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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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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宗食材(肉类)项目采购配送服务

招标详情

学校大宗食材(肉类)项目采购配送服务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3 14:30:54
合同名称 学校大宗食材(肉类)项目采购配送服务
合同编号 江政采招(2017)006号
合同总金额(元) 30,000,000.00
项目预算金额(元 ) 3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2017-08-31
合同公告发布时间 2021-08-13 14:30:54
采购人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供应商名称 四川八品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合同电子文档 2017年学校食堂肉类集中采购合同.dococ.pdf
采购项目编号 510781201700031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学校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菜籽油、肉、蔬菜)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邮 编:621700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816-3222904 联系地址: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雷文君 15681968860
中标/成交公告连接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学校大宗食材(大米、面粉、食用菜籽油、肉、蔬菜)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合同公告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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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学校大宗食材(肉类)” 项目采购 配送服务合同书 甲方:江油市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2017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止(以此期间 实际天数为准)。 二、蔬菜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的肉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冷鲜肉或热鲜肉必须符合 国家 GB9959.1-2001 标准、GB2707-2005 卫生标准(2017 年 6 月 23 日 执行 GB2707-2016)。 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新鲜无异味,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 品质合格证,每边胴体要盖有动监部门检疫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 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三、招标配送及售后服务相关要求 (一)、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按学校报的计划,准时无误的配送到学校。肉类每天配 送,冷藏储运,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 2、甲方发现质量等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3、乙方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 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乙方每次供货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批次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 格证等证明。 (二)、验收要求: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 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 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形状。 4、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抽取乙方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验机 构进行检验两次,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 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若乙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甲方被卫 生防疫、检疫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将依据合 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6、原材料验收由甲方、乙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 3 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验收单上签字,各自留存。 7、冷鲜肉或鲜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须出具加 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禽肉品须色泽鲜亮、无 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 8、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 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 金额的罚款。 9、中标人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检 疫证等相关证件。 10、因中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甲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 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 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 包、分包,乙方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 到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 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2、乙方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企业必须按学校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 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 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企业, 4 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 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 究其法律责任。 4)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企业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 重大违约情况,或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该企 业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按评标结果顺延至第四名为中标乙方,提 供配送服务,以此类推。 3、乙方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 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乙方将被取消中 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4、若甲方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5、乙方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各点之间 相互调货,尽量满足甲方需求。 6、乙方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乙 方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7、在供货期间,乙方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 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 天,采购方按 该片学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1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 天,采购方按该片学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2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 约金,连续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乙方负责。 8、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 5 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四)贮存: 乙方有义务指导实施学校按要求贮存。 四、结算: 乙方将肉类送到学校后,学校食堂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验收,无误 后由 3 人及以上签字确认有效;乙方凭学校验收单据,次月 10 号前 与学校核实并开具正规发票到局后勤服务管理办复审后,在核算中心 该校的学生餐费中列支,结算数以当月实际发生数为准(乙方不得给 配送学校虚开食堂支出票据,一经查出立即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肉类采用每周定价结算,定价 = 询价(市内几个主要 市场、超市价的平均价)×(1-乙方报价优惠比例)。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 担损失赔偿责任 (一)如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二)乙方供应的肉类两次以上检验不合格 (三)乙方供应的肉类未按招标要求配送,以次充好,质量、数 量不达标准。 (四)乙方配送不准时(按学校要求送达),造成学生及家长不 满意,在一个合同期内被查实三次的。 (五)乙方给配送学校虚开食堂支出票据。 六、其它 (一)如休假或调整上课等原因,学校应提前 3 天告知乙方,以 便乙方计划安排(国家发定假日除外)。 6 (二) 如乙方与学校需签订其他相关合同时另有协商或条款,在 不违反本合约内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合同后,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 效力。 (三)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若政府采购办已收取则不再缴纳)。如因乙方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若因中央、省、市政策调整, 需终止合同时,乙方无条件终止,不享受任何赔偿。 (四)乙方在配货往返途中的车辆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概由乙方负 责。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 1 份(学校执复印件),江 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 份(退履约保证金处 1 份),政府采购 管理股 1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法人): 201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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