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本项目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餐厅设备维保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餐厅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范围:
维保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1)热厨设备:燃气炒灶、汤炉、煲仔炉具等灶具,蒸饭车、烤箱、电饼铛、微波炉等;(2)储藏设备:常温和低温设备:平板货架、米面柜、打荷台冰箱、冰柜、冷库等,器物用品储藏部分调料柜、售卖工作台、各种底柜、吊柜、角柜、多功能装饰柜等;(3)洗消设备:冷热水的供应系统、排水设备、洗物盆、洗碗机、高温消毒柜等,洗涤后在厨房操作中产生的垃圾处置设备等、食品垃圾粉碎器等设备; (4)调理设备:调理的台面,整理、切菜、配料、调制的工具和器皿;(5)切配设备:锯骨机、绞肉机、切菜机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范围内餐厅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维护、每年安全检测、故障处理、维修更换、特定日保障、技术培训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4服务周期:
本项目暂定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期满1年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服务情况选择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1年。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餐饮设备维保或维修项目。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其他要求:
2.5.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257号608室代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3室。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磋商响应补偿
本次磋商对未成交人不给予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磋商响应无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地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联系人:张文军、汤胜杰
电 话:13201236180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徐万、李洁
电 话: 17699672025、1369938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