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KC2021-GK108
二、项目名称: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陕西朱哲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涧池镇西坝村一组
中标 金额 : 185,434.96元
2、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电子电器类)
中标结果: 废标
废标理由: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做废标处理。
3、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安康市华康家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阳光城3幢5-501室
中标 金额 : 823,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1陕西朱哲商贸有限公司.pdf
2、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电子电器类)
3、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
3安康市华康家具有限公司.pdf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 陈显龙、汪晓东、王恩刚、王国磊 | 刘莎莎 |
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电子电器类) | 陈显龙、汪晓东、王恩刚、王国磊 | 刘莎莎 |
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 | 陈显龙、汪晓东、王恩刚、王国磊 | 刘莎莎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10,000.00元
3、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 13,595.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类收费项目评审最高限价及简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汉财字〔2018〕9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一次性缴纳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联系人:裴老师
联系地址:汉阴县城关镇红学巷
联系电话:153532765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明月
电话:029-88621616转606
传真:029-88621616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6室
联系方式:029-88621616转606
十、附件:
定稿(1标段)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3日
项目编号:SXKC2021-GK108-1
政府采购项目
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8
第五章 合同样本 3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03 09: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KC2021-GK108
2、项目名称: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227448.1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190237.00元;
第2包:1211624.10元;
第3包:825587.00元;
采购需求:
第1包: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1批,预算金额:190237.00元,项目概况:包含双开门蒸车、烤箱、电磁大锅灶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使用于汉阴县幼儿园。
第2包: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电子电器类),1批,预算金额:1211624.10元,项目概况:包含常态化录播系统、便携式录播系统、多功能教学一体机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使用于汉阴县幼儿园。
第3包: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1批,预算金额:825587.00元,项目概况:包含幼儿桌椅、大型组合玩具、党群会议桌、钢琴等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使用于汉阴县幼儿园。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06 09:00:00 至 2021-09-05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7-2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二标段 电子电器类),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三标段 办公家具、教学用具类),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电子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缴费确认:投标人还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携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投标回执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6室)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报名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工本费须现金支付)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网上报名未成功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缴费并确认的,均属于无效报名。
(9)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8-03 09: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红学巷
联系人:裴老师
电话:1535327650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明月
电 话:029-88621616转606
传 真:029-8862161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6室
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执行。
1、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 监督管理机构:汉阴县财政局
1.4 投标人:响应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2 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3 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4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
2.6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样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质疑
4.1 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3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三、投标文件
6、合格的投标人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备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投标。
6.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并单独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以便评审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注: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采购代理单位或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单独密封并随投标响应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应保证在投标响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中仍有上述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6.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分标段的按标段)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6.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
6.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7 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6.8 项目踏勘方式: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需要现场踏勘的,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费用自理。如需踏勘,请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
7、合格的货物、服务
7.1 投标所需货物,均应来自上述第6条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7.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有关的服务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8.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8.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8.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投标文件的编制、构成和格式
9.1 纸质投标文件编制、构成和格式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无效。
(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包括与本次项目投标相关的资料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等。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完整版投标文件WORD版)一份(U盘)、报价一览表(一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各自装订成册,以上文件须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U盘)版本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4)投标响应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胶装、标码、编制目录,在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
9.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构成和格式
(1)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现场解密投标文件时,务必携带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加密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自行承担其后果。
(3)电子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
(5)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10、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与密封及解密
10.1 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署
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文件签章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均需加盖骑缝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2响应文件递交与密封及解密
(1)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应当在开标当日,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将被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开启、密封及解密
①开标时,由供应商和监标人共同查验其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是否被开启、原始密封是否完好,查验完毕签字确认。
②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会议现场做开标记录。
④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a.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
b.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
c.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d.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⑤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情况说明,经所有投标单位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同意后,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10.3 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报价一览表、电子版(U盘)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仍有“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U盘)”、“资格证明文件”等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10.4 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响应文件后办理签收手续。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竞争性投标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解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
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1.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2、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本标段最高限价为:190237.00元)。
13.2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有关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3.3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税金、设备的成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企业成本、利润、风险等因素,并结合项目特点、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及当前市场情况及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自主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3.4 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投标。当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13.7 投标总报价:固定总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13.8 凡因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日历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由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汇转或网银转账,并确保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缴纳时间,因异地转账、跨行转账、非工作日转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15.2 采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由采购代理机构处出具收据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2719
户 名: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汇款时备注信息:汉阴县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厨房设备类)
备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转账凭证、电汇凭证、担保函收据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按照资格审查要求提供一份;
所有投标文件中均应附有其复印件,未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15.2.1 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从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转账(含网银);
15.2.2 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的;
15.2.3 缴纳保证金金额少于采购文件规定金额的;
15.2.4 至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仍未到达指定保证金账户的。
1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15.3.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15.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活动的。
15.4.2 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
15.4.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4.4 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
15.4.5 投标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5.4.6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6.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6.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6.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6.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6.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开标与评标
17、开 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17.2 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3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宣读会场纪律,宣布参加会议的投标人名单。
1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
17.5 密封情况经审查确认无误后,供应商须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17.6 公布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相关内容,由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标人签字确认。
17.7 宣布开标结束后,进入评审阶段。投标人不得远离会场,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澄清相关事项的,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到达现场,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18、评标组织
18.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授权书。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18.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在评审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18.3 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时间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19、评标程序
19.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等。
19.1.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注:资格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项评审。
19.2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9.2.1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
(1)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的份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电子签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授权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投标方案是否有重大缺漏项、偏离;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满足本次投标的特殊要求;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4)投标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①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②投标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③报价货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④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19.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电子投标文件开启与解密、供应商拒绝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规定处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6)投标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
(8)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产品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1)投标人在采购人以往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且造成重大影响的;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不一致的;
(13)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业绩,除按无效投标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14)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拒绝投标或无效投标文件条款的。
2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
21、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1.1 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与纸质版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为准;若纸质版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等内容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无效。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23、编写评标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审核。
24、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
24.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4.1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4.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人。
24.4 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注:为保证每个供应商能给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每个供应商只能有本项目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五、中标与签约
25、中标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个日历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2 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3 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6.4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27、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汉阴县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类收费项目评审最高限价及简化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汉财字〔2018〕9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坤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劳动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74390000000210
五、其 它
28、质 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8.1.1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8.1.2 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2.28.1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28.1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28.2质疑函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
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包(标段)、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投标人有利害关系。
4)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证明材料。
5)质疑函需要加盖质疑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28.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28.3.1 质疑投标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28.3.2 质疑投标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28.3.3 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8.3.4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28.3.5 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28.3.6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28.3.7 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28.3.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8.4 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回复。若投标人对该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9、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与要求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图片 |
冷 库 |
尺寸:≥2.77*3.83*2.30 380V |
24.40093 |
m? |
|
双开门蒸车 |
|
1 |
台 |
|
烤箱 |
4.空气开关:63-100A |
2 |
台 |
|
打蛋机 |
|
2 |
台 |
|
发酵箱 |
|
1 |
台 |
|
电饼铛 |
自动恒温电饼铛 2.烤盘尺寸:≥55cm |
2 |
台 |
|
和面机 |
|
1 |
台 |
|
压面机 |
|
1 |
台 |
|
多功能电热豆浆机 |
技术参数:380V 1.1KW,铸钢机架,自动打浆熬浆一体机,单次≥50升。 |
1 |
台 |
|
搅切俩用机 |
|
1 |
台 |
|
风幕机 |
规格:9155/9186/-9270 |
4 |
台 |
|
灭蝇灯 |
额定电压:≥220V 额定频率:≥50HZ |
12 |
台 |
|
四层货架 |
1.规格:(1)2800*800*1800cm |
2 |
台 |
|
送餐车 |
1.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1.2mm,下层板≥1.0MM,不锈钢通腿≥φ38x1.2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2mm不锈钢管。 |
8 |
台 |
|
三星水池 |
1.规格:1800*700*800cm |
2 |
台 |
|
双星深水池(池深≥400) |
1.规格:1500*700*800cm |
2 |
台 |
|
双通双层工作台 |
1.规格:1800*800*800cm |
4 |
台 |
|
304不锈钢工作台 |
1.规格:1500*800*800cm |
8 |
台 |
|
灶间拼台 |
300*1300*800cm不锈钢板制作,台面板厚≥1.2mm,不锈钢通腿≥φ38x1.2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横通≥φ25X1.2mm不锈钢管。前置装饰板。 |
2 |
台 |
|
电磁大锅灶 |
规格1200*1300*1000(锅口净Φ1000)炉体采用全不锈钢骨架、面板厚≥1.5mm304不锈钢板材,侧前、靠背板≥1.0mm304不锈钢板材,炉体≥IPX6的防水级别。 全数字控制 时实、全方位运行监控 自适性匹配调节 跑锅功率控制 电流保护 功率恒定控制 数字滤波技术 8、故障代码维修,功率:≥30KW/380V。线盘:火力大,加热速度快,无盲区,内部线圈有防水设计。摇摆式水龙头不锈钢材质。防漏电处理加特有防静电设计。锅具防干烧,线盘高温保护。质保期≥两年 |
2 |
台 |
|
双门不锈钢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 |
规格:1200*550*1800cm 4.额定电压:220/50Hz;功率:质保期不≥两年。 |
1 |
台 |
|
食品留样柜 |
1.规格:容积≥500L |
1 |
台 |
|
消毒柜 |
型号: 材质: 不锈钢+钢化玻璃 尺寸:碗架≥1226*3390*440mm,消毒星级≥二星级,消毒方式: 中温烘干、高温消毒 臭氧 |
1 |
台 |
|
高效节能蒸煮炉 |
1.容量:≥170L 功率:≥12KW |
2 |
台 |
|
小型消毒柜 |
壁挂式,不锈钢双门,钢化玻璃,≥108升, 无磁304双层架 消毒方式: 中温烘干、高温消毒 臭氧 |
台 |
10 |
|
消毒灯 |
≥40w1.2m长T8石英紫外线带臭氧消毒灯管,≥1.2m长T8带电子镇流器单灯架子,供电线路平均每套≥10m线,灯具吊装链子每套≥3m,灯具电线护套每套≥3m。 |
套 |
198 |
|
12号不锈钢双层亚光碗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440 |
个 |
|
不锈钢勺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440 |
个 |
|
加厚茶杯带号码牌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440 |
个 |
|
炒菜大铲 |
304食品级不锈钢≥190cm铲头+1.2米手柄 |
4 |
个 |
|
不锈钢炒勺 |
304食品级不锈钢≥190cm铲头+1.2米手柄 |
10 |
个 |
|
油缸 |
≥10寸 |
3 |
个 |
|
钢漏 |
304食品级不锈钢≥70cm |
4 |
个 |
|
水瓢 |
304食品级不锈钢≥18cm |
6 |
个 |
|
大丝漏 |
直径≥32,加长手柄 |
4 |
个 |
|
50钢桶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20 |
个 |
|
40钢桶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20 |
个 |
|
30斜式打饭桶带盖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15 |
个 |
|
菜刀 |
精钢切片刀 |
5 |
个 |
|
砍刀 |
精钢剁骨刀 |
2 |
个 |
|
PE塑料菜墩 |
加厚,≥38cm*10cm |
5 |
个 |
|
大菜框 |
≥72*52*38cm |
10 |
个 |
|
中菜筐 |
≥59*41*28cm |
10 |
个 |
|
60钢盆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8 |
个 |
|
50钢盆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8 |
个 |
|
40钢盆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44 |
个 |
|
18号料缸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4 |
个 |
|
削皮刀 |
5 |
个 |
||
打饭勺 |
304食品级不锈钢 |
15 |
个 |
|
1号保鲜盒 |
≥45*31*16.5cm |
10 |
个 |
|
2号保鲜盒 |
≥38*26*13cm |
10 |
个 |
|
3号保鲜盒 |
≥32*23*12cm |
10 |
个 |
|
大密漏 |
304食品级不锈钢 ≥22cm |
5 |
个 |
|
水电管线配线 |
1 |
项 |
本标段核心产品为:电磁大锅灶。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 保 期:
(1)打蛋机验收合格后质保3年,其他设备验收合格后2年。
(2)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政策,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优良、渠道正当;
(3)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质保期后如需更换,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提供。
4.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5.验收标准:
(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进行检验;
(2)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进行更换改,确保项目通过验收。如接到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验收仍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出索赔或取消其供货合同;
(3)本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完成并正常使用7个日历天后,采购人签发本项目《验收合格单》。
6.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1)供应商应可根据工期、运输条件自行选择运输风险小、运费低、距离短的运输路线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运杂费一次包死在总价内,包括生产厂到施工现场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现场保管费、二次倒运费、吊装费等一切运输费用。
(2)由供应商安装及试运行,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安装和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对安装调试、整改等实施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负责所有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工作,所有费用一次包死在总价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应用及维护保养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技能有关内容的培训所有费用一次性计入投标总价。
(5)设备及其备附件的包装应为出厂时的原包装,包装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7.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否则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3)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货物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二、 综合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政策性扣减
1、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价比较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1.3.1采购人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1.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情况:在投标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总报价×6%”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总报价×2%”进行扣减;
2.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2.4参加本项目的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供应商须做出承诺,保证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按照本章“三、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第1.3.2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按“总报价×0.5%”进行扣减;本项最高扣减不超过2%;
2.6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的,须按照本章“四、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第1.3.2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按“总报价×0.5%”进行扣减;本项最高扣减不超过2%;
2.7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标价格=中标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因素分值表
类别 |
评标标准 |
|
投标报价30分 |
投标报价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格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3、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30的公式计算得分。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标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5、经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方案 (30分) |
产品渠道 |
设备供应渠道正常、质量保证,无假货、水货,检验手续合法有效、无产权纠纷,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生产厂家授权书等且加盖生产厂家鲜章);根据其提供证明材料的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技术资料、性能 |
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资料,性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相关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说明书、检测报告等);根据其提供证明材料的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
技术参数 |
产品设备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满分10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 |
|
选型、规格、功能 |
产品选型合理、规格描述详细,功能配置齐全,具备良好的实用性和科学性,满足采购人需求,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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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使用寿命等 |
所投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操作简便性(附操作指南、说明书等资料),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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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24分) |
供货方案 |
根据供应商的备货、供货进度保证措施,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安装调试 |
根据所投产品的安装调试、检测等方面保证措施,根据其调试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
人员安排 |
针对本项目有具体的人员组织安排,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能够保证交货期,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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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包装 |
根据供应商的运输、包装等方面的保证措施,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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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提供详细可行的验收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自行验收、双方验收、三方验收等),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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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及售后服务 (16分) |
项目业绩 |
提供2018年7月1日起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满分为6分。同一项业绩不得重复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售后服务 |
①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详细、具体、有针对性;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②供应商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根据其内容全面性、详细程度计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