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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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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镇小学竞争性磋商食堂食材供应商公告

招标详情

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学校食堂食材进行竞争性磋商食材供应商采购事宜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竞争性磋商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原则:

食材采购工作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信誉度高的供货企业,保证食材质量,把好学校食品安全第一关。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根据学校实际,竞争性磋商两家食材供应商采购。由磋商评审小组通过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取前两名确定中选食材供应商(得分高的优先选择供应食材类型),若有退出者,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增。

三、供应品种:

包件1:肉类、干杂调料类等实际加工用的相关食材。

包件2:蔬菜类、蛋类等实际加工用的相关食材。

四、供应数量及时间:按照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进行供应,但肉类、蔬菜类每周两次配送。

五、质量标准

供应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达到现行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卫生、可追溯。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 1/2 保质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
1.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的要求, 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旺苍县要求并在供货时提供有地方政府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供甲方核验。其它肉类在供货时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2.蛋类执行标准: 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在供货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在供货时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
3.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4.干杂调料类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干杂调料类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
6.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配送供应时提供);蔬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配送供应时提供)。

7.其它食材: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提供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

六、交货地点: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食堂大门口。

七、供货期限:合同首次签约期限为壹年(即2021年秋季开学起至2022年7月师生放暑假离校之日止)。采购供货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教育局牵头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由教师、学生及家长参与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85%(含 85%)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满意度低于85%的需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一个采购供货期结束后应重新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原则上同一学校不能由同一食材供应商配送连续两个采购供货期。

八、供货商资质条件和要求

(一)供货商资质条件:配送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生产基地或经营库房,有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的经历和经验,重合同、讲诚信、保质量,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和负面影响。对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二)相关要求

1.供应商证照齐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验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配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等,进行现场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食材采购文件并交资料费200元/份(不论中选与否,资料费不退)。

▲特别提醒:(1)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并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2.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食材采购应答文件(A4纸双面打印)时需提供磋商保证金1000.00元(若落选当场退还)。

3.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若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13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吴老师处报名登记(提前电联,周末不休)。

十、递交竞争性磋商食材采购应答文件时间:2021年8月21日9:00以前。应答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竞争性磋商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10:00,竞争性磋商地点设在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阶梯教室。

十二、信息发布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校内外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十三、竞争性磋商工作方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

联 系 人:吴老师:18781225123

余老师:15983902087

旺苍县张华镇中心小学校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