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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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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本州级][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已发公告]

招标详情

[果洛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本州级][公开招标][其他项目]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1/08/13 15:23:48 

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已由中共上海市援青干部联络组临时支部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果洛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政府院内

(2)规模:物业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786001001

标段名称: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

服务期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范围:物业服务

合同估算价:6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078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8月14日0:00时至2021年08月1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五号(可容纳18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8372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果洛州

地 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 39 号 1 号楼 2 楼(新力景瑞新城)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陈先生

电 话:0975-8383722

电 话:0971-8179315

传 真:

传 真:0971-8179315

2021年08月13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1 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项目名称)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30786 招 标 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招标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 期:2021-08-13 2 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它类型” 项目的 公开招标。 二、本《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 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应按格式编制并发布。 四、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并编制。其中各项 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认真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 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当有行业标准合同的,应采用行业标准合同; 如无行业标准合同,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并编 入本《招标文件》中。 六、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相衔接。 七、相关市场各方主体在使用本招标文件过程中如有优化意见和建议,请联 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6152279。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1. 总则 ................................................................................................................... 12 2. 招标文件 ............................................................................................................ 14 3. 投标文件 ............................................................................................................ 14 4. 投标 ................................................................................................................... 16 5. 开标 ................................................................................................................... 17 6. 评标 ................................................................................................................... 17 7. 合同授予 ............................................................................................................ 18 8. 纪律和监督......................................................................................................... 1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0 1. 评标方法.......................................................................................................... 23 2. 评审标准.......................................................................................................... 23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 3. 评标程序.......................................................................................................... 24 3.1 初步评审 ................................................................................................. 24 3.2 详细评审 ................................................................................................. 2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 25 3.4 评标结果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6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40 服务要求........................................................................................................................ 40 一、项目概述.......................................................................................................... 40 二、商务要求.......................................................................................................... 40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 40 四、服务项目.......................................................................................................... 41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 42 (一)保洁服务 ............................................................................................... 42 (二)安保服务 ............................................................................................... 43 (三)绿化养护服务 ........................................................................................ 44 (四)餐饮服务 ............................................................................................... 44 (五)会议服务 ............................................................................................... 45 (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 .......................................................................... 45 六、其它要求..........................................................................................................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目 录 .................................................................................................................... 49 一、投标函 ............................................................................................................. 50 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52 二、授权委托书 ...................................................................................................... 53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5 四、投标保证金 ...................................................................................................... 57 五、报价一览表 ...................................................................................................... 58 六、分项报价表 ...................................................................................................... 59 七、资格审查资料................................................................................................... 60 (一)基本情况表............................................................................................ 6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 6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2 (四)信誉情况 ............................................................................................... 63 八、服务方案.......................................................................................................... 64 九、其他资料.......................................................................................................... 65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已由中共上 海市援青干部联络组临时支部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果洛 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 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果洛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政府院内 (2)规模:物业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0786001001 标段名称: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 服务期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范围:物业服务 合同估算价:66.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 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 3.2 该项目共 1 (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 E630100007603078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 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 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 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1 年 08 月 14 日 0:00 时至 2021 年 08 月 18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 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 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09月 03日 09时 00分, 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五号(可容纳 18 人)。 7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8372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 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钊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果洛州 地 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 桥路 39 号 1 号楼 2 楼(新力景 瑞新城)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陈先生 电 话:0975-8383722 电 话:0971-8179315 传 真: 传 真:0971-8179315 2021 年 08 月 13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果洛藏族自治州对口受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青海省果洛州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5-838372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 39 号 1 号楼 2 楼(新 力景瑞新城) 联系人:王女士、陈先生 电话:0971-8179315 1.1.4 招标项目名称 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物业招标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所含所有内容 1.3.2 实施期限 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3.3 地点 果洛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政府院旁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1)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 (2.1)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 执照、执业证书等);注:2021 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开户 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2.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 1 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标的金额页,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5.1)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 皆取消投标资格; (5.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 容,如有疑问或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 概念模糊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并通知 招标人(代理机构)。 2.2.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 的形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 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QHCF 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 申请人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 间。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 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 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 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 有事宜。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可以修改招标文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形式 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QHCF 格式)在《青海省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 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 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 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 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 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 有事宜。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668000.00 元/年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求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报价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 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 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1)银行转账: 收款行号:/ 收款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 心支行 开户行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 收款人账号: 82010000000628861 (2)保险保单: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银行保函: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 内退还。 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 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 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详见招标文件总则 3.4.4 条款。 3.6.3 投标文件装订、副本 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应 A4 纸打印,且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 递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4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电子版文件用光盘或 U 盘制作 3.6.4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9-03 09:00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开标室 5 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开标顺序: 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 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规定的开标顺序开标; (5)编制开标记录表;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 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1、招标代理费:1 万元 2、收取对象:中标人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实施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实施期限 13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实施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 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 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4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青海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15 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 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 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16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 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打印并装订成册,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 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 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 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6.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2 项标识。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 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7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项。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 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技术经济评标专家从给《青海省综合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 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 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 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 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19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 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 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如果技术得分相等,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和加 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 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实施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服务要求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30 分 技术部分:60 分 投标报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 限价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1 2、当 n(投标人个数,下同)<5 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 5≤n<9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个最高、 1 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 n≥9 时,所有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 1 个最高、2 个最低后的算术 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 标准 (30 分) 业绩(16 分)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的办公楼类物业项目业绩,每提供一 个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每增加一个海拔 3000 米以上高 原物业服务项目类似业绩得 2 分,最高分为 6 分;不提供 不得分。(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及金额所在页、 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信用等级(5 分) 物业获得青海省信用等级为 AAA 及以上得 5 分;信用等级 为 AA 的得 2 分;其余不得分(须附相关证明)。 企业综合实力(9 分) 1、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一项的得 1 分,满分为 3 分; 2、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 物业示范项目的每个得 3 分,满分为 6 分。 2.2.4 (2) 技术评分 标准 (60 分) 项目服务组织实施方案(16 分) 1、服务方案完整性好的得 11-16 分:服务项目组织机构 内部分工合理,利于项目实施;有实际操作性、有监督、 有检查,满足采购要求; 2、服务方案完整性较好的得 6-10 分:服务项目组织机构 内部分工有一定不合理,不利于项目实施;职责有一定缺 漏有一定操作性,较好满足采购要求; 3、服务方案完整性一般得 0-5 分: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内 部分工不合理,职责有缺漏、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采购 需求。 物资装备计划(8 分) 物业办公、员工服装等设备、机具、用具分列完整详细合 理,规格档次高,测算分摊,好的得 8 分,较好的得 5 分, 一般的得 2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组织架构、人员培训及管理 (10 分) 组织架构完整,对各类人员各阶段具备培训计划、方式、 内容和奖罚淘汰机制。上岗着装、仪表、行为、态度等标 准统一、规范。好的得 10 分,较好的得 6 分,一般的得 2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服务体系及规章制度(10 分) 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 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物业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好的 得 10 分,较好的得 6 分,一般的得 2 分,差的或没有的 不得分 物业服务应急响应预案(8 分) 具备物业服务应急响应预案,能够采取相应的管理服务措 施和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应急方案的合理 性、可行性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8 分,较好的得 5 分,一 般的得 2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人员资格和经历(8 分) 1.各类岗位、人员配置齐全、科学,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 岗,根据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 22 现场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及工作年 限等方面进行评分,优秀的得 5 分,较好的得 3 分,一般 的得 1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2.人员具有物业管理师证 1 个、电工证 1 个、厨师证(中 级)1 个、司炉证 1 个,健康证 6 个,全部提供得 3 分, 否则不得分。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10 分) 投标报价得分(10 分) 总分 10 分,投标报价按 2.2.2 和 2.2.3 的方法和公式计 算得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 得 10 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1 分;每 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0.5 分;最多扣 5 分。 23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 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 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 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5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 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 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业服务合同 (仔细阅读、平等签约) 物业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制 年 月 日 27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西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业主、业主大 会或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 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与通过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 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 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 费用的活动。 3、本示范文本所称甲方为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乙方为物业服务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 证明文件。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 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 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楼、 商业物业。其他类型物业可参照本文本制订。 6、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 (2)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 有部分,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 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 的房屋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 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 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 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 置等设施设备。 (4)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物业使用人 28 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 共同使用的区域。 (5)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 分的物业部位。 (6)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7)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 核对合同内容。 29 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授权人: 业主大会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 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地址: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 《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 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 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项目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 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 ; 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西宁市区(县、园区)路(街、巷)号,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为,所属社区 (村)为。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 南至 ; 30 西至 ; 北至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其他 。 本项目物业服务用房位于 ,面积 ,物业服务用房除法 律法规规定用途外,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范围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一) 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具体 交接内容见附件 1。 应承担解决附件 1存在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具体交接内容见附件 1。 应承担解决附件 1存在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 2、 ; 3、 ; 【因承接设计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 公证】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二)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 (三)环境卫生清洁和公共绿化养护; (四)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五)物业档案及相关资料的保管; (六) 。 31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及合同期限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 星级标准》星级服务的标准。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根据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决议, 乙方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上述收费标准【包含】【不包含】公摊水电费,由于物价上涨,人工成本增 长等原因,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收费标准每两年按%的幅度增长。房屋改变用途 的,按改变后的实际用途收取物业服务费。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 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 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32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 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的,由相关业主进行续筹或现金分摊,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西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业主应按照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 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 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 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照第 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 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 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 %的比例提 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元的酬 金; 3、 。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 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3 3、 。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 第十条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 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 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 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资金) 的,甲方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 第十二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 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 准并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 车位使用费和服务费由车位使用人交纳,其中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露天车位停车使用费为 元/月·个、停车服务费为 元/月·个;室内 车位停车使用费为 元/月·个、停车服务费为 元/月·个,车位使用 费由乙方代收,停车服务费由乙方收取归乙方所有。 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二) ; (三) 。 停车位属于建设单位或业主所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 月·个、室内车位 元/月·个的标准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由乙方 收取,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 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 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 34 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 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 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 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 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二) ; (三) 。 乙方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集中供暖设备向业主供暖时,收费按 市发改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收费用归乙方所有,集中供暖设备运行发生的水、 电费等由乙方承担,不得向业主分摊。 第十七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账面金额 不足的,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统一缴存至西 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元/户]向业 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 %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 %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四) 。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 业专项维修资金。乙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 制定维修计划,负责开展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及筹集等工作。 第五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5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 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 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 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 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 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 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 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 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 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临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36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 项目、收费标准等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 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委托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 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 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 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 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 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 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 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 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 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 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郊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等工作,对不履行 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 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 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 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 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 37 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部分 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 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 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 1所交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 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群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 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的 5、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 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 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 二条 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 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他条款 。 第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 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 38 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 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 的违约金,造 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 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 金 ;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 之日起 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 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 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 火灾、管道破裂、应急救援、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 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 三 十 三 条 其 他 约 定 。 第八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提请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部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 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 39 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 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共 个,分别为 ,本合同正本连 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物业所在地县、区(园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街道办(乡镇政府)、房屋买受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将合同报物业所在地县、区(园区)物业行 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乡镇政府)备案,本合同须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 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九条 其他约定: 。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0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果洛州上海援青保障基地项目位于果洛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政府院旁,总用地 面积约 61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6775.2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461.9 ㎡, 地下建筑面积 1313.91 ㎡;建筑高度 17.25M。本项目包含一幢地上三层(地下一 层)宿舍楼(住宿为主要功能)和配电房、水泵房,供氧房,车库,门卫等,以及室 外绿化、广场、道路、室外管线等总体工程。地下结构为剪力墙结构,地上结构 为框架结构。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果洛州府所在地玛沁县政府院旁 3、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保险、福利保障、服装劳保、清洁工具、玻璃外 墙清洗、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低值易耗品、税金。不包含维修材料费、维保 费、食堂材料费、绿植补充、客房用品(此项支出,需物业经理列出清单明细报 甲方审核通过后专人采买。)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人员组成:投标人依据项目规模和服务要求设定人员如下: 序号 人员 人数 职责范围 备注 1 管理人员 1 负责此项目整体的物业管理、协调、检查。任职条 件: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组织协调 能力;日常兼职负责会议室接待及餐饮招待工作。 任职条件:身高 165cm 以上,五官端正,仪表大 方,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健康证上岗。 41 2 保洁人员 2 负责此项目所有公共区域,楼层、客房、休息区、 活动区域,会议室、 强、弱电间,水暖房,楼屋 顶;“门前三包”以及餐厅内各项清洁工作。包括 各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理等。任职 条件:无不良嗜好,55 岁以下,持健康证上岗。 3 综合维修 工 1 负责水、电、暖、氧气站各项设施设备日常维修、 维护。任职条件:经验丰富,无不良嗜好,55 岁 以下,持特种设备操作证/电工证上岗。 5 保安人员 1 负责消防监控、消防设施设备的巡查巡检、绿化养 护、外围清扫、接收快递、车辆引导等工作。任职 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55 岁 以下。 6 厨师 1 全面负责餐饮工作,及时根据用餐人员口味调整食 谱。任职条件:餐饮工作经验丰富、行为干净利落、 持健康证上岗。 合计 6 人 四、服务项目 (一)坚持“预防为主,应修尽修,保养及时,管理科学的原则,规范编制 好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定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养护计划,要精心 维修,完善各项功能的正常使用; (二)做好各部位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屋顶、楼板、梁柱、内外承重墙体、 基础等)外立面、楼梯间、走廊、门厅、各房间门窗、卫生间、地面、照明设备、 上下水管道(含供暖管道)、锅炉、供暖供氧设备、各类强弱电线路和设备及吊 顶等各部位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不包含材料费); (三)做好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停车秩序管理、院区内外巡逻值班工作, 做好公共秩序和安全保障服务,并要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紧急事件,管理和维护好 楼内的各类消防设备,做好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并要做好属地公安、消防、交 通、供电等单位的联络、协调配合好日常检查、维修、资料的报送工作; (四)做好照明设备、给水设备、供电机房、锅炉、供氧、监控等设备的进 行有效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不含维修材料及维保费用),以及各类垃圾的 清运等工作(含垃圾清运及垃圾处理费); (五)对各类计划性停水停电及时掌握,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做好消防系统运行及日常监控工作; (七)做好前后院区、客房、餐厅、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42 (八)项目阳光房内的绿色植物及花卉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九)会议及接待服务(会议室、餐厅、客房的物品摆放、茶水服务、清扫 服务); (十)物业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随叫随到; (十一)确保项目工作用餐服务工作,并对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整改; (十二)做好项目内的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所有人员均需购买保险,办理健康证,着装统一,确保人员稳定。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 总体清扫服务 1、清理楼内所有垃圾到垃圾集中堆放地每天 2 次; 2、清洁垃圾桶每天至少 2 次; 3、清洁所有公示牌、橱窗及指示牌每天至少 1 次; 4、清洁出口、大门每天至少 2 次; 5、清洁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每天至少 2 次; 6、清洁扶手、栏杆每天至少 2 次; 7、清洁照明灯及灯罩每周 1 次; 8、拖擦地台、云石、大理石表面每周 1 次; 9、清洁所有楼梯及窗户每周 1 次; 10、楼内门窗玻璃一年至少 1 次清理擦拭; 11、每周清扫一次绿化带,并对楼内花卉进行擦拭; 12、每天对各层公共走廊拖一次; 13、每周对所管区域消防栓箱、灭火器材抹擦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擦拭; 14、每周对所管区域公用部位门窗、转门、空调风口、百叶抹擦、清扫一次; 15、每月对所管区域公用部位天花板、四周墙体、灯罩、灯饰,卫生间换气 扇等处进行一次清扫、抹擦; 16、有会议时,提前 1 小时进行清扫、擦拭、倒热水、摆好会议用品等 17、有客人入住客房时,提前 1 小时进行消毒、清扫、擦拭、摆放好客房用 43 品等;客人离开后进行消毒、清扫、擦拭、整理床品、清理垃圾等。日常无人居 住,也需进行查看整理。 18、食堂用餐前后需清扫、洗碗、洗菜等帮厨工作。 19、每天所管区域清扫不少于二次,保洁率 99%以上。 (二)安保服务 1、对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引导; 2、对项目区域进行巡逻值守,杜绝发生盗窃、火灾等安全隐患,并严格管 理车辆进出,有序引导车辆停放; 3、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消防隐患排查及整改; 5、规范管理监控设备值守。 6、接收并正确发放快递、邮件、文件、报纸等物品 7、清扫前后院区,保障无垃圾、无积雪 8、协助保洁员进行垃圾倾倒 9、日常绿植浇水养护 标准: 1、实施值班制,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 2、熟悉,正确使用电子监控设备; 3、对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填写<来客登记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可 疑人员,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4、对进入项目区域车辆进行登记和疏导,提示车辆减速慢行,指挥车辆定 点停放,保持停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5、防火防盗,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及时处置各类 安全事故; 6、及时发现并处置各阀门龙头、水管跑漏、各类电器异常等情况,确保楼 内外下水通畅; 7、认真检查天台、地下室等平常人等不易到达的角落、不留死角; 8、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交接记录; 44 9、对大门伸缩门、感应门的故障及时联系排除,防止安全隐患; 10、防止围墙、院内、楼内乱贴、乱涂、乱画。 (三)绿化养护服务 1、院落花草树木的管理; 2、楼内公共区域花卉及外围花园花卉绿植由物业方负责浇水、擦拭、摆放; 标准: 1、院落花草树木定期修剪、除草、浇水、施肥、防病虫害,保持整齐美观; 2、及时清理绿化区域内垃圾,禁止行人践踏、采摘; 3、对楼内公共区域及外围花园花卉及时修剪养护,保持清洁,生长良好; 4、盆栽花卉,盆内无烟头。 (四)餐饮服务 1、岗前培训:负责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卫生、消毒、安全、消防、 设备操作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明: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经确认后方可上岗,每年 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甲方备案; 3、负责餐厅餐食制作、卫生、仓库管理、消毒、安全、消防等工作,建立 安全防范的管理体系,责任到人。 4、与甲方共同商议改善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且整洁 干净,女员工必须佩带发卡等物品,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一次性手套和口罩; 5、建立规章制度标准并执行。服务人员需服从甲方管理,及时改善和执行 甲方人员对运营管理的合理建议; 6、制度建立: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标准书,必须上墙展示; 7、卫生标准:保障好食堂餐厅、厨房内的卫生,做好除四害工作; 8、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9、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 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貌;用语文明、用语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 及时的服务; 45 10、管理与服务人员应认真、及时做好工作日志、接待数据、消耗数据、库 存数据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11、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掌握餐厅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 相关专用设备。 (五)会议服务 1、会议室清洁、会议用品摆放、茶水服务、会议服务; 2、部分办公室、会议室保洁服务。 标准: 1、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保洁及会议服务; 2、保证门窗洁净明亮; 3、保证盆栽花卉生长良好; 4、保证茶水服务; 5、按会议要求布置会场、会前保洁、会中保障、会后清洁。 (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 1、建筑本体及装饰外表面的维护; 2、室外门房表面的维护; 3、楼内护栏等公共设施的维护; 4、供水系统及强弱电系统设备的管理; 5、供暖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6、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7、供氧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8、所有设备的建立台账及档案,在维保年检到期前提前与甲方沟通并监督 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标准: 1、防止建筑本体及装饰外表损坏; 2、防止楼内地面、墙面、顶棚灯装饰、装修表面被损坏; 3、防止公用配套服务设施设备被盗窃损坏; 46 4、防止楼外、楼内乱贴、乱涂、乱画。 5、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监控室有人看管,做到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 无安全隐患; 6、供暖系统、供氧系统、强弱电系统(含配电室)、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 等关键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维修; 7、强弱电线路及系统设备达到日常使用管理的相关规范,不得存在安全隐 患; 8、锅炉及相关供暖设备符合操作规程,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设备及供暖系 统损坏,不得丢失设备及配件,节约使用各类耗材及天然气; 9、保持灯具、开关、水龙头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节约用电、用水,出现 故障及时维修; 10、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率 100%; 11、紧急维修 5 分钟内必须到达维修现场,尽快完成维修工作。 六、其它要求 1、物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符合国家用工规定; 3、重要岗位工作人员须经甲方面试认可,其中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物业人员着装统一,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热情周到; 5、所有人员能及时完成甲方人员及物业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如发现工作 责任心不强,造成疏漏的,甲方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更换工作人员; 6、物业公司须制定详细的物业管理制度、标准、工作内容分工,并报甲方; 7、物业公司必须建立综合物业管理档案、人员管理档案、设施设备档案、 物品出入库档案等每年定期交甲方主管部门核查、留存; 8、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保持所管区域内清洁卫生、秩序良好无紧急 情况出现。 4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8 49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一览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方案 九、其他资料 5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参加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报价一览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1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5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3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投标 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 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54 年 月 日 55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 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 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 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 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 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56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57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自拟。 58 五、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总价 服务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投标总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59 六、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2 3 ...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投标总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60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 6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2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 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63 (四)信誉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64 八、服务方案 65 九、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纪律和监督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4 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商务要求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四、服务项目 五、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服务 (二)安保服务 (三)绿化养护服务 (四)餐饮服务 (五)会议服务 (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 六、其它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报价一览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信誉情况 八、服务方案 九、其他资料 2021-08-13T15:15:37+0800 1页(281,439) 青海鼎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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