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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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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18:34

一、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二、项目名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有效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按废标处理。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李魁生、袁原 薄永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联系人: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经办

联系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联系电话:029-8885793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华

电话:029-85266606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西街123号4层401室

联系方式:029-85266606

十、附件:

最终版7-30统筹中心食堂外包(2).doc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3日

封 面

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在获得竞争性购买磋商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尽快来电咨询。招标部电话:029-85266606转8003或8005,

财务部门电话:029-85266606转8007

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户 名: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艺北路支行

账 号: 61050172400000000275

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户 名: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 103675480567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53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2733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30405 第三章 磋商要求 20

HYPERLINK \l _Toc11028 第四章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20

HYPERLINK \l _Toc6481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方式:029-8885637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123号

联系人:田工、李工

联系方式:029-85266606转800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6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商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2、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7、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08月10日9:00时起—17:00时止

2、发售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1楼大厅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09:30:00

2、磋商时间:2021年08月13日09:30: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建西街123号三楼会议室

十、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采购人: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的统称

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人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良好未失信的相关证明资料。

3、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开标现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适用范围

本次磋商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3)磋商文件的购买:磋商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应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不足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质疑提出与答复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磋商公告)。

(2)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4、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次磋商为: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对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磋商、评审、成交、签订合同均以项目为单位进行。

2、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商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2、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均为必备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于响应文件之内,还需准备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含基本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进行资格性审查,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

(2)响应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技术指标偏差表和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说明;

(3)按要求出具的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5)供应商的磋商方案;

(6)供应商承诺书。

4、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是指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依据。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表上,标明项目报价、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万元。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5、磋商保证金

(1)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A、银行转账

B、电汇

(3)保证金汇款账号:

户 名: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艺北路支行

账 号: 61050172400000000275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备注: 1、磋商保证金以供应商名称汇款,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

2、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标明项目编号。

(4)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权利。

(5)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响应无效。

(6)磋商保证金退还:

A.未成交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见附件),磋商结束后,将磋商保证金退还各供应商,无需亲自前来办理;

B. 成交供应商: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交纳足额的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到账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A.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B.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C.成交供应商未按时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D.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格证明文件壹份,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供word版本及PDF格式,PDF格式电子文件盖章、签字处必须扫描并清晰可辨,用(U盘)拷贝壹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胶装、编码,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共几页、第几页等字样。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4)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5)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6)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8、文字要求

本次磋商只接受简体中文文字的响应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响应文件封装:

A、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用单独的封袋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在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字样,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人授权书须为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副本中的资质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误投、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人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六.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机构代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磋商的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由监督机构代表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2、磋商小组组成与职责

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并组织进行背对背,一对一磋商;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P14页)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响应文件的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资格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A、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数量和方式胶装、签字、加盖公章;

B、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C、磋商有效期是否达到磋商文件要求;

D、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的,以文字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和内容,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和内容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和内容,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5)磋商开始后,直到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B、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C、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D、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实质性内容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付款方式、主要服务内容等);

F、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数量和方式胶装、签字、加盖公章的;

G、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H、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I、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资质、虚假证明、虚假应答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J、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K、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L、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M、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N、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O、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P、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澄清

(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付款方式、质保期、主要服务内容等。

(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7、评审方法及内容

(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采用综合评分法: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满足磋商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提交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二次报价超过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磋商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以项目为单位分别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意见。如果磋商小组出现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签署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拒绝在磋商意见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4)磋商小组须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5)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磋商报价 20分

服务方案 20分

质量保证 15分

应急措施 12分

卫生保障 6分

人员配备 7分

业绩 12分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8分

(6)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因素及权重

评审标准

1

磋商报价

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

服务方案20分

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为保障餐厅服务质量制定详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管理制度和考评办法严密、规范、有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0-3分。

服务标准及保障措施

为餐厅提供优质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详细、明确、完善,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7-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0-3分。

3

质量保证15分

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已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针对食品质量、安全执行标准、检验检查和日常维护措施详细、明确,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针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方案及责任范围。措施全面、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就餐品类及就餐标准搭配合理,对餐厅品类服务需求和就餐形式全面完善,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4

应急措施(12分)

1、供应商提供停水、停电、停燃气、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措施。按其响应程度,优得7-9分,良得4-8分,一般得0-3分。

2、供应商提供有关防疫管理措施内容。防疫管理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按其响应程度优得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5

卫生保障

(6分)

供应商从厨具、餐具卫生、餐厅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服务人员个人卫生等方面有具体的方案及措施,按其响应程度优得4-6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6

人员配备

(7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实施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及厨师长应具备餐饮业相应执业资格,且制定的人员配备方案,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体检证明齐全,有明确的人员培训措施,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其响应程度优得5-7分,良得2-4分,一般得0-2分。

7

业绩

(12分)

供应商提供的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份计2分,满分12分。

8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8分)

服务

承诺

(5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明确的服务承诺,从食品安全承诺、消防安全承诺、食堂环境卫生承诺、依法用工承诺、厨房设备安全运行承诺、菜品保障承诺等方面进行描述,按其响应程度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合理化建议

(3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从积极意义、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比,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备注: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某项评审内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但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8、其他事项说明:(落实的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属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须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提供其他小微企业的服务时还需提供服务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如果被举报经查实出具虚假声明函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人“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八.成交服务费

1、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5%

注:磋商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九.特殊情况处理

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请遵照执行。

2、依据陕财办采资〔2018〕26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货物、服务项目,参加采购活动或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磋商小组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且同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不再进行公示。

3、转变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后,实行多轮报价,第一次报价(含转变单一来源前的报价)后,最终成交金额为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供应商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为无效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可再次报价。

第三章 磋商要求

一.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60.00万元

5、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后12个月)

6、项目实施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食堂位于地下一层,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承包商负责供应职工用餐(早、午)和接待用餐。

、项目概况

员工食堂就餐人数约280人,常态用餐人数约200人,总面积约1300㎡(其中厨房440㎡,就餐大厅及包间共计860㎡),可同时容纳近400人就餐。

、服务方式及要求

乙方承包的员工食堂,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物美价廉,薄利多销,改善服务态度,吸引职工就餐等优质服务来增加营业额,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

(一)服务人员考核与保障:

(1)厨房人员要足额配置,不得少于13人;

(2)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五险一金)均由承包商承担;

(3)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无健康证合格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二)付费方式及规定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包含:

(1)员工工资福利(包含五险一金);

(2)煤气费用;

(3)食堂物料消耗品(如洗洁剂、纸巾、牙签);

(4)员工食宿费用;

(5)员工服装费用;

(6)综合含税费;

(7)200元以下厨房设备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承担。除以上内容外,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厨房设备、水、电供应。

3、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后12个月)。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内容:餐饮服务),遇节假日顺延。

5、质保金:中标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一年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质保金。若中标商没有违约行为,质保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商。

6、承包期内单次、单件费用200元以上的厨房设备维修、添置或更换,由承包商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三)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成交单位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包括采购人所属员工用餐的供应和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A.做好食品采购的工作,确保食品采购的安全、可靠。成交单位应监督食品供应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及伪劣食品。食品供应商所提供的大米、面粉、食油、食盐、调味品、饮料等主、副食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成交单位还需及时保留食品供应商供应的食品的最新食品合格证书。蔬菜、瓜果、肉类等要求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基地或市场采购。

B.若成交单位使用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采购方有权禁止成交单位向员工销售任何食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责任。

(2)成交单位必须使用新鲜的时令膳食材料,注意成品控制,不得有隔夜的剩菜剩饭提供给用餐人员。

2.食物废物处理

严格按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妥善处理食物废物。并确保放置废物场地整洁。

3.成交单位应对所使用场地的卫生安全负全责。生产场地应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加工、销售场所应配置足够的灭蝇灯具、消毒灯具。所有排污管道要连接地下暗渠排放,定期对污水井,隔油、隔渣池(井)的油污、杂物进行清理。对无异味、无污染的垃圾应集中加盖堆放,并定时自行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堆放。

4.餐饮设备等财产,成交单位全权负责保管,若丢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扣减。在承包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5.因成交单位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并赔偿损失。

6.成交单位需自行承担履行合同所约定义务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7.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成交单位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返还场地及设备等,如未按采购人要求返还场地及设备等造成采购人及第三人的损失由成交单位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在指定成交单位交还场地及设备日期之第二日自行收回场地,设备以采购人确认的或清点的清单为准,场地中非采购人所有物均视为成交单位的抛弃物,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清理,因此产生的处理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四、员工菜式要求

1、实行集中就餐,早餐可选择品种不得少于16个,午餐品种不得少于16个;

2、承包方提供的菜品价格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方可实施;

3、原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调、配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五、食堂设施设备

采购人提供现有餐厅设施设备,经营前由采购人与成交单位一起负责清点登记。成交单位需更新维修购置设施设备,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审批通过的项目所需经费由采购人解决资金;未通过的项目资金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自行购置的设备自行处理。服务期间餐厅内所有餐炊具的维修保养费用由采购成交单位负责;成交单位在承包期内负责保管好采购人的设施、设备,承包结束后仍由双方按承包时清点登记的数量交还采购人。损坏照价赔偿。

六、服务人员要求

(一)成交单位需承担饭堂所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及其他一切费用。成交单位派遣到饭堂的服务员工人数必须满足现场需求。

(二)成交单位配备的厨师须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具备应急接待能力。

(三)成交单位配备使用的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符合餐饮行业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采购、清洗、加工、制作、贮存、销售等环节符合采购人食堂标准化建设及采购人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上班穿工作服(成交单位负责提供)。

(四)成交单位派遣的员工有变动,需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需征得采购人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采购人,在人员变动的2天内补办好手续。

(五)成交单位派遣的员工必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并提供劳动合同(由采购人审查合同原件,复印件留档备查),如发生劳资纠纷的与采购人无关。

七、其他要求

(一)应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风险金管理制度、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二)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口。

(三)应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生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全,物料足量、降低餐饮成本,厉行节约,合理使用水、电、煤气等。

(四)检验考核:采购人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对菜肴品种与口味、食品质量、服务水平、服务环境清洁卫生、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每次扣质保金的1%。

(五)若合同执行期间因成交单位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六)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

(七)成交单位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立足为单位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必须能自愿接受各级部门、采购人及其属下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民主管理(满意率调查、投诉处理)、文明服务、价格管理、采购监督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主动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保证按时保质提供饮食服务。

(八)成交单位必须能够严格把好卫生关,注重搞好食堂的就餐环境,能够严格做好食品储藏;做好食品加工卫生和餐具消毒等基本工作必须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能够通过卫生部门的卫生审查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才能经营。

(九)成交单位必须制定和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必须立即向双方主管部门报告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成交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对经营者所经营食堂的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采购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工作。

(十一)因卫生、安全、消防、环境、缴费等问题和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采购人的不良后果,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成交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行政、经济、刑事的处罚),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如成交单位的行为造成采购人的场地、设备等损失,成交单位应予以赔偿。

(十二)每季度采购人向员工进行食堂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调查采样不低于员工总比例50%,对成交单位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

(十三)成交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配合采购人及上级政府各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十四)食堂的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八、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一)所有食品加工及送餐流程符合卫生防疫标准,食品原料在符合菜肴烹调要求的前提下,要充分烧透煮透,防止外熟里生,达不到杀灭细菌的目。

(二)切配和烹调要实行双盘制,配菜应使用专用配菜盘、碗,当原料下锅后应当及时撤掉,换用消毒后的盘、碗盛装烹调成熟后的菜肴,防止配餐过程中造成的污染。

(三)必须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食品均需留样,并在低温(摄氏7度左右)下保留48小时,以便作为卫生安全问题的追溯依据。

(四)服务期间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或工作程序不当等责任原因,引起卫生、安全事故等,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采购方有权以无法履约为由终止成交单位的服务,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九、应急服务

采购人有紧急任务需成交单位提供服务的,成交单位须无条件响应。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在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 (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成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乙方负责按照合同确定的项目内容及组织安排完成项目,确保各项服务指标达到要求。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说明: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

三、合同款项支付

(一)结算单位:采购人结算,在付款前,必须开具发票给采购人。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内容:餐饮服务),遇节假日顺延。

四、服务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指定地点。

(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五、服务范围

乙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

六、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

七、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违约责任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未按合同要求的提供产品或设备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三)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事项

(一)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 四份,乙方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中未约定的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公章后,编制相应页码,胶装成册,按规定分别封装(每一项内容必须在目录中注明具体页码,便于磋商小组评审)。


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正本或副本)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

时 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响应函

第二部分 磋商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偏离表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说明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书

第五部分 响应方案说明

供应商承诺书

第七部分 附件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八部分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第一部分 响应函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SXHT-(CS)20210704号磋商响应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服务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资格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 份 。

4、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8、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SXHT-(CS)20210704

供应商: 单位:元

报价内容

磋商内容

项目报价

总计

服务期限

备注

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餐厅劳务采购项目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报价应按磋商总价填写,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上表要求填写。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1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

注:本表中的“总价”与“响应报价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附表2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采购技术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 1、请按项目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情况填写:优于、等于或低于,偏离说明对偏离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2、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附表3

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说明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实际数据

响应说明

说明:

1、响应文件根据第四章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须如实填写。

2、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部分 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同前)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书面声明

致: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以上如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净值

万元

开户银行

职工总数 XX人

生产工人

账号

基本银行账号

技术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海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