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21-2022学年度白沙县大岭学校等11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于 2021-08-16
招标详情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2022学年度白沙县大岭学校等11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2021-2022学年度白沙县大岭学校等11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自2021-08-16至2021-08-20止 |
意见反馈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人 |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白沙黎族自治县 |
联系人 |
邢先生 |
联系电话 |
0898-27727539 |
代理机构 |
海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42-6号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6536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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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1-2022 学年度白沙县大岭学校等 11所学校营养改
善计划原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中建 ZBDL-2021-338
3.预算金额:641.88 万元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内(以实际供应和 2022 年春季暑
假放假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按月实际结算进行拨付。
二、采购内容
1.食品原材料供应大岭学校(226 人)、阜龙乡中心学校(414 人)、
元门乡中心学校(331 人)、荣邦乡中心学校(284 人)、青松乡中心学校
(299)、细水乡中心学校(317 人)、芙蓉田学校(707 人)、南开乡中心
学校(244 人)、珠碧江学校(342 人)、白沙学校(732 人)、牙叉实验学
校(1453 人)共计 5349 人。
2.县教育局按 11所在校学生人数 5349 人、每学年 200 天(按学生在
校使用的实际天数结算)、每天 6元(5 元政府补助,1 元由学生家长自付)
的标准进行补助。
3.学校根据考勤人数表和学生补录表的实际用餐人数与食品原材料
供应企业进行账目结算。中标单位需向白沙县教育局缴纳风险保证金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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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
类
采购资金预算 规格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 其他要求
肉类
资 金 预 算
641.88 万元,
补助标准 6 元
/人·天
新鲜优质猪肉、牛肉
等,不含瘦肉精、无
激素、无质变
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等国家现行
法律法规。
双方可根据生产
季节、天气等情况
协商调整每期采
购计划中的品种。
供应商必须能保
证提供丰富的品
种供采购人选择。
禽蛋
新鲜优质家禽蛋、无
质变和破损
蔬菜
新鲜绿色蔬菜、无超
标农药残余
水产 冰鲜优质各类水产品
粮
非陈米,无质变,优
质大米
油
非转基因、无勾兑原
厂封装,优质食用油,
营养成分符合国家标
准
调味品
保质期内安全无质变
调味品
豆 制 品
和 半 成
品
新鲜干净无质变豆制
品和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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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配备县区域内专职负责人和专职食品安
全管理员,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食品原材料供应管理经验(负责人
1 名,专<兼>职 4 名以上,食品检验师 1 名),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
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
在食药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中合格,并持有企业法人或校长颁发的聘
用证书,落实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巡检制
度,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
(二)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三)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包括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卫生保障、安全防患、应急处置、
文明服务、价格管理等制度。
(四)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选择安全、质优、价廉的材料,所有材
料做到 100%可追溯,并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所供应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质量标准,能按时提供产地质
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六)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建立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
要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进
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原材料运输储存保管制度,不合格食品原材料退市、
召回制度,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制度,食品原材料留样制度,食品原
材料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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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设置符合条件的配送(分拣)中心,配
备专用的库房和必要的食品贮存设施设备,库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库房周围应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25米以内无暴露的垃圾场、
旱厕、粪池等污染源;
2.库房地面应当干燥、平整,保持清洁;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
明,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门窗、下水道出口等应闭合严密,加装必要的防
蝇、防鼠、防火、防盗设施;
3.库房应具有满足供应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条件,食品
仓储场所的货架(台)应与地、墙保持距离,能使食品应分类、分区、分架、
遵循先进先出存放;
4.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五专”管理,分类存放;
5.库房内不得有其他不相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有兽药、农药及其他
有毒有害的化工产品;
6.库房配备必要的符合食品储藏条件的控温、控湿设施,根据需要配
备恒温保鲜库(柜)、冷冻冷藏库(柜)和留样设备等;
7.出库原材料要做好记录,建立原材料二级追溯机制;
8.冷库应当配备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食
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当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
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等进行验证,确认相关设施、设备及监测
系统能够符合规定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并能安全、有效地正常运行和使用,
确保冷藏、冷冻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9.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当配备食品检测室,检测设施设备能满足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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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有食品原材料的自检项目的需要。
(八)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车辆和设备,具备
按要求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1.应使用专车配送;
2.在配送时应做到“三固定”,即司机和送货员相对固定、运送车辆
相对固定、运送日期和时间相对固定;
3.应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配送人员应着装
统一、干净、整齐,并佩戴健康证胸卡;
4.配送人员应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在送货前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
告书、合格证、生产商及生产地的证明文件,查验货物保质期及外包装,
不得将过期、变质的原材料送给学校;
5.装车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能对产
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
6.装车时对产品要轻拿、轻放、整齐、平整摆放、不能倒置或侧立,
杜绝野蛮操作等现象;
7.运输冷藏、冷冻食品的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保温箱应当符合食品
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
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
8.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
建立记录和档案;
(九)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具备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
力,确保受灾期间的原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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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通过招标的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应与教育局签订供应合同,并
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后,再签订供应合同,明确双方有关食品安全
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方可供应。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