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8月14日 11:04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食堂人工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3层3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JX-20210810
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食堂人工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3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n28356080/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本项目分为两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包;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5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3层313室
方式: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30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30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卫场路6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532-58719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岛嘉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3层
联系方式:周涛、13605327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
电 话: 13605327893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内容与要求
2.1项目概况:
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食堂人工服务管理项目共分两个包采购,其中第一包为: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南食堂人工服务,第二包为: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北食堂和三楼食堂人工服务。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1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供应商参与响应的包号顺序确定该名供应商所成交包,且该名供应商其他包不再计入排名。
2.2工作要求:
序号 |
合作方式、用工人数及主要工作要求 |
1 |
每包供应商的合作方式: (1)采用劳务外包方式,由供应商派人进行餐厅的管理及餐品的制作,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所报营业额的比例支付供应商的管理费。 (2)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厨师有行业内从业资质证件,从业人员具有相关部门发放的健康证; (3)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相关认证文件。 |
2 |
就餐人数:负责保证我校区域内学生约 2300 人,教职工 230 余人全年的早、午、晚餐,并负责日常工作餐、招待餐、节假日会餐、传统特色小吃、采购人重大活动聚餐和临时安排的就餐任务。 |
3 |
第一包食堂用工人数(此为最低要求,成交供应商若自行增加服务人数采购人不承担费用,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食堂需要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面点长1人、前厅主管1人、大灶厨师3人(含1个厨师、一个炸锅、一个教师餐厨师)、特色厨师 3人、面点师3人(含特色面食1人,西式1人,中式面点1人),厨师和面点师必须有证;切配工4人、洗刷4人、保洁及售卖服务人员4人(售卖人员是各操作间人员,无需专门人员),文员1人,不少于26人。 第二包食堂用工人数(此为最低要求,成交供应商若自行增加服务人数采购人不承担费用,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食堂需要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面点长1人、前厅主管1人、大灶厨师5人(含1人能胜任单间接待餐制作)、特色厨师 3-4人、面点师4人(含特色面食2人,中式面点2人),厨师和面点师必须有证;切配工4人、洗刷、保洁及售卖服务人员12人(售卖人员是各操作间人员,无需专门人员),不少于33人。 |
4 |
每包供应商的要求: 1)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从业期间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无投诉等不良记录;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实力较强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服务队伍; 2)供应商应相应具有完善的餐饮管理体系及管理标准; 3)从业人员持证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双证上岗(健康证和上岗证); ★4)供应商分别提供公司和法定代表人近2年内在所有经营场所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拥有独立的员工培训基地,能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培训,年度员工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须提供员工培训基地照片,并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原件,并保证与采购人实地考察相符。 |
5 |
每包供应商的工作要求: (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采购人安全条例》《采购人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校方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合法运营。 ★(2)从业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确保饮食安全和食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餐厅内外卫生清洁,餐厅内环境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建立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等制度和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如因违规违法行为导致出现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在原因及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应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餐厅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自身烧伤、烫伤等身体伤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若给采购人的设施、设备、餐具等财产造成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损失。 ★(4)成交供应商应按时、保质、保量地为采购人的师生供应早、午、晚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饭菜质量,更新饭菜花色品种。 (5)每周提供下周食谱,校方同意方可实施,协助采购人实施学生订餐。 (6)校方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原材料采购,保管和监督,检查员工餐厅内部管理、服务及饭菜质量、反映员工就餐意见。 (7)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考核必须为A级,若达不到A级,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其管理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负责餐厅售饭、包间服务及餐厅内外所有卫生范围保洁; (9)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及维护工作; (10)负责全体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管理; (11)负责食堂内危险物品的安全保管工作等后勤工作; (12)负责区域内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疫等安全工以及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保管。 |
6 |
每包供应商的服务要求: (1)合作期限:自合作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合同,首次合作期为一年,经过就餐人员评定各方面优秀者,在不提高成交中管理费百分率的前提下,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优先续签合同。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人员的问卷调查及采购人会议的决定,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该系统由采购人购置提供),餐卡充值由采购人统一办理,采购人每月结算拨付给成交供应商人员工资以及管理费用及税金,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若发现存在现金交易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合作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当月管理费。 (5)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食堂操作等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成交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7)食堂人员配备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面食人员、厨师、营养师、切配、勤杂工、消毒工、服务人员等等。 (8)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员工食物中毒,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9)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10)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11)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12)采购人通过膳食管理委员会、日常检查小组、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在员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成交供应商,其代表人员须虚心听取意见,立即采取措施按时解决存在问题。 (13)成交供应商应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全权负责保管和维护,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或管理费用中扣减。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及剩余的食品、物品等,在合作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自行处置。 (14)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采购人师生用餐需求(包括节假日期间)。 (15)设备维修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水电暖及其他维修由采购人负责。 (16)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出具服务承诺书。 (17)退出管理要求,按照《青岛市中小采购人学生集中用餐成本控制管理规范》(青教通字〔2019〕10号)执行。 |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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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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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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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条件
★3.1服务期限:每包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2服务地点:每包服务地点为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第一包、第二包付款方式: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成交报价比例按月支付项目管理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的,采购人提前告知,顺延付款期限。
3.4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每包成交供应商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调整、完善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服务保障
服务期间,采购人如遇到问题,随时可以从每包成交供应商得到电话支持与帮助。每包成交供应商需指定一名主要联系人与采购人联系。若每包成交供应商指定联系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离职或更换电话,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指定合格的接替人员。
3.6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
□ 无
? 有,内容如下: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为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