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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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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发布)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委托发布)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17 】

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公司员工食堂早中晚及夜宵所需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1.1就餐人次及配备标准:

工作日:早餐暂估30人次;中餐暂估60人次;晚餐暂估20人次。节假日:早、中、晚暂估各15人次。夜宵暂估10人次(不区分节假日)。中餐、晚餐菜肴配备为:2个大荤、2个小荤、2个蔬菜。早餐和夜宵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2食材采购主要产品:

(1)肉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家禽(含蛋)等;

(2)水产类:淡水产品、海水产品等;

(3)蔬菜类:各种蔬菜等;

(4)果品类:各种新鲜水果、酸奶;

(5)粮油及各类调味品:大米、食用油和各类调味品;

(6)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专用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较强的供货和配送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联 系 人: 顾昀卓(商务) 张侃(技术)

电 话: 0573-85558825/0573-85625915

监 督:张禹

电 话:0573-85558852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 陶晓燕

电 话: 0573-85528457

邮 箱: 351631265@qq.com

地 址: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上传稿2021-2022年度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8.17.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0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0

投标人须知 1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评标办法前附表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一节 合同条款 25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3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7

格式一、投标函 38

格式二、已标价的报价表 39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40

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41

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 42

格式六、差异表格式 43

格式七、服务方案 44

格式八、合同条款确认函格式 45

格式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公司员工食堂早中晚及夜宵所需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1.1就餐人次及配备标准:

工作日:早餐暂估30人次;中餐暂估60人次;晚餐暂估20人次。节假日:早、中、晚暂估各15人次。夜宵暂估10人次(不区分节假日)。中餐、晚餐菜肴配备为:2个大荤、2个小荤、2个蔬菜。早餐和夜宵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2食材采购主要产品:

(1)肉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家禽(含蛋)等;

(2)水产类:淡水产品、海水产品等;

(3)蔬菜类:各种蔬菜等;

(4)果品类:各种新鲜水果、酸奶;

(5)粮油及各类调味品:大米、食用油和各类调味品;

(6)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专用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较强的供货和配送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9214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联 系 人: 顾昀卓(商务) 张侃(技术)

电 话: 0573-85558825/0573-85625915

监 督:张禹

电 话:0573-85558852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 陶晓燕

电 话: 0573-85528457

邮 箱: 351631265@qq.com

地 址: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联系人:顾昀卓(商务) 张侃(技术)

电 话: 0573-85558825/0573-85625915

监 督:张禹

电 话:0573-85558852

电子邮箱: jdgsxbj@163.com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联系人:陶晓燕

联系电话:0573-85528457

1.1.4

项目名称

【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内容

1.3.2

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

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两年,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3.3

质量要求

满足合同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见附录1

2、信誉要求:见附录2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属于实质性内容,则否决其投标;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实质性偏差,则对评标价格进行调整或对在评标分数作相应体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如有)

2.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月【 20 】日16:30前。

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电子邮箱: jdgsxbj@163.com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1、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足【3】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2.4

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以平湖大润发超市零售价为基准,下浮率区间为5%-15%,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投标人投标下浮率不在此区间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6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根据实际合同签订的下浮率,据实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元整。

(二)交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

(三)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间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网银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须在汇款凭证附言处注明项目名称)。汇款信息如下:

收 款 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乍浦支行

帐 号:33001638835050002902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退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起息日为投标截止日次日,停止计息日为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的次日)。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起息日为投标截止日次日,停止计息日为签订书面合同的次日)。在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

3.若招标人终止招标并且已实际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在招标人通知投标人终止招标之日起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起息日为投标截止日次日,停止计息日为招标人终止招标通知书发出的次日)。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收到投标人撤回或放弃投标的通知后5日内无息退还。

(二)其他:

1.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一律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2.投标人须按第一条的约定计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利息金额并开具发票,招标人会凭发票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利息。

(三)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徐晓琴

联系电话:0573-85528457

联系地址: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服务范围和价格等实质性条件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如有);

5、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纪律与监督】中对投标人的规定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

以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如缺少,则相关证明无效。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必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具体填报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编制和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按商务标、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分别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可装订成一本,价格标须单独装订)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与正本有差异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3.7.4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目录、页码齐全,封面注明项目、标段、正副本字样,不得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北京时间24小时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2 日14 时0分(北京时间)

4.2.2

投标递交地点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开标地点: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2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本次开标会议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因近期处于疫情防控期间, 投标单位可以采用邮寄快递的方式提

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快递方式投递投标文件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和承诺函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投标单位承诺因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对开标结果默认无异议(具体格式请自拟,承诺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寄件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业主代表1名。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4

否决投标的情形

一、资格要求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评标办法中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内容,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四、专用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相关条款

除本“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的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认定的依据。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标候选人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ph.jxzbtb.cn/上公示三天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名

7.3.1

履约保证

2万元

9.5.1

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认为评审结果不公正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0573-85558852

9.5.1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道不合法或违规之日起十日内提起,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合法证明材料。

投诉电话:0573-8555885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通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4)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专用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备较强的供货和配送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有购买食品安全保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资料,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说明

1.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 第2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及进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次投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澄清内容将上传于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发至招标人。

2.2.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别由商务、技术、价格标三部分组成,1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 商务部分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保证金

3)资格审查资料;

4)差异表(商务);

5)合同条款确认函;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其他材料(自定)。

● 技术部分

1)服务大纲(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

2)项目组织机构

3)差异表(技术)

● 价格标

1)投标函

2)已标价的报价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进度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进行报价。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格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且应为含税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更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据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数额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

3.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3 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4.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形式和退还。详见前附表。

3.4.5 如投标人发生前附表3.4中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的影印件;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其他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3.5.4 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如前附表注明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程序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3)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公布各投标人报价,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否决投标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否决投标的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认定的依据。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详见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7.3.1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认定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2.1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9.2.2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9.2.3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9.2.4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

9.2.5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2)不同投标人不得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9.2.6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积极配合。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商务标、技术标:

(1)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是独家投标: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甲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0)人员、履约信誉证明材料真实。

(11)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服务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偏差,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偏差不属于实质性内容的。

(13)投标人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价格标:

(1)投标文件价格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投标价,且投标人名称与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

(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区间内的。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0分

资信业绩技术:20分

2.2.2(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80分)

计算方法:

下浮率最大的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得满分80分,下浮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下浮率1%减2分,最低得60分。

2.2.2(2)

资信业绩技术评分标准(20分)

见评分标准表

取算术平均分为各投标人的资信业绩技术最终得分(打分时小数点保留1位小数,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80分

80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资信业绩技术(20分)

原材料采购

(3分)

投标人有3 -5家固定供货商的,得1分;投标人有6 -9家固定供货商的,得2分;有10家及以上固定供货商的,得3分;不足3家的不得分。(1.固定供货商必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2.以在有效期内的供货协议为准,提供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配送车辆

(1分)

有2辆及以上(其中至少一辆须带有冷藏功能)的得1分,不足2辆的不得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检测报告及规定标识(2分)

承诺所配送蔬菜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类检疫证及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预包装产品有清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承诺函)

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分)

对投标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横向比较。

优秀得3.6-5分,良好得2-3.5分,合格得1-1.9分,缺项不得分。

业绩(5分)

投标人同时配送3-5家单位食堂食材的,得1分;同时配送6-10家单位食堂食材的,得3分;同时配送11家及以上的,得5分;不足3家的不得分。(以合同主体为单位配送数量,须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文件)

(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学校)

食品安全保险

(4分)

保险单中单人单次赔偿金额人民币15-20万元的得2分(不含20万);20万元及以上得4分;小于15万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项得0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12号)、《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评标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资格评审;

3.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6.当否决投标后,剩余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7.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完成评标报告。

四、评审细则

(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的情形”之一的,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二)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评审

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资信业绩技术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标价格调整

1、由评标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2、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3、评标价格调整

1)除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声明给予投标总价折扣外,投标人报价中,若单价之和与总价(总价为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有差异时,以总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修正,但总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若投标人最终报价采用总价优惠方式的,评标时其各分项报价按总价优惠的比例统一进行下浮。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也指买方)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但又属买方可以接受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

3)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缺项、漏项的,若投标人对该项有报价但未按此价格组入投标总价的则按其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中,若投标人对该项无报价的则按其他投标人对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其评标价中。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如有超出招标文件供货范围要求的内容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核减该超出部分的价格。

五、询标

(一)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二)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1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入围1家。综合得分相等时,综合下浮率大的优先;前者均相同的,由投标单位通过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条款

甲方: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因员工食堂需要,向乙方采购所需食材,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范围

公司员工食堂早中晚及夜宵所需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要求如下:

1、就餐人次及配备标准:

工作日:早餐暂估30人次、中餐暂估60人次、晚餐暂估20人次;节假日:早、中、晚暂估各15人次。夜宵暂估10人次(不区分节假日)。中餐、晚餐菜肴配备为:2个大荤、2个小荤、2个蔬菜。早餐和夜宵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2、食材采购主要产品:

(1)肉禽蛋类:猪肉、牛肉、羊肉、家禽(含蛋)等;

(2)水产类:淡水产品、海水产品等;

(3)蔬菜类:各种蔬菜等;

(4)果品类:各种新鲜水果、酸奶;

(5)粮油及各类调味品:大米、食用油和各类调味品;

(6)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等。

二、原材料质量、安全与卫生

1、乙方保证供应甲方所有食品原材料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所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有外包装的原材料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相关标识。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3)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5)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辅材料: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4、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5、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可以附件形式列明。

三、订货及送货方式

1、甲方提前一天将采购订单报给乙方,在订货联系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所订原材料品种、规格是否有货,避免出现缺货问题。乙方在次日上午6点半将所订原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保证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货物送至约定地点,如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需要临时订货的,可先口头通知,次日补齐相关单证。

乙方只接受甲方指定人员的订货通知。

2、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3、储存运输要求:

(1)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所供需冷藏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乙方应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四、原材料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约定或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交货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1)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3)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4)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5)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6)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7)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8)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9)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平湖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3、如乙方发生三次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1、当月供货,次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

2、乙方凭甲方确认的送货单等,与甲方结算上月货款。

3、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验收单于次月将上月的每日采购量以及当日相对应的平湖市大润发超市零售价提交甲方。甲方按约定的下浮率核定各类食材单价,固定下浮率为: 。(若需求清单中平湖市大润发超市无该类产品,则甲方以其他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的该类产品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下浮率不变。)

4、各类食材单价已包含包装、运输、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清单进行审核,确定上月最终结算金额。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与最终结算金额对等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无法按合同条款要求做好供货服务的,甲方有权随时无责终止合同。

2、乙方在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合同期结束后甲方予以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应按相应责任赔偿受伤害人员所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所配送蔬菜、肉类及其它产品无相关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肉类检疫证及其他产品检测报告,如无法提供,甲方可无条件退换货,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对应货价的违约金。出现2次报告缺失,甲方有权直接无责中止合同。

(3)延误交货时间影响甲方正常供餐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4)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甲方所需规格、质量、数量的货物时,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所产生的市场价差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该次采购所发生的总费用的10%承担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食材出现缺斤少两情况,乙方应该及时补足。如乙方无法及时补足的,每次按食材不足部分结算价格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食材发生以次充好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直接无责中止合同。(以次充好:不满足甲方质量检验要求的货物价格≥10%该批次货物总价)

七、特别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检疫报告复印件等等。

2、甲方食堂如出现食源性食物中毒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鉴定事故原因确系乙方提供之原材料造成的,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在向甲方搬运、摆放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如损坏甲方物品则按价赔偿,如延期赔偿,甲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

4、乙方在送货途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与甲方无关,进入甲方所属区域后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5、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两年,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6、乙方应遵守防疫部门和甲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规定周期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将每周期的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凭证到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八、其他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应与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附件

附件1:廉洁协议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此页为签章页):

本协议双方已分别正式授权其下述代表于【2021】年【 】月【 】日于【浙江平湖】正式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企业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辰路333号

企业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91330482062039760G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建设银行乍浦支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33050163735500000511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1 廉洁协议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 协议

廉洁协议

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进一步规范合同各方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合同履行过程中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保证本合同依法履行,经合同各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合同各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合同条款,把保质保量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国家和各方的合法利益。合同各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乙方人员不得在业务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报销甲方人员应自理的各种费用;不得邀请甲方有关人员宴请、旅游或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等;不得将合同项目转包给甲方有关部门人员或相关利益人;不得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则按违约行为涉事金额处以10倍廉洁违约金,廉洁违约金在合同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款不足或结算后发现的,甲方有权追偿,情节严重者,终止业务关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关人员不得在业务活动中向乙方收受或索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向乙方报销应本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旅游或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等;不许将外包项目返包;不得故意刁难对方,甚至徇私枉法,阻挠正常的业务交往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考核,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合同各方如发现一方有上述一、二、三条款之情节者,应予以拒绝。并向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举报。举报电话: 0573-85625915。

第五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助的合作精神,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管辖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1甲方的生产作业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已经取得符合上岗要求的资格证书;有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甲方提供的卸车作业、储罐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并能及时维护保养,以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处于安全适用状态。

1.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公司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员工。

1.4对公司的安全生产作业活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1.5负责所属生产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视情邀请并听取乙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

1.6对进入公司生产作业区域内的乙方人员,甲方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和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人员。

1.7在生产作业活动期间,负责作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巡检,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确保整体生产作业活动的安全有序完成。

2、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2.1乙方的生产作业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3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管辖区域内发现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义务立即向甲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对甲方在安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

2.4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的乙方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辆进入甲方门岗前要检查车况,对照明、转向、制动等各类安全装置进行确认,在门岗处遵守门岗安保人员管理并自觉登记。

2.5车辆进入门岗后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并应在规定的车道线内按规定的行车方向、速度行驶,注意避让行人,按规定的位置停车;车辆出入大门、检查口时速度应不大于5km/h;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掉头、不得超越前方车辆。

2.6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严禁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包括消防栓等应急器材(紧急情况除外,如救人)。

2.7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寻恤滋事、打架斗殴,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安全管理联络人协调解决,否则均视为违约。

2.8乙方人员在甲方所属辖区内的自身安全由乙方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若涉及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有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2.9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应自觉戴安全帽和着防静电工作服,严禁赤膊、赤脚和穿短裤(含七分裤)、拖鞋、高跟鞋;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明火,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

2.10甲方码头、装卸台和储罐区域为防爆区域,乙方工作人员非防爆的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工器具禁止带入上述区域,车辆必须戴防火罩。

2.11乙方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生产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

2.1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人员或车辆在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1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①进入甲方所属辖区,应配合门卫核查“健康码、14天的行程码”,出现黄码或红码的,谢绝入内,甲方应立即通知属地防疫办;

②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③体温超过37.3℃的人员拒绝进入甲方所属管辖区域。

④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得进入甲方管辖区域进行作业;

⑤进场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拟进场人员名单、疫苗接种记录、近14天的行程及3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文件,若名单人员中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甲方有权利拒绝其进场,乙方应主动更换为疫情低风险区域的人员。进场后,乙方需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办、地方疫情防控部门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配合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并且48小时内将核酸检测报告送至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因疫情防控需要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考核管理要求:

3.1乙方人员或车辆若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甲方将安全考核乙方200-2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上述规定安全考核项未涉及的或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未涉及的考核项,参考类似考核项从重考核。

3.2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作业区域内发现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能及时报告,并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经确认属实的,视问题影响范围大小给予200-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3乙方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所属管辖区域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事件时,责任由乙方人员全权负责,若给甲方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并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接受甲方的安全考核;甲方将视造成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安全考核乙方1000-1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

4、其他事宜:

4.1甲方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作为甲乙双方安全管理责任人,协调并处理双方业务合作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若人员劳资关系发生变更,应书面告知对方。

4.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合同期满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 技术标准和要求

1、包装要求: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2、储存运输要求:

(1)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3)乙方应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目 录

● 商务部分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保证金

3)资格审查资料;

4)差异表(商务);

5)合同条款确认函;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其他材料(自定)。

● 技术部分

1)服务大纲(整体服务方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等);

2)项目组织机构

3)差异表(技术)

● 价格标

1)投标函

2)已标价的报价表


一、投标函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服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第【】号),在考察现场后,愿意根据贵方招标文件中核算办法计算出按照市场价(平湖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标准下浮率为 ,服务周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工作,完善项目中的任何缺陷,服务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 .我方声明: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已标价的报价表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2021-2022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及研究,按照市场价(平湖大润发超市零售价)标准下浮报价。

序号

按照市场价(平湖大润发超市零售价)标准

下浮率

备注

1

承诺

我方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已理解并完全接受,承担我方应尽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说明

说明:

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所需的内容及一切相关服务。

2、如果你们接纳我们的报价,我们将在按合同要求进行供货。

3、我们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投标报价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以下称“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嘉兴港独山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截止日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的;

2、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的;

3、若被通知中标后,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的(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实质性条件签订合同);

4、若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及差额保证金(如有)的;

5、未遵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9“纪律和监督”中对投标人的规定;

附: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后审须知

1、投标人必须按本须知要求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

2、资格后审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是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强制性资审查条件)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上传稿2021-2022年度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8.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