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GC21G8229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荣邦餐饮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夹岗双龙科技产业园3号楼
成交金额:¥ 84.717384万元/年(单位: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负责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合同期限内周一至周五,早中晚三餐及外卖的供餐服务以及相关客房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磋商小组名单:
唐迎庆;吴侃方;徐琛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根据预算*服务期限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93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楼
联系方式:025-8323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联系方式: 025-83690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泽 陈丹
电 话:025-836905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7日
(发布稿)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GC21G8229
采购人: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 评标标准 ............................................. 15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等 ....................... 1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22
第六章 附件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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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采购人)委托,就江苏
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8月 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GC21G8229
1.2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服务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 93万元/年。
1.4 采购需求:为完成江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及客房托管服务,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江
苏省人事考试基地食堂合同期限内周一至周五,早中晚三餐及外卖的供餐服务以及相关客房
服务。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满一年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经采购方认可后,可以续签 2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
据相关政策执行)。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
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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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
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1年 8月 6日 17 时至 2021年 8月 13日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3.2 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
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
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
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档,纸质文件在采购文件电子档下载成功后
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A 座 28 楼 2810 室(招标文
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
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的,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的,可在代理机构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
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
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
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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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
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
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 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 400元,平台服务费 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1年 8月 17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4.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A 座 28楼 2809 室。
4.3 因疫情影响,供应商因故无法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
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 A座 28层 黄惠泽<收>电话 18851739520)。
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
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姓名、
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
理联系。
五、开启
5.1 时间:2021 年 8月 17日 14:30(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8 号金山大厦 A 座 28楼 2811 室 。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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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7.3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49号机械大厦 28楼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25-83236102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 A座 28层 2810室
邮 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黄惠泽 陈丹
联系电话:025-8369057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泽 陈丹
联系电话:025-8369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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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4“货物和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
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组成联
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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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
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
转包给大型企业。
3.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
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5 进口产品政策
(1)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
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
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二、响应文件编制
4、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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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
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如有),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
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4.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
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4.5 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
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
等。
5、响应文件的组成
5.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5.2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5.3 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或
货物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5.4 竞争性磋商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
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如有)
5.5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4)所述材料
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
(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①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②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如有);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6)分项报价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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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5.6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
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
以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2)服务承诺;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
(4)《技术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5.7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
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
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和服务
的,须在《报价表》中注明,供应商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
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
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
例调整。
(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服务或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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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8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
7.1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
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
成的不利后果。
7.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
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如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
7.3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
7.4 响应文件提倡按照 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 A4幅面折叠成 A4幅面;
响应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密封递交。
7.5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
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8、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
成交。
四、磋商
9、磋商组织
9.1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
商进行磋商。
9.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磋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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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
10.1.1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10.1.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0.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0.1.4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应用记录。
10.2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
10.2.1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0.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
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0.2.3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
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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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产地、性能参数,而是直接拷贝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的;(如有)
(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
务或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4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0.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
行磋商。
10.6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7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
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8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9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10 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
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11、评分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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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
评分方法。
11.2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2、确定成交供应商
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
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
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
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2.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2.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签订合同
1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4.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
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
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4.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百分之十。
五、质疑与投诉
13 / 43
15、质疑
15.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
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5.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
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15.4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
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5.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5.6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5.7 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5.8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
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9 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
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16、投诉
16.1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
项的范围。
16.3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
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6.4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
16.5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14 / 43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
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六、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
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
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
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7.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七、磋商费用
1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2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根据预算*服务期限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
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5 / 43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 2位。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价格
(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
2
技术支持
与服务
(49分)
服务方案的完
整科学性
(24分)
对比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
供餐品种设计及营养搭配情况、供餐服务及操作管
理流程控制方案、总体监控方案、厨房与就餐区域
卫生管理措施;是否有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
成本控制方案、应急预案与保险理赔保障方案等措
施;
方案合理、全面、规范、可行的得 8分;
方案合理、全面、规范、可行性一般的得 5分;
方案不全面或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差的得 2分;
没有方案不得分。
8
(2)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菜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
合理、质量标准高的得 8分;
供应商提供的菜色品种一般、荤、素搭配良好、质
量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5分;
供应商提供的菜色品种较简单、荤、素搭配一般、
质量标准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2分;
无该项方案内容不得分。
8
(3)提供就餐员工满意率管理措施、日常考核表单
(可提供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得 3分。
3
16 / 43
(4)节能减排改善建议、服务质量承诺:对于本次
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 5
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
行性一般的得 3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
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 1分;没有该项内容不
得分。
5
服务团队配置
的科学与合理
性
(10分)
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服务团队的配置,项目组织
架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主要项目成员(为本项
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厨师长)的相关经验和资质、资
历等。
配备团队人员齐全、实力强的得 5分,
配备团队人员齐全、实力一般的得 3分,
配备团队人员基本符合的得 1分,
没有提供不得分
5
(2)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及标准):供应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优,岗位责
任明确,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健全,标准合理,得 5
分;供应商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岗位责任不
够明确,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不够健全,标准不够合
理,得 3分;没有该项内容不得分
5
17 / 43
集中采购及物
流配送体系
(15分)
(1)服务响应:供应商能够在时间、仓储、物流配
送上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冷链服务,满分 3分。(须
提供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
章;若是租用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原件
备查)
(2)配送运输能力:供应商具有配送车辆 8辆(含)
-10辆(含)得 1分,11辆(含)-15辆(含) 得 2
分,16辆及以上得 3分,其中有一辆冷藏车加 1分,
本项最高得 5分。(若是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租用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以及提供 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及银行相关结
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供应能力:主要食材采购管理措施、食材的采
购渠道与品牌、合作供方的资质及配送方案,保障
方案安全可靠、针对性强且合作供应商为国内知名
品牌得 5分;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且只有个
别知名品牌的得 3分;方案简单,可行性差且无知
名品牌的得 1分;没有该项内容不得分。
(4)管理平台:供应商具备食材采购订货智能化管
理平台的得 2分,提供供应商在用的智能化管理平
台有关证明(使用的软件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
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15
3
企业资质
(5分)
供应商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管理体系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分,最高 5分(提供有效证书复
印件和查询网址链接);
5
4
企业奖项
(10分)
(1)供应商获得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中国团餐十大品牌”证书得 3
分、“中国团餐机关单位领域代表品牌”证书得 3分,最多得 6分。
(2)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获奖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
10
18 / 43
市级获奖或表彰的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本项最多得 4分。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1
业绩
(22分)
供应商目前正在实施托管服务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堂
类似项目的日就餐人次不少于 800人次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 2分,
最高不超过 20分。(须至少提供合同首、尾及相关页面或用户证明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0
5.2
2018年 1月 1日(含)以来或在管项目中具有客房日常保洁服务相关
业绩的,得 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6
企业信用
(4分)
供应商具有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证明:AAA 级资
信等级证明得 4分,AA级资信等级证明得两分,没有不得分(投标
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7 合计 100
说明:
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提供以上评标标准每项内容在响应文件中响应部分的页码。
19 / 43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等
一、食堂概况
职工食堂位于龙蟠路 177号,餐厅面积 450平方米,餐厅位于一楼。
二、服务内容
1、员工餐厅概况
1.1就餐餐位:共 270个餐位。
1.2服务对象:单位职工。
1.3就餐人数:用餐人数不固定,根据接待的任务而定。最多时:早餐约 450人次,午餐 480人
次,晚餐约 350人次。最少时:早餐约 20人次,午餐 20人次,晚餐约 20人次。
1.4供餐内容:早餐、午餐、晚餐及外卖主副食品、风味餐等;
1.5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
1.6供餐模式:自助餐
2、接待包间概况
2.1包间概况:1个接待包间
3、客房情况:28间
要求:满足客房日常保洁服务。
三、服务模式及要求
职工食堂采用全委托管理服务方式进行保障,所用原材料由中标单位配送,托管服务费用由托
管单位凭正式发票与采购方结算,结算方式为转账,结算时间为每月 10 日前,付清托管单位上月
的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及伙食费用。
四、食品标准
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4、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5、员工早餐不少于 [8] 个品种,中西式面点和各式蛋品、稀饭、豆浆、牛奶以及 1-2款风味
面食。
6、员工午晚餐,主荤、半荤半素、素菜、凉菜、主食及汤、粥类等食品要求有[10]个品种;
20 / 43
其中员工午餐菜类为 [3] 主荤、[4] 荤素、 [3]素,以及水果、酸奶、饮料等。
7、供应外卖给员工的自制、酱制、熏制熟食或面点等。
8、员工午餐菜谱每周 1套,提前公布食(菜)谱。
9、根据要求,大型活动、年终工作会议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五、对食堂经营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
1、管理人员应具备 3年及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以及近 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2、厨师长应具有 3 年以上从事厨师长工作的经验,能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
控制,提供厨师长近 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持健康证上岗。
4、服务人员建立档案,有据可查。
5、所有经营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
6、人员编制不少于 9人。其中:店长 1名、厨师长 1名、炉灶厨师 2名、服务员 1名、厨务
领班 1名、厨务 2名、保洁 1名。
六、招标项目费用
1、采购方无偿提供场地、餐具、炊具、厨房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等能源,餐厅日常所需一
次性消耗品,包括:手套、口罩、餐纸、纸帽及洗涤剂等物品,及厨房和餐厅区域日常清洁所需的
工具和设备以及洗涤、消毒用品,全部由采购方负责。
2、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3、厨房各项设施设备和用品的维护和保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费用经核定后由采购方支付。
4、采购方负责餐卡管理工作。
5、成交供应商负责定期清理烟道、灭蟑、消鼠及捕杀其它有害昆虫,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成交供应商将餐厅垃圾、泔水放置在指定地点后,采购方负责清运餐厅垃圾、泔水,并承担相关费
用。
6、采购方负责办理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许可证
等)并承担所需费用,属于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证明、许可证件等,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采购要求
供应商所采买物品供应商需有合格证件,符合卫生标准等食材要求。
八、服务期限
21 / 43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满一年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方认可后,
可以续签 2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有严重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服务安全)问题时,一经确认,
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九、要求供应商满足的其他要求
1、食堂经营服务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餐饮设备及物料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及卫生部门的规定要
求。
2、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
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法》。
3、食堂经营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监管人员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
类问题。
4、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十、付款方式
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费用结算。
22 / 4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最终签订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23 / 43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管理服务内容
甲方将基地食堂(位于龙蟠路 177号,以下简称基地)、客房和日常卫生委托给乙方管理,由乙
方为甲方职工及有关人员提供用餐、客房及日常保洁服务,乙方根据服务量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基地食堂和客房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均由乙方使用管理。
二、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标准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因价格、质量等原因可要求乙方从指定渠道以外购买部分食材,但须
确保安全卫生。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就餐、入住人员的教育,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
秩序,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能源费用、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负责提供电脑和网络,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公司进销存管理软件进行订货等相关服务。
6、甲方负责油烟、排污管道深度清洁保养和隔油池清理、灭四害、泔水处理以及厨房设备设
施维修等非常规性工作。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基地食堂和客房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员安排、提供每日餐食等,每日服务
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2、乙方有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
等,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同时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履行用人单位相关义务。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领导管理,文明经营,讲究个
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
4、乙方制作的菜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要求,做到菜
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价格合理,数量适中,质量上乘。因质量和价格产生
24 / 43
的问题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委托管理服务期内对于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改造,不得随意改变房
屋结构,爱护甲方设备设施,包括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因人为损坏和遗失应照价赔偿。
6、乙方保障按行业规范提供客房服务,包括清洁卫生、防疫消毒、定退房、客房整理、卧具
和小件用品更换、设备家具检查维护等。
三、 费用结算:
1、伙食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自选餐食服务,并按照事先商定的标准进行收费,甲乙双方于
每月终日(逢周日和节假日顺延)进行汇总核对工作,甲方须在每月 10日前,付清乙方上月垫付
的伙食费用。经双方商定可按季度结算。
2、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按照甲方核定的餐食服务人数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用工编制 9
人,全年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人员薪资费用、人员其他费用等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每月甲方须于 10日前,付清乙方上月的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元,经双方商定可按季度结算。
序 费用项目 总金额/月(元) 总金额/年(元)
1 人员薪资费用
2 人员其他费用
3 委托管理服务费
4 合计
3、如甲方需要乙方在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提供餐食客房服务,乙方有权合理安排调休。
如甲方根据接待需要要求临时增加服务人员,乙方应根据接待规模大小合理安排人员,并经双方书
面确认,费用标准参考如下:(1)厨师每人 300元/天;(2)服务员、客房服务每人 200元/天;
(3)厨务、保洁每人 150元/天。
4、乙方结算伙食费用时出具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税金(6.72%)由乙方承担。
5、合同期间,如遇国家对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时,甲方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
比例对乙方管理服务费中的人员薪资费用进行相应调整,并从国家规定的调整时间起支付乙方应调
整的差额。
四、 乙方承诺:
1、售卖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周内不重复。
2、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上柜售卖。
3、甲方对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乙方提出人员更换要求,乙方保证普通员工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4、乙方在进行原材料采购时,不采用转基因食品。
五、 违约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岗位配备人员,甲方需要增设岗位的,与乙方商定后增加人员,
25 / 43
其人员费用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需赔偿
另一方人民币 壹拾 万元。
2、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需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医药、
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需按时结清乙方账款,逾期不付每天按欠款总额的 1%支付滞纳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推迟结清的除外)。
六、 协议期限
本次招标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果甲乙双方同意,可就协议续签问题进行磋商,协商一致时重新签定委托管理协议,
本协议到期前未达成新协议的,本协议到期自行终止。
七、 协议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时,双方应协调解决,协调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备注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食堂和客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
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乙方归还甲方物件时,必须保持
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
实物进行赔偿。如赔偿协调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本协议自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6 / 43
第六章 附件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27 / 43
目录
注: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
28 / 43
评分索引表(可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编写)
序号 评审因素
在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29 / 43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
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
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
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采购要求,我们报价为 万元/年。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
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相
关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
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
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
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账 号: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签章):
30 / 43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 43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
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
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
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32 / 43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证明文件;
33 / 43
附件四、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合计
小写:人民币 万元/年
大写:人民币
备注
服务时间/交付使用
时间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是否属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是否属于监
狱企业
(填写“是”或“否)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
报价,影响服务或产品整体功能。
2、“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是否属
于监狱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
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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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分项报价格式自拟,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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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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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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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技术说明、服务方案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
本身的特点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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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技术职
称
相关工
作年限
备注
说明: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和内容自拟,上表可供参考,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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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日就餐人次
合同签定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备注
说明: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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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一、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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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如有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如有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
(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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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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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 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采购项目的内容和相关技术要求等
二、服务内容
三、服务模式及要求
职工食堂采用全委托管理服务方式进行保障,所用原材料由中标单位配送,托管服务费用由托管单位凭正式发票与采购方结算,结算方式为转账,结算时间为每月10日前,付清托管单位上月的综合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及伙食费用。
四、食品标准
五、对食堂经营服务人员的资质要求
六、招标项目费用
七、采购要求
八、服务期限
九、要求供应商满足的其他要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附件
附件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四、报价表
附件五、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八、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
附件九、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附件十、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附件十一、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十三、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