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835-210ZD6900531
项目名称:东源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源县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
2、标的数量:3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相关规定)。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纳税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在上述网站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1年8月3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河源市东源县
联系方式:0762-8831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联系方式:0762-32883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俞滨滨、何舒萍
电 话:0762-3288329
招标文件:4ffa75fcec554351bf014f3b8a7eef42.pdf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