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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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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江北永安大厦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缺少]江北永安大厦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6721001 项目名称 江北永安大厦
标段编号 AJB200273-03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8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8月2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B200273-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永安大厦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20)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北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632.6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632.62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5亩,总建筑面积约7.06万平方米,建筑高度94.50米,主要建设办公楼、食堂餐厅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51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9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项目各专(项)业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等。本次招标中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综合设计(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 b、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亮化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配电房设计、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红线内外)、人防(各专业)工程设计、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厨房设计、停车管理系统、大型设备设计、供水、供电、供暖、供热、联合通信、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等配套专业及所有专项设计内容; c、其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包括装配式构件设计、装配式拆分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申报(含设计标识及运营标识)、地铁结构保护方案设计及报审等。 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设计文件,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及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a、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工程(含水电)、苗木移植(砍伐)、场地平整(含拆除、垃圾清运)、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装配式)、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水工程、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停车管理系统、通信工程、广电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机电设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机械停车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安装、锅炉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地铁结构保护、供暖、供热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BIM应用等。 b、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人防质监申报、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交评、水土保持、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正式水电燃气外线、场内外临时设施、临时及正式出入口等)、地铁部门报批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检测及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验收、电梯专项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申报及开通使用等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专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以上事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c、承包人负责完成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的申报、设计、开通使用,办理所有手续并完成最终验收。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职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设计分包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3)建筑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4)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5)岩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6)道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7)给排水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8)电气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9)暖通空调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10)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注: 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1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本工程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且成果文件已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开,详见网址: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102/t20210205_2817718.html
http://njna.nanjing.gov.cn/njsjbxqglwyh/202106/t20210624_2978519.html
8.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21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陈娟娟 联 系 人:孙丽君
电 话:025-58398665 电 话:1391295152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21500382@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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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B200273-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永安大厦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新区管审备(2020)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北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632.6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632.62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5亩,总建筑面积约7.06万平方米,建筑高度94.50米,主要建设办公楼、食堂餐厅及相关服务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51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9月2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9月2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本项目各专(项)业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等。本次招标中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综合设计(建筑主体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 b、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设计、幕墙设计、钢结构设计、亮化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配电房设计、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红线内外)、人防(各专业)工程设计、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设计、厨房设计、停车管理系统、大型设备设计、供水、供电、供暖、供热、联合通信、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等配套专业及所有专项设计内容; c、其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设计(包括装配式构件设计、装配式拆分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级申报(含设计标识及运营标识)、地铁结构保护方案设计及报审等。 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完善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设计文件,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及评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2)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竣工图文件、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完成各项专业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物资采购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预制构件(如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 a、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时工程(含水电)、苗木移植(砍伐)、场地平整(含拆除、垃圾清运)、试桩及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含装配式)、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强电工程、暖通工程、给水工程、智能化信息系统工程、停车管理系统、通信工程、广电工程、通邮工程、消防及火灾报警工程、机电设备、新风系统、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工程、室外道路、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照明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系统、雨水回收系统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机械停车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厨房及餐厅设备采购安装、锅炉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室内外标识导向系统、地铁结构保护、供暖、供热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供货安装,BIM应用等。 b、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前期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安监备案、质监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土方外运手续办理、道路占用开挖及绿化占用手续办理、人防质监申报、白蚁防治申报、防雷申报、环评申报、交评、水土保持、规划申报(总平、综合管线、正式水电燃气外线、场内外临时设施、临时及正式出入口等)、地铁部门报批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环保验收、人防验收、消防检测及验收、防雷验收、白蚁验收、电梯专项验收,城建馆档案验收、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申报及开通使用等竣工验收前的所有专项验收,完成竣工验收,中标单位还应考虑项目建设中除以上手续外的所有手续,以上事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 c、承包人负责完成正式水、电、燃气、通讯、广电的申报、设计、开通使用,办理所有手续并完成最终验收。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职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提供投标人为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设计分包合同;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承诺书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5分;每高1%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9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3)建筑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4)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5)岩土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6)道路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7)给排水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8)电气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9)暖通空调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1分; (10)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0.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0.05分。 注: 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02月-2021年07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3、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9-1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本工程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且成果文件已在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开,详见网址:http://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102/t20210205_2817718.html
http://njna.nanjing.gov.cn/njsjbxqglwyh/202106/t20210624_2978519.html
8.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北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21层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陈娟娟 联 系 人:孙丽君
电 话:025-58398665 电 话:1391295152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21500382@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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