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13日 23:08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13日 23:08 |
评审专家名单 | 阮向红、吴新颖、栾明辉、应永胜、陈浩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艾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96505247/86279333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仓山区双湖三路九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180607310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艾莉0591-86279333/18396505247 | ||
附件: | |||
附件1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
一、项目编号:DCZB[GK]2021009(招标文件编号:DCZB[GK]2021009)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6号华建大厦2#喽10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建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 | 学校食堂共二处,一部食堂面积约600平方米,二部约2100平方米。二处共约2700平方米均为餐饮经营,可同时容纳1050人左右用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对食堂进行专业化管理,需提供快餐、捞化、炖罐等服务,方案必须报采购人审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经营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须针对本项目配备至少30名员工,其中厨师至少5名。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职能。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阮向红、吴新颖、栾明辉、应永胜、陈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本项目一次性向中标人收取75000元代理服务费。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313570104000619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均合格。
(2)中标人报价承诺:承诺按采购人每个季度划拨的教师午餐补贴,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充值至教师就餐卡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仓山区双湖三路九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806073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艾莉0591-86279333/18396505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
电 话: 18396505247/86279333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CZB[GK]2021009
采购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代理机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B[GK]2021009。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07 月 09 日起至2021年 0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 年 07 月 09 日起至2021年 0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 07 月 30 日上午 09:00 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 07 月 30 日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公开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zb.cn)
11、采购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仓山区双湖三路九号
联系方法:18060731031
13、代理机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法:18396505247/86279333
附1:提交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
账 号:13135701040006190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0000 |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5万元人民币,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指定账户,也可以提供等额的履约保函,待合同期满、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5份。 ②可读介质(U盘或光盘)1份。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2.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和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数量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本一份(采用WORD或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或光盘保存)。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装订成册,每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投标人名称栏加盖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以上规定编制装订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2.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和盖章的相应处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自招标文件首次获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监督管理部门。 |
12 |
18.1 |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zb.cn)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a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a9其他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3)投标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1.4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明细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F1×A1报价承诺,满分为10分。
a.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每个季度划拨的教师午餐补贴,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充值至教师就餐卡中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且投标无效。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无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招标要求响应情况 |
15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各项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的得15分;其中“三、经营管理期限及相关要求” (共1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其余各项均为不可偏离的实质性内容,偏离一项,投标无效。 |
2、总体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总体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措施、方法等),由评委进行评分:管理内容详实、完整的得3分;管理内容较详实、完整的得2分;管理内容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制度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制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制度完整的得3分;制度较完整的得2分;制度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服务团队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配置合理的得3分;配置较合理的得2分;配置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特色服务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经营的品种(类)具有地方特色代表性、创新性及个性化服务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完整、创新的得3分;方案较好、比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制定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合理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的得2分;方案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7、食品安全管理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3分;方案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制定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办法、措施合理的得2分;办法、措施较合理的得1分;办法、措施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9、应急预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预案,如临时停水、停电、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应急预案详实、完整的得2分;应急预案基本完整的得1分;应急预案不够完整的得 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消防安全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及日常管理制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优的得2分;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良的得1分;制度及日常管理办法优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1、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的得1分;方案不够完整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2、“6T”管理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用的 “6T”管理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3、服务保障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保障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实、完整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的得1分;方案不够完整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4、就餐投诉处理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就餐投诉处理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优的得2分;方案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5、与检测机构合作 |
2 |
根据投标人就食材检测方面与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有长期合作关系,签订定期食材抽检合同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16、食材检测报告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以送检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 |
17、安全检测设备配置情況 |
2 |
根据投标人近两年的安全检测设备配置情況(具有兽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餐具大肠杆菌检测设备等)的得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购买方名称为投标人的对应安全设备税务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8、运输车辆、配送车辆 |
3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运输车辆、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拟投入3辆及以上车辆的得3分,拟投入2辆的得2分,拟投入1辆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应为投标人且年检未过期)、车辆登记证(所有人应为投标人)、司机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19人员培训 |
2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及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完备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较可行的得1.5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0、人员情况 |
1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管理师证书的得1 分。须同时提供:①管理师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证书原件备查。(“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厨师长、仓库管理人员”四项,人员不重复得分。) |
21、项目经理 |
3 |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获得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1分;具有大专以上文凭的得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结果打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③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复印件、发证单位官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未同时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厨师长、仓库管理人员”四项,人员不重复得分。) |
22、厨师长 |
1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技师证书并获得过国家或国际烹饪比赛奖项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①证书证件复印件、发证单位官网查询结果打印件;②奖状复印件;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厨师长、仓库管理人员”四项,人员不重复得分。) |
23、仓库管理人员 |
1 |
投标人拟派驻的仓库管理(完成一品一码工作)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学历为会计专业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①证书证件复印件、发证单位官网查询结果打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或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厨师长、仓库管理人员”四项,人员不重复得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获奖情况 |
2 |
(1)投标人提供已经完成或正在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食堂的得2分。须提供项目的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食堂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1 |
(2)投标人或投标人单位员工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单位食堂烹饪技能赛事并获得奖项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若获奖的为投标人单位员工,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
|
1 |
(3)投标人提供已经完成或正在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明厨亮灶示范单位》证书或荣誉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2 |
(4)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经营的餐饮服务项目获得食品安全放心食堂荣誉的得2分。须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
2、投标人综合实力 |
2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饮服务项目中业主单位出具的关于疫情(传染病)防控服务评价材料(书面表扬信等)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业主单位服务评价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2)根据投标人按现状所提供餐厨垃圾的措施及方案情况进行评分: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1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上查核的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上查核的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上查核的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 |
0.5 |
投标人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或食堂餐饮服务5A证书的得0.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上查核的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6、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 |
0.5 |
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监委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
7、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上查核的证明其仍在有效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经营业绩(不重复得分) |
2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 (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已经完成或正在经营的学校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正在履约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2 |
(2)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 (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已经完成或正在经营的单位食堂项目中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家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评价意见书,评价意见须为良好或优秀或满意或其它相似意思,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
2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 (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已经完成或正在经营的单项单位食堂项目经营管理场所面积达2000㎡(含)及以上的有效业绩进行评分:面积达到2000㎡(含)以上3000㎡(含)以下的得1分,面积达到3000㎡(不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提供业主方盖章的评价意见书,评价意见须为良好或优秀或满意或其它相似意思。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
9、保险情况 |
2 |
(1)投标人为所经营的单项食堂项目投保雇主责任险且投保保额达到1000万以上(含1000万)得0.5分;投保保额达到2000万以上(含2000万)得1分;投保保额达到3000万以上(含3000万)得2分;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及发票等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在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2)投标人为员工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且投保人数≥120人的得2分; 60人≤投保人数<120人的得1分;投保人数<60人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及保单人员清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在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未提供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中单独承诺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未单独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样本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托管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为了改善广大师生用餐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引进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有资质且在餐饮行业信誉良好的正规的餐饮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
2、学校情况简介:
①教工人数约260人;
②学生总人数约4000人 ;
③住宿生人数约1100人 ;
④每天用餐人数约1200人。
3、项目要求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食堂零租赁给有资质的单位经营。学校食堂共二处,一部食堂面积约600平方米,二部约2100平方米。二处共约2700平方米均为餐饮经营,可同时容纳1050人左右用餐。
4、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承包基本情况
1、食堂设备:食堂所需的基本设施沿用原食堂设备。
2、管理模式:中标人在服务流程中自负盈亏。
3、管理要求:对食堂进行专业化管理,需提供快餐、捞化、炖罐等服务,方案必须报采购人审批。
4.最低人员配备:中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配备至少30名员工,其中厨师至少5名。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履行工作职能。
三、经营管理期限及相关要求
1、经营管理期限
食堂餐厅承包合同期为一年。承包期限以实际承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人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管理目标,通过采购人年考核的,在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满后,采购人可直接与中标人续签两年合同。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则合同期限结束后不再续签。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管理期限内如因国家规划、政府征收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2、提供明码标价,价廉物美的公平消费服务。
3、提供质量可靠,安全卫生的食品。
4、提供干净卫生餐用具。
5、提供干净明亮、整洁、温馨的食堂就餐环境。
6、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规定,所有菜及饭按分碟碗处理。
7、提供热情周到、舒适满意的服务。
8、保管、使用、维修维护采购人配置的设施设备。
9、接受采购人各种会议、赛事等活动接待用餐(订餐)、送餐服务。
10、菜品和价格管理
教师午餐补贴:2850元/人/年,教师午餐补贴由中标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第一周充值712.5元/人/每季度至教师就餐卡中;中标人制定菜金价格不得高于当季时令价格,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菜金进行管理及监督,如须中标人调整菜金,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业整顿。
四、设施交付情况
中标人经营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餐厅现有设施、设备等与房屋一并交付中标人使用,双方交接时确认并签字的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双方确认后的附件作为采购人交付中标人使用和中标人在合同终止或承包期满后交还时的验收依据。中标人交还采购人时,设施、设备等的品种、数量、档次不得低于清单的相应内容(标准、规格、等级)。如中标人经营过程对采购人原来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报废,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处置,残值归采购人所有,同时上述约定仍然有效。
五、食品安全
1、中标人采购食品需做好台账,保证食品采购渠道正规、有进货凭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该物品中等以上品质,严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进入仓库。台账每天记录应按周装订成册并交采购人后勤管理处留底备案。
2、中标人米、油、面、肉制品、半成品、冷冻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基地必须向采购人后勤管理处报备,须在后勤管理处监督下采购,并提供原料采购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采购人现场核查确认。采购人可随时派工作人员到基地检查并监督采购工作,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作出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出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终止合同,所投入的设备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做好食堂清洁工作,餐厅每天每餐专人保洁,操作间、配餐室每餐进行“一小清”,每天进行“一大清”,保证地面、墙面、门窗、吸风罩、操作台、料车等光洁无油污;储物间保持整洁,所有货物上架摆放,做好各类餐具的消毒,杜绝传染;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保证下水通畅;食品冷藏生熟分开,严禁过期食品再次使用。采购人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4、每日食品必须留样48小时,数量不得少于100克,并记录在留样登记表。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好每种食品每日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按周装订成册并交采购人后勤管理处留底备案。
六、食堂场地各项费用
1、生产经营场地拟采取零租金,现有厨具设备免费使用。
2、水电费:按学校的水电费缴费标准计量收取,中标人按月缴纳经营服务场所消耗的水、电等费用。
七、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对中标人行使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对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2、有对中标人在安全生产、食堂物品规范设置摆放、卫生保洁管理、设施设备资产规范使用、外来人口、校园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利。
3、有权(含职能监管部门人员)对中标人的经营食品和环境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检查监督管理的权力。
4、有权决定食堂开业和停业时间,严格按照采购人校历表安排规定执行。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中标人提前做好餐用具、餐厅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食品的采购储备、服务员工的组织培训等工作。
5、提供食堂、餐厅水、电正常供应。
6、协助中标人与消费的师生,特别是与学生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健全膳食会日常例行检查、监督、评议、整改、反馈制度。
7、负责突发停电、停水,及时组织自行发电,并协调供水,确保食堂用水用电。
8、采购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师生代表座谈会,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
9、采购人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食堂监管委员会会议,组织一定比例的师生,对食堂服务管理满意度进行测评,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参加。
10、不得干涉师生在校内或校外选择就餐的自由权。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赋予招标人的权利。
八、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法律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对所聘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管理、承担劳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劳动报酬等,承担工伤责任事故责任及在经营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伤害赔偿责任,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
2、承包经营期间,中标人在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3、具有对餐厅管理人员、员工的自主聘用权及其相应的人事管理权,所招聘录用的所有员工须在一周内向采购人报备以下信息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工作期间,所有的员工衣着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必须配置冬、夏两套工作服。
4、对担任本次项目餐厅经理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③无不良社会记录且近1年在从事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若在食堂托管承包期限内如发生餐厅经理变更,中标人应即时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未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未提供书面承诺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中标人不得扩大招标项目外经营场所,不得在食堂外搭盖食品加工场所;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原建筑设计结构、形状或餐厅布局,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增设窗口,擅自拆改水电线路,确有必要需书面报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随意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转包、分包他人经营;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宠物;不得使用蜂窝煤等不环保燃料,只能使用现有配置的电厨具炉灶。
6、必须依法承包经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政策,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采购人食堂监管人员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7、在承包经营期间,有规范使用、保管,正常维护采购人投资配置在交易经营管理区域内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责任与义务,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及时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使之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达到100%(设施设备使用年限达到或超过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除外),造成资产缺失与损坏的,应负责按价赔偿,价格以采购人采购最后定价为准;在承包经营期间,加工食品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打包密闭集中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临时堆放场统一清运。
8、必须定期组织餐厅卫生消杀,费用(药品费和人工费)由中标人承担;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中产生的事故和责任,并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政府行政各职能部门查实的各类违规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经营期间,必须明码标价售卖食品;严格按照交易服务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与采购人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所有的手续必须由中标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应建立健全食堂各种制度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提交采购人书面承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10、经营期间,中标人应做好防盗、建立安防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有关安全工作并落实刀具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做到明厨亮灶,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进出车辆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接受检查,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11、防止就餐排长队,中标人应配足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
12、中标人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员工严禁采摘校内的果实。
13、配足专人做好就餐用具的及时回收,保持回收区域的整洁。
1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自行办理各种相关证照(包括证照年审、换证等)。
15、严格按照承诺的饭菜品种、数量、价格、服务态度、食品原料及辅料、餐厅卫生、员工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具、厨具卫生、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厨师资质、食品采购、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管理、信息报告、投诉受理、售卖食品结算、水电费用缴存等其他要求。
(1)主副食品加工和烹饪制作规范。要达到“色、香、味、形”俱全的要求。主食以大米饭、馒头、肉包、水饺、面食、粗粮等为主,并做到按时、足量、热饭热菜供应。中餐主食品至少5种以上,副食品至少20种以上;每天的副食菜品更换率至少5种以上。
(2)主食:大米饭每份售价从0.5元起售。
(3)足量提供营养可口的免费汤,做到一周内免费汤菜谱不重复。
(4)服务态度要求:
①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②遇到问题耐心解释,严禁与教职工争吵。
(5)食品原料及辅料的强制要求。强制要求采购具有“生产许可”标识的食品原料。
(6)采购食品辅料强制要求
①蛋类:具备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必须在保质期内。
②肉禽类: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检疫证,必须在保质期内。
③鱼类: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海鱼要求冰鲜、无异味、不变质;淡水鱼必须是鲜活的。
④豆制品:具有卫生许可证、合格证,必须在保质期内。
⑤蔬菜、瓜果类:菜品必须新鲜,无黄叶、霉烂;农药残留检验单。
严禁购买产品:①冰冻猪肝;②野生菌;③发芽土豆;④发霉、酸败、粘连、标签不完整、包装破损等。
强制索证索票:①粮食及制品类(面、面粉等);②食用动、植物油类;③调味品类(酱油、鱼露、鸡精、味精、醋);④饮料;⑤禽畜肉类(生鲜屠宰及冻品)⑥水产品类(冻品、不含鲜活);⑦食品添加剂。
(7)餐厅卫生要求
①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②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蝇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③每周要至少一次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④保持桌面干净,有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学生就餐完毕离桌后,要即时清理、擦洗桌面。剩菜、剩饭要及时清运,每天清运3次(早、午、晚餐后各一次),保证餐厅无异味。
⑤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毯,严防学生摔跤。
⑥保持餐厅地面、餐桌椅和玻璃明亮洁净。
⑦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8)服务员工个人卫生要求
①上班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齐、干净,勤换衣服,勤洗澡,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②操作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允许戴戒指、手链等饰品,操作前应洗手,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③男服务员工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服务员工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④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⑤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⑥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⑦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在校园、住宿场所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行为。
⑧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并向膳食科报告。
(9) 餐具、厨具卫生要求
①餐具(含碗、筷、碟、托盘、汤匙等,下同)使用前必须洗净、高温消毒、烘干,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③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④做好食堂内外(含各层内设卫生间、洗手池、通道、阳台、楼梯台阶、屋面、玻璃、防蝇纱窗等)卫生。
⑤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保持食堂内外墙整洁。每天早、中、晚餐后,必须清理、打扫餐厅、厨房卫生。
⑥每学期开学初,必须进行全面的清洁。
⑦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种检查验收活动的卫生保洁工作。
(10)场所及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要求
①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杀制度,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②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计划进行维修或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③食品加工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种设施设备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④始终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物品放置有序,设施设备、“三防”(防蝇、防鼠、防尘)维护完整,安全可靠。
⑤经营期间,经常擦拭厨具及清洗油烟管道,每年至少2次(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必须请专业公司清洗厨房油烟管道及烟囱,消除火灾隐患。
⑥始终保持食堂内的污水管道、排水沟通畅,干净,每学期至少2次清理疏通污水管道。
⑦每天早、中、晚餐后,必须清理、打扫餐厅、厨房卫生。
⑧配置食堂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含卫生间)要经常保养维护,发生故障损坏要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维修,确保正常运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1)厨师资质要求
①厨师必须取得中式烹调技师证书。
②每个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