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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岸区知识产权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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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QS-FW-2021-191A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71685-1547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新辰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工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130.08(万元)

服务类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根据财库〔2014〕37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标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巧红,陈建华,程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8-12

2、评审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实际中标金额的1.5%

2、收费金额:1.951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街
电话:027-82739060
4、账号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用途中标服务费)
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岸分公司
②银行账号:42050118618900000500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④清算行号:10552100155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950号

联系方式:027-8280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第1、2层第4档

联系方式:027-8585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茜 梁晓玉

电 话:武汉市香港路261号第1、2层第4档

  • 191A磋商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WHQS-FW-2021-191A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二、 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2 三、 说 明.........................................................................................................................................................13 (一)总则...................................................................................................................................................13 1.1 项目概况...............................................................................................................................................13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1.3 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13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3 1.5 费用承担...............................................................................................................................................13 1.6 保密.......................................................................................................................................................13 1.7 语言文字...............................................................................................................................................13 1.8 计量单位...............................................................................................................................................14 1.9 踏勘现场...............................................................................................................................................14 1.10 投标预备会........................................................................................................................................ 14 (二)磋商文件...................................................................................................................................................14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4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4 (三)响应文件...................................................................................................................................................15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5 3.2 投标报价...............................................................................................................................................15 3.3 投标有效期.......................................................................................................................................... 15 3.4 投标保证金........................................................................................................................................... 15 3.5 备选投标方案...................................................................................................................................... 15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15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五)开标...........................................................................................................................................................1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 5.2 开标程序...............................................................................................................................................16 5.3 开标异议...............................................................................................................................................16 (六)评标...........................................................................................................................................................17 6.1 磋商小组................................................................................................................................................17 6.2 评标原则...............................................................................................................................................17 6.3 评标.......................................................................................................................................................17 (七)定标...........................................................................................................................................................18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7.2 成交结果公告...................................................................................................................................... 18 7.3 成交通知...............................................................................................................................................18 (八)质疑和投诉...............................................................................................................................................18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1 质疑........................................................................................................................................................18 8.2 质疑回复................................................................................................................................................19 8.3 投诉........................................................................................................................................................19 (九)合同授予...................................................................................................................................................19 9.1 履约担保................................................................................................................................................19 9.2 签订合同...............................................................................................................................................19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9 10.1 收取方式和标准................................................................................................................................. 19 10.2 收取时间..............................................................................................................................................19 (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 20 11.1 无效投标............................................................................................................................................ 20 11.2 废标.....................................................................................................................................................20 (十二)纪律和监督.......................................................................................................................................... 20 12.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20 12.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0 12.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20 (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22 二、服务要求.......................................................................................................................................................22 三、基本要求.......................................................................................................................................................24 四、其他要求.......................................................................................................................................................24 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 26 一、前期程序.......................................................................................................................................................26 二、评标方法.......................................................................................................................................................26 三、评标步骤.......................................................................................................................................................26 第五章、合同书(参考).......................................................................................................................................... 39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 目录.......................................................................................................................................................................42 一、 投标函.........................................................................................................................................................42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3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 四、 承诺函.........................................................................................................................................................45 五、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6 六、 磋商一览表.................................................................................................................................................47 七、 商务部分.....................................................................................................................................................48 (一)基本情况表...............................................................................................................................................48 (二)荣誉信誉...................................................................................................................................................49 (三)人员实力...................................................................................................................................................49 (四)类似业绩...................................................................................................................................................49 (五)供应能力...................................................................................................................................................49 八、 技术部分.....................................................................................................................................................49 (一)项目理解...................................................................................................................................................49 (二)食材挑选...................................................................................................................................................49 (三)食品预加工...............................................................................................................................................49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菜色变化...................................................................................................................................................49 (五)食材检测...................................................................................................................................................49 (六)食材配送...................................................................................................................................................49 (七)服务响应...................................................................................................................................................49 (八)应急方案...................................................................................................................................................49 (九)食堂管理...................................................................................................................................................49 (十)特色服务...................................................................................................................................................50 (十一)偏离说明表.......................................................................................................................................... 50 (十二)其他资料...............................................................................................................................................50 九、 资格性检查资料........................................................................................................................................ 51 第七章、附表.......................................................................................................................................................52 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表...................................................................................................................................... 52 附表二:符合性检查表...................................................................................................................................... 55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 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 8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S-FW-2021-191A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71685-1547 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0.08(万元) 6、最高限价:130.08(万元) 7、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 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 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与营业执照公司全名一致的经过行政审批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或网上。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 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磋商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申请人若为网上缴费的需同时将缴费截图(公对公)和领取材料扫描件一同发送至以下 邮箱,需要在邮件标题处备注清楚申请人单位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5)网上获取的将以上(1-4)材料扫描件发至 whqiangsheng@126.com,获取文件时效性以 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1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②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③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⑤政府采购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2、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街 电话:027-82739060 5、公对公转账信息(转账需备注清楚单位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①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岸分公司 ②银行账号:42050118618900000500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④清算行号:10552100155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1420102MB1566479W)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 950 号 联系方式:027-8280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 261 号第 1、2层第 4档 联系方式:027-85851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茜 梁晓玉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27-8585136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 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8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 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950号 联系方式:卢伟 027-82803058 2 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 261 号第 1、2层第 4档 联系人:罗茜 电话:027-85851367 邮箱:whqiangsheng@126.com 3 监督管理部门 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4 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5 项目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 6 项目内容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9 采购范围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 信誉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2 供应商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踏勘集中地点: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5 成交后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16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接 受 √不接受 17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一、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二、信用中国 ① 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court.gov.cn) 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 huishouweifaanjian/ 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 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 三、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cr/list 等其他与本项目相关行业等查询信用信息的网址。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①供应商自己查询的可采用网上截图或网页打印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留存在响应文件中; ②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以网上截图或网页打印的资料予以 留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供应商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在投 标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 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 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0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 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比例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优惠扣除比例: 6 % 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餐饮业。 2)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政策优惠扣除比例: 1 % 3)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的政策优惠扣除比例: 1 %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扣除比例: 6 %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优惠扣除比例: 6 % 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照政 府采购政策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证明文件或证明资 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 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9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 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0 采购项目的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90个日历天 22 提疑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3日历日前 23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 其他资料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24 特殊符号指标允许偏离 的范围及项数 磋商文件出现以下特殊符号即为: ★指标:为基本要求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6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纸质版 ①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②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签章要求:正本副本均需签字并加盖 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③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均需胶装成册 (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 2)响应文件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内容要求:必须与正本保持一致。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完整的PDF格式 一份、WORD版本格式一份。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1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份数要求:一份(两种格式递交在一 起)。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形式要求:U盘或光盘 。 27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投 标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楼 1号会议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08 点 30 分(北 京时间) 2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三楼 1号 会议室 29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 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0 推荐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数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推荐第一名为成交 供应商。 31 定标原则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 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 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 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2 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媒介: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3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 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 质疑期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人:罗茜/梁晓玉 联系电话:027-85851367 联系邮箱:whqiangsheng@126.com/liangxiaoyu@qshwh.com 35 质疑回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 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 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 式和标准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由采购人支 付 2)支付标准:成交供应商的实际中标金额的 1.5%计算收取, 最低收费标准不足 5100 元按 5100 元收取。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2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5)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 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 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6)账号信息: 单位全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岸分公 司 银行账号:420501186189000005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鹏飞支行 清算行号:105521001550 二、 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项号 条款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合同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3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 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4 服务地点 江岸区辖区范围 5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 业规范的标准。 6 ★付款方式 最终付款金额以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具体细节由采购人同成 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7 验收标准 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8 履约担保 □有 √无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 投标报价 采用人民币报价。 10 其它需要补充的条款 1、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3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 说 明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磋商文件。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3.3 服务要求:见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3.4 付款方式:见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4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 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二)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服务需求 第四章 磋商程序及内容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表 2.1.2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在获得磋商文件 1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承担。 2.1.3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3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 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 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 供应商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1.4 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 照第 2.2 款规定办理。 2.1.5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小组将否决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3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2.2.4 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三)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 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3.2.2 本项目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间 各类材料、配件和人工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投标报价。除合同约定 的情况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 3.2.3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以可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格,否则磋商小组将否决 其投标,做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责任。 3.3.3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 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6.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章。供 应商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授权代表是委托代 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响 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 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6.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或散页装订,不可在任何时 候进行替换,响应文件需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应将所有响应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密封完好。 4.1.2 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开标时间) 前不得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3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电子档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 封袋上标明“投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电子档”字样。 4.1.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对误投或提前启封的 情况概不负责。 4.1.5 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请在样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 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 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3.6 响应文件的编 制”、“(四)投标”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开标会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 请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供应商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授权代表如不出席会议, 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内容无异议。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 5.2.2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3)介绍本项目招标的主要过程 (4)核验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 (5)检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6)启封响应文件 (7)抽取谈判顺序表确定谈判顺序 (8)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 (9)通过检查的供应商根据谈判顺序依次进行专家谈判 (10)谈判结束提交最终报价密封件 (11)记录最终报价并签署谈判纪要 (12)询问各家单位开标流程有无疑问 (13)宣布谈判会议结束并告知接下来进行专家评审工作 5.3 开标异议 5.3.1 供应商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 6.1 磋商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6.1.2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评标。 6.1.3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4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依据。 6.3.2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6.3.3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 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6.3.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 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 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8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 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 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七)定标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告 7.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 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7.3 成交通知 7.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 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2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 8.1.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 8.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1.3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 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8.1.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5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 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1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 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8.2 质疑回复 8.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2.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8.3 投诉 8.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 围。 8.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 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合同授予 9.1 履约担保 9.1.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 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1.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9.1.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9.2 签订合同 9.2.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2.2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 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 收取方式和标准 10.1.1 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2 收取时间 10.2.1 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收讫招标代理服务费。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0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 11.1 无效投标 11.1.1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详见附件附表资格性检查表、符合性检查表要求。 11.2 废标 1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纪律和监督 12.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1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12.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 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 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2.1.4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 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2.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 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2.1.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 说明。 12.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 变评审结果。 12.1.8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 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2.1.9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2.2.1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 材料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2.2.2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政府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2.3 供应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12.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2.3.1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2.3.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 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 察等部门举报。 12.3.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1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 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 审的依据。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2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资金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费用为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岸区知识产权局)单位员 工个人餐费总和,总人数约为 131 人,其中在编人员约 112 人,标准人民币 900 元/人/月,外 聘人员约 19 人,标准人民币 400 元/人/月,具体人数也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出现减 少的情况将会据实结算,出现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情况,将会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要求执 行。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单位员工个人福利资金总和,为不可竞争费用,高于或者低于本项目采 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总报价都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如若成交,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会严格根据 每日实际送货品情况进行每日据实记录记账,按月度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配送价格: 据实结算。本项目食材配送价格不得高于皇经堂及周边二级批发市场价格作为配送标准,采购 人会不定期在江岸区周边二级批发市场对所供货品进行随机询价,一经发现食材配送价格虚 高,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 2、配送品类: 全年所有早餐食品、蔬菜类、水产类、畜禽类、海鲜类、水果类、饮品类、粮油类、干调类。 3、配送地点: ①本部: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岸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 ②下属点位:百步亭所、执法大队。 4、配送时间: ①采购人每周五递交给供应商确定下一周菜品确定食材内容,经审核后的菜品原则不得更换,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需更改货品的,必须告知采购人对接人,经过同意批准方可配送。 ②早餐食材配送时间要求在每日北京时间上午 6:30 之前完成。中餐食材配送时间要求在每日 北京时间上午 6点至 8点之间必须配送到位。 5、配送车辆: 每日配送车辆不少于 2辆冷藏车。 6、配送人员: 配送人员要求 1辆车至少配备 2-3 人,至少要包含驾驶司机,卸货人员,交接人员。且前来交 接及送货人员都需要持证上岗(驾驶证、健康证),着装公司统一衣帽制服进行配送,统一佩 戴公司发放的个人工牌,名字必须清晰可见,落实责任到个人。前往人员必须都有签字及联系 电话证明留存,且各点位单位指定收货点货人必须都有签字证明,收货点货人必须签署至少 2 人名字且注明联系电话。 7、配送标准: (1)配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法》标准执行。 ①生鲜类:保证新鲜、干净。不得配送有毒、有害、有霉烂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 等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 ②畜禽类:必须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并有相关动检合格证明。 ③粮油干调类:由获得政府部门认可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合作,保障产品的朔源管理。 (2)整理加工标准:果蔬叶菜整理加工后,利用率大于 95%,整理加工食品时,离地放置。 (3)配送检测标准:供应商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有 CMA 食品类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实施批次检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3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测,确保食品安全,采购人会不定期对所供货品进行抽检检查。 (4)配送操作标准: ①分类装筐,按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干湿不混、上轻下重、先下后上的原则,合理堆放,合 理装车,避免交叉污染。 ②配菜车间及时清洁,定期消毒,没有卫生死角。 ③筐具及加工设施设备每天清洗消毒。 ④配送运输车辆内部存放区必须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染物、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每天清 洗消毒。各点位配送信息在配送区域用显眼标志标识,不得出现送错、多送、送杂等情形,一 经发现延误采购人日常工作开展,采购人可对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 ⑤供货商每天向客户提供一式三联送货单,相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检疫证明。 (5)配送质量控制 ①加工配送过程中员工进行质量自检。 ②品管员按比例抽查把关,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③品管员按照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要求,每天严格监控各操作环节的卫生执行情况。 ④每月进行至少 2课时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质量知识培训。 8、人管管理 1、供应商务必对配送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配合采购人完成日常的食堂服务工作。 9、供餐形式 1、菜品要求:严格按照营养餐要求配餐,每日做好留样记录,严格执行存储流程,不得出现 因为配餐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杜绝配送当天不得同食的菜品,连续 2周菜品不得重复。 2、就餐餐次:每人每工作日 2 餐,即早餐、中餐。 10、供餐结构(参考) 1、早餐:蒸点、稀食、煎炸、水煮 4大系列; 1.1、牛肉粉(面)、牛杂粉(面)、热干粉(面)、混沌、包子、馒头、花卷、水饺、油条、 面窝、糯米鸡、欢喜坨、鸡蛋饼、豆皮、小煎包、蒸饺、红薯、玉米、鸡蛋、白米粥、黑米粥、 小米粥、牛奶、豆浆、豆花等。 示例菜谱: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4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中餐:两荤两素、米饭、汤、下饭菜、水果、酸奶。2.1、大米:有机大米、东北大米等; 2.2、菜肴:芋头粉蒸肉、胡萝卜烧羊肉、香菇烧排骨、土豆鸡翅、卤水鸡翅、白切鸡、红烧 狮子头、萝卜烧牛腩、蒜苗红烧肉、糖醋排骨、茄汁带鱼、红烧小黄鱼、红烧黄鳝鱼、宫保鸡 丁、小鸡炖蘑菇、香菇肉片、黄花菜黑木耳肉片、红烧鱼块、青椒肉丝、香肠焖豆角、小炒牛 肉、莴苣烧肉、酸辣土豆丝、地三鲜、猪血豆腐、干锅有机花菜、芹菜豆腐干、炝炒油麦菜、 尖椒笋丝、酱汁茄子等。 3、菜品明细附后,由双方协商而定。 示例菜谱: 星期 主荤 次荤 素菜 一 回锅牛肉/红烧牛肉 海带炒肉丝/香干肉丝 红烧地三鲜/清炒土豆丝 二 梅菜扣肉/三鲜烩肉丸 溜鸡片/香菇肉片 清炒油菜/滑藕片 三 栗子烧鸡/红烧鱼块 香辣肉丝/青椒肉丝 豉油娃娃菜/清炒小白菜 四 古老肉/卤味鸭锁骨 香菇炒肉片/素鸡炒肉 炝炒笋丝/烩冬瓜 五 红烧鸡块/胡萝卜烧肉 腊肉炒西芹/黄瓜肉片 田园时蔬/手撕包菜 三、基本要求 1、在服务合作过程中,采购人具有向供应商提出服务具体要求、服务人员素质要求,所有拟派人 员均应进行严格管理。 2、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对接人员,若需更换,更换前必须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 供应商更换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对接人员。 3、供应商必须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回应,提供切合该服务项目的整体服 务方案,并在采购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和负责解决相关的问题。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具体的 实施工作,受到采购人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 4、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服务合同,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 5、食堂管理服务期间,针对日常各项事务运行、突发事件、统计分析等,均应做好详细档案管理 记录并整理成完整档案资料,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食材配送等管理的 全部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 6、服务要求及验收:供应商应该严格按照投标书和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配送,如达不到规定的要 求,管理、维护和服务的水平下降,投诉多或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直至终止委托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7、若供应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应赔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撤除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通过本次招标采购人将不在支付额外增加的非餐费的其他费用,采购 人对所有供应商说用的费用不承担额外付费的任何责任。除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明确外,成 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 的方式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供应商完成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应 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本项目服务,且成交后能够在 2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 2、服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劳务纠纷、工伤医疗等引起的事件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供应商需建立完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应有应急措施和应 急预案。 4、供应商须提交安全管理情况承诺书及安全事故处罚条例。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供应商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 6、如有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况,经查属实,由当事人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7、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的费用。 8、响应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标准、规范。 9、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时间安排及保证措施。 10、 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对各项标准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的承诺。 11、 响应文件中应说明服务人员的配备方案及承诺。 12、 响应文件中应对其他优惠条款做出说明。 13、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 它材料。 14、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招标范围、技术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方 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招标范围或技术需求的,经专家评委确认后,则该供应商的投标 作无效投标处理。 15、 保证服务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周期表)。 16、 服务期内提供免费 7*24 电话支持服务。 17、 服务标准:应满足但不限于磋商文件规定,还应满足有关国家、行业规范的标准。 18、 磋商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 步骤及标准。 一、前期程序 1. 磋商小组组成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1.2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 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3 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工作,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质疑、评估 和比较。 2. 磋商会议流程 2.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 2.2 检验到会供应商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3 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参加磋商顺序的抽签。 2.4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检查,并对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内容进行提问,供应商对 疑问进行书面承诺(最终报价书里填写)。 2.5 所有磋商完毕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2.6 最终报价结束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 小组开始根据响应文件开始评分。 2.7 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2.8 竞争性磋商结束。 3. 磋商内容 3.1 对响应文件中所报人员团队情况进行确认。 3.2 对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确认。 3.3 对响应文件所报有关价格进行确认。 3.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3.5 对供应商的交货期承诺进行确认。 3.6 其他需要磋商的内容。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三、评标步骤 (一)响应文件检查 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因素详见附件《资格 性检查表》和《符合性检查表》。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即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 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的(如有),其投标无效。 ①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磋商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使得投标报价校核 无法进行的,其投标无效。 (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初审(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除法律规定的 其他情形除外)。 5、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优惠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下文附件 B),将在评审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财库〔2020〕46 号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8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财库〔2020〕 46 号文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 (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 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 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附件 A: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2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0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 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 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 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B: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1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址 (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2)节能环保评审优惠 2.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审时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 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公示为准。 (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 a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 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投标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产品的单独分项报价。 2.2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 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 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的,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如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a 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投标产品环保清单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产品属于环保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 不给予价格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2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 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 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 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 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须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 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 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3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_ 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监狱 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澄清有关问题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 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一起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分。 其中价格部分的权重为 10%,商务部分权重为 30%,技术部分权重为 60%。 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 满分; 1.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 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3、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详见“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 评标 项目 分值 评标分项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 得分 10 分报价得分 10 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 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要求。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4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商务 得分 30 分 荣誉信誉 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服务信誉、竞争信誉、财务信誉、商 业信誉、银行信誉、其他信誉),企业荣誉包括政府组织机构评选 颁发的各类奖项、媒体和市场研究机构的奖项、公众通过正式和非 正式渠道等对企业的赞许,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 1 个 1 分,满分 1 分。证明材料提供:标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的证明材 料。 人员实力 2分 投标人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得 2 分。证明 材料提供:持证人证书及合同或持证人证书及在本机构满 3 个月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提供集 团、总公司或分公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不得分。 2分 投标人人员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证件的,1个 0.1 分,满分 2 分。证明材料提供:持证人证书及合同或持证人证书及在本机构满 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提供集团、总公司或分公司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不得分。 类似业绩 3分 2018 年至今本项目类似业绩 1个 1分,满分 3分。证明材料提供: 提供合同书或协议书。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提 供集团、总公司或分公证明材料不得分。 供应能力 4分 投标人须具备采购人所需货品的供应链,供应链(主要早餐食品、 蔬菜类、水产类、畜禽类、海鲜类、水果类)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或类似形式的加 1 分,供应链(同上)为自有基地的加 4 分。两种 形式任何一种占比超过一半的将按照占比大的来进行加分。证明材 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产房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 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3分 具备中央厨房的,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类似形式的加 1分,为自有 的加 3 分。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产房证书证明材 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6分 具备配送中心的,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或类似形式的加 1分,为自有 的配送中心的加 3 分。若投标人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格(含熟食、 热食类制作)的加 3分。两种形式任何一种占比超过一半的将按照 占比大的来进行加分。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产房 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2分 投标人须具备食材配送安全保障的冷链车。冷链车若为与第三方 物流公司签订合同或类似形式的加 1 分,为自有的加 2 分。两种 形式任何一种占比超过一半的将按照占比大的来进行加分。证明 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车辆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证 书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分 投标人须具备食材存储的仓库。仓库必须包含常温库、保鲜库(0° -10°)、冷冻库(-18°),仓库若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或 类似形式的加 1 分,为自有的加 3 分。以上三种类型仓库都具备 的加 2 分。两种形式任何一种占比超过一半的将按照占比大的来 进行加分。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仓库房产证件、 仓库设备购买发票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 得分。 2分 投标人具备食品类安全检测能力的能进行精确的农药残留(抑制 率)、常见食品禁用添加剂、微生物、细菌等检测,能提供检测 设备及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的,设备租赁或与第三方有 CMA 食品类 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加 1 分,设备自有使用或的 加 2 分。两种形式任何一种占比超过一半的将按照占比大的来进 行加分。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合同、协议或自有相关设备证书、 使用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提供 集团、总公司或分公证明材料不得分。 技术 得分 60 分 项目理解 8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需求及投标人对本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理 解,从成本控制(菜品的价格分量等)、服务基本要求,食材配 送要求,人员要求,食堂管理要求等提供理解跟分析,剖析本项 目的重点与难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理解分析方案,对服务理念, 服务定位,服务目标,管理模式等切合实际,对服务计划及承诺 保密、安全、可行的,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 行得8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6分;方案目标明确、 内容可行性一般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食材挑选 12 分 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食材来源渠道的详细介绍方案,方案 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到早餐食品、蔬菜类、水产类、畜禽 类、海鲜类、水果类、饮品类、粮油类、干调类货品采购渠道或 生产渠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渠道介绍书及提供的相关证明 材料内容,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12分; 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8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 一般得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食品预加 工 8分 投标人需具备满足本项目的食品预加工能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 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方案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可能会涉 及到的早餐食品、蔬菜类、水产类、畜禽类、海鲜类、水果类及 相关人员配备,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预加工产品计划方案书及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 理可行得8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6分;方案目标明 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3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菜色变化 4分 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拟定每日的早餐、中餐菜单明细, 为了尽可能提供更加丰富的膳食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连续一个月的 菜谱,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菜谱,根据菜色变化,食材搭配等,提 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 4分;方案目标明确、 内容基本可行得 2 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 1 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食材检测 4分 投标人须根据自己的能力,制定本项目的食材检测方案,提供食 材检测计划方案书,为保障采购人的食材安全,提供方案书,方 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 得2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 得分。 食材配送 6分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快捷、高效、准时、质量新鲜安 全的实力,根据投标人的食材配送基本常识、卫生安全、食材保 鲜程度、配送资质、车辆配置、配送人员、配送时间、配送标准、 配送路线、配送现场管理等,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 合理可行得6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4分;方案目标 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服务响应 6分 投标人须给采购人提供及时的服务,能否在短时间内响应,在尽 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尽可能的解决出现的问题,请投标人根据公 司情况提供及时的服务响应方案书,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 内容合理可行得6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4分;方案 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应急方案 4分 投标人须具备解决应急事故及处理事故的能力,请投标人根据类 似项目经验罗列本项目可能会出现的紧急事故及其他可能出现的 不利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及应急方案解决办法,提 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目标明确、 内容基本可行得2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 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食堂管理 5分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食堂管理能力,针对本项目各点位的食堂情 况,提供自身的优势,有针对性的提供管理方式,服务方法、软 件平台等,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5分;方 案目标明确、内容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 般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特色服务 3分 针对本项目需求及投标人服务能力,为采购人提供具体详细的其 他特色服务,其他特色服务可以涉及到本项目开展的整个环节, 提供方案书,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目标明确、 内容基本可行得2分;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 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100 分 量化指标 合理、完整、可行: (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要求;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作了有针对性的全面、具体分析; (4)提供的响应方案基于服务需求的全口径,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5)准确把握项目重难点,分析各类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性,并尽可能列明多种详细预案; (6)针对各类服务要求的不同特点及性能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7)对于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细致,具体,具有一定的论证支撑性及可追溯 性。 基本(一般)可行: (1)方案响应采购需求要求有微小偏差;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 并对达不到目标欠缺具体的经济处 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分析有一定的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 (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 (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 可行性差: (1)方案建设响应采购需求要求但有明显欠缺; (2)对达到项目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 达不到目标没有经济处罚承诺; (3)对项目内容分析没有层次性,体现项目要求,但有明显缺陷。 (4)响应方案不完整,和采购需求存在明显的响应缺项; (5)只对方案作出标题式的简单论证,并未展开分析或列明可行的具体解决方案; (6)对服务的响应进行泛化一般描述,缺少针对性; (7)部分资料、数据等响应方案的支撑材料提供过于简单或未提供,难于采信。 3、计分办法 3.1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专家评分表的汇总工作,磋商小组组长负责审核。 3.2 对评委评出的各供应商的总分,采取各评委的分数求平均值得出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3.3 当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 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产生名次。 4、 定标原则 4.1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先,择优选用。 4.2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4.3 服务优良,质量优,能提供最优服务,报价合理等且综合评分排序最高的供应商将被定为 成交供应商。 (四)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 人。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8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6.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6.1.1 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6.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标。 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6.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 6.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6.2.2 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 定的磋商小组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6.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 文件一并存档。 6.3 评标争议处理 6.3.1 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3.2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 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 磋商文件的规定。 6.3.3 磋商小组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 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在评标报告中做出书面说明。 6.4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6.4.1 保密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 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6.4.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 结果的活动;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6.4.3 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 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3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合同书(参考)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招标人和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 法》和《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被确定为采购内容的实施人。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磋商文件;(4)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 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磋商文件》及《考核办法》,对乙方服务工作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和指导。 2、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月向乙方支付承包费。 3、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磋商文件》及《考核办法》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2、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及其结果。 3、为保证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负责组成固定的专业服务队伍,制定和建立服务 管理相关制度和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4、乙方配备服务工具,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承担服务人员、工具等相关的安全责任。 5、在任何情况下(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做服务 工作。 6、按照《考核办法》,建立每日自查制度,按统一检查表登记,并按月报与甲方。 7、接受社会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 24 小时内进行,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 8、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四、价格与支付 1、合同基准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分解至每月支付金额为元,并按每月费用与月考核评分结果相挂钩支付。) 2、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付款方式: 五、管理服务权的交付和回收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管理服务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无条件向甲方交还 管理服务权。 六、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 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 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采购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0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 30 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 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 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记录在案,并经签证同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1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填写正/副本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 配送服务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WHQS-FW-2021-191A 采购人: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投标时间: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2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格式自拟 一、 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被授权委托 人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一式 份及电子版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磋商一览表中规定的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2、我单位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九十(90)个日历天。 5、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3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以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4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 号: )项目的一切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 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该委托代理人在办理贵单位相关事宜时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90 天。 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 承诺函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 我单位为 (供应商名称) ,现承诺如下: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6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 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 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 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 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 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 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7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 磋商一览表 项目编号:WHQS-FW-2021-191A 项目 内容 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 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 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码 付款方式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备注 注:1.此表应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递交,以便唱标所用。 2、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8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七、 商务部分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发证机关 成立时间 营业范围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备注 供应商(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49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荣誉信誉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三)人员实力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四)类似业绩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五)供应能力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八、 技术部分 (一)项目理解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二)食材挑选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三)食品预加工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四)菜色变化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五)食材检测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六)食材配送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七)服务响应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八)应急方案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九)食堂管理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0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特色服务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料文件,格式自拟。 (十一)偏离说明表 偏离说明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说明 偏离说明 根据磋商文件内容填写以上偏离表,供应商可自行增加行数,★指标不允许负偏离。 (十二)其他资料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3、本项目不限于以上响应文件格式,可自行增加。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1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九、 资格性检查资料 供应商应结合第七章附表内要求提供以下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与营业执照公司全名一致的经过行政审批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第七章为磋商文件内容,给各单位参考的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资料,请各单位务必 将以下材料放在响应文件中,以下表格可不放在响应文件中。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2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章、附表 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序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名称及检 查情况 1 满足《中 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 采购法》 第二十二 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7.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 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1.成立年限满一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18年度或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 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 财务报告。(无法按本条要求提供的按第三条执行) 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投标人认为 符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2条要求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只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即可; 4.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 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 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 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增值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 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 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 明。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3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 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 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 税的证明。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 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 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武财采2020[894]号规定,投标人认为符 合本项资格要求的,也可不按上述1-3条要求提供依 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只提供投标 人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的书面承诺即可;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 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1.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和签字的承诺函 2.“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截 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 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查询内容: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无“贪污贿赂罪” 记录的情况;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 采购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查询内容: 1.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4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与营业执照公司全名一致的经过行政 审批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以上检查情况无任何问题的写“√”,“×”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能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检查情况 有问题的要写明原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写“√”视为提供,写“/”视为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 说明: 1、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2、供应商须保证上述内容及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承担其就供应商未真实、完整反应相关内容及信息,弄 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齐全、真实有效、不得缺页漏页、 不得伪造。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 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证明材料均需完整、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 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 可。 磋商小组: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磋商文件 55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附表二:符合性检查表 项目名称: 日期: 检查要求 供应商名称及检查情况 备注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胶装装订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未出现重大偏离、无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货物、服 务需求、实质性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形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个日历天 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无签字盖章,授权与到场人 员不一致,未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等有重大授权瑕疵的情况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不存在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 要求的情况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未使用不真实材料的情形 ★指标情况 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比例核验 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 ②节能评审政策 ③环保评审政策 ④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⑤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检查结论(合格/不合格) 以上检查情况无任何问题的写“√”,“×”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能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检查情况有问题的 要写明原因。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比例核验,根据序号内容填写“√”进行确认,写“/”则为无或未提供。 磋商小组: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合同通用条款前附表 三、说 明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 1.4供应商资格条件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 (二)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三)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 备选投标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六)评标 6.1磋商小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七)定标 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告 7.3 成交通知 (八)质疑和投诉 8.1质疑 8.2质疑回复 8.3投诉 (九)合同授予 9.1履约担保 9.2 签订合同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收取方式和标准 10.2收取时间 (十一)无效投标和废标 11.1 无效投标 11.2 废标 (十二)纪律和监督 12.1 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 12.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2.2.2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购活动各当 12.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12.3.1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十三)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 二、服务要求 三、基本要求 四、其他要求 第四章、磋商程序及内容 一、前期程序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步骤 第五章、合同书(参考)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函 五、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六、磋商一览表 七、商务部分 (一)基本情况表 (二)荣誉信誉 (三)人员实力 (四)类似业绩 (五)供应能力 八、技术部分 (一)项目理解 (二)食材挑选 (三)食品预加工 (四)菜色变化 (五)食材检测 (六)食材配送 (七)服务响应 (八)应急方案 (九)食堂管理 (十)特色服务 (十一)偏离说明表 (十二)其他资料 九、资格性检查资料 第七章、附表 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表 附表二:符合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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