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报南通市教育局批准,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就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三、项目概况
1.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分一楼学生餐厅、二楼学生餐厅、教工餐厅、相关操作间等。
2.在校师生就餐总人数约1200人,其中教职员工约100人,学生约1100人。早餐约120人,午餐约1200人。因学校有住校足球队,寒暑假、周末及部分节假日需提供一日三餐。另还需为学校相关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3.所有师生用餐全部在餐厅进行,采用分餐模式。学生的所有饭菜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到盘、装箱送至各班就餐点。
4.学校食堂配备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仓库、更衣室,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根据上级部门新冠防疫要求,不得聘用未注射新冠疫苗人员,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注射。投标时提供承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五、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现金(信封密封)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磋商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tong.gov.cn/
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无需报名。
售价:300元/份,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会议室(南通市胜利路30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会议室(南通市胜利路30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勘查现场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如需勘查现场,请按以下要求执行: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8月21日17时前,请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现场人员必须携带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同时提供行程码、苏康码且行程码、苏康码必须显示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能进入学校。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出。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方式:0513-6996966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九号楼十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5962756653
(挂网)0816(竞争性磋商文件)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docx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1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18
第五章 合同授予 19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20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29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中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并报南通市教育局批准,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就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三、项目概况
1.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分一楼学生餐厅、二楼学生餐厅、教工餐厅、相关操作间等。
2.在校师生就餐总人数约1200人,其中教职员工约100人,学生约1100人。早餐约120人,午餐约1200人。因学校有住校足球队,寒暑假、周末及部分节假日需提供一日三餐。另还需为学校相关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3.所有师生用餐全部在餐厅进行,采用分餐模式。学生的所有饭菜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到盘、装箱送至各班就餐点。
4.学校食堂配备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仓库、更衣室、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关的不锈钢厨具,并配有足够的桌椅,能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根据上级部门新冠防疫要求,不得聘用未注射新冠疫苗人员,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注射。投标时提供承诺。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五、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仅限现金(信封密封) 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带至磋商现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当场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7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tong.gov.cn/
方式:自行下载,本项目无需报名。
售价:300元/份,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代理机构。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会议室(南通市胜利路30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会议室(南通市胜利路30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勘查现场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如需勘查现场,请按以下要求执行: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8月21日17时前,请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现场人员必须携带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同时提供行程码、苏康码且行程码、苏康码必须显示绿色,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能进入学校。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出。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方式:0513-6996966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九号楼十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5962756653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2021年8月16日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
2.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4.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磋商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参与项目磋商并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资格后审原件包(核查,格式参见第七章)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 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
(3)公司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原件;
(4)招标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材料、技术标评审涉及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格式参见第七章)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格式见附件);
4.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磋商公告中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4)提供磋商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三、B.B.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单独密封)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标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2.公司规模、信誉与认证;
3.公司业绩证明;
4.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5.人员组织架构;
6.公司管理制度;
7.食物安全应急预案;
8.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9.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D、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七章,不得出现在技术标部分)
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第七章);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供应商按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磋商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后审原件包、②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③技术磋商响应文件、④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磋商响应文件中,除“①资格后审原件包”外,其余均为1份“正本”和2份“副本”。
3.在每份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对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名称、招标人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尚须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①、②、③、④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可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特别提醒】磋商响应文件中的①及②、③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本项目磋商报价方式为供应商报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10%。
3.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1条的规定。
4.响应报价以费率报价,供应商提供服务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人员工资总支出×管理费费率)+税费。其中人员工资总支出为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税费为人员总支出开票税费。管理费的费率按照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所报费率,管理费费率不超过9%,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协商可以进行下浮,但不能超过本次磋商所报费率。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按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响应报价须包含项目需求中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
5.本次成交的管理费费率为以后与学校签订合约最高费率。在与学校协商过程中,入围供应商可选择在此费率的基础上继续下浮,以满足学校的需求。
6.最低的磋商报价费率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费率报价,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所报费率无效,责任自负。
八、联合体参与招标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九、磋商响应文件及招标费用
1.招标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资格后审原件包”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在磋商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供应商在评标规定开始时间无故迟到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十一、代理服务费
1.本次磋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4500元,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内。
2.评委费按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标准执行,按实向中标人收取。
3.代理服务费、评委费在定标后付给代理机构。
十二、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贯彻南通市政府通政发[2015]49号文精神,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学校食堂“不带资式”服务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成为我校学校食堂“不带资式”服务供应商。学校将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供应商履约金的重要依据。对每学期累计三次以上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学校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项目需求
1.供应商能够按照学校要求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按学校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根据校方提供的原材料为校方食堂加工师生满意的饭菜,保证食品安全零风险的发生;
(2)所有学生的饭菜分餐装盘、装箱,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各班就餐的指定地点;
(3)所有餐具的日常分发、清洗、消毒等,食堂内部各场所的桌凳、地面的日常清洗,门窗玻璃的常态擦洗等;
(4)接受学校一些相关活动的工作餐。
2.供应商能够按不小于1:10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工作人员14人,其中主厨1人、副厨3人,勤杂工10人。具体用工人数根据学校实际就餐人数,由中标方与学校商榷后决定。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厨师持有厨师等级证书。供应商即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
4.服务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供应商应培训好服务人员,相关岗位需持证上岗,供应商所用全体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身安全、医疗、工资、各项保险、内部管理、各类纠纷等各项事宜及所涉及经费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5.供应商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6.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按劳动法交纳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7.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8.供应商提供服务收取服务外包费: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社保以及管理费,管理费=(人员工资总支出×管理费费率)+税费。其中人员工资总支出为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税费为人员总支出开票税费。管理费的费率不得超过供应商本次公开招标所报费率。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按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供应商自带的物品(必备)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四季工作服、工作牌 |
套 |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
2 |
其它(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 |
五、服务期限和合同签订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参照南通市政务中心服务类磋商文件精神,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招标人满意程度高,可以采取1+N年[N≤3]方式续签合同)。
2.合同履约情况
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1)甲方责任(学校方)
①甲方提供学校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凳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乙方。
②甲方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煤气费。
③甲方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进行成本核算。
④甲方对乙方人员资质、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食堂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⑤甲方按照协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向乙方支付人力成本、管理费、税费等费用。工资一年按照12个月支付。如工资、社保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则根据相应的劳动法规及时调整到位。如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乙方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用工,如不执行甲方将扣除相关费用并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服务资格。
⑥学校如需食堂提供其他后勤保障服务,乙方不得推诿。
(2)乙方责任(餐饮企业)
①经营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更衣室、卫生间等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
②乙方必须在每周四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及每天所进食品原料数量的清单,确保菜谱周周更新。杜绝使用不利于师生健康的佐料。
③配合甲方对每天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已加工过的半成品进入食堂。
④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甲方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甲方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
⑤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即安全、质量等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整,在经营期间若均无相应扣罚,合同期满后,其风险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
⑥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⑦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乙方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⑧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所聘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乙方负责每学年为所有工作人员体检一次。
⑨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⑩乙方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
?乙方不得擅自减少协议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如有减少,须及时告知甲方协商,隐瞒不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
?乙方每月凭乙方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从甲方食堂财务处领取服务外包费。
六、其它
1.如人员工资遇国家政策性调增,从文件规定执行之日起,中标单位人员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作相应调增,即每人净增数(含增加工资+增加单位保险)×人数×月数,此增加部分费用由学校按规定支付。
2.具体用工人数和工资标准由中标方与甲方商定后确定。
3.如甲方在合同期内,因需增加工作人员,新增人员费用均须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采购人组织评审
1.本次竞争性磋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采购人不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评审。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本次招标监督委员会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招标监督委员会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招标监督委员会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招标开标会。
二、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评委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供应商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
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现场报价在货物(服务)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标准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各投标人的现场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文件中的书面报价且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谈判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7.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招标评定结果的方法
1.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招标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磋商项目的技术响应文件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7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3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取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响应文件分值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各评委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打分,满分100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7.确定中标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技术响应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2)若总分相同,且技术响应得分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号)。
8.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9.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一)商务响应文件评分(30分)
1.本次项目最高限价:管理费费率不超过9%,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费率)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费率)为磋商基准报价,其商务报价响应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响应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商务报价响应分 =(磋商基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30
(二)技术响应文件评分(70分)
序 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资质认证 |
8分 |
1.供应商获得市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餐饮业荣誉证书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属于餐饮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投标供应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上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经营业绩 |
25分 |
1.供应商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1000人(含)至2000人学校食堂承包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供应商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2000人(含)至3000人学校食堂承包项目业绩的,每个得3分;供应商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3000人及以上学校服务业绩,每个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单位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学校餐饮服务经验10年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学校餐饮服务经验5年(含)—10年(不含)的得1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学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在相关学校食堂从事过餐饮服务,提供一份学校案例,由评委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服务效果佐证资料打分,优秀8-12分,良好6-8分,一般得3-5分(其中需提供为本学校不少于1个月的午餐菜谱案例,所有材料需盖被服务学校的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佐证资料)。 |
3 |
食物安全 控制措施 |
15分 |
1.根据供应商食物卫生、饭菜品种、价格,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6分<优≤10分、4分<良≤8分;2分<一般≤4分;0分<差≤2分。 2.为本项目购买不少于1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5分(提供原材备查,没有的不得分)。 |
4 |
提供服务人员 专业性 |
12分 |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供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管理架构、岗位人员数量配备、持证上岗、岗位制度、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考核方案等,由评委酌情打分,优得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具有一级厨师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厨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厨师在各类各级烹饪比赛中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得3分;获得省级荣誉的得2分(需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单项、各级荣誉不累加计分)本项最高得3分。 4、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具有专职食品管理员的得1分。 5、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具有专职食品营养师的得1分。 (专职管理员和专职营养师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资格证明、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中标方提供以上人员需在本项目学校服务6个月以上,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
5 |
管理制度 |
5分 |
根据供应商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水电管理制度、民主管理、仓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完善性、可行性、实用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由评委酌情打分,4分<优≤5分、2分<良≤4分;0分<差≤2分。 |
6 |
应急预案 |
5分 |
1.根据供应商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的具体、全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酌情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差不得分,最高得2分。 2.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与三级甲等医院建立绿色通道,迅速妥善处理患者,得3分(需提供与医院合作的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交纳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出现招标响应商务报价的内容;
5.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磋商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招标审评小组认定为其他情况可确定为无效投标的。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最高限价的;
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 1 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进行食堂财产的盘点与交接。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降低服务费用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人员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五、采购单位按照中标价按月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延迟1个月),如供应商在食堂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的处罚,相关费用在当月费用中扣除。
第六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招标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招标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磋商活动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投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四部分组成。本次磋商项目响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后审的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资格后审资料文件、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请分别装订、分别单独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投标书组成:
A、资格后审原件包(核查)
【特别提醒】未携带要求的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齐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
(3)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材料(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4)技术标文件涉及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如公司业绩合同原件;
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格式参见第七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服务人员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书面承诺;
(4)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磋商公告中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5)提供磋商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三、B.B.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单独密封)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2、公司规模、信誉与认证;
3、公司业绩证明;
4、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5、人员组织架构;
6、公司管理制度;
7、食物安全应急预案;
8、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9、评标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D、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七章,不得出现在技术标部分)
1、磋商响应报价总表。
二、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磋商响应文件
分别对应填写:资格后审原件包
分别对应填写: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包
分别对应填写:技术磋商响应文件
分别对应填写:商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全称
二○二一年 月 日
三、磋商响应文件
A、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单独密封)
A.1 目 录
序号 |
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 明细 |
是否符合(√) |
1 |
营业执照副本; |
|
2 |
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 |
|
3 |
技术标文件涉及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如合同原件; |
|
4 |
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材料(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仅作为资格后审材料原件包内提供的各项原件材料(如资格证明原件及业绩证明合同原件等)的清单目录。
B、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单独密封)
B.1、目录
序号 |
资格后审资料文件 清单 |
是否符合(√) |
1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 |
供应商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
|
3 |
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材料(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的相关要求); |
|
4 |
提供磋商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三、B、B.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备注:
1、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仅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表格及业绩证明合同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供审查及留存!
B.2、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二一年 月 日 二○二一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如受权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兹授权 (受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江苏省南通中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受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二一年 月 日 二○二一年 月 日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开标时受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本公司愿就由贵校组织实施的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二○二一年 月 日
C、技术磋商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在考察了投标项目现场并仔细研究了《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食堂“不带资式”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后,同意按上述文件提出的全部条件和规定参加投标。我方受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一旦中标,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中标资格,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的处理。
7、一旦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受权人: (签字)
二○二一年 月 日
① 拟派食堂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性别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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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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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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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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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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