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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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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GXJH2021-D01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GXJH2021-D011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8月17日 10:1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行政区域 桂林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10: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预算金额 ¥6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 0773-2829198
采购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戴劲松,0773-2842366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鑫龙 0773-2829198
附件:
附件1 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定稿.pdf

项目概况 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预算金额:6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涵盖猪肉类、鸡鸭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饮品类、腊味类、米粉类、干货类、水果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等农副产品配送采购,结算金额按月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货物具体数量技术要求等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预算金额: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元),报价要求: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市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结合企业自已的实力报出优惠比率(%)(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供应单品价格由基准价*优惠比率确定,采集表中没有的单品价则参照临桂新区金山菜市的均价为基准,供应价格执行期按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次发布的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时间为调整期延续执行到下次价格采集表的发布时间为止。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采购人的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位以及检验、售后服务等一切将可发生的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涵盖猪肉类、鸡鸭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饮品类、腊味类、米粉类、干货类、水果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等农副产品配送采购,结算金额按月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货物具体数量技术要求等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2021年08月17日至 2021年08月31日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1年09月0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http://www.gxjiahua.com/(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地址: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内

联系方式:戴劲松 联系电话:0773-284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余鑫龙 联系电话: 0773-282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电 话:0773-2829198

2021年08月17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地址: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内

联系方式:戴劲松,0773-284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余鑫龙 0773-282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电 话: 0773-2829198

0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08 月 17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19 第四章 评标办法 ...........................................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 09月 07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预算金额:陆佰肆拾万元整(¥6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元),报价要求: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站(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市 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 准价,投标供应商结合企业自已的实力报出优惠比率(%)(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供应单品价格 由基准价*优惠比率确定,采集表中没有的单品价则参照临桂新区金山菜市的均价为基准,供应价格执行 期按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次发布的 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时间为调整期延续执行到 下次价格采集表的发布时间为止。所有物资的报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采购人的货物价款、备品 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位以及检验、售后服务等一切将可发生的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涵盖猪肉类、鸡鸭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饮品 类、腊味类、米粉类、干货类、水果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等农副产品配送采购,结算金额按月内 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货物具体数量技术要求等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 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可在项目截标时间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桂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2021年 08月 17日至 2021年 08月 31日止。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9月 07日上午 09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 2021年 09月 07日 09时 00分至 09时 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8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 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 息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 http : //www.ccgp.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https://www.chinabidding.cn/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 ) 、 桂 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lggzy.org.cn)、http://www.gxjiahua.com/(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网)。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地址: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内 联系方式:戴劲松 联系电话:0773-2842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 15层 联系方式:余鑫龙 联系电话: 0773-2829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电 话:0773-2829198 2021年 08月 17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2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 法资格的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 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 用。 4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 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按照“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 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8 18.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 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 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5 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9 18.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 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 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 (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 11 18.8 投标文件袋(盒、 箱)标记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 间) 12 20.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9月 07日上午 09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09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止,将投 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 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关 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 拒收。 13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09月 07日上午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 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 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 利,认可开标结果。 14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 人组 成。 15 25.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6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6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 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 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17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 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 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 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 日。 33.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 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8 34.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19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 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35.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 36.2 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 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40%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2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 代理机构。 7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 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6 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 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 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特别说明 8 9.1 关联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9.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 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 与刑事责任。 10. 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2 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机构投诉。 10.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与投诉模板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质疑书、投诉书实 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人:余鑫龙 联 系电话: 0773-2829198。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 15层。 9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之 日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 布更正公告;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 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 任。 12.4 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 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3.1.2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 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 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0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5)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必 须提供);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零售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1.3 商务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5)投标人 2018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签订的合同为 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 (6)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 章无效),否则投标无效。 1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 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 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 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 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报价要求: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市 12 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结合企业自已的实力报出优惠比率 11 (%)(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单品价格由基准价*优惠比率确定,采集表中没有的单品价则 参照临桂新区金山菜市的均价为基准,供应价格执行期按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次发布的 12 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时间为调整期延续执行到下次价格采集表的发布时间为止。所有物资的报价 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采购人的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 位以及检验、售后服务等一切将可发生的全部费用。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6.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8.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肆册,须完整提交。 18.2 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 13.1 款“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 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A4 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 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8.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 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18.6 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 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 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 (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盖公章、密封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 字】。 18.8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12 项目编号:GXJH2021-D011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09月 07日 09时 30分。 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以上相 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0.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3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 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 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 09月 07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 楼 4 楼北区)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2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折扣;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 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3 (7)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 室。 五、资格性审查 23. 资格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 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 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 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 容无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 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 的,关联供应商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人组成。 25.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5.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5.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6. 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 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 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 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 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 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 14 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 务报酬;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 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 现的违法行为。 26.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 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6.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 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15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 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 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 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采购人监督机构报告。 27.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平均优惠率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且投标平均优惠率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名。得分最高 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平均优惠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平均优惠率相同 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为投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投 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 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投标人。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投标 人,其余以此类推。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本须知第 17 条款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7)投标人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8)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 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⑵ 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 料保存。 ⑷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 标候选人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 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 17 34.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35. 签订合同 35.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 35.2 如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所投相应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同级财政国 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通报。采购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 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存 档。 七、其他事项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 36.2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40%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6.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7.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18 银行账号:000214264300039 3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 制,本招标文件以正文为主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19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一、供应方式要求 (一)供应方式 1、采购人购买所有食材的清单,由食堂管理员提前一天于每日下午(14 点左右)通过订货系统或微 信发送向中标人提供次日所需副食订单,中标人必须在当日 9:30 前依据订单将采购人所需的合格副食 送到。供应数量以食堂验收数量为准。 2、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名、规格、数量,如遇到以下几种特殊 情况不能准确及时供应,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协调供应,相关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 (1)因货源不足,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需调换副食品时,必须于采购人提供的订单当 晚 21时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按时配送。 (2)中标人供应副食经采购人检测不合格时,中标人必须进行调换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中标人 调换后所供副食品种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按采购人要求的品种、质量、数量配送。 (3)中标人所供副食经空管站食堂验收后,按订单数量不足、漏供、错供时,中标人必须将不足部 分按采购人要求于当日 10:30 前配送到食堂。 3、采购人因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副食品种、数量时,采购人应提前 2 小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 按采购人需求的品种、数量按时配送。 4、中标人和采购人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必须严格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 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求双方验货后签字确 认,采购人二份,供应商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二)配送要求 1、中标人必须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至少要有 1名负责人、配备专用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 2、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行业运输标准,定时消杀;不同季节运输时符合质量运输标准。 二、质量标准和检验要求 (一)质量标准 中标人所供应的副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 次充好,不得有过期、变质、霉烂和不符合标准的副食品。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验收检验 中标人每天向采购人提供地方卫生部门检疫证明,采购人每天对供应副食的品名、规格、数量、单 价和质量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卫生检验。不合格品全部退换。 (三)供应时间 20 中标人必须即日上午 9:30 前将采购人所需副食配送到位,非正常工作时间,通特殊情况,中标人 要为采购人提供紧急配送服务。 (四)农产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 三、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一) 最高限价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元),结算金额按月内实际采购量的金额为准。 (二)配送类别:猪肉类、鸡鸭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饮品类、腊味类、米粉类、 干货类、水果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等。 (三) 报价要求: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市 12 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投标供应商结合企业自已的实力报出优惠比率 (%)(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单品价格由基准价*优惠比率确定,采集表中没有的单品价则 参照临桂新区金山菜市的均价为基准,供应价格执行期按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次发布的 12 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时间为调整期延续执行到下次价格采集表的发布时间为止。所有物资的报价 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采购人的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 位以及检验、售后服务等一切将可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采购金额每天一清算,每月汇总结算。采购方在收到合格的副食品后应在次月向中标方银行 账户转账支付货款。在采购食材单价核定周期内因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或不可抗拒原因涨价,中标方应书 面报告采购方,采购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相应调整价格。 四、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应按时保质保量供应采购方所需,若中标人供应的商品实际数量发生短斤少两、以次充 好以及损害采购人利益、影响招标人正常供给的行为,经采购方核实,第一次按照供应价 2 倍罚款处 理,再有发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供应时间和地点。中标人不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及时保证供应,不能将副食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 点,造成采购人重大活动失误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三)若中标人供应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整更换。若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 中标人供应资格,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转包或者分包采购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1 附件一 农产品供应货物验收标准 一、送货时间每天上午九点半前按量、按标准要求送到食堂仓库验收,如迟到 30 分钟以上,一次 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作出书面保证,二次以上扣当天货款 5%。 二、猪肉类 1、严禁提供伤残、污染或变质猪肉,私宰猪、黄膘猪、米猪、母猪以及各种病猪。 2、新鲜猪肉的肌肉应色泽鲜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骨头为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的正常气 味,无异味和臭味,有异味和腐臭味则为变质或不新鲜的猪肉。 3、猪肉外表微干或微浸润,不粘物,切面应不渗水或不渗血水,反之则为流水猪肉。 4、猪腿肉肥瘦比例应按照肥肉 30%,瘦肉 70%的标准,净瘦肉的比例应以 99%为标准。 5、供应带皮猪肉的前后腿必须有屠宰检疫章印,没有则为私宰的猪肉。 6、五花肉皮厚度不得超过 1cm,肠内层厚度不得超过 2cm。 7、大、小肠类要清洗干净,肚内无粪便,保持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油。 8、猪肚要清洗干净,肚内无类便,新鲜无异味,肚壁油类最长不超过 5-10 毫米,重量在 1.5斤-2.5 斤之间为最佳。 9、猪心重量应在 0.5 斤~1 斤左右,新鲜无异味,猪心内无淤血,猪心外部其他连带筋脉只能占 到猪心比例的 5%内为最佳。 10、尾节、二股肠要清洗干净,长度以尾节 40 公分,二股肠 60 公分为最佳,新鲜无异味,无粪 便,无油。 11、猪腰要新鲜完整,外表无损伤,不抽筋,重量在 2.5 斤~3.5 斤左右为最佳。 12、前腿肉要求是猪肋骨第六根以内,不能超过此标准。 13、脚、耳、头和带皮肉一定要把毛剃干净,达到皮面无毛无脏。 14、猪头皮、下巴肉、脸肉要新鲜无异味,加工烧净,洗割干净,无淋巴,无碎骨。 15、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三、鸡鸭类 1、严禁提供死鸡死鸭、病鸡病鸭、伤残的鸡鸭。 2、宰杀的鸡鸭严禁打水,在送货的过程中不能受到任何污染物的污染。 3、宰杀的鸡鸭达到皮面光滑、无毛,膛内清理干净,不留板油、肺以及喉管、气管等杂物。 4、鸡鸭重量每只净重在 3斤以上。 5、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四、牛肉类 1、严禁提供注水肉、伤病肉、变质肉等不达标的牛肉。 2、色泽、气味: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具有牛肉的正常气味。 3、粘度、弹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完全恢复。 4、煮沸后的肉汤: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肉汤表面,具有牛肉特有的香味和鲜味。 22 5、牛肉不能带骨、筋、油,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重新加工后达到标准后方可交货。 6、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五、蔬菜类 1.叶子类蔬菜叶面保存完整,且有蔬菜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正常蔬菜的成熟度和新鲜程度: 蔬菜气味正常,没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 2、瓜果类蔬菜个体保存完整;具有蔬菜固有的颜色,有光泽;显示正常蔬菜的成熟度和新鲜程 度:蔬菜气味正常,没有腐败味和其他异味;个体个头及长度符合正常的瓜果尺寸:个体无崎形、个头 无过度弯曲情况。 3,带叶蔬菜必须是当天摘采的,隔夜货拒收,并保证叶面色泽和形状完整。 4、 所有蔬菜进购必须使用“农药试纸”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的记录。 六、蛋类 1、个中均匀,无破损; 2、所有蛋类必须新鲜,不散黄,蛋壳表面干净无斑点、霉点,无异味,收货时不合格产品全部退 换。 七、豆制品类 1、色泽乳白或淡黄,形状完整。 2、软硬适度、具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结构均匀。 3、无杂质,具有豆制品特有的香味。 八、饮品类 1、定型包装工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 期、食用和使用方法说明。 2、外包装上有“QS”标志。 九、腊味类 1、生产厂家要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2、腊味制作过程中不得参入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禁用物,不能煤熏烤腊味。 3、制作辣味的原料要新鲜,严禁使用病死肉类为原料制作腊味,保证供应的腊味达到卫生标准, 并有生产的厂家、产地、出厂日期、产品商标等。 4、腊味成品自然美观无色素,无异味,烤干成品干度比例在 60%~70%以内。每批次的腊味要提供合 格的检验报告。 十、米粉类 1、米粉生产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及检验合格证。 2、米粉生产过程中不得掺入任何对人体有害的禁用物,如食用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3、供应的米粉必须保证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团粉要均匀、新鲜、不黑、不碎、干净、有光泽、 口感好,并在运输途中保证卫生。若达不到质量要求委托方拒收并要求供货方更换。如影响委托方正常 经营一切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23 4、大米与米粉的重量比例不得低于 1比 2.5,切粉不得低于 1比 2.2,达不到重量标准的退货。 5、所送的米粉必须是供货方生产的米粉,不得掺杂其它厂家生产的米粉。 6、做好计划,按计划收送米粉,供货方保证把当天售不完的米粉更换。 7、保证按时按量供货,早餐米粉要求每天上午 6:30前送达食堂内。 8.要做好运输车辆的清理工作,保证运输车辆干净整洁,运送的米粉不受任何污染。 9、每天上午 6:30 之前必须按订购数量送到空管站并摆放好。不合格米粉马上退换,不能影响当 天开餐时间。 十一、干货类 1、调味品:1)定型包装上标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 分、保持期、食用和使用方法说明;2)外包装上有“QS”标志。 2、香料:1)色泽自然、无霉变、香味纯浓、产品质量在同类市场上中上水平。 3、淀粉:1)色泽洁白,有一定光泽,无斑点,无酸味、霉味及其他不良气味;2)干燥,手握不应 成团,有较好的分散性。 4、千杂类:1)无霉变、无异味;2)色泽自然、产品质量在同类市场上中上水平。 5、糖类:1)外观松散,洁白有光泽;2)颗粒均匀,有清甜香味,无异味。 十二、水果类 1 有水果固有颜色,有一定的光泽;显示正常水果的成热度和新鲜程度,水果气味正装,没有腐败 味和其他异味。 2、个体个头及长度符合正常的瓜果尺寸:个体无畸形、个头无过度弯曲情况。 3、所有水果进购必须使用“农药试纸”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的记录。 十三、水产品类 1、色泽、气味:肉有光泽,颜色正常,具有正常气味。 2、煮沸后的肉汤: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肉汤表面,具有特有的香味和鲜味。 3、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重新加工后达到标准后方可交货。 4、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十四、冷冻食品 1、色泽、气味:颜色正常,具有正常气味。 2、在食品保质期内。 3、没有达到要求的要重新加工后达到标准后方可交货。 4、每次送货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十五、奶制品 包装干净,完好无损,必须为市场上最新出厂日期,无过期,无异味。 送货要求:提前两天通知,必须到货,不拖欠,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不合格品一律退换。 24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及方式 1、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方 案、服务承诺、财务预测分、企业信誉等五个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 二、评标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30 分 (1)以进入评标的(1- 有效投标人最高投标平均优惠率)为 30 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 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 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1-投标平均优惠 率)×(1-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视为无效标)。(投标平均优惠率=猪肉类优惠率× 0.25、鸡鸭类优惠率×0.15、牛肉类优惠率×0.1、蔬菜类优惠率×0.05、蛋类优惠率×0.05、豆制品类 优惠率×0.05、饮品类优惠率×0.05、腊味类优惠率×0.05、米粉类优惠率×0.05、干货类优惠率× 0.05、水果类优惠率×0.05、水产品类优惠率×0.05、冷冻食品类优惠率×0.05) 1- 有效投标人最高投标平均优惠率(%) (2)某有效投标人价格分= ------------------------------ ×30分 1- 某有效投标人投标平均优惠率(%)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根据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实施方案分 …………………………………………………………………………………15 分 (1)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规划、各项保障措施方案(满分 4分) 一档(0分): 投标人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分):投标人的方案一般; 三档(3分):投标人的方案较好、较详细但缺少针对性; 四档(4分):投标人的方案完整,详细、实用,针对性强。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规划、各项保障措施方案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 次,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2)供应商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情况(满分 4分) 一档(0分): 投标人没有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分): 投标人的方案一般; 25 三档(2分):投标人的方案较好、较详细但缺少针对性; 四档(4分):投标人的方案完整,详细、实用,针对性强。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及售后服务和承诺方案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3)供应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满分 3分) 一档(0分): 投标人没有提供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较全面,较完整,较完善,可行性较好但缺少针对 性; 三档(3 分):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完整,完善,可行性高,实用性强,针对性 强。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由评委在各档次 内独立打分。 (4)供应商应急处置方案(满分 4分) 一档(0分):投标人没有提供应急处理预案或应急处理预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1分):投标人应急处理预案的内容比较简单,不够全面; 三档(2分):投标人应急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全面但不够具体; 四档(4分):投标人应急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详尽、可行性高。 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3、服务保障分…………………………………………………………………………………………37 分 (1)供应商企业在配送区域范围内的种植(养殖)场所面积:场所面积<1200 亩的,得 0.5 分; 1200亩<场所面积的,得 1分。满分 1分。(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与农户签订收购协议的:少于(不含)20 家,得 1 分;20 家(含)以上,得 2 分。(须 提供收购协议及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满分 2分。 (3)供应商配送经营场所(包含超市、市场、仓库)面积:场所面积<2000 平方米的,得 0.5 分; 场所面积≥2000 平方米及以上场面积的,得 1 分。满分 1 分。(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半年内肉类不少于 6 个单品(2 分)、水产类不少于 4 个单品(1 分)、豆 制品不少于 1 个单品(0.5 分)、水果类不少于 5 个单品(1 分)、蔬菜类不少于 12 个单品(1.5 分)的 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的食品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满分 6分。 (5)各投标人具有专业农残检测室、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技术人员。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提 供农残检测室实景图片、检测员证书、检测记录文件(满分 2分): a.设备:提供冷冻冷藏干货仓购买发票(复印件核查)得 0.5 分;提供冷冻冷藏干货仓运行及记录情 况证明文件得 0.5分。(满分 1分) b.人员: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两人及以上(含)和食品检验员证书两人及以上 的(含)得 1分(原件核查)。 26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清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无 法识别的不得分。 (6)投标人提供拟投入人员中 2 人及以上(含 2 人)2021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证 明的,得 2分。 (7)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相关行政处罚、无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证明材料的(出具 时间为 2021年内,原件核查)得 2分。 (8)供应商为本项目车辆配置情况分(满分 7分) a.每提供 1辆轻型厢式货车得 1.5分或每提供 1辆冷鲜保障车辆得 3分,满分 6分; b.每提供 1辆小型专项作业车 1辆,满分 1分。 以上车辆登记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名称须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与要求车型一致) 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9)投标供应商承诺所供蔬菜类为投标人生产的且具有可追溯性,必须在政府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 溯管理信息平台可以追溯查询(必须生产厂家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网站平台截图及相关证明材 料的得 8分,不提供不得分。 (10)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满分 6分) 1)年总保额在 200万元至 300万的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 150万元(含)以上,得 6分; 2)年总保额在 100万元至 200万元以内(含)的且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 100万元得 2分; 3)年总保额小于 100万以内,得 1分。 4)未投保,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保险单,发票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核查) 4、 企业信誉分…………………………………………………………………………………18 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证书、绿色餐饮证书、优秀餐饮企业证书,投标人具有第三方评 定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评级 AAA证书、资信等级评定 AAA证书,质量、服务诚信单位 AAA证书,诚信经 营示范单位 AAA证书、诚信供应商 AAA证书、每个的 1分,满分 8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 为计分依据、原件核查) (2)投标人 2018年以来具有的同类服务项目业绩(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服 务合同以及 2017年以来合作期内 2个月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准,要求能清晰反映所提供的服务名 称、服务内容,同一业主单位只记一次分不重复计分,原件核查)每有 1项得 1分,满分 10分。 5、综合得分=1+2+3+4 注:以上须原件或复印件核查的评审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单独包装同时递交,不 递交或者截标后补充递交的均不予认可。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按综合性能分由高到低顺 27 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五家以上(含五家)的,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进入详评的投标 人为四家以下(含四家)的,可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 商。 (4)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 供 应 商 递 补 , 以 此 类 推 。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民航桂林空管站食材定点供应采购 项目编号: 甲方: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项目的招 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乙方)的承诺等,为了保障甲方的生 活,方便甲方的采购,根据各自供求关系和甲方招标结果,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 达成如下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条 采购合同标的范围及合同价格 合同标的范围:乙方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必须按甲方预定时间、数量及质量要求将猪肉类、 鸡鸭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豆制品类、饮品类、腊味类、米粉类、干货类、水果类、水产品类、 冷冻食品类等物资送至甲方指定的桂林市任何地点及完成约定的其他义务。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结算单价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市 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准 价,按乙方所报优惠率(%)(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乘以基准价确定,乙方所报优惠率如下:猪肉 类优惠 %、鸡鸭类优惠 %、牛肉类优惠 %、蔬菜类优惠 %、蛋类优惠 %、豆 制品类优惠 %、饮品类优惠 %、腊味类优惠 %、米粉类优惠 %、干货类优惠 %、水果类优惠 %、水产品类优惠 %、冷冻食品类优惠 %。采集表中没有的单品价则参 照临桂新区金山菜市的均价为基准,供应价格执行期按照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次发布的 12家 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时间为调整期延续执行到下次价格采集表的发布时间为止。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为 2年,自 2021年 月 日至 2023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及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 30 所供应的肉鱼禽类(肉、鸡、鸭、鱼、鸡蛋类)、干杂类(调料、酱菜、干粮、奶制品、米粉等) 必须为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质量合格且 不会对第三方权益(利)构成侵害,按要求提供的副食品新鲜为非冷冻产品、符合国家及甲方提出的有 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的产品。 肉鱼禽类(肉、鸡、鸭、鱼、鸡蛋类): 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为卫生 防疫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在桂林市内定点屠宰,每批次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新鲜非冷冻产 品。 干杂类(调料、酱菜、干粮、奶制品、米粉等):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 求,符合国家及甲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的产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附件一。 2、其他要求: (1)乙方在以往配送中无不良诚信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2)乙方具有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支撑体系,能够提供商品充足供给、食品新鲜、物流配送系统健 全、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退、换货)。 第四条 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1、甲方依据伙食单位于每日 14:00前将次日各伙食单位订购副食品的种类、数量交乙方(原则上 每日一报,因人员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需调整计划时提前一天预约,更新计划)并明确送达时间及地 点。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需求供应货品,如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出现数、质量问题应按甲方要求时限及 时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各项责任(安全、经济损失等)。若退换商品造成交货时间 延误,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对甲方需求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换品种;凡能在市场上采购的商品,乙方不得以商品数量 少、利润低、货难找等理由拒绝供应甲方所需商品。经甲方发现后,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所供应的货品出现数量短缺,且乙方没有提前通知甲方的,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供货要求 1、乙方所供应的所有副食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流通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严禁假冒伪劣食品,且不得 侵害第三方权利,并且保证新鲜,无异味、变质、污染等。需要 QS认证的食品必须通过 QS认证,并且 货物包装上必须印有相应的 QS认证标志。 31 2、乙方应将商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每日 09:30前)送达,并负责在甲方收货地点交货和接受甲 方验收。 3、乙方应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超出两江国际机场范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执行。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采购金额每天一清算,每月汇总结算。每月甲方按双方认可的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产品验收 合格后,在次月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后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货 款。 2、在采购食材单价核定周期内因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或不可抗力原因涨价,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甲 方应在 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可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价格。 3、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需,若乙方有供应的商品实际数量发生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及 损害甲方利益、影响甲方正常供给的行为的,第一次按照短缺商品(或质量不合格商品)的供应价 2倍 罚款处理,再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供应时间和地点。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保证供应,不能将甲方采购的副食品送到桂林市指 定地点,造成甲方重大活动失误等不利后果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 3、若乙方供应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及时完成调整更换。若因此对甲方职工身体 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应资格,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转包或者分包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 面解除合同。 5、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出现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任一情形。 32 (2)乙方弄虚作假增加费用,或隐瞒市场价格波动牟取暴利。 (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4)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且在甲方催告限期内未完成整改,逾期超过 10日的。 任何情形下,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足额补足赔 偿给甲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丧失履约能力,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4、若遇甲方政策调整等情况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但之前尚未结 算的款项应据实结算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送货时必须相对固定人员和车辆,且送货人员必须有地方健康体检部门发放的健康证,乙方 送货人员必须为乙方本单位员工(送货时须佩戴公司工作证,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乙方为其缴纳的当 期的社保证明),车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年检,并将人员和车辆有关信息交甲方政审备案,统一办理出 入证。 2、乙方在备货、送货等各个环节和过程中造成的事故、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 任,甲方概不负责。 3、合同规范所有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属甲方。 4、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致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本协议所指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损失、守约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或补偿款、罚款、守约方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 费、取证费、公证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往来通知及司法(仲裁)文书,都可以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进行送达,通 知或文书一经交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而无论收件方是否签收回执或邮件被退回。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33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一 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一)、 招标文件; (二)、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中标通知书。 甲方: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 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必须提供)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 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 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5)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必 须提供);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零售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服务采购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5)投标人 2018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签订的合同为 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 (6)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6 一、投标函(必须提供) 投标函(格式) 致: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 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按照自身实力,经认真测 算,我方愿意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uilin.gov.cn)发布的最近一期桂林 市 12家市场农副产品价格采集表中的市场均价作为基准价,按照下列优惠率(%)(系数精 确到小数点后 2位)乘以基准价确定供应:其中猪肉类优惠 %、鸡鸭类优惠 %、 牛肉类优惠 %、蔬菜类优惠 %、蛋类优惠 %、豆制品类优惠 %、饮品 类优惠 %、腊味类优惠 %、米粉类优惠 %、干货类优惠 %、水果类优 惠 %、水产品类优惠 %、冷冻食品类优惠 %,平均优惠率为 %(平均 优惠率=猪肉类优惠率×0.25、鸡鸭类优惠率×0.15、牛肉类优惠率×0.1、蔬菜类优惠率× 0.05、蛋类优惠率×0.05、豆制品类优惠率×0.05、饮品类优惠率×0.05、腊味类优惠率× 0.05、米粉类优惠率×0.05、干货类优惠率×0.05、水果类优惠率×0.05、水产品类优惠率 ×0.05、冷冻食品类优惠率×0.0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2、我方承诺已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 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天。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招标文件及国家的 有关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37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投标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投标日期: 。 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格式)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8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 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 供) 2.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 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 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9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 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声 明 致: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5)投标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 告复印件(可以是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第三方审计报告 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 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必须提供); 40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 业或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必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范本)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 (项目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41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 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2. 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附件: 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 字(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42 3. 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4、服务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 附件: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 序号 服务采购需求表 条款号 需求书条款题目 响应情况 偏差情况 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 自然人的应在签名 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投标人应对照“服务采购需求”注明所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 离、负偏离), 当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 明材料。 2.此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除外)。 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 2018 年以来完成类似业绩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 良记录,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项目的名称、金额 (或规模)等相关内容)(如有,请提供); 6、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请 提供); 43 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 供)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如有,请提供)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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