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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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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7 15:14

一、项目编号
511801202100111
二、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雅安晟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北路65号3幢底层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金额:44877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洗手盆等:品牌:健平等;规格型号:400*300*400mm(±10mm)/JP-PT-01等;数量:1;单价: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冯明(采购人代表)、李云良、王春涛(磋商小组组长)。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定额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YA2021备0154。2. 监督管理部门: 雅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835-2623238。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4.请成交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5.质疑投诉渠道和方式:供应商询问、质疑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8835。投诉受理单位:雅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5—2623238。6.成交供应商联系人:陈雪梅;联系电话:1568017222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联系方式: 罗老师1822757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方式: 何先生028-8544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老师
电话: 182275713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 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1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57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5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9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82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95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 会老干部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 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 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11;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 备购置项目; 3.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 个包。采购内容: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具体详见磋商 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详见磋商文件总则第 3条和第 5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自 2021年 7月 30日到 2021年 8月 5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及地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即《竞争性磋商文件》, 下同)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 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 8858)。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 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 采购文件。 3.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 0元/份(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8月 13日 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 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 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 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 1 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1822757136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号大合仓 C区 415房 联 系 人:何先生、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8835 5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 2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3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 置项目 5 磋商文件编号 511801202100111 6 磋商文件编制 由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 编制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49.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46.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9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 施 (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 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 6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 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微企业。 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为小微企业。 12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3 考察现场、标前答 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4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 规定执行。 15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 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17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及分项报价明细。 18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根据装修工程进度,配合安装,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9 质量要求、验收标 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7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 21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2 响应文件的装订 一份正本和两份副及电子文档 1份本分别装订。 2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 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所投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 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 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 道 456号雅安政务中心 B区 2楼) 26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7 参与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 磋商文件、评审工 作咨询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 30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58 地址: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号大合仓 C 区 415房)。 31 供应商询问、质疑 供应商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 3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雅安市财政局;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835-2623238;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 81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 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3 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副本 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8 34 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 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节能产品查询、环保标志产 品查询中对应所投产品型号的查询截图,对符合上述要求的产品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 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所投产 品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节能产品查询、环保标志产 品查询中对应所投产品型号的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 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35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 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 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 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 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定额 10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 交纳。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9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要求;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系指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 应商; 2.4“货物/服务/工程”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货物/服务/工程供应以及 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1具备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2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4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报价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成 员系指响应文件里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在磋商文件里明确为本项目实施 服务的具体人员);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 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发包、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 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 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且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 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中餐燃气炒灶和热风循环消毒柜,多家供应商提 供的核心产品相同按前款规定处理。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1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 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 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 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 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 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 供应商磋商须知;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四)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六)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八) 响应文件格式; (九) 评审方法; (十)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项目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 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磋 商文件的澄清与磋商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若采纳,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 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4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文件的购买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 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响应文件时 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 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 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语言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 14 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 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 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 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 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实质性要求) 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6.1 报价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情况填写“最终报价信”(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6.2 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 (1)声明函、承诺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 (3)磋商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4)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3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报价表; (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理); 15 (4)总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及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如适用) (6)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及实施方案;(如适用)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计划及承诺等文件;(如适用) (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4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及其他响应文件分别正本 1份副本 2份和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 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 商名称以及“正本”“电子文档”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 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档参考:将资格及其他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 制作、盖章、签署逐页编码后的正本文件,从封面开始逐页扫描后形成的 PDF完整版本。 17.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 的复印件。 17.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7.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 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 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17.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签署、盖章。 17.8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生产厂家的白皮书、宣传资料、彩页资料等除 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 封包装的最外层所投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18.2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前不得启封。 16 18.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2021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8.4 供应商应将磋商后的最终报价单独封装在信封内,在最终报价时递交磋商小组。 18.5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 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8.6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7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如果未按前款规定标记,采 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 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将响应文件退回供应商。 19.磋商截止时间 19.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 地点。 19.2出现“第二部分 供应商磋商须知中第 11.2项”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 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9.3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 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17 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 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 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22.报价 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的要求 进行报价。 23.项目承包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 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 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4.报价要求 24.1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 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18 24.2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4.3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24.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 价。 2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 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六、磋商与最终报价 26.磋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 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6.2磋商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 方可进行拆封。 26.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 有效的; (4)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6.4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 售后服务等内容,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磋商。 27.最终报价 27.1 磋商后,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该报价须供应商的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 七、评审 28.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19 八、成交事项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 成交供应商。 29.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9.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30.行贿犯罪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1.成交结果 31.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 布成交结果公告。 31.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0 32.成交通知书 3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九、合同事项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 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 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3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 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 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33.6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尽快送采 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签订的合同编号按照本项目成交通知书上的编号执行。 34.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5.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6.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7.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8.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9.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0.履行合同 4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4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0.3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商品包 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包装需求标准执 行。 41.验收 22 41.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 内容同时参照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提交验收申请 30日内组织 验收。 41.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 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 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 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 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 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1.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42.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磋商纪律要求 43.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44.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本项目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其 他 45.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 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6.(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 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7.本项目除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货物外,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则作无效处理。 24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 注:1、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 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25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 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状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任选其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 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期内)。 ②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月 1号以后任意一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26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月 1号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缴纳的银 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原件【格式 可自拟】(注:承诺若不属实,将视为虚假响应,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材料原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处 理)。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 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供应商法 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3. 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报价的适用;②非 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③其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私 人印章须与其相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外籍人士适用)]上姓 名一致。) 说明: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 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 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采购要求、清单及数量: A 座一楼厨房原始平面图 28 A 座一楼厨房功能区、工作流程平面图 A 座一楼厨房设备平面图 29 A 座一楼厨房新风平面图 设备清单 序 号 设备名称 产品图片 技术参数 数 量 单 位 (一)厨房设备 1.A 更衣间 A0 1 洗手盆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横通采用≥1.0mm不锈 钢矩管焊接; 3.采用 1.0mm×38mm×38mm(± 10mm)不锈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可调节高度; 4、规格:400*300*400mm(± 10mm)。 1 台 A0 2 六门更衣 柜 1、柜身采用≥1.2mm201#不锈钢 板制作;内层板采用≥0.8mm 不 锈钢板,焊目字型不锈钢加力 筋;整体双面、内外做防腐处理; 2、每人每位带密码锁、设计挂 衣杆、鞋柜和放衣格。 1 台 30 3、规格:900*420*1800mm(± 10mm)。 A0 3 电子落地 称 1、交直流两用,可充电,采用 LED 数码显示,带计价功能;量 程:150kg(±10%); 2、规格:420*560*900mm(± 10mm)。 1 台 A0 4 风幕机 1、电压:220V、功率:315W(± 10%); 2、噪声:≤59dB,风量:≥ 1670(m3/h),风轮直径:120mm(± 10mm); 3、外壳采用工程塑料制作,配 ≥150w 底噪铜芯电机两台; 4、规格:1500*280*290mm(± 10mm)。 2 台 2.B 仓库 B0 1 四层货架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用 ≥38mm*38mm*1.2mm 厚不锈钢方 管; 3、层板采用≥1.0mm厚不锈板, 配可调节脚; 4、规格:1200*500*1500mm(± 10mm)。 2 台 B0 2 四层货架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用 ≥38mm*38mm*1.2mm 厚不锈钢方 管; 3、层板采用≥1.0mm厚不锈板, 配可调节脚; 4、规格:1500*500*1500mm(± 10mm)。 2 台 B0 3 不锈钢米 面架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用 ≥38mm*38mm*1.2mm 厚不锈钢方 管; 3、层板采用≥1.5mm厚不锈板, 下垫≥15mm厚优质夹木板,以万 能胶水粘连;台面下以≥ 38*25*1.2mm 矩管承托补固,配 可调节脚; 4、规格:1000*700*350mm(± 10mm)。 2 台 31 B0 4 顶开门冰 柜 1、温度:-6℃~-15℃;容积: 789L(±10%);输入功率:220W 2、全封闭制冷系统,使用寿命 长;门体全部加装弹簧铰链,自 动回归设计,操作方便;采用双 压缩机,噪音低、耗电低;箱体 由高压环戊烷节能环保发泡剂 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保 卫生; 3、规格:1970*820*920mm(± 10mm)。 1 台 B0 5 双门展示 柜 1、产品名称:双门展示柜(冷 藏);规格:≥1200×700× 1940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冷藏温度范围:+10℃- +1℃; 280W(±2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 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920L;总能量消 耗:≤3.48kwh/24h;年耗电量: ≤1270kwh/a,取得中国能效标 识;达到一级能效,附能源效率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 章)。 1 台 B0 6 平板推车 1.材质采用 201#优质不锈钢: 2.台面采用不锈钢磨砂板,厚度 ≥1.2mm; 3.立管采用≥38*25*0.8不锈钢 管; 4.配 4个活动式脚轮(两定向两 万向)。 5、规格:900*700*900mm(± 10mm)。 1 台 3.C 面点间 C0 1 面粉车 1、柜体采用国标≥1.2mm厚 304# 不锈钢制作,配四个尼龙方向 轮; 2、规格:500*600*530mm(± 10mm)。 1 台 C0 2 十二盆饼 车 1、板材采用国标≥1.2mm厚 304# 不锈钢制作; 2、采用国标≥0.7mm厚 304#不 锈钢矩管做支撑立柱,配置万向 轮; 3、500*650*1360mm(±10mm)。 1 台 32 C0 3 双层四盘 燃气烤箱 1、额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 0.2kw/h;烤盘尺寸:≥ 400*600mm 生产能力:≥60kg/h; 额定燃气压力(kpa): ≥2.8。 2、不锈钢正面,玻璃透视窗; 底火面火自动双控温发热管直 管排列,温度均匀;烘炉分单层、 双层两种型式,各层独立控制, 可同时使用,也可单屋单火使 用。每层的面火、底火分别独自 控温。炉温可在室温-300℃范围 内任意调节,并能自动恒温。设 有非正常工作时动作的非自复 位热断路器,以保障烘炉更加安 全地工作。 3、产品通过 CMA及 CNAS资质检 测; 4、规格:1400*990*1380mm(± 10mm)。 1 台 C0 4 HS30 双动 双速和面 机 1、料桶容积:≥35L; 2、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 50Hz; 3、电机功率:1.55KW(±10%, 搅拌转速:101/202r/min(± 10%;料桶转速:16r/min(± 10%; 4、最大和面量:≥12Kg; 5、规格:770*430*810mm(± 10mm)。 1 台 C0 5 压切面机 1、功率:≥1.5KW,电压/频率 (V/HZ):220/50; 2、压面厚度:1-20mm;接面盘: 300*800*30mm(±10mm); 3、规格:630*700*1120mm(± 10mm)。 1 台 C0 6 面粉案板 台 1、采用 304不锈钢, 立柱采用 ≥38*38*1.2mm不锈钢管,台面 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下撑 为≥20mm木工板做加强三面配 ≥90mm高≥1.0mm厚 201不锈钢 背板,内衬采用≥30*15*1.0mm 厚不锈钢管,内衬净空≤100mm, 台脚配可调节脚。 2、外形尺寸:≥ 1700*700*800+90mm(±10mm)。 1 台 33 C0 7 单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1.0mm304#不锈钢 矩管焊接; 4、采用≥1.0mm38*38304#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6、规格:700*700*920mm(± 10mm)。 1 台 C0 8 双层工作 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1000*700*800mm(± 10mm)。 1 台 C0 9 十三盆醒 发箱 1、不锈钢制作,后板加固反冲 击,湿度可调:30-85℃,功率 2.5KW(±10%),热风循环喷雾 型,顶部温控可调节旋钮,前面 板可视防护钢化玻璃,水位槽恒 温加湿,16CM加粗钢管架。 2、产品通过 CMA及 CNAS检测; 3、规格:700*790*1720mm(± 10mm)。 1 台 C1 0 毛巾架 1、选用优质不锈钢基座,晾干 采用 304#≥1.8mm厚直径 20mm 不锈钢圆管。 2、规格:1000-2000mm(±10mm)。 8 套 C1 1 单层壁架 1、层板采用≥1.2不锈钢制作, 三面≥20mm厚围边≥35mm高; 2、三角支撑架选用≥1.5厚不锈 钢加工; 3、规格:1500*350*400mm(± 10mm)。注:粗加工 1个、肉类 加工 1个、面点 1个、凉菜 1个、 切配 1个小吃 1个。 6 个 4.D 凉菜间 34 D0 1 双层工作 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2100*800*800mm(± 10mm)。 1 台 D0 2 制冰机 1、散热方式:风冷,冰型:方 冰 2、日产冰量:≥45KG,储冰量: ≥12KG; 3、功率:450w(±10%); 4、规格:500*700*790mm(± 10mm)。 1 台 D0 3 厨房冰箱 (平冷工 作台) 1、规格:1500*760*800mm(± 10%);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温度范围: -5- +10℃;功率: 155W(±1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 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340L;总能量消耗: ≤1.35kwh/24h, 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 ★5、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提 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 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产 品符合 JB/T 7244-2018、GB 4706.1-2005、GB 4706.13-2014 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 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 报告。 1 台 D0 4 单星洗物 洗涮盆台 1、台面厚 304#≥1.2mm不锈钢 板; 2、内置星盆采用厚 304#1.2mm 不锈钢板一次性冲压型; 3、连接管用≥38*25*1.0mm不锈 钢管; 4、立柱采用≥38*38*1.0mm不锈 钢管,配≥38*38*1.0mm不锈钢 子弹脚。 5、规格:600*700*920mm(± 10mm)。 1 台 35 D0 5 洗手星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横通采用≥1.0mm不锈 钢矩管焊接; 3.采用≥1.0mm×38mm×38mm 不 锈钢矩管做支撑立柱;台脚处连 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 度; 4、规格:400*300*400mm(± 10mm)。 1 台 5.E 肉类、蔬菜加工间 E0 1 绞切肉两 用机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厚度≥1.5mm不锈钢板; 2、绞笼、刀片均采用不锈钢, 下料口配防护罩、刀片可随意拆 卸。 3、生产率 肉片 450KG/h(± 10%)、肉丝 225KG/h(±10%), 肉馅 180KG/h(±10%),功率: 1.5kw*2(±10%)/ 220v,额定 转速:1400r/min(±10%),外形 尺寸:600*400*820mm(±10mm), 加工厚度:≤3.5mm;要求:可同 时具有切片、也可绞肉馅。 1 台 E0 2 双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1.0mm304#不锈钢 矩管焊接; 4、采用≥1.0mm38*38304#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6、规格:1200*600*920mm(± 10mm)。 1 台 E0 3 双层平板 工作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1 台 36 2、规格:1800*600*800mm(± 10mm)。 E0 4 四层栅格 层架 1、整体采用不 304#不锈钢制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用 ≥38mm*38mm*1.2mm 厚不锈钢方 管; 3、内框采用≥38mm*25mm*1.0mm 厚不锈钢方管,配可调节脚; 4、规格:1500*500*1500mm(± 10mm)。 2 台 E0 5 单孔收餐 工作台 1、台面采用≥1.5mm厚 SUS优质 不锈钢,台面下凹≥20mm、设计 漏渣孔,立柱选用≥38*38*1.2 不锈钢矩管。 2、规格:600*700*800mm(± 10mm)。 1 台 E0 6 三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1.0mm304#不锈钢 矩管焊接; 4、采用≥1.0mm38*38304#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不锈钢下水器; 6、规格:1800*700*920mm(± 10mm)。 1 台 E0 7 双层平板 工作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1500*700*800mm(± 10mm)。 1 台 E0 8 双星宰杀 台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横通采用≥1.0mm304# 不锈钢矩管焊接; 1 台 37 3、采用≥1.0mm38*38304#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台脚处连接 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 度,不锈钢下水器; 4、左平台,右双池设计; 5、1700*700*920mm(±10mm)。 E0 9 洗地龙头 1、软管规格:≥10.7米 开放式; 材质:环氧涂层;流量:≥5.37L/ 分钟;喉管自动回卷装置(棘轮 系统,防锁死,棘轮保持放松); 蓝色软管,可承受≥120℃高温 和 300PSI高压。;可安装于天 花板、墙壁或台柜下;配置喉管 止动器,可调节。 2、170*537*504mm(±10mm)。 1 台 E1 0 刀具消毒 柜 不锈钢制作,采用紫外线消毒。 内置剪刀菜刀架,配可视玻璃 门,门外框采用不锈钢制作带 锁。 2 台 6.F 烹饪间、小吃房 F0 1 洗地龙头 1、软管规格:≥10.7米 开放式; 材质:环氧涂层;流量:≥5.37L/ 分钟;喉管自动回卷装置(棘轮 系统,防锁死,棘轮保持放松); 蓝色软管,可承受≥120℃高温 和 300PSI高压。可安装于天花 板、墙壁或台柜下;配置喉管止 动器,可调节。 2、170*537*504mm(±10mm)。 1 台 F0 2 ▼中餐燃 气炒灶 1、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造,面 板板厚≥1.2mm台面一次压制成 型,其它采用≥1.0mm,炉堂口 径φ370(±10mm);龙骨架采用 国标≥40*40*4角钢,衬板电解 镀锌钢板厚≥2.0mm,炉灶台面 下用≥20mm厚隔热材料,灶身双 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40mm, 炉膛≥50mm厚耐高温材料; 2、风气比例进行完全预混,采 用全预混式节能炉头; 3、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 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 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规定;焊接材 1 台 38 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 材料符合 GB/T 16411规定耐燃 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4、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时不影 响燃具安全,控制装置损坏时安 全装置仍不得失效; 5、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规定,在点火不成功过 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 安全时间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 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 燃烧器控制系统具有外部故障 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6、运行噪音≤70dB(A),熄火 噪音(无),干烟气中 CO(a=1) 含量≤0.004%;燃气系统密封性 泄漏量≤0.002L/h;热效率≥ 47%; ★7、提供产品符合 GB 30531-2014和 CJ/T 28-2013 标 准要求,能效等级 1级; ★8、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要求具有产 品认证证书; 9、规格:1800*1000*1250mm(± 10mm)。 ★第3-6项参数需提供具有CMA、 CNAS 标示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 全试验报告佐证(未提供齐全视 为负偏离); 注:所提供安全试验报告、能效 报告及标识、产品认证证书所检 测型号需一致,否则视为负偏 离。 F0 3 炊用燃气 大锅灶 1、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造,面 板板厚≥1.2mm台面一次压制成 型,其它采用≥1.0mm;龙骨架 采用国标≥40*40*4角钢,衬板 电解镀锌钢板厚≥2.0mm,炉灶 台面下用≥20mm厚隔热材料,灶 身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 40mm,炉膛≥50mm厚耐高温材 料; 2、风气比例进行完全预混,采 用全预混式节能炉头,达到最佳 1 台 39 燃烧工况熄火保护装置。 3、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 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 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规定;焊接材 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 材料符合 GB/T 16411规定耐燃 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4、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时不影 响燃具安全,控制装置损坏时安 全装置仍不得失效; 5、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规定,在点火不成功过 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 安全时间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 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 燃烧器控制系统具有外部故障 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6、配置相匹配的锅,达到食品 级卫生安全要求; 7、运行噪音≤69dB(A),熄火 噪音(无),干烟气中 CO(a=1) 含量≤0.005%;燃气系统密封性 泄漏量≤0.003L/h;热效率≥ 66%; ★8、产品符合 GB 30531-2014 和 CJ/T 392-2012标准要求,能 效等级 1级; ★9、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要求具有产 品认证证书; ★10、提供不锈钢板依据 GB8624-2012燃烧性能达到 A(A)1要求,经检测合格具有 CMA 标示检测合格报告及具有依据 GB/T9978.1-2008耐火性≥ 60min 耐火完整性经检测具有 CMA、CAL标示检测合格报告复印 件。 ★第3-7项参数需提供具有CMA、 CNAS 标示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 全试验报告佐证(未提供齐全视 为负偏离); 11、规格:2000*1000*1250mm(± 10mm)。 40 注:所提供安全试验报告、能效 报告及标识、产品认证证书所检 测型号需一致,否则视为负偏 离。 F0 4 炉拼台 1、优质 304#不锈钢磨砂板,面 板≥1.5mm、侧板≥1.2mm;台面 下垫 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 能胶水粘连;高 410mm(±10mm) 不锈钢后挡炉背板;横通采用≥ 25*25*1.2mm 不锈钢管连接,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300*1000*1250mm(± 10mm)。 1 台 F0 5 双通打荷 台柜 1、台面采用≥1.0mm304#不锈钢 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 3、内衬≥20mm实木板用于减震、 消音; 4、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5、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 板; 6、柱脚采用≥50*1.0mm不锈钢 管; 7、规格:1800*700*800mm(± 10mm)。 2 台 F0 6 双温冰箱 (四门双 机) 1、产品名称:四门双机双温冰 箱;规格:≥1200*700*1940mm; 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 围:冷藏-5- +10℃、冷冻 -18-6℃;功率:300W(±2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 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875L;总能量消耗: ≤3.71kwh/24h;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 ★5、产品符合 JB/T 7244-2018、 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提供国家 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告。 1 台 41 F0 7 单通工作 台 1、台面采用 304#≥1.0mm不锈 钢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 3、内衬≥20mm实木板用于减震、 消音; 4、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5、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 板; 6、柱脚采用≥50*1.0mm不锈钢 管; 7、规格:1800*700*800mm(± 10mm)。 1 台 F0 8 单星洗物 洗涮盆台 1、台面厚 304#≥1.2mm不锈钢 板; 2、内置星盆采用厚 304#≥1.2mm 不锈钢板一次性冲压型; 3、连接管用≥38*25*1.0mm不锈 钢管; 4、立柱采用≥38*38*1.0mm不锈 钢管,配≥38*38*1.0mm不锈钢 子弹脚。 5、规格:700*700*920mm(± 10mm)。 1 台 F0 9 厨房冰箱 (平冷工 作台) 1、规格:1500*760*800mm(± 10%);温控类型:机械\数显; 温度范围: -5- +10℃;功率: 155W(±1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 耗电省、安全可靠; 3、容积:≥340L;总能量消耗: ≤1.35kwh/24h;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 5、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 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 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 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等严苛。 1 台 F1 0 炉拼台 1、优质 304#不锈钢磨砂板,面 板≥1.5mm、侧板≥1.2mm;台面 下垫 15mm厚优质松木板,以万 能胶水粘连;高 410mm(±10mm) 不锈钢后挡炉背板;横通采用≥ 25*25*1.2mm 不锈钢管连接,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1 台 42 2、规格:300*1000*1250mm(± 10mm)。 F1 1 煲仔炉(四 头) 1、台面采用≥1.2mm磨砂优质不 锈钢制作,骨架采用≥30×30 国 标角钢; 2、花架采用铸铁制作,蜂窝炉 头采用铸铁制作,自吸式燃烧; 3、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 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 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规定;焊接材 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 材料符合 GB/T 16411规定耐燃 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4、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时不影 响燃具安全,控制装置损坏时安 全装置仍不得失效; 5、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规定,在点火不成功过 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 安全时间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 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 燃烧器控制系统具有外部故障 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6、运行噪音≤64dB(A),熄火 噪音(无),干烟气中 CO(a=1) 含量≤0.03%;燃气系统密封性 泄漏量≤0.003L/h;热效率≥ 93%; ★7、提供产品符合 GB 30531-2014和 CJ/T 187-2013标 准要求,能效等级 1级; ★8、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要求具有产 品认证证书; 9、规格:800*800*800+120mm(± 10mm)。 ★第3-6项参数需提供具有CMA、 CNAS 标示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 全试验报告佐证(未提供齐全视 为负偏离) 注:所提供安全试验报告、能效 报告及标识、产品认证证书所检 测型号需一致,否则视为负偏 离。 1 台 43 F1 2 燃气蒸箱 1、采用 304≥1.5mm厚磨砂优质 不锈钢制作,三门单控设计,柜 身、支撑≥1.2mm;蒸柜水胆采 用 A3&5mm黑铁板,骨架采用≥ 50×50mm国标角钢;炉脚采用≥ 51mm 钢管,内含镀锌管; 2、配不锈钢自动进水箱 1个及 蒸气压释放装置 1套,水箱采用 洁垢前面板排水阀。 一键点火。 3、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 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 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规定;焊接材 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 材料符合 GB/T 16411规定耐燃 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4、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时不影 响燃具安全,控制装置损坏时安 全装置仍不得失效; 5、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规定,在点火不成功过 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 安全时间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 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 燃烧器控制系统具有外部故障 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6、运行噪音≤64dB(A),熄火 噪音(无),干烟气中 CO(a=1) 含量≤0.03%;燃气系统密封性 泄漏量≤0.003L/h;热效率≥ 93%; ★7、提供产品符合 GB 30531-2014和 CJ/T 187-2013标 准要求,能效等级 1级; ★8、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要求具有产 品认证证书; 9、规格:1000*900*1860mm。 ★第3-6项参数需提供具有CMA、 CNAS 标示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 全试验报告佐证(未提供齐全视 为负偏离) 10、规格:1000*900*1900mm(± 10mm)。 注:所提供安全试验报告、能效 1 台 44 报告及标识、产品认证证书所检 测型号需一致,否则视为负偏 离。 F1 3 燃气煮面 炉 1、选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炉 台面、后背≥1.2mm,侧板,面 板≥1.0mm,配 11寸强力炉头及 铸铁炉栅,双层不锈钢填充一次 性发泡保温层,煮食和加热区由 密网分割,采用优质风机,配一 键点火,熄火断气保护装置,带 长明火装置。 2、配不锈钢≥50*1.2mm可调脚。 3、规格:780*800*800mm(± 10mm)。 1 台 F1 4 矮仔炉 1、采用优质 304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1.2mm,其余≥0.8mm,≥ φ38*1.0mm 不锈钢脚,采用节能 炉头; 2、燃气管路采用金属材料,材 料符合 GB/T 8163、GB/T 1527、 GB/T3091、GB/T12771、GB/T 26002、GB/T 197规定;焊接材 料熔点不低于 450℃;橡塑密封 材料符合 GB/T 16411规定耐燃 气性能试验后质量变化率小于 20%; 3、控制和调节装置失灵时不影 响燃具安全,控制装置损坏时安 全装置仍不得失效; 4、自动燃烧器控制系统符合 CJ/T 421规定,在点火不成功过 时再点火或再启动或关机,点火 安全时间结束后,主燃烧器仍未 点燃时控制系统停止工作,自动 燃烧器控制系统具有外部故障 开机自检和运行自检功能; 5、运行噪音≤72dB(A),熄火 噪音(无),干烟气中 CO(a=1) 含量≤0.010%;燃气系统密封性 泄漏量≤0.004L/h;热效率≥ 56%; ★6、产品符合 CQC13-448212-2019要求具有产 1 台 45 品认证证书; 7、规格:700*700*650mm(± 10mm)。 ★第2-5项参数需提供具有CMA、 CNAS 标示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 全试验报告佐证(未提供齐全视 为负偏离) 注:所提供安全试验报告、产品 认证证书所检测型号需一致,否 则视为负偏离。 F1 5 双层工作 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1550*700*800mm(± 10mm)。 2 台 F1 6 开水器 1、基础参数:电源:50Hz 380V ;功率:9kw(±10%); 外形尺寸:560*420*1000mm(± 10%);额定开水产量:≥ 120L/h; 2、额定容量:90L(±10%); 进水方式:电控进水;安全要求: 防护等级:IPXO;整体发泡;缺 水防干烧保护; 3、材料:A、外壳采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雪花无指纹板,厚:≧ 0.8mm;B、内胆:采用食品级 304#2B 不锈钢板,厚:≥0.8mm; 电热管采用紫铜管外壳,发热丝 采用优质镍珞丝,发热均匀,加 热速度快;内胆与外壳出水龙头 旋接口和蒸汽排口的连接处全 部采用 304#食品级攻牙不锈钢 件,高频氩弧焊工艺焊接,专用 蒸汽口排放蒸汽,煮水过程与大 气相通,保持水胆零压力煮水; 4、开水器电源进线及内部的电 线组件采用耐高温绝缘电线,电 线组件线头采用专用机压冲压 高镀银接线端子; 2 台 46 5、复合金属材料电子水位探针, 精度准确辨别水温,灵活控制机 器开停; 6、安全水压 0.02-0.4KPA,低压 12V 脉冲进水电磁阀,防潮,防 热,防雷击,内置专用的防污滤 网,易清理内部因时间久积压的 水垢杂质,适合国内任何区域水 质使用; 7、精密的顶盖安全设计,紧固 牢靠,有效预防投入异物或投 毒,确保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安 全。 F1 7 四层栅格 层架 1、整体采用 304#不锈钢制作; 2、其中立柱,外框连接架采用 ≥38mm*38mm*1.2mm 厚不锈钢方 管; 3、内框采用≥38mm*25mm*1.0mm 厚不锈钢方管,配可调节脚; 4、规格:1500*700*1500mm(± 10mm)。 2 台 F1 8 双层工作 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1000*700*800mm(± 10mm)。 1 台 F1 9 厨房自动 灭火装置 1. 灭火剂容量:≥18L,喷嘴最 大数量:≥18个,感温片最大数 量:≥11只,驱动气体存储压力: ≥13.5MPA; 2.主要配件:独立联动控制盘、 驱动气瓶、药剂罐、水流控制阀、 感温装置、主控箱箱、厨房专用 灭火剂量及释放机构; 3.采用油脂类专用灭剂,灭火效 果好,无毒,无污染,无腐蚀性。 4.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全部使 用 SUS304不锈钢管,全部使用 螺纹连接,可永久使用,无需更 换。不得使用卡压的连接方式 (避免因长时间高温高热的工 2 套 47 作环境产生管路变形、泄漏等情 况产生)。 5.连接喷嘴的安装管路为 SUS304 的不锈钢管,16mm×2mm 的药剂管,双瓶组可达 26米; 19mm×1mm的感温管线;药剂管 道厚度不低于 2mm;感温管道厚 度不低于 1.0mm,不锈钢弯头均 为 SUS304材质。 6.提供符合消防类产品认证规 则 CCCF-CPRZ-21:2019的要求证 书、提供药剂(无毒)检测报告。 7.G 洗碗间 G0 1 双层工作 台 1、材质采用 304#优质不锈钢磨 砂板,面板 304#≥1.2mm厚,下 层板,板厚≥1.0mm;台面下垫 ≥15mm 厚优质夹木板,以万能胶 水粘连;台面下以≥1.2mm厚 U 形不锈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立 管采用≥38*38*1.2mm不锈钢管 连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2、规格:1000*700*800mm(± 10mm)。 1 台 G0 2 单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 304#≥1.2mm不锈 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1.0mm不锈 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38*38*1.0mm不 锈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6、不锈钢下水器。 7、规格:1000*700*920mm(± 10mm)。 1 台 G0 3 双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 304#≥1.2mm不锈 钢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 304#≥1.0mm不锈 钢矩管焊接; 4、采用 304#≥1.0mm38*38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1 台 48 脚,可调节高度; 6、不锈钢下水器。 7、规格:1800*700*920mm(± 10mm)。 G0 4 洗地龙头 1、软管规格:≥10.7米 开放式; 材质:环氧涂层;流量:≥5.37L/ 分钟;喉管自动回卷装置(棘轮 系统,防锁死,棘轮保持放松); 蓝色软管,可承受≥120℃高温 和 300PSI高压。;可安装于天 花板、墙壁或台柜下;配置喉管 止动器,可调节。 2、170*537*504mm(±10mm)。 1 台 G0 5 单孔收餐 工作台 1、台面采用≥1.5mm厚 SUS优质 不锈钢,台面下凹≥20mm、设计 漏渣孔,立柱选用≥38*38*1.2 不锈钢矩管。 2、规格:600*700*800mm(± 10mm)。 1 台 G0 6 ▼热风循 环消毒柜 1、外形参数:≥宽 1380*厚 680* 高 1920MM(内径≥ 1320*430*1419mm),容积:≥ 880L,功率:≥3250W;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 室,最高温度可达 135℃以上, 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 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 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 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二星 级消毒柜;进行微生物检测柜内 最高温度可达 165度以上,对大 肠杆菌的杀灭率可达 99.999%, 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对数值 >6;符合 GB17988-2008《食具 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消 毒技术规范》(2002版)、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 电器的安全第 1部分:通用要求 的要求;同时提供:权威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权威微生 物检测中心分析检测报告、产品 质量检测报告佐证参数; 3、不锈钢发热管加热,循环风 机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采用 1 台 49 温控和超温熔断器双重保护,防 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耐 用;带可锁止万向轮,移动和固 定十分方便;大屏温度显示,轻 触式按钮操作;内置 4根不锈钢 环形发热管,4套循环风机总成; 内置 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 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G0 7 四门碗柜 1、采用 304#≥1.2mm不锈钢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用 ≥1.2mm不锈钢板; 3、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4、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 板; 5、柱脚采用≥50*1.0mm不锈钢 管; 6、规格:1200*500*1800mm(± 10mm)。 1 台 G0 8 龙头(强制 节能) 1.不锈钢铜芯;高弯式出水; 2.高弯可随意旋转; 3.冷热混合式出水;配高压管 2 根。 16 套 8.H 二楼 备餐间、餐 厅 H0 1 单星洗物 洗涮盆台 1、面板采用≥1.2mm304#不锈钢 制作; 2、面板及星盆斗采用不锈钢焊 接制作; 3、横通采用≥1.0mm304#不锈钢 矩管焊接; 4、采用≥38*38*1.0mm304#不锈 钢矩管做支撑立柱; 5、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可调节高度; 6、不锈钢下水器。 7、规格:700*800*920mm(± 10mm)。 1 台 H0 2 备餐柜 1、台面采用≥1.0mm304#不锈钢 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 3、内衬≥20mm实木板用于减震、 消音; 4、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5、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 1 台 50 板; 6、柱脚采用≥50*1.0mm不锈钢 管; 7、规格:1800*700*800mm(± 10mm)。 H0 3 自助餐台 1、台面采用采用≥19mm厚天然 黑白根大理石,靠背采用≥19mm 厚天然黑白根大理石,高度≥ 70mm,表层做镜面防护处理,背 面用石棉网加固; 2、柜体采用双面板制作,面板 采用石面板黏贴; 3、柜体底做采用 40*40mm矩形 钢管焊接,配承万向轮自由移 动; 4、款式按现场环境设计,符合 场所要求,每组长两米自由组 装; 规格:2000*600*800mm(± 10mm)。 12 米 H0 4 单通工作 台 1、台面采用≥1.0mm304#不锈钢 板; 2、侧板、内层板及趟门板采用 ≥1.0mm不锈钢板; 3、内衬≥20mm实木板用于减震、 消音; 4、配备可移动式趟门; 5、加强筋采用≥1.0mm不锈钢 板; 6、柱脚采用≥50*1.0mm不锈钢 管; 7、规格:1800*700*800mm(± 10mm)。 1 台 H0 5 电全平扒 炉 1.外壳采用不锈钢厚实板材 2.开模铸铁带坑厚扒板,永久使 用不变形 3.上下配有覆盖式全扒板发热 系统,温控范围 50℃一 300℃, 受热更均匀,煎出食物口感更佳 4.电镀扒板,美观耐用,永不生 锈 5.人性化提压手柄设计,操作更 方便。 6.功率:220V/5.4KW(±10%); 1 台 51 7.规格:600*650*800mm(± 10mm)。 H0 6 电煮面炉 连柜座 1.全不锈钢 面板整体拉伸设 计,做工精细,无焊点无打磨痕 迹, 2.优质快速升温发热管,温控范 围 50℃一 110℃,功率强大,高 效快速。 3.缸底喷流式设计,煮面更方便 节能,(可换筛改成意粉炉), 4.优质的上下水设计,操作方便 实用。排水设计利于清理卫生。 5.人性化设计开关旋钮,合理方 便。 6.功率:220V/6KW(±10%)。 7.规格:600*650*800mm(± 10mm)。 1 台 H07 燃气热水 器 采用全铜制作水箱,水压降低 或升高时在设定温度下可自动 调节火排燃烧数量,达到出水 恒温效果; 温度无极调控旋 钮,按需求任意调节,方便舒 适。全铜内胆,数码恒温。容 积≥16L 1 台 H08 温湿度控 制设备(强 制节能) 1.规格:≥1.5P挂机; 3.能效等级:二级,定频;冷暖 适用; 4.额定制冷量(W):≧3500;额 定制热量(W):≧3850;额定制 冷功率(W):≥1000;.额定制热 功率(W):≥1100;电辅热(W): ≥1000; 5.内机噪音 dB(A)(静音档-高 档):≤40;外机噪音 dB(A):≤ 50;循环风量(m3/h):≥630。 2 台 H09 灭蝇灯 1.规格:620*60*240mm(±10mm) 2.电器说明:(1)用恒流电感 变压器,连续性输出 3000— 5000V 高压,采用欧式电网(面 积大、粗线径、宽网缝)、不会 发生电击饱和现像,击毙率高; (2)在电击过程中,无惊人响 声,无爆裂、无残骸飞贱四处、 无臭味; 4 盏 52 (3)电网不产生静电,不粘蝇 虫残骸,不需花时间清扫,能保 持干净、卫生; (4)采用优质诱虫灯管,引诱 率高,有效寿命长。额定电压: 220V,额定功率:≥4W。(LED 灯管) H10 紫外线消 毒灯 1.规格:920*130*80mm(± 10mm),全铝合金框体,一体化 顶盖设计,不会因为悬挂而导致 脱落; 2.电子启动,可承受电压范围 220-260V,稳定性好。 5 盏 H11 布风炉 可视全翻盖,采用食品级不锈钢 制作而成。 12 台 H12 牛奶果汁 鼎 采用食品级不锈钢制作而成,≥ 12L。 3 个 H13 暖汤煲 内胆采用食品及材料制作,≥ 10L。 3 个 H14 豆浆机 1、功率/电压:≥3.2KW/220V; 防水等级:IPX4; 2、电子自动控制,一键式操作, 可直接制作纯豆浆、红枣豆浆、 核桃米糊、玉米汁、紫薯糊、南 瓜糊、绿豆沙等五谷杂粮饮品; ★3、产品食品具有 CMA及 CNAS 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 304不锈钢 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标准符 合 GB4706.1-2005、 GB4706.35-2008、 GB4706.38-2008,提供由具有 CMA及CNAS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 5、容量规格:≥20L。 1 台 (二)排烟 53 I0 1 油烟净化 一体设备 1、采用优质 201不锈钢板,实 厚≥1.0 mm,功率/电压:≥ 1.3KW/380V,专业隔油设计,进 风口只进不出,防止油水,均风 过滤、动态拦截、静电吸附三大 技术。油烟净化率超过 98%。内 置双进风涡轮风机、低空静化 器。 2、开机自检、触屏“电源开关”、 设定清洗周期、独立加减按键、 清洗周期倒计时提示、净化效率 提示、开路、短路、闪路、过流、 过温故障提示功能;净化率的实 测值≥98.5%,质量可靠、安全; 产品辐射值≤2%,显示触控面板 外壳防护等级≥IP68。 4、规格:L*1300*1050mm(± 10mm)。 8 米 I0 2 减震软连 接 采用防油帆布制作,具有消除震 动的功能,尺寸与设备匹配。 4 个 I0 3 止回阀 1、面板采用 304# 1.5mm不锈钢 制作,当排烟风机工作单向阀门 自动打开,阀门在排烟风机停止 工作时自动关闭单向阀。 2、规格:L*500*500mm(±10mm)。 4 个 I0 4 防火阀 1、面板采用≥ 1.5mm镀锌钢制 作,当管道温度达到 200度时, 熔断器工作自动关闭阀门; 2、规格:L*500*500mm(±10mm)。 4 个 I0 5 弯头 1、材质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 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2、规格:L*500*500mm(±10mm)。 2 个 I0 6 弯头 1、材质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 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2、规格:L*700*500mm(±10mm)。 2 个 I0 7 风管 1、材质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 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2、规格:L*500*500mm(±10mm)。 4 米 54 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中餐燃气炒灶、热风循环消毒柜; 2、参数中引用的执行标准如有新的标准以新标准执行,但不得降低技术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I0 8 风管 1、材质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 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2、规格:L*700*500mm(±10mm)。 16 米 I0 9 出风口 定制。材质采用厚度≥1.0mm 镀 锌板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1 个 (三)新风 J0 1 防雨百叶 1、整体采用铝板制作,在减少 风阻的情况下起到防雨作用。 2、规格:320*250mm(±10mm)。 2 个 J0 2 防虫网 1、外框采用铝板制作,选用 304 不锈钢钢丝网。 2、规格:450*250mm(±10mm)。 2 个 J0 3 单向流新 风机 1、采用纯铜外转子自降温静音 风机,风量:≥3600m?/h,机身 填充防火隔音棉,静压≥ 160(pa),噪音 49(da),功率≤ 800w,电压 380V,自带 PM2.5 过 滤。 2、规格:680*690*380mm(± 10mm)。 2 台 J0 4 新风管 1、材质采用厚度≥1.0mm镀锌板 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2、规格:400*250mm(±10mm)。 20 米 J0 5 双层调节 风口 1、整体采用铝板制作,可调节 风量和风向。 2、规格:250*250mm(±10mm)。 14 个 J0 6 防火阀 1、面板采用 304#≥ 1.5mm不锈 钢制作,当管道温度达到 200 度 时,熔断器工作自动关闭阀门; 2、规格:400*250mm(±10mm)。 2 个 J0 7 安装支架 1、镀锌角钢制做防锈处理。 2、规格:400*400mm(±10mm)。 20 付 55 1.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 2.所投产品如属于国家市场监管理总局 2020 年第 18 号公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 界定表(2020 年修订)内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CCC 认证) 3.本项目所有 201#及 304#不锈钢材质货物,供应商须保证 6 年之内不得生锈,否则无偿 更换新品(提供承诺函)。 第二部分:总体商务、服务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 1.验收标准和方 法 货物抵达 7日内对方应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依据设备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 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由双方共同开箱检验。 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对方无偿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费用。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 收。 2.安装调试及技 术服务(含培训) 要求 对方在货物抵达后 7日内到达现场组织进行安装、调试,达到正式运行要求, 保证能正常使用。安装调试后,经采购人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工程师现场对采购人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直到使用者能独立熟练操作为止。对中心的维修人员进行常见故障的判断、处 理、维修培训。培训人数以采购人制定的为准。 3.售后服务的要 求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至少提供 2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的维修要求后, 6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现场,24小时内处理好故障。 4.履约要求(实质 性要求)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期:根据装修工程进度,配合安装, 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延迟到货则按成交总价的 1 %/天作为违约金支付给采 购人。 (四)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 用款申请,待审核同意后在 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按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 申请,待审核同意后 30日内再支付剩余 70%的货款。 (五)伴随服务:无 (六)违约责任: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一方违约,不执行、不遵守合同约定条 款,且在另一方发出通知后的 15 天内仍未采取弥补措施的,另一方有权单方 56 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违 约方必须另外予以补偿。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设备进场前应对安装现场进行实地测绘,确保设备到场后的顺利安 装,不得影响合同约定的进程,实地测绘不得另行计费。(供应商需提供书面 承诺函原件)(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现场安装点位、场地与图纸可能存在偏差,应按采购人要 求进行改造调整,满足设备安装使用要求,不得另行收费。(供应商需提供书 面承诺函原件)(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承担本次采购设备的所有水电布线布管费用(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函原件)(实质性要求)。 6.其它需要说明 的事项 1.如上述参数中有明确的商务要求,以具体参数要求为准。 2.其余事项以合同约定。 第三部份:项目实施方案与售后服务方案 1.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组织计划、②货源组织方案、③配送方案、④仓储方案、⑤安装技术方案、⑥质量保障 方案、⑦人员职责及分工、⑧工期控制、⑨应急措施、⑩后期维护等。 2.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售后服务地址及 24 小时联系电话和售后人员配置、②售后响应时间、③培训计划方案 等。 注:除实质性要求,★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内容,负偏离做扣分处理。 5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 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负偏离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3. 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磋商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供应商报价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等。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5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 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60 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本/副本)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印刷体):签字: 手机: 日期:年月日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 61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1-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邀 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 购履约主要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规定的 (项目名称)货物/服务/工程,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 的。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2 附件 1-2 供应商基本情况 1.供应商概况: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3 附件 1-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 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 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注:(1)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磋商而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 附件 1-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而非委托代理人参与适用。 (2)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 附件 1-4 承诺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 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项目 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本单位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如果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 〔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614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 反映。 七、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本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本单位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本单位 全权负责,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本单位全权负责。 66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 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67 附件 1-5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本单 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说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 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8 附件 1-6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 〔2016〕5 号)的规定,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本单位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成交,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处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69 附件 1-7 知识产权声明函 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声明: 1.本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本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本单位声明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本单位提供使用自有知 识成果的相关资料并为其真实性单独负责,在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本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给采购人,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本单位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本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报价中已经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0 附件 1-8 关于供应商控股关系声明函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声明: 除本单位外,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均未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 商均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仅参加资格预审例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或未履行,本单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供应商应该列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名单作为附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71 附件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属于 工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微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适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按照财库[2014]68 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按照财库〔2017〕141号文的 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72 附件 1-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73 附件 1-11 1、响应文件中有关项目的其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2、响应文件中有关的项目的相关证书及说明函(格式自拟,如适用) 注: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料。如 无上述内容可不提供。 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请各供应商务必对照项目的要求,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74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一、 报 价 函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最终报价合计 为人民币 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 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或光盘) 用于磋商报价。 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 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成交服务费。 9.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 二、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安装、保险、代理、培训、验收、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单价 (元) 数量 总价 (人民币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报价合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76 三、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77 四、最终报价信 一、关于最终报价信的说明: 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信; 2、最终报价信需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鲜章); 3、最终报价信可以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仪式以前填写; 4、最终报价信应按规定密封。 78 五、总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及履约主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条款 响应文件条款 响应/偏离 注:1. 本表至少要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第五章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 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响应与磋商文件第五章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79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80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81 八、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九、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十、供应商服务承诺(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十一、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如适用)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注:1.请各供应商务按照项目的服务和实施方案,自行提供说明函和相关资料。如无 上述内容可不提供。 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承诺或资料格式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82 第九章 评审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 1.1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供应商。 1.2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及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2.2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3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2.4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4.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文件是否有效地签 字。 5、响应文件的澄清 5.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 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5.2.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文 件亦视为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不作答复),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将按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认定。 5.3. 除按本章规定的澄清,供应商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违规联系。 5.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83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6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 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 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 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 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磋商小组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在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将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二、评审程序 6、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工作。 7、磋商组织 7.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84 7.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7.2.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 7.2.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7.2.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7.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7.2.5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7.2.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7.2.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3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程序分为资格性评审、磋商、实质性响应评审、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推 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磋商情况记录、评审报告。 8.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 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8.1.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8.1.2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 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 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8.1.3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85 8.1.4 出现上述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 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8.2资格性审查。 8.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 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8.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8.2.3磋商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8.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 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8.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 公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8.4磋商。 8.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 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8.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拟定磋商内容。 8.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 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8.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 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 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 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 86 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 盖公章,否则无效。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8.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8.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 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8.4.9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 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5最后报价。 8.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三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 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财 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8.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 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 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8.5.3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磋商小组。采购 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报价单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8.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87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 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 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6比较与评价。由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 审方法和标准,对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 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8.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 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财政部另有规定的 除外) 8.8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 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9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8.10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 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 处理的重点复核。 8.11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8.11.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 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 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 88 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8.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8.12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名单; (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 及记录; (6)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 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 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 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 报告。 8.13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 告中予以反映。 89 8.14供应商澄清、说明 8.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 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1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 8.15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 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财 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综合评分 9.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 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 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9.3综合评分明细表 9.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磋商小组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9.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一 报价 30% 30 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 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 磋商报价)×100×权值 价格类 二 技术指标和配置 45% 45 分 1、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 技术类评 9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 的得 45 分; 2、带★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共 20 项,完全满足得 40 分,需按照招 标技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 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满 足招标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每项扣 2 分。 3、非★号条款技术指标为一般参 数,完全满足得 5 分;任意一项不 响应或负偏离均不得分。 分因素 三 产品性能质量保证 7% 7 分 1、投标产品厨房冰箱(平冷工作 台 1.5 米):①具有食品接触产 品安全认证证书(附对应试验报 告)、②能效等级 1 级,供应商 提供的报告、证书、能效等级型 号需一致提供齐全 2 分,每少 提供一项或不满足的不得分。 2、投标产品双温冰箱:①具有食 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附对 应试验报告),供应商提供的报 告、证书型号需一致提供齐全得 2 分,每少提供一项或不满足的 不得分。 3、投标产品双门消毒柜:①具有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附 对应试验报告)、②具有 CQC 产 品认证证书,所有资料提供齐全 得 3 分,每少提供一项或不满 足的不得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四 直接接触食品安全 保障 7% 7 分 供应商提供中餐燃气炒灶、炊 用燃气大锅灶、煲仔炉、燃气 蒸箱、燃气煮面炉、矮仔炉、 绞切肉两用机食品接触产品卫 生认证证书和食品接触产品安 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鲜章。 以上证书提供齐全得 7 分,每 少提供 1份扣 1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五 实施方案 3% 3 分 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方案:①组织 计划、②货源组织方案、③配送 方案、④仓储方案、⑤安装技术 方案、⑥质量保障方案、⑦人员 职责及分工、⑧工期控制、⑨应 急措施、⑩后期维护等进行综合 其他类 91 评分,完全满足招标件要求得 3 分;每有一个缺项的扣0.3分;方 案只有标题无实质内容或内容 与本项目无关或分工不明确或 无具体进度安排的每有一个扣 0.2分。 2、没有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六 售后服务 5% 5 分 ①售后服务地址及 24小时联系 电话和售后人员配置;②售后响 应时间;③培训计划方案等内 容,满足上述内容的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分。售后服务方案 内容有优于服务要求的,如延长 质保期、缩短服务响应时间等内 容有一项加 1分;最多加 2分。 没有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其他类 七 节能、环境 标志、无线局域网产 品 3% 3 分 国家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供应商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 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 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属于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得 0.5 分,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中的得 0.5 分。本项最 多得3分。 注:①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 关部门机构颁发的最新文件为 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提供 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规定或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规定的相关认证证 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属于无线局域网产品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②认证单位必须是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的公告”中“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 其他类 92 注:1.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 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按照 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 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及以上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 10.1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0.1.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10.1.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10.1.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10.1.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 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10.1.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1.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11.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 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 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11.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11.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11.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12.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2.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93 12.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2.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2.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12.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12.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12.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12.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3.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 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13.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13.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13.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13.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 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13.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13.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13.8评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守有关保密规定和评标纪律,并在评标 前书面签署承诺书。 13.9评审委员会成员在磋商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 94 13.10评审委员会成员按规定领取评审劳务报酬,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所得税的申 报缴纳。 95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X。(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编号为准)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部局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共产党雅安市委员会老干 部局雅安市老年大学汉源校区厨房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511801202100111)的《招标文件》、乙 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 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 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 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 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 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与出厂标准。 96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 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 点,随即在 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XX年 XX月 XX日前全部完成安 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 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 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 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 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 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 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 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 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7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 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 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甲方,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 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 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 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 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 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 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 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98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 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 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 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 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 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 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 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 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 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 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 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99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 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