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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7月-2022年6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费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77

项目名称: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12.94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00:00至2021年08月26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西大街198号(恒超汽贸院内北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方式:18605813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昱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159号

联系方式:18634698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8634698222

附件信息: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磋商文件.doc


项目名称: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7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昱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八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6389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 1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 -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15 -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18 -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 20 -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23 -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7月-2022年6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费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1CCS00077

项目名称: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12.94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17日00:00至2021年08月26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8月27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治市西大街198号(恒超汽贸院内北楼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方式:18605813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昱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西街159号

联系方式:18634698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18634698222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6.2 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报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澄清,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交纳社保凭证(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结果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报价文件格式’);(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方案;(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承诺;(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

(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

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报价人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山西昱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金山国际广场支行

账 号:142994264926

行 号:104164000896

注:须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可简写)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

(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5)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报价人持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代理公司将在法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报价人账户内。报价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与账户信息函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注:报价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6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电子签章。

11.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

(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报价文件。

13.磋商截止时间

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使用CA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供应商无故不在现场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电子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商开启仪式

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电子签到。

15.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6.组建磋商小组

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7.初步审核

17.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审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磋商保证金。

17.2审核时,磋商小组要审核每份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8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质保期、供货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I、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17.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17.4.3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磋商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8.磋商

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8.6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19.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评标过程保密

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收费标准的1.5%收取。

25.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保密和披露

27.保密

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9.11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十、违约处罚

30.违约处罚

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部分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2.1.1

供应商名称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式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量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印刷与装订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1.2

依法设立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劳务外包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财务要求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通过“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纳税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缴纳税款(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社保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任意一项险种)

人员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2.供应商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其他要求

2.1.3

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报价范围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规定

响应保证金

符合规定

响应方案

符合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规定

合同条款

符合规定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规定

2.2

评审价格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3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3.1.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 25

服务部分: 65

报价: 10

3.2

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

√方法三

评审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条款号

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3.3(1)

商务评分标准(25分)

供应商业绩

15分

根据项目规模及其种类评分,具有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经验得6分,具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岗位经验得5分,具有政府采购岗位经验得4分,最高得分为15分。

注:(1)近两年指2019年2月1日至今。

(2)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必须提供本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10分

响应文件编制完整、目录编排合理易查询、页码编排合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无空项得10分。磋商文件每存在一项编码混乱、顺序颠倒、标题与内容不一致、页码混乱、不易查找等的偏差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3.3(2)

招聘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65分)

实施方案

15分

服务方案总体概述详细,结合实际、清晰合理、严谨、全面、完善,满足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程度,好15-12分,中11-6分,差5-0分。

具体需包括:项目实施计划;录用要求;招聘计划;招聘流程;服务内容;管理形式等。

管理制度

15分

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好15-12分,中11-6分,差5-0分。

具体需包括:完善的组织架构;健全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完善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等。

拟投入本项目的情况

10分

供应商可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及服务团队的证明,最高得10分。

培训方案及考核

10分

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拟外包人员培训方案及考核制度进行综合评审。好10-8分,中7-4分,差3-0分。

售后服务

10分

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跟踪随访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好10-8分,中7-4分,差3-0分。

具体需包括:信息反馈渠道的建立;服务质量检查方案;投诉处理和及时整改方案等。

应急措施

5分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及预案完善,好5-4分,中3-2分,差1-0分。

3.3(3)

报价评分标准10分

√方法二

报价得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供应商评审价格)×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按技术服务部分得分高得优先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于2020年3月1日启动试运行,2020年7月1日开始24小时全天候运行。以“一号响应,接诉即办”为目标追求,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市、统一联动、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热线体系,为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市12345热线硬件设施和系统平台筹备建设,于2019年11月26日开工,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总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话务大厅400平方米、60个座席),现有话务员40人,一级承办单位69个,长治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热线工作的组织实施。目前,热线平台热线运行平稳有序,解决了大量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确保12345热线平稳高效运行,保障项目的延续性和无缝衔接,需对12345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二、项目目标及预算

(一)项目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服务外包”的12345热线平台运行模式,根据政府采购流程,由中标方做好2021年7月-2022年6月的12345热线运营服务外包工作,负责热线平台日常管理、承担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做好话务人员培训、提供语音专线服务、实施平台设备维护等,确保项目的衔接性和稳定性。

中标方要根据工作要求,配合做好12345热线平台运营工作,主要职责有:负责12345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满足平台运营基础KPI指标;承担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费用,包括人员运营管理成本、税金、管理费等费用;根据12345热线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配合12345热线做好上级部门来平台调研、视察及其他热线城市来平台参观、交流等工作;根据12345热线要求,做好其他相关事项。

(二)项目预算

12345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一招一年,预算为312.94万元,一年一签合同。2021年签订运营服务外包合同后,在财政预算确定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合同签订之日一个月内,将不足人员招聘到位(补齐70人)。

三、运营服务技术要求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方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服务外包”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流程,由中标方做好2021年7月-2022年6月热线整合平台外包服务工作。将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办公区、呼叫大厅、媒体直播间、培训室(会议室)、更衣室、设备间等及平台现有设施设备以及座席桌椅、培训桌椅、更衣柜等涉及平台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委托给中标方进行日常运营,签订运营服务外包合同,按照中标价格支付运营服务外包费。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增加新项目和工作内容的情况下,中标方不得就平台日常运营申请增加经费。合同履行期间,对中标方运营服务外包工作进行考核。中标方考核不合格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运营服务外包期间,如因中标方自身原因造成负面影响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12345热线平台运营过程中,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并对平台日常运营进行监督与考核,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市民反映的各类问题;由中标方负责热线平台的具体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做好话务平台运行、人员运营管理成本、话务员培训等。中标方应按以下运营服务外包总体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严格按照12345热线平台的相关要求,做好运营服务外包工作。

2、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平台各种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主要包括平台运行涉及到的设备的维护维修,话务平台装修和办公家具维护维修,以及平台其他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平台平稳运行。平台出现设备故障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配合解决有关问题。

3、熟悉热线培训工作,具备培训政务服务热线话务员的能力,根据12345政务热线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人员专项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确保人员业务水平满足热线平台服务需求。

4、负责12345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派驻管理人员负责做好运营管理工作,满足12345热线提出的平台运营基础KPI指标;派驻的管理人员遇到紧急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要按时参加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组织的工作例会。

5、要负责做好现场管理、人员排班、人员考勤、绩效考核、后勤保障等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热线平台所有派驻人员的安全管理,同时要管控人员流失率满足热线运营管理要求。

6、承担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费用,包括人员运营管理成本、税金、管理费等费用。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包括服务外包人员工资(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补助、五险(单位部分)、人员工装、办公经费、培训费、文化建设费、劳动竞赛等。

7、须配合做好热线平台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和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和挖掘话务员工作积极性,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热线平台文化;持续优化和完善平台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平台;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8、为确保热线平台平稳高效运行,需做好热线平台现有人员的接收工作,保障现有工作人员利益不受损害。

9、配合做好平台信息安全工作。

10、根据项目工作的具体展开和工作内容的细化,部分工作内容可能会适当调整,包括可能会增加部分工作内容。

(二)具体要求

1、人员管理,中标方要做好热线平台工作人员管理、工资保险发放、人员流失后人员补充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日常考勤、人员排班、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平台运行过程中,人员年流失率要满足12345政务热线运营管理要求,出现人员短缺情况,要在2周时间内补齐缺口。

平台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要求:

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0周岁。

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分钟,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和分析判断能力。

口齿清晰,声音悦耳,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者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参加过邪教或违法社团活动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2、人员培训,中标方要根据我局提出的要求,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员工情况将培训分为:入职培训、日常培训等。

入职培训:就热线简介、平台制度、委办局职能、系统操作、服务流程、服务用语、普通话、文字录入、分派工单、沟通技巧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使接受培训的话务员受理、处办诉求的基本能力。人员入职培训要在人员招聘后5日内启动,入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月。培训结束后,对话务员进行整体考核,考核不达标者进行再培训再考核。

日常培训:就新的政策、知识等定期组织培训,就平台话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就普通话、文字录入、分派工单、沟通技巧等进行强化培训,对新开展的业务进行培训,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案例分析等。

3、平台运营管理

中标方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从话务预测、排班管理、现场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控管理、投诉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技能提升和培训、团队建设、数据分析等多方面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1)科学排班,确保热线畅通,对日、月话务量进行统计汇总,定期编写运行分析报告。

从强化培训入手,完善并充分发挥知识库作用,提高话务员现场解答能力和现场解答率;强化派单审核,确保派单质量,提高派单精准性。

(2)加强对平台日常运营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发现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平台服务质量。

结合热线整合平台工作特点,配合12345政务热线优化完善热线运营管理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4、平台维护

运营服务外包期间,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如因中标方原因出现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要根据热线平台各项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制定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应急演练,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为应对突发停电问题,中标方应做好满足平台正常用电的相关保障措施。设备维护包括:电脑、话机、耳麦、桌椅、更衣柜等办公设备(平台所有需维护的设施设备)。此外,中标方需配合做好热线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后期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平台运行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5、设备采购

中标方要根据我局要求和热线平台运行实际,负责平台运行中双方协商确定的小额设备(保洁、文化墙、非办公设备)的更换与补充,并负责对相关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在我局提出设备采购要求的1个月内完成热线平台所需的设备采购,同时要按照我局规定的时间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6、质量保障

(1)中标方应具备本地化运营服务的相关能力,以保证12345热线运营外包服务的正常、高效运转。

(2)中标方要根据热线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发挥自身热线服务经验以及相关案例服务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话务保障、提高培训质量,在智能外呼、智能客服辅助方面提供帮助。

7、运营KPI指标要求

(1)话务接通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座席人员应答的电话量占话务呼入量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天。

(2)监听合格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通过抽查考核座席人员话务录音,座席人员话务服务合格数占抽查数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天。

(3)接听满意率:98%以上。统计时段内,市民对座席人员话务服务(挂机评价)满意数占应答电话量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天。

(4)办结回复率:100%.统计时段内,就办理结果对市

民的回复数占应回复数的比例应为100%.统计频率:每天。

培训合格率:98%以上。统计时段内,培训合格人员占应培训人数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月。

人员流失率:3%以内。统计时段内,人员流失率应不高于3%。统计频率:每月。

★8、运营服务外包费用

中标方要承担热线平台运营服务外包费用。热线平台运营服务外包费用包括人员运营管理费、税金,服务期间,热线平台运营服务外包费用(中标价格)需满足以下要求:

(1)人员运营管理成本2826281.64元(大写:贰佰捌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壹元陆角肆分)为专项费用(详

见附件),要全部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根据评审部门审定,按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补助、五险(单位部分)、人员工装、办公经费、培训费、文化建设费和劳动竞赛等的专项支出,人员运营管理成本中不包括企业产生的管理费和税金等。中标方要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和12345政务热线要求及时、足额使用人员运营管理成本资金,不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准挪用、挤占、扣压。我局将对人员运营管理成本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管,中标方若出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或没有及时、足额使用资金,我局有权终止合同。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因人员考核扣款等因素)若有结余,要用于人员激励、劳动竞赛等方面,中标方不得擅自收回。

(2)话务员人均绩效工资不得低于200元/月/人,话务员月工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不得低于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热线整合平台运行实际,按时足额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和夜班补助;严格按照长治市人社部门相关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五险;根据热线平台实际运行需求,做好工装定制、办公用品采购(包括纸、本、笔等日常办公用品以及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与更换,饮水用具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并提供座席现场用于业务联系的无线固定电话等,确保平台日常办公不受影响)、人员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话务员进行培训,承担相应的授课费用,承担日常培训所需的相关费用)、文化建设(文化展板更换、文化活动开展等)、劳动竞赛(普通话、文字录入、服务技能等竞赛)的资金使用,确保平台的各项保障。

(3)中标方要安排专人负责绩效测评、工资计算、工资发放、五险测算与缴纳、排班、节假日加班费和夜班补助测算发放等,工资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中标方如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我局有权终止合同。

(4)税金、管理费。平台运营过程中,中标方将会因人员管理等产生各种税费和管理费。

(三)考核管理

中标方要从服务质量、业务技能、培训考试等多方面对话务员进行考核,优化完善考核机制,激发话务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平台平稳有序发展。

(四)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

中标方需根据项目实施任务的划分和描述,提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和工作说明,并根据中标方的实际情况,描述每个阶段投入的人员分工和资源计划,对于主要成员需要提供人员简历的说明。

中标方必须保证项目组人员和角色充足,项目组成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在投标阶段明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必须在实施阶段参与本项目的工作,如需更换项目组成员,需提前申请,并经过长治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书面同意。中标方的项目组所有成员应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具备丰富的热线运营经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快速理解12345热线业务,并能够及时解决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四、运营服务商务要求

4.1采购标的时间

2021年7月1日

4.2合同期限

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4.3采购地点

长治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4.4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实现对话务员的接通率、15秒接通率、培训合格率、人员流失率、工资保障、质检合格率、群众投诉话务员、上级抽查通报批评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接通率:接通率95%以上,呼损率控制在5%以内。

(2)15秒接通率:群众来电应在导航音结束15秒内接起。

(3)培训合格率:培训系统主要是针对座席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多种多样,即会有线上培训,也有线下培训;培训后通过考核即可上岗。如请假超过15天,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后通过即可上岗。如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需重新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后通过即可上岗。

(4)人员流失率:每季度话务人员流失不得超于4人。

(5)工资保障:需要满足长治市工资最低标准,针对每个座席人员的工作量及日常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夜班进行补助,在国家法定日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内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6)质检合格率

话务员:是否在15秒内接通电话、是否言语规范(填写工单)、有无错别字、是否正确理解群众诉求、承办单位勾选是否正确。

分转岗:分转岗有无错别字、及时分派率、转派正确率、被退回率。

回访岗:回访岗言语规范情况,在72小时内及时回访率。

质培岗:对话务人员进行工单抽查(错别字、言语规范);对分转人员进行工单抽查(错别字、正确率);对回访人员进行工单抽查(群众满意度、是否进行回访)。

(7)群众投诉话务员:群众投诉话务员,每次将扣除服务管理费3000元;话务员将群众信息泄露,每次将扣除服务管理费5000元。

(8)上级抽查通报批评:上级通报批评,每次将扣除服务管理费20000元。

4.5验收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的运营KPI指标进行考核,按照热线运行要求,乙方应确保100%的KPI指标合格率,如未达标,甲方则以月度统计、季度扣款原则在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扣款规则如下:

(1)话务接通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座席人员应答的电话量占话务呼入量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话务接通率考核项未达95%,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2)监听合格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通过抽查考核座席人员话务录音,座席人员话务服务合格数占抽查数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监听合格率考核项未达95%,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3)接听满意率:98%。统计时段内,市民对座席人员话务服务(挂机评价)满意数占应答电话量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接听满意率考核项未达98%,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4)办结回访率:100%。统计时段内,就办理结果对市民的回访数占应回访数的比例应为100%。统计频率:每月。如办结回访率考核项未达100%,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5)培训合格率:98%以上。统计时段内,培训合格人员占应培训人数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月。如培训合格率考核项未达98%,将扣除月服务费3000元。

(6)人员流失率:3%以内。制定完善的话务人员培养计划,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如人员流失率大于3%(以70人作为核算标准),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4.6付款方式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中标方开展为期1年的运营服务外包合作,按季度支付中标方运营服务外包费。

具备资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应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长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

外包项目合作协议

甲 方: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西省 长治


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应,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擅自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上划上“/”。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 同 目 录

普通条款

合同叙述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条 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 价 款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验收规则

第七条 管理和培训

第八条 平台运营及维护

第九条 保修和技术支持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 声明和保证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 技术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保密规定

第十六条 通知和送达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第十八条 风险管控措施和替代方案

第十九条 其 它

第二部分 合同附件


第一部分 普通条款

合同叙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营服务项目外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1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

甲方: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方:

1.2乙方在长治市12345 政务热线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成功中标,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1.3合同的生效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 责任和转让

1.4.1双方应享有和承担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1.4.2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5 本合同一式肆份。

1.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所有信函应通过传真、 挂号信成特快专递形式发送。当一方要求对上述某一信函进行确认时,另一方应出具确认文件,确认文件应采用上述方式发送。

双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义务

2.1.1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需从事劳务外包服务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指定其工作人员工作;

2.1.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因甲方延迟支付费用导致乙方提供外包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含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等无法及时发放或缴纳,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1.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2.1.4甲方应向乙方的外包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的防护。如果外包员工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应向乙方和乙方外包人员告知;

2.1.5甲方项目负责人有权监督依法指派的外包员工的工作和管理,并与乙方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内容、工作日常及产生的问题等进行对接;

2.1.6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外包员工工作存在问题,有权随时向乙方反映相关情况;

2.1.7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查;

2.1.8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1.9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2.1.9.1 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1.9.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2.1.9.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2.1.9.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谣生事、污蔑甲方形象、挑动是非、破坏团结、对上下级或同事实施殴打、胁迫、侮辱等恶性行为;

2.1.9.5乙方员工侵占、盗窃甲方财产,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2乙方的权利义务

2.2.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2.2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具体如下:

乙方应严格审查有无犯罪记录、前科,确保没有不良历史纪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确保乙方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确保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资质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

2.2.3乙方应为派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员工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乙方应与乙方员工进行说明;

2.2.4乙方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

2.2.5乙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接洽。处理相关事宜;

2.2.6乙方应教育乙方员工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按照自身规章制度对外包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做好员工离职和违纪问题处理等事项;

2.2.7乙方有权就甲方有安全隐患的工作环境提出整改建议,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合理建议进行整改;

2.2.8 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外包员工工作存在问题要求乙方更换时,乙方应及时更换调整。

第三条 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技术规范

3.1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负责12345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满足平台运营基础KPI指标;承担热线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费用,包括人员运营管理成本、税金、管理费等费用;根据12345热线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配合12345热线做好上级部门来平台调研、视察及其他热线城市来平台参观、交流等工作;根据12345热线要求,做好其他相关事项。

3.2经法定程序选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治市12345政务热线运营服务。

3.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的所有要求。

3.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5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负责受理有关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影响公众日常生活的突发性问题和非紧急类求助服务;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转办、交办和协调督办等方式解决公众诉求,为公众提供服务和帮助。

3.6所有有关本合同条款、条件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在名方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条件下,由各方授权代表签订。这些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 价 款

4.1本合同总价为 31294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具体包括政务热线人员配置及职责、政务热线办公运营、政务热线运行维护、热线坐席服务管理四部分内容。

4.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4.2.1人员运营管理成本2826281.64元(大写:贰佰捌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壹元陆角肆分)为专项费用(详见附件),要全部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根据评审部门审定,按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夜班补助、五险(单位部分)、人员工装、办公经费、培训费、文化建设费和劳动竞赛等的专项支出,人员运营管理成本中不包括企业产生的管理费和税金等。乙方要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和12345政务热线要求及时、足额使用人员运营管理成本资金,不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准挪用、挤占、扣压。甲方将对人员运营管理成本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管,乙方若出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或没有及时、足额使用资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因人员考核扣款等因素)若有结余,要用于人员激励、劳动竞赛等方面,乙方不得擅自收回。

4.2.2 话务员人均绩效工资不得低于200元/月/人,话务员月工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不得低于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热线整合平台运行实际,按时足额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和夜班补助;严格按照长治市人社部门相关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五险;根据热线平台实际运行需求,做好工装定制、办公用品采购(包括纸、本、笔等日常办公用品以及打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维修与更换,饮水用具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并提供座席现场用于业务联系的无线固定电话等,确保平台日常办公不受影响)、人员招聘及培训(邀请专业人员对话务员进行培训,承担相应的授课费用,承担日常培训所需的相关费用)、文化建设(文化展板更换、文化活动开展等)、劳动竞赛(普通话、文字录入、服务技能等竞赛)的资金使用,确保平台的各项保障。

4.2.3 乙方要安排专人负责绩效测评、工资计算、工资

发放、五险测算与缴纳、排班、节假日加班费和夜班补助测算发放等,工资应在每月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发工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2.4 税金、管理费。平台运营过程中,乙方将会因人员管理等产生各种税费和管理费。

4.3 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所提到的完整的集成服务;

4.4 乙方已经缴付相关服务的所有税费;

4.5 协议履行期内保修服务费用;

4.6 为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其他费用。

4.7 本合同明细价格表详见附件,本合同中均以人民币标价。

4.8 任何有关合同价格的修改,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共同签订后方可生效。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与乙方开展为期一年的运营服务外包合作,(2021年7月—2022年6月)乙方工作经月度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运营服务外包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名称:

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验收规则

验收主体:甲乙双方

验收时间:月度统计

验收标准:KPI指标

在合作期间,12345政务热线将对乙方运营KPI指标进行考核,乙方应按照热线运行要求,确保100%的KPI指标合格率,如合同期内KPI指标未达标, 则以月度统计、季度扣款原则在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扣款规则如下:

(1)话务接通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座席人员应答的电话量占话务呼入量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话务接通率考核项未达95%,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2)监听合格率:95%以上。统计时段内,通过抽查考核座席人员话务录音,座席人员话务服务合格数占抽查数的比例应在95%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监听合格率考核项未达95%,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3)接听满意率:98%。统计时段内,市民对座席人员话务服务(挂机评价)满意数占应答电话量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日。如接听满意率考核项未达98%,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4)办结回访率:100%。统计时段内,就办理结果对市民的回访数占应回访数的比例应为100%。统计频率:每月。如办结回访率考核项未达100%,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5)培训合格率:98%以上。统计时段内,培训合格人员占应培训人数的比例应在98%以上。统计频率:每月。如培训合格率考核项未达98%,将扣除月服务费3000元。

(6)人员流失率:3%以内。制定完善的话务人员培养计划,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如人员流失率大于3%(以70人作为核算标准),将扣除月服务费5000元。

第七条 管理和培训

热线培训工作,具备培训政务服务热线话务员的能力,根据12345政务热线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人员专项业务培训与管理工作,确保人员业务水平满足热线平台服务需求。

7.1人员管理,乙方要做好热线平台工作人员管理、工资保险发放、人员流失后人员补充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日常考勤、人员排班、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人员运营管理成本。平台运行过程中,人员年流失率要满足12345政务热线运营管理要求,出现人员短缺情况,要在2周时间内补齐缺口,保证热线70人的运行状态。

平台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0周岁。

(2)要求应聘者具有本科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分钟,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和分析判断能力。

(3)口齿清晰,声音悦耳,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具有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者优先录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吸毒史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参加过邪教或违法社团活动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7.2 人员培训,乙方要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员工情况将培训分为:入职培训、日常培训等。

7.2.1入职培训:就热线简介、平台制度、委办局职能、系统操作、服务流程、服务用语、普通话、文字录入、分派工单、沟通技巧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使接受培训的话务员具备接听电话的基本能力。人员入职培训要在人员招聘后5日内启动,入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个月。培训结束后,对话务员进行整体考核,考核不达标者进行再培训再考核。

7.2.2 日常培训:就新的政策、知识等定期组织培训,就平台话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培训,就普通话、文字录入、分派工单、沟通技巧等进行强化培训,对新开展的业务进行培训,及时开展心理辅导、案例分析等。

第八条 平台运营及维护

8.1平台运营管理

乙方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从话务预测、排班管理、现场人员管理、服务质量监控管理、投诉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技能提升和培训、团队建设、数据分析等多方面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

8.1.1科学排班,确保热线畅通;对日、月话务量进行统计汇总,定期编写运行分析报告。

8.1.2从强化培训入手,完善并充分发挥知识库作用,提高话务员现场解答能力和现场解答率;强化派单审核,确保派单质量,提高派单精准性。

8.1.3加强对平台日常运营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及时发现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平台服务质量。

8.1.4结合热线整合平台工作特点,配合12345政务热线优化完善热线运营管理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8.2平台维护

运营服务外包期间,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根据热线平台各项设备可能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制定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并定期安排应急演练,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为应对突发停电问题,乙方应做好满足平台正常用电的相关保障措施。设备维护包括:电脑、话机、耳麦、桌椅、更衣柜等办公设备(平台所有需维护的设施设备)。此外,乙方需配合做好热线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后期整改相关工作,确保平台运行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第九条 保修和技术支持

9.1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热线运营服务是值得信赖的、无质量瑕疵的,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

9.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9.3乙方需派有丰富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业务管理人员常驻并进行热线管理等服务。

9.4乙方在保修期内,由于服务内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及时免费修复,在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进行免费更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将收取相应成本费后进行修复或更换。

9.5乙方做好应急救援设备、防护用品和药品的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组织全体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知识考核和一次综合演练,强化呼叫中心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实战能力。

9.6乙方应具备本地化运营服务的相关能力,以保证12345热线运营外包服务的正常、高效运转。

9.7乙方要根据热线平台的实际运行情况,发挥自身热线服务经验以及相关案例服务优势,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话务保障、提高培训质量,在智能外呼、智能客服辅助方面提供帮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完成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用挂号信邮寄由相关的主管当局签发的证明,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10.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告知其他各方,并用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10.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一方应与合同相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3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声明和保证

11.1乙方保证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签署本合同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产品。

11.2乙方保证,本合同系统和合同技术所涉及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在转让于甲方前后均无任何瑕疵。

第十二条 国际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技术资料

13.1乙方将为甲方提供技术文档,这些资料应完整,清晰并正确。

13.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和测试资料。

13.3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规范书及相应的技术文件为乙方独家所有。

13.4 双方任何一方对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条款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间,不受时间限制持续有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4.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立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4.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予全部赔偿。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向客户或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违约金、所遭受的行政处罚、可预期利益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与仲裁费用等,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14.3如果任何权力机构下令清算合同一方或合同任何一方破产,并且这种命令在30天内并未解除,或有任何将导致清算实现的形势发生,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14.4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或在收到另一方违约通知书后确认自己违约,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能修正此违约行为的,则另一方可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

14.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提供符合甲方需求的劳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

第十五条 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群众的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

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六条 通知和送达

本合同首页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合同履行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受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甲方与乙方开展为期一年的运营服务外包合作,2021年签订运营服务外包合同后,在财政预算确定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合同签订之日一个月内,将不足人员招聘到位(补齐70人)。热线运营服务费用合计3129400.00元,详见附件,协议履行期为年, 2021 7

1 日开始计算。

第十八条 风险管控措施和替代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我们研究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环节、可能性影响程度和管控责任,提出以下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数于每年7月调整,按缴费工资最低基数核算,结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际情况,我们将及时调整追加此项费用。

2、项目采购失败的应对措施:

(1)加强公众参与的监督和各路媒体的监督,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面,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拓宽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吸引更多的优质服务商参与竞争,降低采购风险,选到符合条件和标准的政府采购中标方。

(2)建立健全中标方信用体系,促使中标方遵守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公平竞争,对中标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通报,记入信用记录,实行联合惩戒。对围标串标的中标方要加大打击力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按程序进行招标。

3、中标方未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应对措施:

(一)沟通交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及时与中标方沟通,了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二)法律处罚

沟通交涉无果后,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二条,要求中标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

本文中出现的所有条款名称都是为方便而使用,因此而出现疑义的按合同解释方法解释。

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甲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双方如对本合同有修改或补充,应就修改或补充事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附件

12345热线人员运营管理成本

项目名称

金额

基本工资

1700

绩效工资

500

保险(单位部分)

654.621

工会福利费

60

办公费

150

夜班补贴、加班费

300

合计

3364.621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全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签章)

日期:二○二一年


磋商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价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现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