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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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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ZDL2021-152-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

3.采 购 人: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5个包。第1包肉类:120万元;第2包蔬菜、禽蛋类:70万元;第3包米面油类:30万元;第4包调味品类:24万元;第5包水果点心类:6万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各包均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1包:肉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猪肉生产企业《生猪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2包:蔬菜、禽蛋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3包:米面油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4包:调味品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第5包:水果点心类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流通类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详见磋商文件总则第3条和第5条。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售价: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购买。

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schz123456.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表、购买磋商文件支付凭证;(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4.购买磋商文件支付方式:微信扫码支付(支付码详见附件),支付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包号(若有),并将支付凭证附在报名资料中。

5.报名具体事项请咨询陈女士,联系电话:0833-2691455。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注: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且未书面声明哪份有效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地 址:峨眉山市符溪镇明星村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08131087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691455


报名登记表.pdf
采购公告.pdf
磋商文件-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pdf
相关附件: 报名登记表.pdf

采购公告.pdf

磋商文件-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pdf

致:各相关供应商

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第二次)(采购编号:SCHZDL2021-152-02号)作出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第九章 评审方法”中的“9.综合评分”的“9.3.2综合评分明细表”更正为:

第1包适用

序号

评分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注

1

报价

4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所得值最小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价格权值×100

注:先计算“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的值,再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等政策评分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共同评分因素

2

实施方案

30%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食品采购管理、②出入库管理、③运输管理及配送管理、④配送应急预案及处理方案;配送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卫生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②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③食品来源追溯体系、④安全管理台账、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等;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评分因素

3

业绩

6%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4

履约能力

11%

1.供应商为本项目每配备1辆专业的厢式配送车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每配备1辆专业的冷链配送车辆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1)提供能显示牌照号及车厢情况、制冷设备的车辆照片。(2)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登记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产品保险: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现,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对所投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赔偿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成交后在30日内必须出具保险单原件否则视为违约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购买的保险赔偿总金额在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的加2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5

售后服务

12%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售后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措施、④售后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6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便于查阅,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便于理解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无目录、无页码的本项得0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

共同评分因素

第2、3、4、5包适用

序号

评分因素

权值(%)

评分标准

说明

备注

1

报价

4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所得值最小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价格权值×100

注:先计算“100%-最终报价下浮比例”的值,再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等政策评分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共同评分因素

2

实施方案

30%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食品采购管理、②出入库管理、③运输管理及配送管理、④配送应急预案及处理方案;配送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卫生安全管理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②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③食品来源追溯体系、④安全管理台账、⑤安全保障措施、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等;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评分因素

3

业绩

6%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3

履约能力

9%

1.供应商为本项目每配备1辆专业的厢式配送车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注:(1)提供能显示牌照号及车厢情况、制冷设备的车辆照片。(2)车辆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登记为供应商(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合同和驾驶人员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产品保险: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等事故的出现,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对所投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赔偿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成交后在30日内必须出具保险单原件否则视为违约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购买的保险赔偿总金额在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的加2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4

售后服务

14%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情况制定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素:①售后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措施、④售后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5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实施的或针对性较弱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得分可并列)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5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1%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便于查阅,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便于理解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无目录、无页码的本项得0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进行评分。

共同评分因素

二、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由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2021年8月19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1年8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四、其它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市第七中学校

地 址:峨眉山市符溪镇明星村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08131087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691455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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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单位全称 (盖章) 报名日期 包号 姓 名 职务或职称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 手机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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