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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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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17日 16:4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16:49
评审专家名单 刘云强、鲁金凤、管雪婷、李莹、胡景芬
总中标金额 ¥55.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51-51085723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任先生15046095887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附件:
附件1 C-21396-BTZB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一、项目编号:C-21396-BTZB(招标文件编号:C-21396-BTZB)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沃德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368号2607室

中标(成交)金额:55.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黑龙江沃德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1+1+1模式签订项目合同书)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云强、鲁金凤、管雪婷、李莹、胡景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日期:2021年7月26日

开标日期:2021年8月17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联系方式:任先生15046095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3号楼12层1201室

联系方式:李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51-51085723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 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21396-BTZB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7 月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0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18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 21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26 第七章 合同条款........................................................................................................................ 44 第八章 合同格式........................................................................................................................ 53 第九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9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 路 75 号华鸿国际 3 号楼 12 层 12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21396-BTZB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00,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 1+1+1 模式签订项目合同书) 合同履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 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 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 号华鸿国际 3号楼 12 层 1201 室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 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于现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 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请 潜在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文件发售登记表》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 17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 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469 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11 栋 3 楼第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 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 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 政府采购政策; 3.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134 号 联系方式:150460958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 号华鸿国际 3号楼 12 层 1201 室 联系方式:0451-51085723 电子信箱:zhaobiao@hljbeito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1-51085723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名 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134 号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5046095887 2.1 名 称: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75 号华鸿国际 3 号楼 12 层 1201 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1085723 ★2.2 合格的投标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 6.2 招标机构电话:0451-51085723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 9.1.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货物监造、检验所需的全部资料。 2.提供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 3.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检验检测报告所需的技术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1.3 投标报价:目的地价。 投标报价应一次报价,应包括设备材料价、包装、货到运费、卸货、就位、商检、 银行、劳务费、保险、利润、增值税及其它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3. (1) 1.投标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范围:投标人必须对整包货物进行报价,只对每 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将予以投标无效处理。 2.投标方须填报的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产地、单价、 总价、合计及所含附件等,外协部件注明产地。易损件、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名称、数量、价格、产地。 3.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 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11.9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 600,000.00 元人民币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 ★13.1 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基本信息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D、“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信用记录 的结果(代理机构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E、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2、提供所供货物的相关参数说明。 15.1 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16.1 投标有效期:90 天 17.2 投标文件的份数:5 份(正本 1 份,副本 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 准,投标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电 子 U 盘标书 1 份),电子 U 盘标书与投标文件正本相一致,如发现电子版材料与投 标文件正本不符,则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8.3(1) 投标文件递交: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之前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 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469 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11 栋 3 楼第四开标室)。 18.3(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21396-BTZB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1 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先锋国际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 路 469 号院内,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11 栋 3 楼第四开标室) 26.1 评标方法及细则:综合评分法 细则:附后 26.3 评标价量化因素:不适用 26.4.1 运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费:含投标报价中 ★26.4.2 合同履行期限偏离:不接受任何偏离 ★26.4.3 付款条件偏离:不接受任何偏离 26.4.4 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的承诺及其质量保证期。 26.4.5 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不适用。 26.4.6 货物性能和生产率:不适用所选方案:不适用 26.4.7 其它额外评标因素和标准: 1、(1)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标注星号(“★”)的为主要参数要求, 对标注星号(“★”)的主要参数的任何偏离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 (2)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其他未加注星号(“★”)的为一般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高于要求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每有一项低于要求的作为非实质性偏离, 非实质性偏离超过 3 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星号(“★”)的为关键条款,对这些关键条款 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 (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4)投标文件中有严重不真实现象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9.2 合同授予标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 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2.1 授予合同时数量增减的幅度:10% 34.1 履约保证金:无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0 元人民币 36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属于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 产品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执行。 2、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按照《财 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有关规定: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a.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 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 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4)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件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与此款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明确的 证明材料,将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6、支持大学生创新享受政府采购以下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 号)、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 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含各类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各类高校 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 热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 16 号)的相关要求,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 予价格 10%的扣除。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 生创业企业。如有,请提供与此款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明确的证明材 料,将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其它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 可上网查询中标结果。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总则 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相关规定的公平、 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评标工作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不寻求外部证据。 4、招标人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本项目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 5.1 各项评审依据和分值详见《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5.2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以上中标候 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排列。 5.3 确定中标人的原则: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 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4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评审中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按 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评定。 二、评审方法 1、初步评审 (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 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 格。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作出响应。 (3)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入商务、技术及服务评审。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 标单位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有效投标的技术及服务评分进行逐个打分,汇总各评标委员的 打分结果,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将各评委打分分 值相加后除以相对应的评委人数,得分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进行综合排序。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审,总分 70 分。 3、价格分(30 分) 本次报价需各投标单位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的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或计算错误,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算术性修 正原则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 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 号 评审 项目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分细则 1 价格 (30 分) 投标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 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 商务部分 (8分) 投标文件 编制 (5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 格式规范,装订整齐、页码清晰,得 5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的扣 1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或出现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问等程序进行澄 清的,该项不得分。 业绩 (3分) 近 3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开标之日止)投标人完成的与本 项目相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须提供合同 作为证明文件。 3 技术部分 (62 分) 供货方案 (24 分) 供货方案包括: 第 1项 物资供货时间安排:物资进货或生产时间安排、备货时 间安排、运输时间安排、补货时间安排等; 第 2 项 物资备货准备:所需货物数量准备; 第 3 项 物资运输:运输保险措施、装卸方案; 第 4项 物资现场检验:现场便捷的检验方案、配合院区食堂检 验人员检验的工作方案。 满分 24 分;每缺少一项扣 6 分,具体每项方案内容中每有一处 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方案不明确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扣 1 分。 无供货方案此项不得分。 质量保证 措施 (18 分) 针对本项目要求,在物资的生产、运输、使用、售后保障等方面 制定相应的:1、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2、质量方针;3、质量目 标;4、质量标准;5、质量保证依据;6、质量保证原则。满分 18 分,每缺少一项扣 3分,方案内容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针 对性不强,方案不明确扣 0.5 分。无质量保证措施此项不得分。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 售后服务 (5分) 保证能够提供实时响应的服务的得 5分。没有售后服务方案不得 分。 仓储设备 和场所 (5分) 拥有或租赁固定仓储场所,有完备的仓储设备,具有独立的冷冻 室、冷藏室,能够确保冷冻、冷鲜食品供应环境稳定的得 5 分, 没有不得分。 (提供仓储场地租赁合同或自主拥有的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现场 提供原件备查) 运输设备 (5分) 拥有并能保证供本项目轮转使用的自主箱式送货车辆的得 5 分, 没有没有不得分。(提供车辆的行车执照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 备查) 食品安全 应急方案 (5分) 针对本项目有合理、完整、可行、科学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解 决方案或应对措施,综合评价方案或措施表述合理可行的,得 3 分;视其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加 0.5-2 分,没有不得分。 三、评分所涉及的相关材料,须将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内,原件需携带开标现场备查,如无 原件,将不得对应项目得分。 1、评标总得分计算方式: 评标总得分=F1 +F2 +……+Fn F1 至 Fn 分别为投标人应标文件中各项评审因素所得分值。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资料表规 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考核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供应商实力信誉、 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如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超出招标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4、技术和商务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委评审分值。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4 5、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前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D、“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信用记录的结果(代理 机构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E、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6 附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 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 4 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 前 三 年 内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截图 (由代理机构查询) 5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13.1 条的规定 审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注: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 “×”表示。 2.资格评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上“资格评审记录表”中与投标文件书面材料一致的全部原件进 行审查,原件与投标文件中资料不一致的无效,当场未提供原件者视为资格评审不合格;对审查 人已完成审查,投标申请人后补充的材料无效。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 符合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 3 资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有效期满足 5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无两个或多个 报价 6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带有效身份证明 8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审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注: 1.评委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9 合同条款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 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6) 名 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5046095887 1.1(8)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 134 号 9 包装要求: 1、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 2、货物必须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3、承担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 和费用。 4、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前不得拆封、包装完整,每件包装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 质量合格证。 5、包装完整、严密、无破损,易装卸。 11.1 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 1+1+1 模式签订项目合同书); 合同履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15.1 运输方式: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 16.3 货物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货物验收方法: 1、货物运抵所有货物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组织相关 人员共同对到货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双方 确认后开始初步验收、入库并出具收货单;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招标人 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②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上述标准 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包装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按照招标人的 要求采取补足、更换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技术服 务和技术支持: 17.2 备件要求:无 20.1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按月支付。如合同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供 应商成交金额,则合同期间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若合同期限内,实际发生金额 超过供应商成交金额,未超出成交金额部分按实际金额结算,超出成交金额部分甲 乙双方另行约定。 适用于本合同条款的额外增加的变动:在签订合同时另定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 第五章 采购内容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 采购需求一览表 1、采购内容: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 2、采购预算:600,000.00 元人民币;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取 1+1+1 模式签订项目合同书); 4、合同履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5、供应商所供产品均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5、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需求一览表 青菜类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1 尖 椒 绿色无公害 斤 2 青 椒 绿色无公害 斤 3 西红柿 绿色无公害 斤 4 角 瓜 绿色无公害 斤 5 头 菜 绿色无公害 斤 6 茄 子 绿色无公害 斤 7 黄 瓜 绿色无公害 斤 8 土 豆 绿色无公害 斤 9 冬 瓜 绿色无公害 斤 10 白 菜 绿色无公害 斤 11 南 瓜 绿色无公害 斤 12 圆 葱 绿色无公害 斤 13 胡萝卜 绿色无公害 斤 14 芹 菜 绿色无公害 斤 15 菜 花 绿色无公害 斤 16 大 蒜 绿色无公害 斤 17 大 葱 绿色无公害 斤 18 蒜 苔 绿色无公害 斤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 19 干豆腐 绿色无公害 斤 20 豆 腐 绿色无公害 斤 干调类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1 海天白醋 450ml*12 瓶 箱 2 大桥香醋 460ml*12 瓶 箱 3 大桥料酒 510ml*12 瓶 箱 4 海天老抽 500ml*12 瓶 箱 5 东古酱油 500ml*12 瓶 箱 6 香油 150ml*24 瓶 箱 7 豆瓣酱 1.3 千克*8 瓶 箱 8 银霞白糖 400g/袋 袋 9 大桥味粉 1.05 千克 桶 10 精盐 加碘盐 400g/袋 袋 11 泡打粉 500g/袋 袋 12 大酵母 安琪 500g/袋 袋 13 十三香 王守义 45g/盒 盒 14 豆沙 2500g/袋 袋 15 小苏打 350g/袋 袋 16 淀粉 400g/袋 袋 17 紫菜 30g/袋 袋 18 干辣椒 斤 19 辣椒面 斤 20 桂皮 斤 21 花椒面 斤 22 孜然 斤 23 花椒粒 斤 24 干木耳 斤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 25 海带 斤 26 大料 斤 鱼、肉类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1 腱肉(牛) 鲜肉,非冻品 斤 2 腰条(牛) 鲜肉,非冻品 斤 3 羊肉 鲜肉,非冻品 斤 4 猪鲜五花肉 品牌肉,一极鲜度 斤 5 猪鲜肘子(前) 品牌肉,一极鲜度 斤 6 猪鲜肘子(后) 品牌肉,一极鲜度 斤 7 鲜净排 品牌肉,一极鲜度 斤 8 猪鲜前槽 品牌肉,一极鲜 斤 9 猪鲜后鞧 品牌肉,一极鲜 斤 10 三黄鸡 单只 1.5 千克以上 斤 11 鸭子 单只 1 千克以上 斤 12 鸡翅中 斤 13 鸡腿 斤 14 黄花鱼 0.1 千克/条,无头、单冻 斤 15 刀 鱼 0.3 千克/条,汽冻、宽 4cm 斤 16 青 鱼 0.15 千克/条,船青或箱青单冻 斤 17 鳕 鱼 25cm、汽冻 斤 18 冰 鱼 单冻 斤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5 米面油类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1 九三豆油 5 升 桶 2 九三色拉油 5 升 桶 3 洪丰雪花粉 25kg 袋 4 乔府大院大米 25kg 袋 5 小米 斤 6 玉米面 斤 7 芸豆 斤 8 红小豆 斤 注: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各种类的“物品名称”,在实际供货时可能发生调整,以招标人 的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对本项 目进行整体报价,不报单价。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7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 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 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供应商 资格条件。 (2)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 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投标资料表)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 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合同格式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8 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 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 的来源)。 5.2 招标文件的修改 5.2.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地址及电话见投标资料表)。 5.2.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机构 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质疑、投诉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 内按规定程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以下将提起质疑的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 6.1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的质疑,自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起,对采购过程 和中标结果的质疑,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购买文件,并已对质疑包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出具 的到账单时间为准);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质疑,须递交投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3)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明确表达诉求和 主张。 (4)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 (5)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6)质疑人应在法定的质疑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中认为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全部事项一次 性提出。 (7)质疑文件应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质疑文件标准格式”编制,并提交正本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9 一本(含相应电子文本),副本三本。 6.2 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 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投标保证 金,同时报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一年内二次以上(含二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 种情形之外的情形)。 6.3 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本招标文件各条款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7. 要求 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投标无效。 7.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 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应标 的,将移交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以中文书写。 8.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1); (2) 投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3);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 (4)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4);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5);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6);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8); (8) 技术文件; (9) 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7); (10)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和货物简 要说明一览表等(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 价及其它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人所投产品报价应包括货物及包装、投标报价应一 次报价,应包括设备材料价、包装、货到运费、卸货、就位、保险、税费、商检、银行、安 装、调试、检定、培训等一切相关费用。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时 需单独列表注明设备配置情况,包括名称、型号、数量、重量、产地、单价、总价等。凡因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 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11.2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1.3 填写投标分项报价表注意下列要求: (1)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2) 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及其他的费用; (3)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它相关费用。 1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1.5 投标人按本条第三款要求填写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 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7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1 的投标报价。 11.8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投标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1.9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最高限价见“投标资料 表”。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2.2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13.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资料表”。 13.2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并分别 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须提交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 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复制招标文件无效)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已对招标文 件的技术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离和例外(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5)。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4)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 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或投标无效; (5)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产地或型号 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产地或型号, 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必须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2 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7) 招标文件中要求货物及原材料使用为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 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5.7 款的规定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7,招标机构不接受其它格 式的保函。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 (2) 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谋取中标;或 (3)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或 (4) 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 (5) 如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约定由中标人交纳,而中标人未及时足额交纳。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 22.1 款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 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而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3 17. 投标文件装订、签署及规定 17.1 除投标保证金外,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均须按照本须知第 9.1 款规定的顺序用 A4 纸装 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清单。 17.2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 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都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 投标文件上签署。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用不褪色墨水 亲笔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否 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6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7.7 须按以上条款要求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包封中,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包封封装在一个外层包封中,电子 U盘标书一份,单独密 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2 内外层包封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2)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4 内包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和联系人电话,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 标时,能原封退回。 18.5 如果外层包封未按本须知第 18.2 和 18.3 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 早启封概不负责。 18.6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18.1~18.3 款中的规定进行 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机构。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4 18.7 封套封口处用带有密封字样的密封条进行密封,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被授权 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18.8.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其投标无效。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 招标机构。 19.2 出现本须知第 6 条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机构修改通知规定 的时间递交。 19.3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 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 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但投标人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该补充、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该通知须经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被授权代表签字,补充和修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和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和18 条规定进 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21.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机构将按本须知 第 15.7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 人代表参加,如投标人不参加开标,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2.2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2.3 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宣读"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报价、交货 期、交货地点、投标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与投标报价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5 有关的声明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 时宣读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2.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5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最 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价法进行。本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适用于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 法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 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 23.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23.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宜由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委会应推举一名主任主持现场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 规定确定。 23.4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标方法评审。 23.5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要逐级请示批准后,修改招标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整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 合格,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提供,有无计算错误等。 24.2 投标报价将按下列方法更正:"投标一览表"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的报价不一致时,以" 投标一览表"报价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 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投标人不接受 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 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而没有重大偏 差。完全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6 留。重大偏差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 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 公平竞争地位。 24.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6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或保函格式、出证银行不符合招 标文件要求的; (2)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不真实的; (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最终报价将被拒绝; (6) 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不能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文 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无有效身份证明的;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9) 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 公正的; (10)投标人未按实际技术参数作应答,而是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技术 参数一部分的; (11)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有重大偏离的; (1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 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 提供证明函的投标无效; (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 (14)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 24.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 方。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7 24.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6 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 价。 24.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 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寻 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变更。 25.2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5.3 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方式提交。 25.4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5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 形式的文件资料。 25.6 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情形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 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6. 投标的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 行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本须知第 26.2~26.4 款或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方法进行 评标。 26.2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包括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 及国内运输费、保险费。 26.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根据本须知第 11.3 款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量 化以下因素: (1)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8 (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5)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26.4 根据本须知第 26.3 条的规定,对“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可采用以下量化方 法调整评标价格。 26.4.1 评标委员会将把货物运至“投标资料表”所指明的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及其 它伴随服务的费用加到投标报价上。 26.4.2 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 (1)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时间交货。以上述规定的时间为基础, 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 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或者 (2)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可接受的几周时间范围内交货。提前 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晚于交货时间范围供货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在这段可接 受的时间范围内,每超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最早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格在投标价 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或者 (3)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分批装运,提前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 投标将调整其评标价,方法是每提前或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 础上减少或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报价的某一百分比(%)。 26.4.3 付款条件的偏差 (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条件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 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以 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或者 (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但又属招标人可以接 受的,评标时将按“投标资料表”所述的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计入其评 标价中。 26.4.4 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9 (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 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 或者 (2)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 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3)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标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 的经验来估算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的费用,并计入评标价。 26.4.5 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根据“投标资料表”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 件库房所需的费用,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 26.4.6 投标设备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 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 “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 26.4.7 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高于标准 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标准性能或效率的(假设为 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投标价 将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调整金额,采用“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 计算设备在使用年限中的运行成本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或 (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 有响应性。若所提供的货物与规定的要求有偏离时,评标将根据该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 采用“投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调整其评标价格。 26.4.8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 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27. 保密 27.1 评标过程中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 况均需严格保密,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和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 六、定标 28. 资格最终审查 28.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 13 条列出的标准和/或“投标资料表”要求的标准审查中标 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 28.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 照本须知第 13 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 28.3 如果通过审查,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机构将拒绝 其投标,并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作类似的审查。 28.4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人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符合采购需 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需要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 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递补,以此类推。 28.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排出投标人位次表,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以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能正常履约,则为中标供应商。否则, 顺延。 28.6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8.7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1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 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 除本须知第 30.1 款的规定外,招标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低评标价或者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29.2 “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它标准。 29.3 中标条件: (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资格审查合格; (3)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 (4)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招标人接受。 29.4 投标无效处理 在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投标无效: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投标无效后,采购 代理机构应将投标无效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9.5 定标 (一)中标无效 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2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二)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依据标书打分, 根据得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排序,综合打分排名第一为中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评标 结果,项目经办人应当场向所有投标人发布评标结果。或者招标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 结果进行确认。如非直接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 人递交推荐意见。招标人将依法确定中标人。在此期间内,招标人可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因故逾期确认评审结果时,应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各投标人。 3、现场质疑处理。如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当场书面提出,由评委会主任 组织评标委员会书面回复。如投标人对评委会答复不满意,项目经办人应将现场质询、答复 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或因质疑举报问题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 理决定)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原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成交)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1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 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 中标通知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 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在相应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后 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招标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 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3 33. 签订合同 3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 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3 中标人无故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开标后撤回投标 处理。 33.4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地方采购办审核备案,合同生效。 33.5 招标人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履约及验收工作,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对合同签订、合同 履约等进行监督检查。 33.6 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承诺组织验收,否则由于采购单 位不认真或虚假验收出现的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负相应的责任。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9。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 33 条或第 34.1 款规定执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有充分 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 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或者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4.3 为保证政府采购商品质量,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承诺 组织验收,否则由于采购单位不认真或虚假验收出现的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负相应的责任。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资料表”的约定执行。 3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6.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投标资料表”的约定执行。 3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投标资料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4 第七章 合同条款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5 合同条款 1. 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 或其它材料。 (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 务,诸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 其它实体。 (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和详细地址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 指明。 (9)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和/或其它规定。 (10) "天"指日历天数。 2. 技术规范 2.1 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附件(如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 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原产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国内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3.2 本条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 计量单位 4.1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 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 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 5.1 款所列举的任何 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 5.1 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资料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 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资料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6. 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 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按规定时间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 在中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提供,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 (2) 银行本票、支票、汇票或现金。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全部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 8. 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 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 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 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 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 会因为货物在发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 8.6 合同条款第 8 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 包装 9.1 除"合同条款资料表"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保护措施进 行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 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7 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9.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0. 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装运标记(唛头); (4) 收货人代号; (5) 目的地; (6) 货物的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8) 尺寸(长×宽×高,以 cm 计)。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 2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 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 11. 交货方式 11.1 交货方式为下列方式中的一种,具体交货方式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 (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全部合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有关运输、保险和相关 费用均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等事宜,费用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 日期; (3) 买方自提自运:由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地点自行办理提货等事宜。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12. 装运通知 12.1 在现场交货和/或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用 m 3 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任 一包装箱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 12 米(m)、宽 2.7 米(m)和高 3米(m),卖方应将 该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 失应由卖方负责。 13. 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 条款第 9、10、11、12 条规定。 13.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8 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启运日期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 14. 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 的方式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其货物将由卖方支付和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 (110%)投保一切险,并以买方为受益人。 14.3 如果货物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自提自运方式报价的,保险由卖方办理,其费用由买方承担。 15. 运输方式 15.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运输方式可采用以下的一种或多种方式: (1) 航空运输; (2) 铁路运输; (3) 公路运输; (4) 海运。 16. 伴随服务 16.1 卖方须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 (如果有的话): (1)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4)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 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 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 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 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 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 所需的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为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9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 质量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制造的,并在 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 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 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 18.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 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 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8.3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8.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 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5 除"合同条款资料表"另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 月。 19. 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 18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 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 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 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 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 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 同条款第 18 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 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 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 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20. 付款 20.1 付款方法和条件见"合同条款资料表"。 21. 价格 2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 22. 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 34 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 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 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 十(30)天内提出。 23. 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 22 条的情况外,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同意签订书面的合同 修改书。 24. 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 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 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3 条的规定。 26. 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拖延交货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延误情况 进行评价,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9条的情况和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款的规定取得买方同意而不收取误 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 27 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和/或没收履约保证 金。 27. 误期赔偿费 27.1 除本合同第 29 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 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 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1 根据合同条款第 28 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 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 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 26 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 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 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8.1 款的规定, 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 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 不可抗力 29.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 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 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9.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 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天 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 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 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 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并明确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 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1) 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 (2) 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 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 32. 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 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3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33. 适用法律 33.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4. 通知 34.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 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4.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到的日期为准。 35. 合同生效及其他 35.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5.2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2) 技术规格; (3) 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地点; (4) 履约保证金。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3 第八章 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样本,买卖双方可以根据采购内容自行调整)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4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2020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 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参数 数 量 及单 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元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 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 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 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5 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 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 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 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 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 面异议后 3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 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 。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详见备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 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补充情况见备注。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 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 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 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 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 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 额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 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 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8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9 第九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可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请 编制目录及相对应的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投标文件格式不同不作为投标无效 条款,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公司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编制日期:年月日 正本/副本 所投包号: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1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 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一览表中规定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书)(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 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根据投标须知第 2.2(2)款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的公司及任 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 附表: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批准登记机关 组织代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期限 资质类型 资质等级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银行账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4 附件 1: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包号/序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数量 交货期 到货地点 备 注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5 附件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 附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7 附件 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需在此处提供汇款凭证)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 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 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 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 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 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 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8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 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 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9 附件 8-1:资格证明文件及材料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D、“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 投标人、企业法人信用记录的结果(代理机构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E、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0 附件 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职务、 姓名)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 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附:全权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1 附件 8-3:资格声明(格式) 致:(招标机构) 资格声明 尊敬的先生们: 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 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由(制造商名称)为提供(货物品目号和名称)的授权书 1 份正本,份副本,我方代表该 制造商并受其约束(投标人是代理的贸易公司时填写)。 (2)我方(和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各有 1 份正本,份副本。 (3)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 名称: (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传真: 签字: 邮编: 电话: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 附件 8-4: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如有) 1.名称及概况: (1) 制造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1) 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2) 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他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 3.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 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 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3 制造商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4 附件 8-5: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如有) 1.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月日)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 3. 近 3 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 4.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商的部件名称 6.近 3 年向国内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5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金额: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 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6 附件 8-6: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如有) 致:(招标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 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 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 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 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规定的事宜,具有替换 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 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公章)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7 附件 8-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8 附件 8-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单位(公章): 日 期: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9 附件 9: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号)号 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行及其继承人和 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不超过总额(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并就 此保证和约定如下: 1.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和随后经双方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 或 对 有 缺 陷 货 物 的 修 复 ( 以 下 简 称 违 约 ) 等 规 定 , 只 要 贵 方 确 定,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在收到贵方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 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的任何支付均不能扣除无论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提出扣留现有或将来的任何税收、关 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 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和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 上的宽限、其它宽容或让步,或者其它任何行为或失职,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 务。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0 附件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日 期:2021年7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标准和评分细则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F1至Fn分别为投标人应标文件中各项评审因素所得分值。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 附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 2.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3. 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 质疑、投诉提起与受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7. 要求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投标文件格式 11. 投标报价 12. 投标货币 13.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 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7. 投标文件装订、签署及规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五、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 投标的评价 27. 保密 六、定标 28. 资格最终审查 29. 合同授予标准 3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 中标通知 33. 签订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七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 定义 2. 技术规范 3. 原产地 4. 计量单位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 专利权 7. 履约保证金 8. 检验和测试 9. 包装 10. 装运标记 11. 交货方式 12. 装运通知 13. 交货和单据 14. 保险 15. 运输方式 16. 伴随服务 17. 备件 18. 质量保证 19. 索赔 20. 付款 21. 价格 22. 变更指令 23. 合同修改 24. 转让 25. 分包 26. 卖方履约延误 27. 误期赔偿费 28. 违约终止合同 29. 不可抗力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1.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2. 争端的解决 33. 适用法律 34. 通知 35.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八章 合同格式 一般货物类 合 同 附 件 第九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公司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编制日期:年月日 1.投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C、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D、“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信用记录 E、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等。 1.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月日)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3.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2)国内销售 4.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6.近3年向国内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其他情况: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