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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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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时22分04秒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8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102000227

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132.54万元

最高限价:132.5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和烟财采〔 2021 〕1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一号开标室(绛水河东路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宋工,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2. 投标人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

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获取招标文件的,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投标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登记的不一致的,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为保证CA证书可以正常运行,投标人须配置电脑环境,请投标人下载相关驱动并安装(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驱动。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投标人须通过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参与网上投标过程中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服务器。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口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

联系方式:0535-877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285号

联系方式:0535-8545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进

电话: 0535-8545268

附件:招标文件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 页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102000227 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招 标 人:龙口市人民法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 年 8 月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 页 温 馨 提 示 根据烟财采【2020】22 号《关于实施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应按要 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详细注意事项,请见通知网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tzgg/123892.jhtml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 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 下 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软件使用教程可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投标人专场” 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37 574-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上传的投标文 件格式)。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线上签到,签到成功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注: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丁进,联系电话:0535-8545268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0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4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5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口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龙口市人民法院食 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20210200022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1、采购内容: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共分为一个包(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 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和烟财采〔 2021 〕17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1.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2 付款方式: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至半年时付前半年的服务费,满一年时付清全 年的服务费。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 付款,预付款从前半年的服务费中扣除。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 页 3、有关说明: 3.1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所有服务内容均须 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3.2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直接费用(项目团队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保险费等 工资费用,服务必备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仪器、交通车辆及生活设备,生活卫生 费用,现场管理服务配套等)、间接费用(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 费等)、评审会相关费用、后续服务、税金、利润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前的各项 服务期内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方案报价,所有产品必须报全,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公司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3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项目实施时, 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 求。投标人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公共区域安防、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3.4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 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如一次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 件调换,如两次调换后仍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 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验收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验 收合格后,采购人开据验收证明,龙口市政府采购办对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将按随机抽查模式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关于财政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生的 检测(检验)费、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若抽查结果投标人存在问题的,由投标人 负担相关费用;若抽查结果无问题的,由市财政列支。 财政部门建立投标人诚信数据库,对抽查中发现的履约过程中有不良失信行为的投 标人视情况在一定期限内(一至三年)禁止其参与龙口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投标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5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 门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 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 页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政府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预算为 132.54 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 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1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00 元),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1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至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1.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 山东网址。 3.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3.11.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1.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 3.12 投标人若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政府采购交易平 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详见附件格 式)。 4、招标议程安排 4.1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 (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 质招标文件。 4.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 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入口。 4.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7 页 4.4 本项目执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 场参加开标会议。 ①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烟财采【2021】8号文规定,需要投标人通过线上会议室观看 开标现场视频,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要各投标人提 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 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 后果。 ②使用工具:腾讯会议 ③会议号(房间号):603 679 258 ④入会时间:开标前半小时内 ⑤会议开始时间:开标时间 ⑥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 ⑦备注名称:请各投标人将备注改成各自投标单位的名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 标单位名单后,将不是参加本工程的人员移除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 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负责) ⑧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 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投标单位名称) 友情提示: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 5、电子化采购要求 5.1 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 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535-6788612 宋工,咨询 QQ 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 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5.2 投标人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且须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已 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8 页 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注册、获取招标文件的,或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投标人名称和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等信息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登记的不一致的,将无法有效地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登录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YTZF) (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 操作手册》),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PDF) 仅供查看。 为保证 CA 证书可以正常运行,投标人须配置电脑环境,请投标人下载相关驱动并 安装(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 采购系统驱动。 5.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 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 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 5.5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并打印回执。 5.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投标人须线上签到,签 到成功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 件。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 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投标人参与网上投标过程中用于投标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服务器。 5.7 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 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 6、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龙口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 701号 联系人:陈明镜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9 页 联系方式:0535-8778299 6.2 招标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 285号 电话:0535-8545268 联系人:丁进 E-mail:lkjdg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信息: 帐户名称: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 银行行号:315456703502 开户名称: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3543010122803943 6.3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咨询 QQ群:1124305721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0 页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每日就餐人数约 350 人,食堂面积约 560㎡,政府采购预算:132.54万元。供应商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 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服务方式: 自助餐、点餐 菜品种类: 早餐:咸菜 4、凉菜 1、半荤菜 1、蛋(煮、煎、茶)1、奶 1、汤 1、粥 1、主食 2、 饮品 2、水果 1; 午餐:咸菜 4、凉菜 4、半荤菜 1、纯荤菜 1、素菜 1、汤 1、粥 1、主食 2、饮品 2、 水果 1;每周一顿(包子、馄饨、馅饼)其中一种; 晚餐:咸菜 4、凉菜 1、半荤菜 1、纯荤菜 1、汤 1、粥 1、主食 2、饮品 2、水果 1。 2、须保证菜品种类的多样性,减少一周内的菜品的重复次数,所有煎、炒烹均使 用花生油,不得掺入其他油。 3、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早餐 120人、午餐 220人、晚餐 10人; 周六、周日:早餐 3人、午餐 3人、晚餐 3人。 超出人数按成本价另行支付。 4、就餐时间: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1 页 早餐 7:00-8:20;午餐 12:00-13:30;晚餐 17:30-18:30(冬)18:00-19:00(夏)。 (二)服务要求: 1、食堂坚持非盈利性原则; 2、经营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 3、独自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非法经 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追诉法律责任; 4、经营以职工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营养均衡的菜品,要根据大众口味,每 周更换菜谱,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饭菜;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开餐; 6、建立卫生安全、营养配餐、服务规范、具有特色的餐饮服务体系; 7、职工人数不低于 13人,为遵循劳动法,用工时间不超 8小时,班次分为上午班 下午班,职工平均年龄 45 岁以下,五官端正,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如人 员变动需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变动名单及其健康证; 8、成交供应商须负责缴纳员工五险,产生劳动纠纷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 负责; 9、职工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虚心接受采购人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我院职工 发生争吵或冲突; 10、经营期内,要遵守餐饮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并建 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工作; 11、食堂的食品安全、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 12、对 48小时内的食品进行留样,形成食品留样记录; 13、所购所有原料必须来自正规渠道,及时提供所购原料的证明文件;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2 页 14、对餐具进行及时清洗消毒,做好清洗消毒日常记录; 15、定期对电器设备、抽油烟机、厨具进行彻底清理,做好清理记录; 16、餐饮后半小时内对餐厅地面及餐桌进行及时清理; 17、每日对餐厅进行通风处理,保持食堂的干燥和空气清新; 18、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 19、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卫生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0、卫生检疫和职工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自理; 21、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负全部责任; 22、食堂设施、设备等因使用不当损坏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自理; 23、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改变食堂的房屋结构,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4、成交供应商须提前一周拟定下一周菜谱,并由采购人审核确定。 25、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人工费、日常经营费用:汽油费、厨师服、餐巾纸、洗洁精、 消毒液、钢丝球、牙签、抹布、桌椅套清洗等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供应商须考虑到投标 报价中。 (三)采购人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供应商费用; 2、配合供应商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物品采购、成本、 利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承担食堂装修、改造、厨具、餐具、水、电、气、暖费用; 4、每月对食堂进行工作考核,如满意率低于 60%,有权解除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3 页 3、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 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注: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 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4 页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龙口市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 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得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服务”系指成交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须的全部服 务内容及相关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 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在“烟台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注册、下载招标文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 信用记录; 3.8 投标人所报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5 页 3.9 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其它: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 因的义务。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 无论中标与否,已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4.5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均以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 投标邀请书 5.1.2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格式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提出。 6.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 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内容为准。 6.3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6 页 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 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发布答疑文件, 此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答疑文件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该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 并使用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 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5 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 标可能被拒绝(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操作培训--投标人专场” (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 37574-d5c4-4e85-8095-46b9429f432b)进行学习制作)。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业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响应 内容的中文翻译,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为准。 9.2 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 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 9.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7 页 10.1.1 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离表、综合说 明、资格证明文件等。 10.1.2 技术部分:项目理解、实施方案、进度与质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后续 服务承诺等。 10.1.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 容。 注: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 工 具制作投标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 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 求进行制作,并上传(注意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 11.2 投标人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 是否满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供货范围明细表上写明投标内容的单价、合计单 项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直接费用(项目团队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 保险费等工资费用,服务必备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仪器、交通车辆及生活设备, 生活卫生费用,现场管理服务配套等)、间接费用(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 业务培训费等)、评审会相关费用、后续服务、税金、利润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 前的各项服务期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 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2.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 价一览表为准 1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8 页 14、投标人资格及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八。 15、投标内容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5.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5.2.1 项目理解、实施方案、进度与质量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后续服务承诺; 15.2.2 综合说明; 15.2.3 偏离表; 15.2.4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6、投标保证金 16.1 按照鲁财采〔2019〕40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 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存在一般 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16.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如实记录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 (2)未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费的;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4)非招标采购方式时,无故退出磋商或者谈判的; (5)其他不诚信行为。 同一投标人在山东省范围内存在以上行为第(1)、第(2)种行为情形三次及以上 的,及第(3)、第(4)种行为情形一次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自动将其列 入“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其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可按规定向其收取投标保证金。存在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7、投标有效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19 页 17.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 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加 盖单位公章(电子印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 数字证书),并打印回执。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线上签到,签到成功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解 密投标文件。 20.2 出现第 7.2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 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可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2.2 如果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将之前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才可以重新上传。 22.3 要充分考虑到传达的时间和自身网络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逾 时传送会被判断为逾期送达。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0 页 22.4 上传投标文件后,请插上加密用证书 Key,可以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 件进行模拟解密,以确保开标时能正常解密。 22.5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再补充、修改和撤销投标文件。 E 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交易 系统公开进行。投标人须使用上传投标文件的 CA 锁和可登陆互联网的电脑等设备以 确保完成网上开标。 23.2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 23.3 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线上签到,签到成功后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 解密。 23.4 标书解密:开标时,由投标人(插入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 文件进行解密(解密需要使用投标文件生成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在规定 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 线登录状态,随时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23.5 投标人开标时需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公示后应由投标人在 10 分钟内确认, 并加盖电子签章后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未电子签章签章提交的,视同认可开标记录。 23.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 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1 页 责人。评标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 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4 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全权代表参加。 25、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 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25.1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 环保产品,是指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5.2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 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和烟财采〔 2021 〕 1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优惠政策,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 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25.3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2 页 行评标。 25.5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 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6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5.7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 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5.8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 的,视为同意。 26、评标方法 26.1 资格审查 26.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6.1.2 信用记录查询:开标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 (www.creditsd.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查询网页截图打印后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2 符合性审查 26.2.1 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对不同文字文本 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 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3 页 26.2.2 计算错误的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2.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5)服务期限、保险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7)未按规定报价,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8)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4 页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 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4 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 比较与评价。 评分细则 序号 内容 标准 分数 备注 1 投标报价 25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值,其价格分为25分。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础,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5 2 技术部分 食材质量保 障措施 8分 根据食材等原材料进货厂商情况、食材运输、食材储 备等进行评价:方案全面、细致、有针对性、措施可 行程度高的得6.5-8分;方案不完整或无针对性,仅 能满足基本要求的得5-6.5分。无承诺的得0分。 食品安全保 障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控制制度等进行评价 :方案全面、合理、有针对性、措施可行程度高的得 6.5-8分;措施不完整或无针对性,仅能满足基本要 求的得5-6.5分。无承诺的得0分。 卫生管理制 度及控制措 8分 根据供应商卫生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等进行评价:方 案全面、合理、有针对性、措施可行程度高的得6.5-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5 页 施 8分;措施不完整或无针对性,仅能满足基本要求的 得5-6.5分。无承诺的得0分。 餐厅服务质 量保障措施 8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餐厅服务质量的承诺情况进行 评价:供应商具有服务质量管理措施,能有效提高服 务质量、措施可行程度高的得6.5-8分;措施不完整 或无针对性,仅能满足基本要求的得5-6.5分。无承 诺的得0分。 菜品种类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菜谱的餐饮种类,各类菜系、面食花 色品种设计,营养搭配方案,及菜品定期更新等进行 评价:菜品种类齐全,营养搭配合理的得6.5-8分; 仅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5-6.5分,须供应商提供拟 投入菜品的菜谱,未提供的得0分。 拟投入人员 的配置情况 15分 ①项目负责人的食堂管理经验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情 况,由评委在3.5-5分之间独立评价,无描述的得0分 ; ②配备专业营养师和专职食品安全员及相关证书情况 ,由评委在3.5-5分之间独立评价,无描述的得0分; ③根据拟投入人员种类、分工、人员数量等,由评委 在3.5-5分之间独立评价,无描述的得0分。 针对本项目 提出的合理 化建议 5分 针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 ,切实可行,能为采购人带来潜在效益的,由评委在 3.5-5分之间独立评价,无承诺的得0分。 3 商务部分 类似项目业 绩 10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2017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起 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每提 供一份业绩扫描件得2分,加至10分止。未提供或提 供的评委不认可的,得0分。 本地化服务 5分 根据供应商本地化服务能力承诺情况,由评委在3.5- 5分之间评价打分,无承诺的得0分。 注: 评分细则中关于证书、奖项、业绩等证明材料,须将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 件中,未扫描上传或上传的评委不认可的,不得分。 27、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 会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采购人经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8、评标纪律: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6 页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 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8.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 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8.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8.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 人、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8.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 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 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8.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 意见。 28.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 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8.9 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8.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8.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 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8.12 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8.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7 页 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采购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 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F 定标 29、中标标准: 29.1 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 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9.2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9.3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 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 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29.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G 授予合同 30、中标通知: 30.1 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8 页 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 5 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交纳)。 30.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 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 批准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2、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2.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2.3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2.4 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 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 号;(三)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32.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 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 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 或处罚。 32.6 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视为放弃中标。 33、质疑、投诉 33.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29 页 的质疑拒收。 33.2 质疑函原件应由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最 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保险单位名称须与质疑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当 面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以质疑函送达采购人、代理机构为准)。 33.3 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 联系人:陈明镜 联系方式:0535-8778299。 (2)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港城大道285号 联系人:丁进 联系方式:0535-8545268。 33.4 质疑投诉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执行。 H 中标服务费 34、代理服务费: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00 元),由中标单位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4.1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现金。 34.2 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 最高限价 100 万以下 (含) 100-500 万 (含) 500-1000 万 (含) 1000-5000 万 (含) 5000-1亿 (含) 1亿以上 服务 0.80% 0.45% 0.25% 0.10% 0.05% 0.01% 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34.3 代理服务费按代理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不足 5000 元 的,按 5000 元计费;超过 50000 元的,按 50000 元计费。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35、投标人有第 26.2.4(1)-(12)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或废标。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0 页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 36.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6.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的任何活动; 36.4 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36.5 投标人串通投标; 36.6 投标人向采购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36.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6.8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6.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 37、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8、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1 页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龙口市政府采购 合同协议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2 页 (项目名称)由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号磋商文件在国 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为 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国家及山东省、烟台市和龙口市有关规范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 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乙方的书面承诺 5、中标通知书 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7、附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服务内容,并应附有此类服务完整、 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服务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 四、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五、付款方式: 在服务期限内,服务至半年时付前半年的服务费,满一年时付清全年的服务费。合 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从 前半年的服务费中扣除。 六、服务周期: 。 七、监督、检查: (1)服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 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3 页 (2)甲方将联合龙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对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服务达不到采 购文件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 承担。 八、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 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 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九、合同修改: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龙口市财政部门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对合同条款进行任 何修改。 十、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若出 现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 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 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 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 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龙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4 页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6)合同有效期:费用结清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经监证方认可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龙口市财政部门备案。 十四、龙口市财政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合同执行过程有变化,需报 龙口市财政部门审批备案。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龙口市财政部门四份,招标代理公司备 案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5 页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格式一: 投标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 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我单位保证录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全部资料的真实有效, 中标公示后投标人业绩、荣誉等加分项证件(如有)自愿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须分包填写)。 4、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 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6、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 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 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7、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日历日内有效。 8、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10、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填写: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11、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6 页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号): 日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7 页 附件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服务期限 备注 一宗 大写: 小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须分包填写。 3.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 4.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8 页 附件格式三: 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工作自行编制、扩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其 中 我方承诺: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39 页 附件格式四: 投标人拟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 执业资格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 过的类似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0 页 附件格式五: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 称 规格型 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1 页 附件格式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书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书条款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即使投标人在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 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为 准。 3、商务偏离中勘察设计周期、付款方式等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2 页 附件格式七: 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专业技术能力及完成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等;所提供服务的 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服务期限、保险期限、付款方式(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特点和优点; 4.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 5.详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 6.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措施; 7.售后服务机构及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注明办公地址、电话、工程师姓名和联系方 式); 8.①投标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②如投标投标人为监 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3 页 附件格式八: 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明(身份证、军官证)原件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 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提供财务报告,须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 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的完税凭证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交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供 相关材料)。 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网页截图打印后经评标委员会 确认签字后作为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说明: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4 页 1、以上证书须注意有效期。 2、相关文件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上传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 件。 3、以上证件和资料不齐或经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验证无效的,采购人将取消其 投标资格,一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统一采用原件的高清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须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5 页 附件格式九: 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负责人) 授权 (全 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采购活动,全 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新版身份证须双面扫描)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6 页 附件格式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新版身份证须双面扫描)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7 页 附件格式十一: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我公司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愿意接受按照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8 页 附件格式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磋商文件“附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格式编写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49 页 附件格式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商名称) (如 有多个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分别注明)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0 页 附件格式十四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如有)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 合同签订 时间 公路 等级 采购单位联 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 电话 1 2 ... 合计金额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未编辑此清单的,业绩将不予统计。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1 页 附一: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2 页 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3 页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 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4 页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5 页 附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 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 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 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6 页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 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 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 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 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 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 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7 页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 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 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 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 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 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 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 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 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 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 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 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8 页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 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 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 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 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 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 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 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 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 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 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 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59 页 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 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 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 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 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 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 止。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0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1 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2 页 附三: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 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 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3 页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 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 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 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月 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 8月 22日 龙口市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 龙口市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5-8545268 第 64 页 附四: 质疑函要求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 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 提出。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