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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第十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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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17
一、项目编号:
HBRJZX-2021-045
二、项目名称:
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乔元魁、张丽娜、连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1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武安市第十中学
地址 : 邯郸市武安市武安镇公园东街89号
联系方式: 郭华栋 0310-566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荣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华浩天际A座717室
联系方式 : 张振波 0310-3089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振波
电话: 0310-3089829
十、附件

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BRJZX-2021-045








采购单位:武安市第十中学


代理单位:河北荣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8


总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区县登录入口”点“武安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2021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RJZX-2021-045

项目名称:武安市第十中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0元

最高现价:6500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用途:武安市第十中学初中部(西岭湖中学)厨房设备采购;

(2)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6)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每天00:00分至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登录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区县登录入口”栏目点“武安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1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账号注册:供应商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

3.投标报名:(注:以下操作使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 登录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区县登录入口”栏目点武安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输入已在河北省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 责任自负。报名及下载文件的操作流程可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自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10-8031630。

4.谈判时供应商须携带齐全以下物品,否则不予进场:(1)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2)出具开标前48小时核酸证明;(3)出示健康码(显示未见异常);(4)出具供应商参加谈判人员的个人承诺书,内容须涵盖本人近期未去过疫区并未接触疫区归来人员;本人无发热、无感染症状(个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为避免人员聚集,要求每家投标人委派1人参加谈判活动并做好自身防护,进场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其它情况,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为准。如果疫情全国性解除,则本条省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安市第十中学

地址:邯郸市武安市武安镇公园东街89号

联系方式:郭华栋 0310-566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荣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滏河北大街华浩天际A座7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振波 0310-3089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振波

电 话:0310-3089829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1、 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 目

内 容

采购人名称

武安市第十中学

采购内容

武安市第十中学初中部(西岭湖中学)厨房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本项目所属行业

工业

供货周期

7日历天

质 保 期

2年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供应商资质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当日,现场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

2.汇款(投标人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必须从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交;在交纳时,需注明保证金项目名称,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需放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未放置者视为无效投标人)

到账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0310-5678527

收款人:武安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88030100100001274000336

开户行:武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御景支行

行号:320129500024

开户行电话:0310-3715899、0310-3715978

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成功后请登录“武安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内非集采-保证金缴纳模块确认保证金。否则无法录入单位信息,后果自负。

(1)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保证金,以便采购结束后退款。3.谈判保证金有效期:同谈判有效期;

4.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方式:成交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县区登录入口选择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上角点击政府采购,后在页面左侧点击投标--点击非集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项目名称)在操作栏里对本项目进行评价,保存并提交。然后在定标栏里点非集采上传中标合同,把中标合同扫描后把格式改为PDF格式,上传并提交。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谈判响应文件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并行的方式,要求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如有差异视为无效谈判响应。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自行至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下载阅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二楼);

电子版响应文件: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谈判响应;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技术问题导致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除外)。

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地点

开启(解密)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启(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启(解密)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武安市中兴路和西环路交叉口万腾大厦二楼)(线上同时解密)

最高限价

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小写:65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报价方式

总价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竞争性谈判标准和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推荐确定

成交人方式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的为成交人。

签字盖章要求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需注意: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关于电子招投标

1、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试运行期间,暂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现场同步进行的运行机制。供应商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社保缴纳证明;如被委托人参加会议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按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处理。同时,按要求制作纸质版响文件并现场参加竞争性谈判。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d.gov.cn/)“学习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本项目供应商须带纸质版响应文件到现场参与谈判。

2、谈判时供应商须携带齐全以下物品,否则不予进场:(1)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2)出具开标前48小时核酸证明;(3)出示健康码(显示未见异常);(4)出具供应商参加谈判人员的个人承诺书,内容须涵盖本人近期未去过疫区并未接触疫区归来人员;本人无发热、无感染症状(个人签字并加盖手印)为避免人员聚集,要求每家投标人委派1人参加谈判活动并做好自身防护,进场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消毒等工作;如有其它情况,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为准。如果疫情全国性解除,则本条省略。

相关证明材料

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二、谈判须知

(一)总 则

1.基本说明

1.1本项目采购内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1.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同时被否决。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合格的供应商

2.1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谈判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4.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及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5.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时,须在谈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但通知须(注:以下操作使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 登录平台http://ggzy.hd.gov.cn/ 点击区县登录入口后再点击武安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输入已在河北省注册的账号和密码,提交疑问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责任自负。

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在http://ggzy.hd.gov.cn/平台进行修改、变更和补充,其修改、变更和补充内容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4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者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在http://ggzy.hd.gov.cn/平台进行修改、变更和补充,其修改、变更和补充内容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http://ggzy.hd.gov.cn/平台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为准。

5.6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响应文件和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6.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响应承诺函

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4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

7.5谈判报价一览表

7.6所投产品性能参数一览表

7.7商务技术偏离表

7.8供货服务方案

7.9售后服务承诺

7.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11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7.12其他资料

8.响应文件格式

8.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辑响应文件,如不够用时,供应商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9.谈判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谈判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成本费用、包装费、交货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货物的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费、备品、备件费、维修、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任何由于供应商遗漏和疏忽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谈判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而变动。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技术水平和资金能力等进行编制。

10.投标货币

10.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仍然适用。

12.谈判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违法违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

13.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13.2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采用A4纸胶装成册,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等依次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整个响应文件内容除签名、签字外均须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打印;必须逐项编制分级目录,必须编制页码(使用5号字)居中,中间不得丢页、多页、重页。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中出现缺字、多字、错别字等,都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社保缴纳证明;如被委托人参加会议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按未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处理。对于未能按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3.3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响应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3.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14.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4.1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胶印装订成册,散页无效。

14.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标记如下信息:

14.2.1写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4.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4.2.3密封袋上除按上述要求密封外,还应标记供应商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不按本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

14.4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hd.gov.cn/)下载中心下载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4.5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第14.1款、第14.2款、第14.3款第14.4款规定编写、装订、盖章、密封或加密的,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5.响应文件的提交

15.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未送达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说明: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因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技术问题导致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除外)。

1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6.2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时间为准。

16.3到谈判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谈判采购。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加密、标记,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或上传。

17.3 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

(五) 谈判与评审

18.谈判

18.1采购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应按时参加。

18.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拒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3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或者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4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

18.3谈判程序:

18.3.1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8.3.2由供应商代表相互查验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8.3.3解密,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供货周期、质保期及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18.4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都将当众解密、宣读。

18.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谈判

19.1本项目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的代表1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2人;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19.2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

19.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的为成交人。

20.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首先,采购人代表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0.2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进行了实质性响应。

20.3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谈判,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内容字迹或数据潦草,难以辨认的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

2)响应文件有重大偏差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或印鉴)的;

5)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6)谈判报价超出规定范围的或谈判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的

8)未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9)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递交的;

(6)不同投标人(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0.5响应文件的澄清

20.5.1开启后,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总体编排有序。

20.5.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20.6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或者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20.7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8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及供货、售后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0.10谈判顺序按签到顺序进行。

21.最终评标结果的确定

21.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1.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22.1从谈判之日起至签发成交通知书前,供应商不得就与其谈判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单独接触。

22.2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3.确定成交结果

23.1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的为成交人。如成交人放弃成交、非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谈判采购。

24.合同授予

24.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同一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并通知其它未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解释不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5.2 《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2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对谈判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其他

27.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

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并提供非基本户缴纳保证金声明。

28.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07]119号)及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9.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身份证明文件

30.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供应商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标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各部分互为补充,如有阐述未尽之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乙方): 合同签定地:


根据甲方委托 实施的 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数量、价格条款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谈判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成本费用、包装费、交货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货物的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费、备品、备件费、维修、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任何由于供应商遗漏和疏忽造成的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所有货物(设备)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的全新产品。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一致,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

2、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符合厂家出厂规定的质量检测标准。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设备)必须保证有关证书和附件(包括标准配置必备件、质量保修卡、使用说明书、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中文说明)等相关手续齐全。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 ) (¥ )元人民币

第四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技术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设备)的有关技术要求。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技术鉴定书等相关证书。

(二)相关权利担保

乙方应保证所交付的货物(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任何第三方均不得提出物权请求及知识产权请求,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三)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质保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乙方负担。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处理因货物(设备)质量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4、超过保修期及非免费保修范围的货物(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四)货物(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设备)发运前对其货物(设备)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包装要求的检验,以保证货物(设备)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将货物(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配附件和清单一并附于货物(设备)内。

3、乙方在货物(设备)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物(设备)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货物(设备)。

4、货物(设备)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设备)已送达。

(五)货物(设备)的风险自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

(六)交货期限、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务必于2021 年 月 日24时前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2、交货方式: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货,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货物(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乙方需按甲方确认的方式、日期完成安装工作。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对货物(设备)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结果应随货物(设备)交甲方。

2、甲方按约定对乙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和谈判文件上要求的设备检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及《验收申请》,甲方会同乙方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纳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设备),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偿付滞纳金,逾期每日偿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3、乙方如在质保期、技术支持及培训方面违反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顺延期间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以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为准,谈判文件与响应文件冲突的以谈判文件为准。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均以盖有甲方或乙方法人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任何个人口头及书面表示均为无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全称):公章 乙方(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

学生食堂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尺寸/型号

产品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