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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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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BH-2021-ZB0182

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万元

最高限价:500万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1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3年。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1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已上传至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以决定是否投标。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在开标当日现场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522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红)码、过去14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3872号

联系方式: 1770557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89号生产研发大楼1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睿

电 话: 13014000656

附件: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0818最终.pdf
采购项目: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AHBH-2021-ZB0182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盖章) 代理机构: 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1 年 8 月 目录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 五、公告期限.........................................................................................................................................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10 一、服务需求....................................................................................................................................... 10 二、商务要求....................................................................................................................................... 15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7 一、 评标原则..................................................................................................................................... 17 二、评审办法....................................................................................................................................... 17 三、 评审程序..................................................................................................................................... 17 四、资格性审查表............................................................................................................................... 18 五、符合性审查表............................................................................................................................... 20 六、评分办法....................................................................................................................................... 21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26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26 一、总 则....................................................................................................................................... 26 二、招标文件....................................................................................................................................... 28 三、投标文件....................................................................................................................................... 29 四、投标............................................................................................................................................... 32 五、开标............................................................................................................................................... 33 六、评标............................................................................................................................................... 34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35 八、质疑与投诉................................................................................................................................... 36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37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38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38 二、合同条款....................................................................................................................................... 39 三、合同格式....................................................................................................................................... 44 四、合同特殊条款...............................................................................................................................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一、投标函........................................................................................................................................... 48 二、开标一览表................................................................................................................................... 49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50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51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52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53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54 七、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5 一、营业执照....................................................................................................................................... 56 二、税务登记证................................................................................................................................... 56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6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7 五、财务状况报告............................................................................................................................... 58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59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60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1 九、书面声明....................................................................................................................................... 62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63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网上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月 8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BH-2021-ZB0182 项目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 万元 最高限价:500 万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签订合同后 1 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 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同为 1 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 3年。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 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 1 条执 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 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 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 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 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9 月 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已上传至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各潜在投标 人自行下载查看以决定是否投标。 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费在开标当日现场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9月 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 522 号锦江都城酒店(宿州华夏店)5 楼会议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登记、消 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供应 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 (红)码、过去 14 天内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 进入开标现场。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 3872 号 联系方式: 1770557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 189 号生产研发大楼 11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娅睿 电 话: 1301400065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AHBH-2021-ZB0182 3 采 购 人 名称: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 3872 号 联系方式:17705570910 4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 189 号生产研发大楼 11 楼 联系人:李娅睿 联系方式:13014000656 5 采购内容和预算 详见招标公告 6 项目类别 □货物类 □单一产品采购 □ 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 符号的为核心产品 ?服务类 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有效最低价 8 中标人个数 1 个 9 招标文件的 澄清和修改 详见“第五章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招标文件的 质疑和答复 详见“第五章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装于小信封 之中,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保证金数额。 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 13 投标保证金到账 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 1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 15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七章 16 交货日期 1,签订合同后 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 无异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 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为 1 年一签,续签时间 不超过 3 年。 2,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 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 的能力,仍按照第 1 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 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 任。 17 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 详见招标公告 19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20 公告公示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21 其它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8000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此费用由采 购人支付。 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 5000000 元进 行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实际结算时按照学校规定的单价标 准乘以实际人数进行结算) 3、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第 3条填写 1095 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疫情防控: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出示安康码、接受代理公司测温、 登记、消毒,戴好口罩并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检测结果为阴 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供应商只允许授权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保 持一米安全距离。如有发烧、安康码为黄(红)码、过去 14 天内出 入过中高风险地区等异常情况人员,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 现场。供应商在路途时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投标人因疫 情防控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投标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需求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食堂托管,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 平,维护全区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 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 号)、《埇桥区中小学 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规范学校食堂托管工作提出以下 基本要求。 一、学校食堂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坚持“公益性、服务性、 非盈利性”的原则,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坚决 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学校集中用餐实行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原则,建 立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学校集中用餐 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围绕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关键环节,健全 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营养健康,全面建立“源头可溯, 过程可控,价格可商,责任可究,满意可评”的学校食堂托管机制。 三、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 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 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四、学生伙食费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其他非食堂经营 服务性支出。 五、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六、中标公司必须要配合学校,根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 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制定一周详细定量菜谱,经学校 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带量食谱要进行公示。 二、服务要求 一、承包范围、费用、期限、供餐标准 1、中标人托管范围为学校学生食堂的经营管理。 2、食堂供餐为包餐制,标准每生每天 19 元(早餐 3 元,午餐 8 元,晚餐 5 元), 加餐每生每天 3 元)。 3、托管期限: A,签订合同后 1 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 议,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合同为 1 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 3 年。 B,如上级部门对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 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 1 条 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 担相应责任。。 4、 供餐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每份量) 大米:圆头米; 面粉、油:非转基因。(大米、面粉、油不限量)。 早餐:每天每生早上一个水煮鸡蛋,一个素炒菜,咸菜,主食馒 头不限量,提供稀饭或者汤等不限量; 午餐:一荤(猪肉每份 2 两以上,熟牛、羊肉每份 1.5 两以上,鱼生每份 4 两 以上,排骨每份 3 两以上,鸡每份 3 两以上,鸭每份 3 两以上,鸡腿一个不少于 120 克)、一素(蔬菜每个种类不少于 3 两,具体按实际用量酌情增加或减少)、 一汤、主食(米饭、馒头不限量); 晚餐:一荤(猪肉 1.5 两以上,鸡胸肉 2 两以上)、一素、主食 (提供稀饭 或者汤、面条、水饺、馒头等,不限量)。 加餐:每天需提供面包不低于 100 克 ,牛奶不低于 250 毫升(伊利、蒙牛牌或 其他同等品牌)(可选品类:面包、牛奶、水果、火腿肠等。具体品类经采购人同 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二、采购人的责任 1、提供学校食堂厨房、餐厅等场地给供应商使用。 2、提供食堂现有厨房设备、厨具、用具和餐具给供应商使用由双方清点造册签 字确认。 3、负责食堂厨房改造及设备设施、厨具、用具和餐具、消防器材的配置,未配 置或不足的应及时配置和补足。 4、负责餐厅、厨房水电线路维护、餐厅灯管、电扇的维修更换;如遇停水停电 营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并共同商讨解决食堂供餐办法。 5、在开学的前一天向供应商通报当月的包餐人数,以后每月底前三天向供应商 通报下一月的包餐人数;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包餐人数的由采购人总务处或校领导 签字确认,供应商凭确认单向采购人收取包餐款项。 6、采购人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食堂的开业、停业及每天 的开餐时间由采购人规定,但须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 7、采购人的师生员工、职能部门对食堂卫生、质量、价格、服务等拥有检查监 督的权利,并有共同维护食堂就餐秩序的义务;采购人有教育学生节约粮食和对学 生浪费及破坏食堂纪律行为及时制止的义务;供应商应配合提供相关人员名单,交 采购人职能部门处理。 三、供应商的责任 1、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供餐。 2、须按包餐人数准备饭菜,保证饭热菜香,有足够主食让学生吃饱,在一周内 午餐的主菜不得相同,午餐提供一荤一素、汤或稀饭、米饭或馒头。 3、在托管期间供应商不得擅自将食堂转包他人经营。供应商应参加采购人召开 的膳食会议,虚心听取采购人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食堂供应的食品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采购人若发现食物清洗不洁每次罚 款 500 元;若发现供应商采购变质或过期食品,除有权要求供应商就地销毁外,并 每次处以罚款 500 元,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供餐标准,除按标准补齐外,每次处罚 1000 元。 5、若因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供应商需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规定,按 有关规定办理厨工健康证,严禁聘用有传染病的厨工。厨工上班期间应穿戴工作服、 工作帽,售饭时应戴口罩、手套,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认真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抓好安全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范, 按有关规定做好食堂用电及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 8、采购人设置在食堂的配电设施及配置的灭火器材,由供应商负责管理,不得 随意移动,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采购人更换填料;供电供水及消防设备设施和 房屋的维修改造,应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派人负责完成,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 意擅自改造。 9、食堂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与学生顶嘴吵架,更不得有打骂学生 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并立即辞退该员工。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给司法机 关依法论处。所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及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与采购人无关。 10、必须认真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检查不达标,除按期整改外, 市场监督部门给予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负责食堂厨房设备的改造及异常维护和配置等,负责餐厅,厨房水 电线路维护,餐厅灯管,电扇等维修更换等费用。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备、厨具、 用具、餐具、消防器材等如有损坏,供应商负责维修及更换。 12、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据实 结算)。 四、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标准 1、大米、粳米(质量等级二级及以上):大米国家质量标准执行 GB 1354-2009。 米粒一般呈椭圆形,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加工精度为背沟有皮,或有皮不成线, 米胚和粒面去净的占 85%以上;碎米总量/(%)≤5.0,其中,小碎米/(%)≤0.3, 不完善粒/(%)≤3.0;垩白粒率(%)≤20%;杂质最大的限量为总量/(%)≤0.25, 糠粉/(%)≤0.15,矿物质/(%)≤0.02, 带壳稗粒/(粒/kg) ≤3,稻谷粒/(粒/kg) ≤4 ;水分/(%)≤15.5;黄粒米/(%)≤1;互混/(%)≤5; 色泽、气味正常。 卫生指标和检验按 GB 2715 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厂名厂址、 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 大米利用聚丙烯等材料制作的塑料编织袋作普通包装,规格为 25 公斤/袋。生产至食 用在 3 个月内。 2、一级食用大豆油: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一级标准,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20 红 2.0,颜色为淡黄色,清澈透明.且无沉淀物,无豆腥味,口 感好;符合 GB/T 1535-2003 标准,桶装,每桶 10 升。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外包装有商标、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 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生 产至供货在 6 个月内。 3、特制一等面粉: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不含添加剂;执行专用小麦粉行业标准 (GB-93)。质量标准:灰分(干基)%≤0.55 ;面筋量(14%水分)%≥25.0 ;面 筋指数≥60;稳定时间min≥4.5 ;降落数值 S≥200;粗细度 CB30 全通过,CB36 留 存≤1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 g/kg≤0.003;水分%≤14.5;脂肪酸值 mgKOH/100g(以干物计)≤50;气味、口味正常。卫生指标符合 GB2715《粮食卫生 标准》的规定。并执行[馒头粉 SB/T 10139—93]精制级,水分≤14.5%;灰份(以干 基计) ≤0.55%;粗细度 CB36 号筛通过;湿面筋≥25-3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 降落数值≥250s。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 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随货同行。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生产至供货在 2 个月内。 4、荤菜类(要求必须是鲜肉,猪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其 它肉类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取得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1)精瘦肉:肉质紧密无淋巴瘤,色泽新鲜有弹性、无杂质、无异味。 (2)鸭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3)鸡肉:粉红色、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4)牛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5)羊肉:肉色泽新鲜有弹性、肉质紧密、无注水。 (6)鸡腿:干净无毛、无淤血、每个 125 克左右。 (7)鸡:干净无毛、无淤血、大小均匀。 5、蔬菜类: (1)叶菜类: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 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 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匀 称。农药残留不超标。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 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 不超标。 6、豆制品: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新鲜有弹性、带有豆 香味。 7、禽蛋: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 每斤 7~9 个;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成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 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晰,无异味;摇荡鉴别: 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 8、调味类: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 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料的出厂合格、产品质量 检测报告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9、干货类: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备注:(1)本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同等品种 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种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表中食品质量要求。投标人必须全 部响应或正偏离本一览表中的食品质量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中标人必须 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学校送货通知的要求,分批及时配送到指定地点。(3)以 上技术 参数若有唯一性、排他性此部分参数不做要求,以上参数涉及的标准、规范 若不是最新的须按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15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服务期 1,签订合同后 1年,采用“1+1+1”形式签订合同,如双方无异议, 且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履约情况,通过评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 度合同,合同为 1 年一签,续签时间不超过 3 年。 2,如上级部门对 学校食堂服务提出新的必须执行的标准或要求,若中标人具有履行上 述标准或要求的能力,仍按照第 1 条执行;若中标人不具备履行上述 标准或要求的能力,采购人不予续签合同,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2 供货要求 / 3 售后服务 满足采购人要求 4 包 装 要 求 (货物) / 5 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6 付款 付款人: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付款方式: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 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 全部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 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 食费。 7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 6% 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 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请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银行 户 名: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 账 号:1212 6001 0400 08408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完成期满后退还。 温馨提示: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履约保 证金”字样、联系人及联系人的手机号。 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 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 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 中文翻译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 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 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 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发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 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 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 较大的项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 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17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 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 6 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评审程序 3.1 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3.2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 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3.3 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 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3.4 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18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 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3.5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 合比较与评价。 3.6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 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 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 合一的证书),应完整 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 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 容。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 关材料 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19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须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设备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证明 等 7 3 年内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或期限已届 满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 满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自行出具 8 信誉要求 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 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 为准) 9 投标情况 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 10 联合体投标 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 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 身份证明书即可 13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0 五、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备注 1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 应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2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3 标书规范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 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 和签署) 4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1 六、评分办法 评审项 目 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 注 技术分 (90 分) 技术服 务水平 (34分) 一、体系认证证书(10 分) 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 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满分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须清晰 可辨,否则不给予加分。 二、从业人员配备(20 分) A.项目负责人资质(6分)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分; 2、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得 1分; 3、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 1分; 4、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 证,得 1分; 5、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得 1分; 6、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 1分。 B.项目团队配备(3分) 1、配备配送经理、仓管员、采购员、会计、调度员、验收员各一人,每 一个岗位负责人 0.5 分,本项满分 3 分(以上提供人员名单和单位任职 证明)。 C、投标人需配置以下技术人员及并持有相关证书(11 分): 1、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1分; 2、具有食品检验工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1分; 3、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1分; 4、具有中式面点师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1分; 5、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3分; 6、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 1分,本项满分 4分;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员工,须提供证书和公司为其缴纳近一年(开 标之日上推一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公共营养师、食品检验工、中式面 点师、中式烹调师应提供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食品安全 22 管理员需提供国家政府机构颁发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各岗位人员 不得兼任,岗位和证书不得重复使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原件 的彩色扫描件。 三、食品质量安全管控方案(4 分) 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食材配送方案,食品质量管控方案,食品安全管控 方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打分,优得 4分;良得 3.5 分;一般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 履约能 力(53分) 一、经营业绩(20 分) 1、投标人经营业绩(10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合同(就 餐人数不低于 200 人),得 0.5 分,此项满分 10 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业绩合同无法体 现食堂就餐人数的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业主单位章。 2、投标人配送业绩(10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 以来,投标人每提供一份经政府单位统一招标的学校食 堂大宗食材配送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的,得 2.5 分,此项满分 10 分。 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中 标网上公示截图,缺项不得分。 二、车辆配置(15 分) 1、轻型厢式货车:投标单位具有轻型厢式货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 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名下的,有 1辆得 0.5 分,每增加 1辆得 0.5 分, 本项满分得 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购车发票以及该运输车辆彩 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2、冷藏车:投标单位具有冷藏车为注册在投标单位名下的或投标单位法 23 定代表人名下的,有 1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得 1分,本项满分得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有效的行驶证、购车发票以及该运输车辆彩 色照片,缺项不得分。 三、企业信息化管理(4分) 1、投标人拥有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或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得 2分;(须提 供投标人持有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2、投标人拥有配送车辆管理系统的得 2分;(须提供投标人持有的软件 著作权证书)。 四、企业抗风险能力(6分) 1、投标人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在两千万元及以上的,得 1分(提 供保险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经营的食堂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得 1分;(提供保险相关凭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员工购买社保人数(不低于一年的社保,至少包括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5人以上,得 2分,10 人以上得 3分,20 人以上得 4分。 五、企业荣誉(8分) 1、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荣获(质量、服务、信誉 AAA 企业) 称号的,得 1分。 2、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所经营的学校食堂获得市级及以 上餐饮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团餐绿色节约好食堂”或其他奖项,每提 供 1份得 1分,此项满分得 2分。 3、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荣获省级餐饮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 “餐饮企业 TOP100”、“团餐二十强”、“团餐优秀服务商”荣誉的, 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本项满分 3分。 4、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投标人荣获国家级餐饮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 中国团餐 TOP300 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本项满分 2分。 注:以上证书不重复得分。 24 售后服 务(3分) 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情 况,售后服务范围及内容,售后服务程序,质量保证期。优得 3 分,良 得 2.5 分,一般得 2分,没有不得分。 商务 分 (10 分) 提供服务 的人员为 小微企业 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 合同法》 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 业人员。 的价格给 予 6 % 的扣除, 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 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 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 两位)。 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须按 5000000 元进行 填写;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6%、【 】7%、【 】 8%、【 】9%、【 】10%的扣除(在括号中打√),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 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 (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 25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 平台(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 询《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 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 26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 1.3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 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 总称。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应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投标。 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放于投标文件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 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 给予联合体 2%-3%(工程项目为 1%—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 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 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 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放 于投标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 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 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28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 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 第一章:招标公告; 10.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0.1.4 第四章:评标办法; 10.1.5 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0.1.6 第六章:采购合同; 10.1.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1.8 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 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 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 11.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 或修改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29 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 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2.2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 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 开标一览表 13.1.2 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 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13.1.3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 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 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 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投标报价 30 14.1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 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 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 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 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 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 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 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3 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5.4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15.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 约担保; 15.4.3 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31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 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 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 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签章或者法定 代表人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 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 32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19.1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书(纸质版)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在封面加盖公章,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投 标书部分一到七。 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资格证明 文件一到十。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9.2.1 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封装; 19.2.2 投标书提供 5(1 正 4 副)份,胶装装订,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全称。 19.2.3 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单独装订,右上角标注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如为一次性原 件,装订在正本中,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 19.2.4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u 盘应单独密封封装,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全称。 19.2.1、19.2.2、19.2.3 共同密封封装在一个封套内,外包装袋上清楚的标明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全称。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 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封装应严密、不易破损。 19.4 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采购活动,但必须以包为 单位分别编写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封装。 19.5 纸质版投标书由投标人现场递交,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20、 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 20.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3 20.2 未按招标文件 19.3.1,19.3.2,19.3.3,19.3.4 要求密封的; 20.3 法定代表人未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人未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 20.4 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 20.5 未满足其他补充要求的。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 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 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 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 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 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 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 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 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2.2 开评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开始 2 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3 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34 5 唱标。 6 进行资格审查 7 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8 宣布评标结果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 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4.1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 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 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 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 35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 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2 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3 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 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 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26.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6.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 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 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36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 定给予处理。 27.4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8、履约担保 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8.2 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 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 相应的补偿。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 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29.3 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 内容。 29.4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 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 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5 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 37 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如有) 31、未尽事宜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 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38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付款人: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2 付款条件:1、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开具埇 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收款票据,一人一票,将收取伙食费全部 上缴埇桥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管理; 2、学生伙食费据实结算,学校每月月底支付中标供应商上月学生伙食 费。 3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合同总价 6%的履约保证金, 支持转账、电汇。 39 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 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 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 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 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 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 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 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 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 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40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 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 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 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三、合同 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 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 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 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 确认。 7.2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 方式、程序等内容。 7.3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 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 41 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 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 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 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 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 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 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 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 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8.2 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 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 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 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 10 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 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 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 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 8 条和第 9 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 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 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 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 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 42 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 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 120 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 商负担。 12. 仲裁 12.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 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 60 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 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市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 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20 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 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 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3.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 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 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 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 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 43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 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 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 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 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 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 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 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 个组成部分。 44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宿州市第二初级中学 中标供应商(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博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 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 45 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6 四、合同特殊条款 (一)甲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因食堂厨房、餐厅门窗或纱门纱窗缺失或破损,消防器材未按 要求配置原因造成卫生或安全检查不合格,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2、若甲方不能按规定日期拨付包餐款项,由此而造成的不能正常供 餐责任由甲方承担;超过三天仍不予拨付,乙方有权停止供餐,并向甲方 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有临时停止供餐或改变开餐时间,甲方未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的, 则须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浪费的损失。 4、若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在校内开设第二家食堂,则须赔偿乙方因 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 1、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食堂转包他人经营,甲方 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和有权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若乙方在承包期间无故停止供餐,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若乙方不能按时供餐,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 1000 元的罚款。 4、若因供应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造成就餐者食物中毒,则乙方须 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5、若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厨工健康证或违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规定”,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全部罚金由乙方承担。 (三)协议的终止、解除或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乙方不再继续承包时,双方应进行财务清算,结清双 方所拖欠的款项。 2、在终止协议时乙方应将甲方配置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按接收 清单如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缺失应照价赔偿。 3、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约束力。 4、若因发生重大国家政策性调整或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 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4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 标 书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48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 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 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大写) 。(¥ 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 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 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 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 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49 二、开标一览表 标题 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圆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元 50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序号 内容 总价 (元) 备注 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合计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 价保持一致。 51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响应情况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 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 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 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 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52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填写 偏离及影 响响应情况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同 上”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 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53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 (不超过 1000 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54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 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5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56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58 五、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时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9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60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61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场所照片或技术人员名单) 62 九、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 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 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服务需求 二、商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二、评审办法 三、 评审程序 四、资格性审查表 五、符合性审查表 六、评分办法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八、质疑与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三、合同格式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财务状况报告 六、近期纳税相关材料 七、近期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书面声明 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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