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2 14: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20120210738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7月27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七章“四.评标细则及标准”01包:米、面、油 项目人员车辆配置: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现更正为: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不少于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现更正为:2021年8月3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1年8月30日11时00分。 |
更正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158.326万元(01包 米面油:560万元;02包猪肉:598.326万元);最高限价:01包米面油:560万元;02包猪肉:598.326万元;以实际供应金额为准;备案编号:SCZC208354_20210006;SCZC208354_20210007;SCZC208311_20210015;SCZC208336_20210016;SCZC208336_20210017;SCZC208341_20210012。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我司已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将更正公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司邮箱:scqxzb@163.com,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张婵嫒;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22820、62630990转601、602。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附件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
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东风路880号),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府路300号,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65号,四川省高县月江镇汉王山 |
联系方式: |
0832-813924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028-6137557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可浩 |
电话: |
028-61375575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i Chuan Qian Xin Tendering and Bidding Agency Co.Ltd 不止专注 更懂托付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TEL):86-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传真(FAX):028-83381268
项目编号:510201202107389
内部编号:ZCQXZB-2021-0390B
项目名称: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
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
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
采 购 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1 年 7 月
政府采购阳光宣言
四川乾新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股东、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员工、
诚信于社会。
四川乾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乾新十戒》和《员工廉洁从业规定》,遵纪守法,强化自律,
廉洁从业,规范经营。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权益,开展
公平竞争,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
不懈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
色的效益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四川乾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简单的政企、企事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个人利
益动机。四川乾新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忠于职责,
恪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倡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四川乾新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2.四川乾新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
3.四川乾新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4.四川乾新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
5.四川乾新不给采购人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
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
6.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7.四川乾新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8.四川乾新、采购人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
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四川乾新坚决杜绝以下行为:①乾新员工有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②乾新员工有索贿、
受贿等行为。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乾新监察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
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极宣传本宣言,
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政采营商环境,共
同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健康发展。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邮箱:scqxzb_shl@163.com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电话:028-62630990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二、 总 则......................................................................................................................................................... 13
(一) 适用范围.......................................................................................................................................... 13
(二) 有关定义.......................................................................................................................................... 13
(三)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13
(四)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13
(五)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3
三、 招标文件................................................................................................................................................... 14
(一) 招标文件的构成..............................................................................................................................14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5
(三)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6
四、 投标文件................................................................................................................................................... 16
(一)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6
(二)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6
(三)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6
(四)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6
(五)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6
(六) 投标文件的组成..............................................................................................................................17
(七) 投标文件格式..................................................................................................................................18
(八) 投标保证金...................................................................................................................................... 18
(九)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8
(十)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9
(十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
(十二) 投标文件的递交..........................................................................................................................20
(十三)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
五、 开标和中标............................................................................................................................................... 20
(一) 开标.................................................................................................................................................. 20
(二) 开标程序.......................................................................................................................................... 21
(三) 开评标过程存档..............................................................................................................................22
(四) 中标结果.......................................................................................................................................... 22
(五) 中标通知书...................................................................................................................................... 22
2
六、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2
(一) 签订合同.......................................................................................................................................... 22
(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3
(三)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3
(四) 补充合同.......................................................................................................................................... 23
(五) 合同公告备案..................................................................................................................................23
(六)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3
(七) 履行合同.......................................................................................................................................... 23
(八) 验收.................................................................................................................................................. 24
(九) 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24
七、 投标纪律要求........................................................................................................................................... 24
八、 其他........................................................................................................................................................... 25
(一) 询问、质疑和投诉..........................................................................................................................25
(二)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5
(三) 串通投标的情形..............................................................................................................................25
(四)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25
(五) 解释说明..........................................................................................................................................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29
格式 1-1...............................................................................................................................................................30
格式 1-2...............................................................................................................................................................31
格式 1-3...............................................................................................................................................................32
格式 1-4...............................................................................................................................................................33
格式 1-5...............................................................................................................................................................34
格式 1-6...............................................................................................................................................................35
格式 1-7...............................................................................................................................................................36
格式 1-8...............................................................................................................................................................37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38
格式 2-1...............................................................................................................................................................39
格式 2-2...............................................................................................................................................................40
格式 2-3...............................................................................................................................................................41
格式 2-4...............................................................................................................................................................43
格式 2-5...............................................................................................................................................................44
格式 2-6...............................................................................................................................................................45
3
格式 2-7...............................................................................................................................................................46
格式 2-8...............................................................................................................................................................48
格式 2-9...............................................................................................................................................................49
格式 2-10.............................................................................................................................................................50
格式 2-11.............................................................................................................................................................51
格式 2-12.............................................................................................................................................................52
格式 2-13.............................................................................................................................................................53
格式 2-14.............................................................................................................................................................5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
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
二、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6
三、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6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58
一、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8
二、 审查程序................................................................................................................................................... 6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61
一、 项目概述................................................................................................................................................... 61
二、 本采购项目 01 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第二章规定执行。................ 61
三、 供应及配送内容....................................................................................................................................... 61
四、 ※商务要求............................................................................................................................................... 61
五、 服务要求................................................................................................................................................... 63
六、 ※技术、质量要求................................................................................................................................... 64
七、 履约要求................................................................................................................................................... 66
(一)服务能力............................................................................................................................................ 66
(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67
第七章 评标办法.........................................................................................................................................................68
一. 总则..............................................................................................................................................................68
二、评标方法..................................................................................................................................................... 68
三、评标程序..................................................................................................................................................... 68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72
01 包:米、面、油...................................................................................................................................73
02 包:猪肉............................................................................................................................................... 74
五、废标..............................................................................................................................................................76
六、定标..............................................................................................................................................................77
4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7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9
第九章 附件.................................................................................................................................................................84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宜宾监狱的委托,拟对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
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 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7389
二、项目名称: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
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 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备案编号:SCZC208354_20210006;SCZC208354_20210007;S
CZC208311_20210015;SCZC208336_20210016;SCZC208336_20210017;SCZC208341_20210012,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 1158.326 万元(01 包米面油:560 万元;02 包猪肉:598.326 万元)。
品目编码:A99。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
狱大宗物资的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 2个包,具体如下:
分包 各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最高限价
01 米面油 1家 下浮率均不得低于 20%
02 猪肉 1家 下浮率不得低于 15%
各监狱名称及地址
序号 单位 通讯地址
1 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
2 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 65 号
3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高县月江镇
4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 300 号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 包(米面油):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
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 包(猪肉):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
提供生产厂商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
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
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每
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qxztb.cn。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ww.qxztb.cn)
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获取流程”。
2.报名咨询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1 或 602。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含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
目的投标。
7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本项目开标室。
(三)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
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本项目开
标室。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
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
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
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
地 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简介”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32-8139243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联 系 人:可浩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17
传 真:028-83381268
电子邮件:scqxzb@163.com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 1158.326 万元(01 包米面油:560 万元;02 包猪肉:598.326
万元)。
2
采购限价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01 包米面油:560 万元;02 包猪肉:598.326 万元;以实际供应金
额为准。
本项目以下浮比例作为报价,实际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考基准价。
米下浮比例不低于 20%;面下浮比例不低于 20%;油下浮比例不低于 20%;猪肉
下浮比例不低于 15%;
注:1.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满
足上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2.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
数据中“籼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公布
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3.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
中“菜籽油(桶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
月执行价格。
3 项目属性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作出要求。
4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农、林、牧、渔业。
5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视同中小企业)。
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
定,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投标。
10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
12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3
质量要求、履约验收
(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
求;
2.履约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4
现场考察、标前
答疑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
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
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
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
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
18
品牌或者供应商
(如涉及)
若采购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
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
商具有可替代性。
1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无线局域网产
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故不在招标文件中
体现相关政策。
20
其他强制性规定
(如涉及时作为实质
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
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中标后应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
21 评审情况的公告
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
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
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
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
联系人:万方仪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1 或 602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23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01 包人民币 70
00 元,02 包人民币 8000 元)。
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
理机构。
24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金额:01 包 5.6 万元,02 包 5.98326 万元(说明:按照预算资金金额 1%计算);
在签订合同前确定交款方式(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
号、交款时间等。
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
赔偿责任的,采购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该部分费用不计利息)。
3.履约保证金:由片区牵头监狱统一收取。
4.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
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
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
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依法追
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25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
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
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
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3.“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028-61375575 转 608。
注:相关政策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内容。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
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7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乾新招投标
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
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可浩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68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编:610041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
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
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
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
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
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
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28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
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
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使其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
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
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
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
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
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
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
1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人:滕德伟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56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编:610041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
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
任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
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
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
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
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新南街 16 号
邮编:610016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
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30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郭婉莹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17
31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联系人:滕德伟
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56
32 声明承诺提醒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
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代理机构
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3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
34 送样提醒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13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
人是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
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
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
的日期。
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下浮比例最高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本采购项目 01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执行。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4
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
活动。
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
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
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注: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4.1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若有 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
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3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投标邀请;
1.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15
1.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1.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如涉及)等;
1.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9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1.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12投标有效期;
1.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
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16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
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
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
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系统将更正通知发送至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
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将更正公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至采购代理
16
机构。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
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
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
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
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以下浮比例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
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17
关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并在评审时作实质性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
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2.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
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
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
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2.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
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
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4)服务、技术、质量要求应答表;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3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8
(3)商务应答表;
(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5)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
2.4 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
(2)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投标人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
时,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2.5 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以上 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
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
若综合评分明细表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
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
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
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
19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
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
册装订,内容不得相互混装。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正本 1份副本 4份,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壹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4.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5.“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
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证件、宣传资料、技术证明材料可
以除外),逐页编码,可双面打印。
7.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8.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9.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
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10.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不
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1.投标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1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
式复制的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日期、分包号。
2.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
20
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
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日期,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
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并告知投
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
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
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5.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二章第四节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一)开标
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
21
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他人员需要参加开标活动的,须事先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取得同
意后方能参加,且在开标现场须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
3.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
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5.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至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
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6.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
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
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
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
当场予以更正。
(二)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
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
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
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单独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
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
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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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5.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
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
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
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
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评标结果。
(三)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四)中标结果
1.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
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
至中标人。
2.采购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五)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
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
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
23
事项进行修改。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评审中的澄清、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
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
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1 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归档留
存。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进行投标。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
合同一致。
(五)合同公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
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
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七)履行合同
24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八)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
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
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
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
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
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六)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十)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
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5
八、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采购
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三)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4.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五)解释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
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
查,如该项未违背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
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26
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
要求为准。
2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
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8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29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
30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X 项目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项 目 编号:
包 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1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
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33
格式 1-4
三、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
要求的格式自拟。
34
格式 1-5
四、承诺函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其他证照)。
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
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
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
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
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35
格式 1-6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性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6
格式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仅限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7
格式 1-8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仅限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8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39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X 项目
其他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项 目 编号:
包 号: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40
格式 2-2
一、投标函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
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
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其
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
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41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
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
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优惠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
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
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
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八、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
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求。
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
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42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43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
包号 项目内容
投标下浮比例(%)
服务期限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投标人作出报价下浮比例(以基准价为参考做出下浮比例)。
米下浮比例不低于 20%;面下浮比例不低于 20%;油下浮比例不低于 20%;猪肉下
浮比例不低于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满足上
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44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XX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下浮比例(%)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进行供货,如与投标时不一致,采购人有权拒绝
收货,且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45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6
格式 2-7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
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
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
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
“采购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下浮比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
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
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
47
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8
格式 2-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9
格式 2-9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1.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2.“合同金额”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50
格式 2-10
九、服务、技术、质量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质量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51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52
格式 2-12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53
格式 2-13
十二、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供应商承诺函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参与“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相关活动中做到以下三个方
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供应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
故的发生
1.保证提交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全部资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3.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提供生活物资,保证提供预包装食品,保证所经营的
食品质量、标识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4.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
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
工作。
5.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6.保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
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
不少于二年。
7.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造成损害的,及时向供货监狱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
知供货监狱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8.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监狱反馈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投诉和建议,
最大限度地满足监狱使用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9.保证把本《食品安全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10.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二、我单位送货人员将认真学习并熟知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晓监狱关于违禁品、违规
品、危险品的管理规定和进出 AB 门管理规定
54
1.自觉遵守监狱的各类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监狱民警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2.自觉服从监狱民警的管理,主动接受安全检查。
3.自觉做到徒手进监,绝不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具有移动通讯功能的电子设
备、数码存储设备、行车记录仪等,各类毒品,管制刀具和刃器具,便服假发和反动、淫秽宣
传制品,现金、银行卡等监狱禁止入监的违禁品带入监管区。
4.绝不为罪犯传递传带任何物品和信息,无民警陪同不私自与罪犯接触。
5.自觉遵守监狱活动区域规定,无民警陪同不私自进出规定区域以外的其他监管区域。
6.坚决做到爱护监狱的各类设施设备,若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并自愿承担由设施设备损坏
造成的任何后果。
7.坚决做到一旦发现罪犯有越狱脱逃或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时,立即告知现场管理民
警,并积极配合监狱调查处理。
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相关规定
1.了解采购人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采购人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2.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采购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
定),按要求出席采购人召集的有关会议。
3.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人工作人员(含
家属、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4.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就罪犯生活大宗物资采购、验收、质量问题处理
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默契。
5.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
娱乐场所。
6.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
品。
7.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时,应当通过正当的监督举报渠道向采购人监督
部门反映。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及相关人员自愿接受监狱的处罚(处理),并自愿承担由此造
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55
格式 2-14
十三、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财库办〔2020〕123 号文要求,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将按照标准要求执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
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
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56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 包(米面油):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
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02 包(猪肉):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
提供生产厂商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
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注:1.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57
2.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
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
额为准。
3.本项目投标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
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8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
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提供多证
合一证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本项目投标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
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
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
章);
(2)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
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9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说明:“最近一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写具体是**
年或**年)。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10 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10 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
2.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
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投标人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 1 款的要求,否则将
视为无效承诺;②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
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60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01 包(米面油):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02 包(猪肉):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同时提供生产厂商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②
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
印件;
3.提供未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
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
效。
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
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④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二、审查程序
(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资格
性审查结果。
(三)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6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的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
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主体为上述监狱单位,
由各监狱分别签订中标供应合同。
二、本采购项目 01 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第二章规定执行。
三、供应及配送内容
01包:米面油(560 万元) 所属行业为工业
序号 配送单位 地址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 88
1 个
2 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 65 号 180
3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高县月江镇 160
4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 300 号 132
02 包:猪肉(598.326 万元) 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序号 配送单位 地址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 99
1 个
2 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 65 号 145
3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高县月江镇 150
4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 300 号 204.326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65 天(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付款方式及基准价的查询:
2.1 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每月按照执行价格计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
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
62
式将全部货款汇入中标人账户。采购人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2.2 结算价格确定
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数据中“籼
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公布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
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中“菜籽油(桶
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3.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
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4.中标供应商的确认。以综合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其他商家依次按照高
低排序。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
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下浮比例及中标品牌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以下要求:
品种 质量标准 下浮比例(%)
米 国标二级籼米 20
面 国家标准特制一等面粉 20
食用油 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菜籽油 20
猪肉 冷鲜猪肉软白条、单边不低于 25-30kg 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满足上述报价
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5.配送要求
5.1 所有物资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监狱内地点。装卸、运输、检测
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中标人在收到
采购人送货通知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的,中标人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采购
人,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整。
5.2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
5.3 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物资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5.4 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并保证所供物资能够追根
溯源。
5.5 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监狱,必须遵守监狱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的要求(提供
63
承诺函)。
6.验收要求
6.1 中标人所供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
件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求,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
名称、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
出台最新标准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中标人供应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6.2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食品和添加剂,中标人确保所供应食品不属于用
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6.3 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由采购人、中标人授权代表双方就产品质量、品种、数量
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准确无异议后,填写《入库验收清单》,双方共同签名、各自留存。对
所供产品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4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
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所送物资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采购人可不
验收;中标人所送物资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补足。
6.5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一至二
次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1 必须按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2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1.3 中标人在配送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
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1.4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
量的物资。
1.5 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对于已验
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
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6 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中标
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2.投标人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时拟
64
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
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六、※技术、质量要求
(一)01 包:米
1.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籼米。
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米、爆腰(米
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
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量杂质总量≤0.25%,
碎米总量≤20.0%,黄米粒限量为 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18。
次质、劣质大米的色泽呈白色或微淡黄色,透明度差或不透明,霉变的米粒表面是绿色、
黄色、灰褐色、黑色等。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碎米多,有爆腰和腹白,有带壳粒,有虫,
有结块等。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
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
如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均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次
物资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4-2018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大米验收时须采用国
内通行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年以内所产的大米方为合格。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二)01 包:面粉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特制一等。
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无异
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甜。
低质、劣质面粉色泽暗淡,灰白或深黄色,发暗,色泽不均。手指捻捏时有粗粒感,生虫、
有杂志、有结块、手捏成团。过量添加增白剂,粉色呈灰白色,甚至青灰色。微有异味、霉臭
味、酸味、煤油味及其他异味。有发酵、发甜、发苦等异味、有刺喉感,咀嚼时有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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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0.70%,粗
细度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面筋质(以湿重计)≥26.0%,脂肪酸值
(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物(g/Kg)≤0.003 g/Kg,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用
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
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SC 编号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出
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5-86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执行,符合
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三)01 包:食用油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 250℃加热油色不变黑,有预
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
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或刺激味。
劣质油,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可以闻到酸腐气味。会发酸,有哈喇味,还可能有
焦味。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36-2004,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食用
植物油销售包装》及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为准)。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批货均
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536-2004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
(四)02 包:猪肉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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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以后腿肉中
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
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
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
冷鲜软白条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冷
鲜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
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25-30 公斤(或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T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一部分:
片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2.冷藏储运。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载明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
3.验收标准:猪肉卫生符合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 GB2707-2016。质量应符合鲜、冻
猪肉国家标准 GB/T9959.1-2019,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验收还需按照财库〔2016〕205 号文
要求执行。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
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中标人
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合同中止。
6.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由验收经
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中标人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合格证上厂商名
称、数量、客户名称须符合要求)。
七、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配送团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 家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
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配置不少于 4人(每单位单独配置不少于 1 人)的配送团队,
提供对应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明材料及投标人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
标人不少于 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家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固定(含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物流运输车
辆)3 辆及以上货运车辆/冷链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履约经验,提供合同、良好履约证明、发票或银
67
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非生产对应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复印件。
4.01 包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
的),米、面、食用油分别提供不同月份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非生产对应产品的投标人投
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5.02 包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
的),猪肉提供不同月份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非生产对应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
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投标产品通过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
7.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或提供承
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保单原件。
(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含①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包括各层级
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流程;②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包括物资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
备安排、配送计划、配送人员安排;③车辆管理方案,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调度安排方案、安全
运行措施;④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程、处置措施;⑤配送方案,
包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物资调配措施、配送人员工作要求。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包含①质量管理办法;②监督考核办法;③食品
安全追溯体系制度;④进货查验制度;⑤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提供专人服务承诺书及员工姓
名和联系方式。
注:①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
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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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
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
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69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
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
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
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
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
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
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
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
认的除外)。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0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
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5)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8)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
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的、报价最高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
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
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
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
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71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报价最低(本项目报价为下浮比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
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
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
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
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
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
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3.8.1-3.
72
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
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
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
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
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
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
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
73
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
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01包:米、面、油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40 分
本包米、面、油分别报价,米面油分别以各项最低有效投标折扣率为基准价。
各投标供应商:
1.米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24;
2.面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8;
3.油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8;
三项之和为报价总得分。
注: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00%-最高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100%-下浮比例。
共同评分
因素
(说明:米
面油按照
资金比例
3:1:1 计
分)
履约能力 13 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履约能力的(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良好履约
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缺项或不提供
不得分),每一份得 0.5 分,最多得 10 分。其中:米最多得 6 分;面最多得 2
分;油最多得 2分(同一份良好履约业绩中,同时包含米面油供应的,分别计分)。
2.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
米、面、食用油分别提供不同月份检测报告,每类分别提供 2份及以上得 1分,
最多得 3 分;每类提供份数不够或检测结果不合格,该类不得分(提供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非生产对应产品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
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履约能力项目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企业荣誉 5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得 1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得 1 分。
5.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 1 分。
备注: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1-5 项提供
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
图;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综合实力 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
前提供保单的得 4 分。
共同评分
因素
74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
案需包含:(1)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包括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能职
责、服务流程;(2)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包括物资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备
安排、配送计划、配送人员安排;(3)车辆管理方案,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调度安
排方案、安全运行措施;(4)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
程、处置措施;(5)配送方案,包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物
资调配措施、配送人员工作要求,提供以上 5 项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需包含:(1)质量管理办法;(2)监督考
核办法;(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4)进货查验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制度;(6)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提供以上 7 项制
度的得 14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 1 分,须提供专人服务承诺书
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
备注:上述保障措施为投标人对采购人的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执行。
技术评分
因素
项目人员
车辆配置
12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 家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
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配置不少于 4 人(每单位单独配置不少于 1 人)
的配送团队的得 3 分,须提供对应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
明材料,未配置或配置不齐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
不少于 6 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家及以上采购单位(四
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固定(含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物流运输车辆)3 辆及以上货运车辆得满分 9分,每少一辆减
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
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
因素
节能、环
保产品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
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
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
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
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政策类评
分因素
02 包:猪肉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75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40 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折扣率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40。
注: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00%-最高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100%-下浮比例。
共同评分
因素
履约能力 13 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履约业绩的(每份业绩须提供合同、良好履约
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缺项或不提供
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
2.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
提供不同月份检测报告,提供 2 份及以上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提供份数不够
或检测 结果不合格,该类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
提供不得分)。
备注:非生产对应产品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
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履约能力项目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企业荣誉 5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得 1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得 1 分。
5.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 1分。
备注: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1-5 项提供
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
图;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综合实力 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
前提供保单的得 4 分。
共同评分
因素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方
案需包含:(1)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包括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能职
责、服务流程;(2)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包括物资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备
安排、配送计划、配送人员安排;(3)车辆管理方案,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调度安
排方案、安全运行措施;(4)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
程、处置措施;(5)配送方案,包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物
资调配措施、配送人员工作要求,提供以上 5项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需包含:(1)质量管理办法;(2)监督考
核办法;(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4)进货查验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制度;(6)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提供以上 7 项制
度的得 14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 1 分,须提供专
人服务承诺书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
备注:上述保障措施为投标人对采购人的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执行。
技术评分
因素
项目人员
车辆配置
12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 家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
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配置不少于 4 人(每单位单独配置不少于 1 人)
的配送团队的得 3 分,须提供对应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
技术评分
因素
76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明材料,未配置或配置不齐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
不少于 6 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冷链配送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家及以上采
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
狱)固定(含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物流运输车辆)3 辆及以上配送冷藏车辆得满分 9
分,每少一辆减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节能、环
保产品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
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
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
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
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政策类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Cn)/ N
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
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
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
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
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五、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7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
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六、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
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
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
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
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
定。
78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
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
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
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
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
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022 年度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项目《招
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遵守如
下条款:
1.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
名称
质量标准 数量 下浮比例 中标品牌 执行价格
1 米
国标二级籼
米
根据采购人实
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考基
准价
2 面
国家标准特
制一等面粉
根据采购人实
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考基
准价
3 油
国家标准压
榨四级非转
基因菜籽油
根据采购人实
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考基
准价
4 猪肉
冷鲜猪肉软
白条、单边不
低于 25-30kg
根据采购人实
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考基
准价
(说明:各单位根据中标人中标包号,填写相关信息)
2.结算价格确定
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数据中“籼
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公布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
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中“菜籽油(桶
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80
3.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甲方应提前 3天以上通知乙方送货。
3.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监狱内的地点。
4.供货及验收
4.1 运输及供货
4.1.1 所有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由乙方将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卸、运
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1.2 物资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物资的保管责任及风
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后物资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
是否支付,物资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
4.1.3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4.2 验收
4.2.1 甲方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由双方签字确认。
4.2.2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
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物资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
乙方所送物资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及时补足。
4.2.3 乙方在收到甲方送货通知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甲方要求供货的,乙方应在送货
前电话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调整。
4.2.4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供应的物资进行抽检的权利。
验收时候,如发现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
常保质期内,若非甲方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
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5 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5.质量要求
乙方供货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
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求,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
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
新标准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乙方供应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6.付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以实际供应金额为准。每月按照执行价格计算方式进行结算。
结算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81
6.2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
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
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7.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片区牵头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见招标文件)。
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 乙方供应的物资一旦被发现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
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若甲方因此遭受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乙方应全额赔偿。
8.2 乙方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时,未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物资金额 30%的
违约金;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差旅费、误工
费、受害人提出的各项索赔、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物资金额 200%的违约金。
8.3 如因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物资出现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由此给甲方造成严重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情节严重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
8.4 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该批次物资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
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物资金额 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因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甲方必
须另行采购的,甲方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因采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
方承担。
8.5 若乙方物资经甲方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合格物
资。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若经国家质量
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物资金额 100%的违
约金,并按甲方要求重新配送合格物资。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物资甲方继续使用,
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累计有 5 次(猪肉供应商 3 次)以上米面油(猪肉)
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
金;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乙方应全额
82
赔偿。
8.6 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
相应违约金,如甲方选择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当在 3天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
8.7 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财政部门拨付预算资
金延迟等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除外。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9.3 本合同一式 7份,甲方 4份,乙方 1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报省局备案 1份。
9.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供应商承诺函;
(2)乙方售后服务投标承诺。监管安全承诺书;
1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1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确定每
批物资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
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 价格调整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1.3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11.4 双方发出或送达的各份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发出或送达:
(i)如果在以挂号信或邮件寄出,在注明送达地址的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在邮局投寄之后的
第 3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ii)如果交快递公司递送或交专人递送,在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
送至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一方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 15 天通知对方。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方: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83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经办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因本次采购分为两包,采购人与中标人最终签订的合同,将根
据各包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84
第九章 附件
附件一:《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3 分)
基本满意
(2 分)
一般
(1 分)
不满意
(0 分)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 询问答复
3 质疑答复
4 服务态度
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1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
“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公章。
85
附件二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86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
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
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
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
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
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
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
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
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
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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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 号文)
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
01672fd954532414.html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
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
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
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
1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
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
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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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
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
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
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
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
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
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
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
裁决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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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
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
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
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
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
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
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
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
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
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
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
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 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
90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
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
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
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
“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
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
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
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
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
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 1-3 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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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
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
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
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
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二)有关定义
(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一)开标
(二)开标程序
(三)开评标过程存档
(四)中标结果
(五)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四)补充合同
(五)合同公告备案
(六)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七)履行合同
(八)验收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三)串通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五)解释说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1
格式1-2
格式1-3
格式1-4
格式1-5
格式1-6
格式1-7
格式1-8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2-1
格式2-2
格式2-3
格式2-4
格式2-5
格式2-6
格式2-7
格式2-8
格式2-9
格式2-10
格式2-11
格式2-12
格式2-13
格式2-1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程序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本采购项目01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第二章规定执行。
三、供应及配送内容
四、※商务要求
五、服务要求
六、※技术、质量要求
七、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01包:米、面、油
02包:猪肉
五、废标
六、定标
七、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第九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