设施设备的添置和更新,对因经营需要购进
的其他设施,由供应商自备,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后,其服务期间
由供应商出资投入的不可移动设施、设备归学校所有;可移动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处置,
学校没有接收该部分设施、设备和承担费用的义务。食堂内的固定资产(厨房灶台、售菜台、
抽油烟机、水池、供水、供电设备(含电线、开关、灯具)、餐桌椅、电扇等设施)在上一个
合同期满后,由学校统一交供应商使用,本项目合同期内的所有日常维护、维修清洁、检验检
测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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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就餐环境良好、清洁设施设备齐全;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餐具及环境
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食堂产生的馊水、食材废料等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学校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将废料运出,保障厨房餐厅整体环境卫生。油烟净化设备等设施
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水、电、燃气供应:供应商在餐饮服务区域内所消耗的水、电、燃气费用按实用数计算,
由供应商承担,向学校缴费,如人为损坏水、电、气表,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如因计量
仪器本身原因出现异常,应及时报修。未恢复正常使用前,依其计量数据前三个月使用平均数
收取相关费用。
3.消防及人身财产安全: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消防、治安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防火、防盗
等安全工作,必须服从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4.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供应商为食品安全卫生直接
责任人,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供应商须做好农药残留测试、食品留样、进货索证等
常规安全手续并做好存档资料工作。服务期间,因食堂食品安全造成的且经市场监管部门或卫
生行政部门检验确认是供应商责任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
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且采购人有权无偿终止合同。
5.人员管理:供应商与所聘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须做好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技能培训,定期
体检,所有员工须持有健康证并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
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劳动纠纷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或服
务人员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菜品:供应商提供的膳食要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并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需求的教
师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及剩饭菜,定期对饭菜质量、数量、服务等情况进行调研,并根
据调研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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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参考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_
合同编号: _
采购编号: _
甲 方: _
乙 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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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
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项价
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方式
1、详见前附表。
六、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七、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
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
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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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后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温馨提示: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
区”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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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附 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
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无病毒优盘储存)。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
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
3、我方理解贵机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响应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90日历日。
7、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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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授
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
次磋商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项目编
号: )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一切有关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
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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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附件三:
报 价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磋商前基础报价
大写:
小写:
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
备注
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2、唱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盖章,便于唱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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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附件四: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费用名称 价格构成 说明
1
2
3
4
5
6
7
8
…… ……
合计
小写:
大写:
注:1、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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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附件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
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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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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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服务偏离表
注:服务偏离需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规定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
规格
响应文件
规格
偏差内容 说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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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需按照标书商务条款规定列明,无偏离的写明“无”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磋商文件
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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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附件九:
拟投入项目班子人员表
拟担任职务: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务
毕业时
间
毕业学校
所学专
业
为投标人工作时间
本人情况简述: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任 职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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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附件十: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务 职称
资格
证书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
项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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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附件十一: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及仪器一览表
仪器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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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件十二:
近三年完成业绩一览表
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服务周期
合同价格
(万元)
服务质量
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后附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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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 2018年 8月 1日起至今,我公司
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3、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司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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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响应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文档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封口格式:
………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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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 评分内容
商务部分
10分
报价得分的确定(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价格最低的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报价权值×100
服务理念及
目标 10 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理念及目标进行综合评审。服务理念及目
标描述准确,新颖并契合实际,得 10 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食堂餐饮服
务方案 20分
方案优质、高效、全面、合理,能保证食材采购品质、新鲜度,食谱搭配合理、
种类多样,能顺利接管食堂、能保证饭菜质量得 20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
没有得 0分。
食材质量保
证 15分
食材来源安全环保,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卫生可控,措施有力
方案合理得 15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食堂清洁、
卫生、防疫
措施 10分
食堂清洁、卫生、防疫措施全面、有效、有针对性的能保证环境清洁卫生得 10
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管理制度
10分
管理制度全面、具体详细得 10 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人员配备
10分
人员配备合理、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得 10 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 分,没
有得 0分。
应急预案
5分
应急预案全面细致,能有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善后工作到位得 5分,每
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服务承诺
5分
服务承诺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 5分,每有一个薄弱项减 1分,没有得 0分。
优惠措施
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每提供一条实质性优惠措施得 1分,最多得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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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10时36分03秒
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锦屏家园内(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 ||||||||||
联系方式:053186995959(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洪山路168号东方天澍1号楼1-601 | ||||||||||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锦屏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860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8月13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1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投标备案,未注册并投标备案的后果自负 | ||||||||||
4.售价:0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8月13日 至 2021年8月17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4日13时30分至2021年8月24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1号楼1-601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4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云翔路东方天澍1号楼1-601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山东泽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82964306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