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7 15:21:00]


项目概况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联系招标代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月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TFZB2021-016

项目名称: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食堂供餐服务,目前学校教职员工110人,在校学生1000人左右(初中生400余人,高中生600余人)。现有运动员300余人(住校运动员150人左右)。学校现设立1个食堂,校食堂面积约65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380平方米,食堂主要为我校师生提供供餐服务。中餐有约350师生在校用餐,早、晚餐约150人。具体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1年1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2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

3.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开收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河清路金浩仁和天地14号楼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其他事项说明

2.1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2.2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南塘湖路282号

联系方式:18155397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95337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5395337913

采购人: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为了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学生食堂实行对外承包经营,现就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基本情况:

1、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位于弋江区南塘湖路282号,学校教职员工110人,在校学生1000人左右(初中生400余人,高中生600余人)。2015年我校与芜湖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合作共同成立芜湖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现有运动员300余人(住校运动员150人左右)。学校现设立1个食堂,食堂主要为我校师生提供供餐服务,教师用餐使用城市卡,学生用餐可到食堂办卡或者现金消费。

2、我校食堂面积约650平方米,其中餐厅面积380平方米,设置了独立备餐间、预进间、消毒间、操作间、仓库、更衣室等设施,并配备了全套的烹饪、消毒、储藏、留样设备。为保障正常就餐秩序以及满足多样化就餐需求,食堂开设两个学生窗口、一个教师窗口,一个面点窗口,冬天增设一个火锅窗口。学校有偿提供水、电,价格根据市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结算次。

3、学校提供现有设备、餐具等,由承包方负责保管使用,食堂内及周边卫生清洁工作由承包方负责。

4、中餐有约350师生在校用餐,早、晚餐约150人。

5、食堂经营范围: 正常教学期间保证一天三餐供应,法定节假日须听从学校安排,不得从事其他营业。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主食:早餐不少于5种,午、晚餐各不少于2种;菜类:午、晚餐各不少于6种。按照健康膳食标准,菜品应做到少盐少糖。

6、食堂内不得设立超市(小卖部),不得在任何窗口售卖饮料、零食。


二、投标企业要求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具有学校食堂管理经验并且有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的经历,经营优势明显,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具有在年检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件。中标后,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如若造成一切后果中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以及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营养师、服务员、清洁工等),厨师、营养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证件。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投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防害等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4、须配备营养师,制定每周的菜单,营养师签字后报学校总务处审批备案,确保运动员的营养供应科学、均衡。

5、接受学校定期组织校伙食监督委员会对食堂进行测评。

6、食堂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委托他人或将食堂经营权和设备转包、出借给第三方负责人经营,食堂负责人在食堂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5小时(指纹考勤)。

7、食堂负责人应具备学校饮食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食品安全知识。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健全的《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交由学校审核并在食堂显眼处公示。

8、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合法用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体检,对所聘用人员负有教育、管理责任,负责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体检。须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

9、要充分体现学校食堂公益性的特点,自觉接受学校财务监督,做好收支账目,备查,餐费标准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三、履约考评项如下,当有下列情况出现时,招标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和方式等细节,在合同中体现:

1、食堂负责人不在岗,每次(天)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2、营养师每周在岗次数少于2次,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3、工作人员没有合格的健康证或者使用他人的健康证,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4、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未统一着装则按每人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5、原料、调料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使用转基因类或者不知名品牌的食用油;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6、未按时提供菜单以及当日的菜单成本价格,每次扣一定的保履约证金;

7、未按规范消毒、抽査时餐具留有残渍,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8、未按规范条件留样,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9、发现索证不全;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0、未完成常规台账建立,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1、食堂不按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2、应供餐而未供餐,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3、本食堂出现对外派送行为,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次按违约终止合同);

14、未及时缴纳水电、维修等费用,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5、学校测评不合格,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6、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的情况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7、私自拆除、更改食堂设施设备的情况每次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18、发生与师生严重冲突事故,扣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要求,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合同时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中。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芜湖市城南实验中学2021年食堂经营权招标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