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投 资金 额 |
租金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权;在花都赤坭校区安放国家检验合格的自动售卖机(校方指定摆放位置及数量)。 |
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具有该场所的经营权 |
无 |
租金最低控制价为28000元/月,最高控制价为30000元/月,每年收9个月租金(每年的2、7、8月份不收租金);自动售卖机管理费:每台每年管理费2000元。 |
三、公开竞价招租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花都赤坭校区预计入住学生总人数约4000人左右。校园超市位于该校区N2栋架空层,经营面积为236平方米。目前校园超市水、电、一卡通等系统设备设施基本完善。超市外面约130平方米的场所仅供学生休闲使用,不允许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摆放任何经营性物品。超市经营范围为:日常生活用品、零食、饮料、文具、水果等,不得售卖烟酒(含酒精类饮料)。
(二)意向承租人(超市经营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超市经营资质的超市经营商(提交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提交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0年连续三年的年度完税证明(年度纳税须为3.5万元及以上,附清单,不含延迟纳税滞纳金)(提交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人须是已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公开竞价招租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意向承租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日用杂货、综合零售,可以开文具、矿泉水等零售类发票(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管理经验。具有一家或以上超市的经营资格,并现正经营超市(提交经营超市证明材料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已购买 公共(公众)责任险 和 食品安全责任险 两个独立险种(提供原件),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有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次招租(提交承诺函)。
7.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租人于报名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意向承租人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上 搜索 查询,意向承租人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的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注:①网页截屏中需显示:检索条件:全文检索: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逐次查询) 案由: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逐次查询) ;②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时间之后;③查询截图结果为:如没有行贿记录的截图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有行贿记录需下载相关档案。)
9.在经营超市期间有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履行合同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得参与;凡被招租人在合同期内要求退出的企业、或在合同期内自行申请退出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现在正在经营我校食堂和超市的企业、及2021年6月份新中标我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其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亦不得以其他企业的名义参与此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超市经营商)可在 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2日内,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00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机场路校区实验楼107室),递交报名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意向承租人可在学校官网获取公开竞价招租文件。
报名时,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2.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原件。
3.提交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超市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4.提交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2018-2020年连续三年的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6.《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7.现正经营的一家或以上超市的证明材料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8. 公共(公众)责任险 和 食品安全责任险 两个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五、公开竞价招租文件售价与获取
本次公开竞价招租文件售价为0元,可在学校官网公开竞价招租邀请函正文下方下载附件。
六、意向承租保证金缴纳形式和时间
1.意向承租人应向招租人提交意向承租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意向承租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
2.意向承租保证金必须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意向承租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意向承租人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无效。缴纳办法如下:
收款人: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行广州远景路支行
账号:7354 5774 5124
3.意向承租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日12:00前到达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账户,评审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意向承租保证金;
4.保证金转账凭证照片或截图须在报名截止日12:00前发邮件至招租人邮箱hqglc@caac.net,并注明意向承租人名称。
5.凡未按规定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租赁经营通知书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7.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在其收到《获得租赁经营权通知书》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获得租赁经营权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租赁经营或不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2)将租赁经营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
七、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公开竞价招租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2.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 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签名处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 2021年8月23日 8:30 9:00;
2.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机场路校区实验楼一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
(三)公开竞价招租评审
1.评审开始时间: 2021年8月23日9:00 ;
2.评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向云西街10号(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机场路校区实验楼一楼)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八、公开竞价招租信息查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caac.edu.cn)
九、公开竞价招租程序
1.意向承租人递交响应文件;
2.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情况开始评审,若意向承租人不足两家,作本次竞租无效处理
3.若符合公开竞价招租要求,当众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性;
4.开封响应文件;
5.由公开竞价招租评审小组对所有已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意向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查;
6.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符合专业资格条件且对公开竞价招租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意向承租人不足一家,作本次竞租无效处理;
7.意向承租人按每月上缴的租金进行报价(最低控制价为28000元/月,最高控制价为30000元/月)。意向承租人只能报一个月租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并且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两位的按四舍五入法作为最终报价。月租金额报价只能为唯一固定值,不能分年度或月份出现递增或递减。
8.合格意向承租人达到3名及以上,按照平均价评审。评审小组根据所有意向承租人上报的月租金额报价计总,取其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最接近平均值的意向承租人为获得租赁权的第一候选人。如接近平均值的差距的绝对值相同,则取正值者(月上缴租金额高者)为获得租赁权的第一候选人;如符合上述正值者多于一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获得租赁经营权的第一候选人。
9.若合格意向承租人有2名,则租金报价高者获得租赁经营权。如2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获得租赁经营权的第一候选人。
10.若合格意向承租人只有1名,则该名意向承租人获得租赁经营权。
十、联系方式及其他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项目用户需求
一、项目名称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投 资金 额 |
租金 |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权;在花都赤坭校区安放国家检验合格的自动售卖机(校方指定摆放位置及数量)。 |
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具有该场所的经营权 |
无 |
租金最低控制价为28000元/月,最高控制价为30000元/月,每年收9个月租金(每年的2、7、8月份不收租金);自动售卖机管理费:每台每年管理费2000元。 |
三、公开竞价招租要求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花都赤坭校区预计入住学生总人数约4000人左右。校园超市位于该校区N2栋架空层,经营面积为236平方米。目前校园超市水、电、一卡通等系统设备设施基本完善。超市外面约130平方米的场所仅供学生休闲使用,不允许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摆放任何经营性物品。超市经营范围为:日常生活用品、零食、饮料、文具、水果等,不得售卖烟酒(含酒精类饮料)。
(二)意向承租人(超市经营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超市经营资质的超市经营商(提交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提交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0年连续三年的年度完税证明(年度纳税须为3.5万元及以上,附清单,不含延迟纳税滞纳金)(提交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人须是已报名登记并获取本项目公开竞价招租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意向承租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日用杂货、综合零售,可以开文具、矿泉水等零售类发票(提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意向承租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管理经验。具有一家或以上超市的经营资格,并现正经营超市(提交经营超市证明材料及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5.已购买“公共(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两个独立险种(提供原件),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有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本次招租(提交承诺函)。
7.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租人于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 意向承租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上“搜索”查询,意向承租人及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裁判文书的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注:①网页截屏中需显示:检索条件:全文检索: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逐次查询)×案由: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逐次查询)×;②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时间之后;③查询截图结果为:如没有行贿记录的截图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有行贿记录需下载相关档案。)
9.在经营超市期间有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履行合同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不得参与;凡被招租人在合同期内要求退出的企业、或在合同期内自行申请退出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现在正在经营我校食堂和超市的企业、及2021年6月份新中标我校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的企业不得参与,其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亦不得以其他企业的名义参与此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
四、租赁经营方式
1.按响应文件承诺的各项经营管理指标以及双方签订的《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花都赤坭校区校园超市租赁经营合同》要求承担全部的质量、安全、效益、风险责任。
2.按国家规定由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缴纳的各种税收不包含在租金报价总价内,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3.公开竞价招租项目除涉及变更外,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均以约定价为准;
4.租赁经营者自行解决超市装修、营业需要的各类设备购买、水电维修,自行解决员工住宿、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垃圾清运等因租赁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租赁经营者必须承担员工的管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租赁经营者必须由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负责,不得转租转包或分租分包。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的租赁管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租赁经营期及费用
超市租赁经营期限为3年。经营期间,租赁经营者在自动售卖机投入使用后半月内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第一年的自动售卖机管理费(每隔一年缴一次);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本月的租金,每年收取9个月(每年的2、7、8月份不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并将缴纳凭证复印件递交招租人(学校)后勤处一份;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纳上月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收取);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前分别向学校缴纳垃圾清运费1000元/学期。
六、履约保证金
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并将缴纳凭证复印件递交招租人(学校后勤处)一份。履约保证金是确保租赁经营者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在合同终止时,租赁经营者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如经济、劳工、合约纠纷、赔偿责任等)、已经完全履行完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保证超市建筑完好,并将场地交还给招租人,招租人验收通过后,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租赁经营要求
★(一)真情服务要求
租赁经营者必须坚持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方向,以学校大局为重,积极配合、参与执行、积极服从学校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多渠道与师生进行沟通,不断提高师生满意度。应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超市服务及产品质量;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类超市价格,做到明码标价;每个学期开始不得售卖临期食品,在学期末有临期打折商品售卖要标明。
★(二)入场及装修要求
租赁经营者必须确保及时进驻并在在2021年8月30日正式营业。租赁经营者负责超市装修,要有天花吊顶,重新粉刷墙面,重新安装超市内及休闲场所门窗,超市内及休闲场所要有空调;要在超市及休闲场所安装摄像头,要求全方位覆盖,存储像素至少200万,存储期90天以上;在休闲场所设置膳食委员会值班处(位置及样式由招租人指定);休闲场所装饰要有高校文化气息,摆放若干桌椅。
(三)租赁经营的财务结算管理
1.租赁经营者必须按规定建立财务账目,规范财务管理并接受招租人对校园超市的财务监管。租赁经营者有义务在招租人要求的时间内向招租人报送当月的校园超市财务报表。
2.招租人为租赁经营者提供校园一卡通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微信、支付宝),并负责一卡通及移动支付系统的维护。
3.租赁经营者须通过学校提供的一卡通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微信、支付宝)进行收款,不得使用现金和其他收款方式。租赁经营者通过定期与卡务中心结算获取消费资金(一卡通、微信、支付宝)。办理相关结算业务时,卡务中心在扣除按消费额的千分之二支付系统管理维护费后,并在当月10日前从支付系统未结算额中扣除上月租金、水、电费(按政府定价收取),然后把结算期内租赁经营者营业额的结余款项返还;若支付系统未结算额不足扣除上月租金、水、电费,租赁经营者需通过其他方式到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租金、水、电费。租赁经营者自备经营周转金。
★(四)经营管理要求
1.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租赁经营者应保证文明服务、商品质量、安全卫生、价格公道合理、明码标价。
2.严格遵守上级以及招租人(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和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规范经营;按规定编制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物资和人员台账;要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且要索取主要供货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采购的物料必须安全卫生;不得购买、加工、销售有害、过期、变质和假冒的商品,确保商品安全;在食品安全方面要严格控制食品进货关,不得售卖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
3.租赁经营者必须以本公司名义申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共责任险,费用自理。
4.租赁经营者投放的自动售卖机,招租人指定布设地点及台数,租赁经营者负责设备物品、线路布设、电表安装计量及售卖机使用安全、食品和消防等安全;招租人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5.租赁经营者要确保员工无犯罪记录。租赁经营者进驻学校30天内及其他时间有员工更换时,需配合学校保卫处调查员工是否有犯罪记录(若发现租赁经营者聘请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犯罪记录,需在3天内更换员工)。租赁经营者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员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待遇,按要求为员工进行体检和办理健康证,如出现生产事故和意外伤亡,租赁人要依法承担责任。
6.租赁经营者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让每个员工知晓所在岗位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搞好内部及周边(卫生包干区)环境卫生,消灭鼠、虫、蝇等病菌传播源。造成生产事故、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租赁经营者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爱护设备和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属于人为原因造成招租人损失的由租赁经营者负责。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违约,招租人可根据情况对租赁经营者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1)超范围经营未违法的,视情况处以租赁经营者凭学校后勤管理处通知单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2000元的违约金。
(2)租金和水电费按时结算,无故逾期缴纳,招租人每日按结算金额的1‰(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3)校园超市内不得播放、售卖、张贴和派发有违政府、学校规定的音像制品和资料,与校园超市经营相关的宣传资料需报学校后勤管理处审批,只能在规定范围内整齐张贴并及时清理,违者每次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元违约金。
(4)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超市定价,违者每次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元违约金。
(5)超市员工在收费时要计算准确商品价格,不得多收消费者钱款,违者每次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元违约金。
(6)及时清理因经营而在周边出现的食品包装等垃圾,经营中不能产生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声音、气味,违者每次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元违约金。
(7)租赁经营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营业时间,在经营场所内不得放任学生在校园超市内进行打牌、抽烟等,不得在晚间熄灯后经营(22:30之后不允许营业)。租赁经营者及所属员工、来探访的亲友等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等。违者每次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500元违约金。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招租人(学校)可根据情况对租赁经营者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1)招租人(学校)的后勤管理处和学生代表对租赁经营者的安全管理、经营台账、货品质量、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进行常规检查及专项检查,租赁经营者务必对所提出问题马上作出整改。若连续两次不按要求整改,处以租赁经营者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1000-3000元的违约金。
(2)租金及水电费逾期3个月,招租人(学校)每日按结算金额的1‰(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并延缓结算一卡通消费金额,从一卡通消费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如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租金、水电费及滞纳金,租赁经营者需补齐履约保证金10万元扣除租金、水电费及滞纳金的差额部分。
(3)租赁经营者未通过学校提供的一卡通系统、移动支付系统(微信、支付宝)进行收款,而使用约定收款方式以外的方式收款,每发现一次需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3000元违约金。
(4)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经营“三无”商品、或者过期、变质、假冒等食品,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发现立即销毁,租赁经营者需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3000元违约金。每学期开始如发现有售卖临期商品,租赁经营者需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1000元违约金。
(5)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租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学校受到上级部门处罚时由租赁经营者负责,受到区级文件通报批评的,租赁经营者需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 5000 元违约金;受到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租赁经营者需向招租人(学校)计财处缴纳 10000元违约金(上级部门的处罚另计)。
10.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根本违约,租赁经营者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招租人(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经营者的租赁经营权和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租赁经营者无条件退出,招租人(学校)不作任何赔偿,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1)每学期有两次严重违约行为的,视为根本违约。
(2)如因违规经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对学校和师生造成伤害的,由租赁经营者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视情况追究租赁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3)租金及水电费逾期6个月,招租人(学校)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租金及水电费,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由于租赁经营者的责任,出现严重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5)租赁经营者擅自把租赁经营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
(6)因商品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等引发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情、影响恶劣的。
(7)擅自停止经营的。
(8)在经营过程中,因租赁经营者过失导致严重后果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9)向学生销售含暴力、色情等违法商品。
(10)其他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11.租赁经营者要加强对所聘员工的教育管理,所有员工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对学校造成的全部损失或伤害。
12.超市名称必须命名为“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公司名+校园超市”。
13.获得租赁经营权的承租人经营超市需进出校园的车辆,要在招租人(学校)后勤管理处备案,进入校园前向后勤管理处报批。
(五)校园超市场所、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维修
1.经营期间,租赁经营者必须承担校园超市场所、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美化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2.租赁经营者必须保护校园超市场所、设备的完好。合同期满后,双方必须进行房屋、设备、设施的清点验收,验收后,由租赁经营者投资的设备在结清招租人(学校)及外部单位(如供货商等)的全部债务后,归租赁经营者所有。
3.合同期满后,租赁经营者自购库存的原料、物品,由经营者自行处理,3天内撤出,逾期不撤,由招租人(学校)作出处理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租赁经营者的损失。招租人(学校)有权组织意向承租人到校园超市进行实地考察,经营者应予配合,不得施加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