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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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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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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1-6-001267号

项目编号:ZKFW2021-06-057

二、项目名称: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机关干部日常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以及会议、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等内容 1750000 山西饭店 纯阳宫51号 91140100MA0GU1JM9C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食堂菜肴的搭配与制作,日常工作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会务用餐,接待餐和食堂外卖的保障,餐厅、厨房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等的服务。 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按合同约定执行 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磊,冯仁钰,张志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协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风街30号

项目联系人:张志刚

项目联系方式:(0351) 2859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项目联系人:高进进

项目联系方式:0351-2772686

2021年08月02日 2021年08月16日



附件信息:

  • ZKFW2021-06-057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7.30).doc

项目编号:(ZKFW2021-06-057)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KFW2021-06-057 采 购 人: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 (盖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2 第五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22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33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63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1-6-001267号 2、项目编号:ZKFW2021-06-057 3、项目名称: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58200.00元 6、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共一包,内容包括:机关干部日常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以及会议、公务接待用餐服务等内容。 (2)、范围包括:食堂菜肴的搭配与制作,日常工作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会务用餐,接待餐和食堂外卖的保障,餐厅、厨房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等的服务。具体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8、服务标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9日,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 3.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长风街30号 联系方式:0351-2859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0351-2772686 电子邮箱:zzkt0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进进 电   话:0351-277268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项目名称 省直机关五一路办公区餐饮服务 1.2 采购内容 机关干部日常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以及会议、公务接待用餐服务保障等内容。 1.3 采购预算金额 1758200元 2.1 采购人 名称: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长风街30号 联系方式:0351-2859792?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高进进 电话:0351-2772686 3.3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3、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 否 7.6 磋商前答疑会 无 7.7 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9.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U盘一份。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4、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 6、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 9、按照“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具体审查的内容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1、报价函(格式见第七部分); 2、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七部分),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服务方案(格式见第七部分); 5、服务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7、响应/服务技术说明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 8、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或相关证明资料; 9、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0、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递交磋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9.3.1 装订其他要求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同时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 9.4.2 磋商保证金 金额 1、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30000元 。 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电汇账户: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 账 号:141000231012016000290 银行行号:301161000199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51-2772551 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方便财务查询。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 20.4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变动。 23.4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6(2) 报价价格折扣 ?6% □7% □8% □9% □10%(小微企业依据项目情况确定) 34.6(4) 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百分百 ?2% □3%(小微企业依据项目情况确定) 35 其他要求 无 36 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规定支付。 同类项目案例相关要求 年份要求:三年; 2018年08月13日至今。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 2.3 “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工程”指本磋商文件所述建设工程。 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3.4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 竞争性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评定成交标准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6.2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可以向磋商小组进行了解。 6.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及依法成立的磋商小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解释为准。 6.4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4 如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7.6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召开,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7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成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 9.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胶装成册。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3.1装订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 磋商保证金 9.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2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9.4.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9.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9.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5 磋商报价 9.5.1 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9.5.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应提供服务的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 9.5.3 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9.5.4 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包含报价人成交后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本磋商项目全部服务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及税金、保险和利润。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报价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均须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9.5.5 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0.3 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 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7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12.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12.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2 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1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4.2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2 供应商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会议时启封”字样,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6、签到 16.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并留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 16.2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五、磋商采购程序 17. 成立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 17.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评审。 18. 响应文件的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9. 响应文件审查 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19.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9.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供应商。 19.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19.6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服务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0.磋商 20.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20.3 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技术配置、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使每个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供应商接到该书面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0.7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书面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 20.8 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0.8.1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0.8.2 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9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 20.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第20.13条要求进行审查。 20.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 20.12 经磋商、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0.13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1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要求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1.1.1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1.2 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报价格式单进行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22.综合评审 22.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2.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2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23.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并作出书面说明;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7. 采购项目终止 2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邀请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 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9.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 32.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3. 质疑 3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3.2 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磋商文件之日。 33.3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3.4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按照一式二份提供。提供质疑函时,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对本文件的质疑还应提供收到本文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3.5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6 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其他 3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34.1 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34.2 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 34.3 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1)报价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报价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报价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 34.4 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34.5 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4.6 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价格折扣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4.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折扣参见本须知28.6(2)的规定执行。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5其它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代理报价一览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内容包括:机关干部日常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以及会议、公务接待用餐等内容。 2、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五一路办公区食堂承担着931人的就餐服务保障工作,为保障机关食堂正常运作,衔接有序,需进行本次采购。 3、餐厅概况: 3.1餐厅地址:五一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一层; 3.2用餐人数:正常情况下工作日用餐人数,食堂早饭170人左右,午餐人数350人左右,晚餐人数110人左右。 4、范围包括:食堂菜肴的搭配与制作,日常工作用餐,加班、值班用餐,会务用餐,接待餐和食堂外卖的保障,餐厅、厨房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消毒工作等的服务。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五一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一层。 3、服务标准: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4、预算金额:人民币1758200.00元。 5、付款方式:按季支付。供应商在下一季度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上一季度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10日内支付供应商上一季度服务费。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供应商的最后一季度服务费在供应商向采购人完整移交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并经采购人在移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再行支付。 三、采购人要求 1、供应商在承接餐饮服务时,对所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设施设备、餐饮服务所需固定资产等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 2、在本餐饮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餐饮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综合素质优良及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变更要求后3日内作出调整。 3、供应商全面负责厨房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工作,组织和指挥烹饪工作,确保出品质量均能达到标准,出品速度须达到用餐需求。根据服务保障情况,科学安排厨房、餐厅服务班次,合理定岗及安排厨房、餐厅各岗位人员。 4、餐饮要求: 原则上不开清真餐,但如遇市、区领导调研,有清真需求时,采购人提前告知用餐规模,必须配合提供。正常工作日开餐,早餐凉菜4种,咸菜1种,热菜4种,汤类4种,主食5种。午餐凉菜4种,小吃2种,热菜5种(荤菜1种、炖菜1种),主食4种,面食2种,汤类2种,水果1种。晚餐4种热菜,5种凉菜,汤类2种,主食4种,小吃2种。 5、人员配置要求: 5.1小餐厅:主管1名,厨师1名,切配1名,面点1名,服务人员3名。保洁1名,洗消员1名。 5.2大餐厅:厨师长1名,厨师3名,凉菜师4名,面点7名,切配4名,小吃师傅1名,领班2名,服务人员6名,洗消员3名,保洁员2名。 6、供应商收到服务费用后优先用于支付服务人员工资,非采购人原因,因提供餐饮服务而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失、人员伤害、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领导和监督。负责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确保厨房正常运行。 8、供应商须爱护采购人设施设备,若因供应商使用不当或管理失误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维修、赔偿责任。 9、供应商负责对进入厨房所有食材的质量把控。严禁不符合国标食材进入加工或使用。 10、供应商在确保餐饮环境舒适、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餐饮服务区域的节能管理。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要严密组织,确保加工、运送、取餐区分配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卫生,杜绝食品裸露、污染,杜绝污染、倾倒、抛撒等不合格食品进入分配环节;要十分关注季节性食材品质,凡过期或变质以及不新鲜食材,严禁进入加工或使用环节。要严格监督检查,餐前把关协调,餐中及时补缺,餐后跟踪问效,及时反馈修正,确保就餐人员吃得安心放心舒心愉快。 11、供应商要不断提升餐饮服务本领。要爱护设施设备,节约能源,杜绝浪费;要科学组织,合理统筹,按时足额供应;要尽职尽责,规范厨艺,保证做出搭配合适、营养丰富、色香味俱佳的高品质食品,适应和满足就餐人员需求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拓展餐饮服务范围,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项目,以满足大楼内工作人员的需求。 12、供应商负责厨房、餐厅取餐区安全防火工作。厨房、取餐区等重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定期检查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对厨房卫生进行全面清理,以保证厨房整洁、规范有序,每周对厨房、餐厅进行全面消毒,负责除四害“蚁、 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记录。 13、密切保持与采购人餐饮部的沟通联系,配合采购人定期更新菜单,确保菜品满意度和认可度达到80%以上,不断推陈出新,根据季节变化、就餐人员需求,创新菜品,更新菜单。 14、供应商承担厨房财产及人员安全相关责任。做好本餐饮服务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餐饮服务安全;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供应商按照食药局要求每餐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每种为200克,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样温度为0度至5 度。若因供应商管理问题而发生如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5、供应商应针对投诉、消防、水电气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宣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上报采购人进行审定。 16、供应商对其所用人员全权负责,所用人员均需持有健康证。供应商工作人员入职前需向采购人提供人员真实信息,提供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待采购人核实后方可上岗。供应商工作人员要求保密意识,与采购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如发生泄密事件由供应商全部负责。 17、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实际情况开展各项餐饮服务,并编制餐饮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采购人审定。 18、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改变餐饮服务区域内房屋、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用途;需在本项目范围内实施食堂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的,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实施,施工不得影响办公区正常办公秩序。 19、供应商对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及相关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要求实施有效管理,合理控制损耗,降低运营成本。 20、按要求组织成立服务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餐饮服务质量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涉及餐饮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 21、供应商应在年底前向采购人提交餐饮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餐饮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签订的新年度服务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合同双方签收确认,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餐饮服务移交确认书。 四、其他要求 1、除采购人移交给供应商的财物,其他与餐饮服务有关的事务、财物、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评价,并将情况通报供应商。采购人将定期或随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实行百分制,供应商的餐饮服务测评满意度分值应达到 80 分以上,并须通过采购人年终综合考评。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餐饮管理服务要求,着力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并配合采购人做好周巡检、月检查、季考核和年终考评工作。 第五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一、响应文件初审 (一)资格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3 良好的纳税记录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4 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 5 履行合同的能力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 6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提供的“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有效(正本提供原件)。 7 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清晰、有效。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响应文件的签署 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 2 响应文件的提供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完整提交。 3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报价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4 保证金的交纳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存款账户转出。 5 服务期限、地点、标准及付款方式等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作出实质响应。 6 服务方案 提供服务方案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 7 其他 响应文件没附有磋商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8 联合协议 联合体的是否提交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 说明:1、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19.3条规定的原则。 3、审查时,磋商小组可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三)特别说明: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资格检查内容存在清晰度差、辨认困难,磋商小组可查看原件。 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二、政策性要求的评定(如适用) 1、采购的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提供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七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其中所投台式计算机还须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又没有能够作出承诺,磋商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5、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价格折扣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折扣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折扣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成交标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服务、技术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序号 评审 条款 评审项 评审细则 1 价格 部分 (10分) 价格 (10分) 各报价人的价格得分:(基准价/评审价)×价格权重(10%)×100 (注: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 部分 (70分) 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30分) 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及实施措施(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堂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根据供应商响应程度中所提供的整体实施服务方案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30分、18分、12分。 经营管理方案 (10分) 供应商提供的经营管理方案经营策略明晰,管理制度完备,可行、实用、档口设置合理,风味特色突出。根据供应商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6分、3分。 应急 方案 (10分) 对本项目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根据供应商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10分、6分、3分。 餐标菜谱方案(5分) 能根据各种会议餐餐标菜谱丰富程度,食材及菜品营养搭配合理性,新颖性。根据响应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营养控制方案(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营养控制方案及菜品种类,根据响应内容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3分。 人员服务规范(5分) 对员工服务规范,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根据供应商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人员配备(5分) 根据供应商拟配主要人员的专业水平、从业经验等情况,根据供应商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分为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分别得5分、3分、1分。 3 商务 部分 (20分) 供应商 业绩 (12分) 2018 年8月13日至今具有同类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至12 分。 注:同类型业绩以提供合同或委托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管理体系认证(3)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3分。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5分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内容完整度3分。 2.响应文件目录及页码对应准确。文件内容易于查找1分。 3.磋商文件文字、签字、图章、复印件、图片要求清晰易辨1分。 第六部分 合同原则 需方: 供方: 供方在 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等见后附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付款方式 按季支付。供应商在下一季度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上一季度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10日内支付供应商上一季度服务费。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约,供应商的最后一季度服务费在供应商向采购人完整移交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并经采购人在移交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再行支付。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五、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六、交验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补充文件)承诺内容,符合相关服务质量标准。 九、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需方向需方赔偿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三份,作为退付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依据。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响应补充文件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以下无正文)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中文简体字和份数提交。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营业执照……………………………………………………………………… 2、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 4、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5、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6、无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 ………………………………………………………………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服务方案……………………………………………………………………… 5、服务响应偏离表………………………………………………………… 6、商务条款响应表………………………………………………………………… 7、响应服务技术说明文件………………………………………… 8、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9、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0、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递交磋商保证金票据…………………… 11、磋商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一、营业执照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三、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四、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格式自拟) 六、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可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可通过在线进行查询。 八、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名单 注:可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可通过在线进行查询。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一、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会议日起的有效期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4、提供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磋商会议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会议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内容 价格 服务期限 1 2 … 总报价: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服务方案 参考以下内容进行编制: 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2、经营管理方案 3、应急方案 4、餐标菜谱方案 5、营养控制方案 6、服务承诺 五、服务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服务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服务内容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注:此表由供应商自愿填写,不填或删除(默认为无偏离)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说 明 1 服务期限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标准 4 付款方式 5 其他(如有)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响应服务技术说明文件(按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提交) 八、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2018年08月13日至今供应商类似项目案例或相关证明资料: 业主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主要服务 内容 服务日期 备注 备注:1、供应商人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2、同类型业绩以提供合同或委托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供应商人: (盖章) 供应商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九、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十、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递交磋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十一、磋商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若无,请在本页写“无”) 1、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最终报价单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磋商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本竞争性磋商项目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报价: 相关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可按以上格式制作“最终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会议现场,用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附件 名 称 内 容 备 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银行汇票( )现金( )支票(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账号 开户行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汇出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收件人地址   收件人名称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 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此表单独一并递交代理公司。)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57页 共60页 电话:0351-277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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