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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城关小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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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8 16:33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4352021000229
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365680
最高限价 36568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19日到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方式: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
地址: 甘洛县农水巷与团结南街交叉路口往东120米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贵银;联系电话:13568666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克吉木机;联系电话:0834-7829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贵银
电话: 13568666882

甘政采招【2021】097号 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文 件 中国·四川·甘洛 采购人: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1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四章 投标人需提供的的资格、资质性材料…………………………32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34 第六章 评标办法…………………………………………………………41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45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 甘洛县城关小学校委托,拟对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 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甘政采招【2021】097号。 二、招标项目: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预算:36568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08:30- 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方式: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1报名所需材料: (1)介绍函原件(注明投标公司的名称、投标项目及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介绍函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报名登记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如果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鲜章,通过网上报名的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1140043005@qq.com邮箱(邮箱标题注明项目编号)。 4、询价文件获取: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 5、投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招标文件仅针对本次采购活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地 址:甘洛县农水巷与团结南街交叉路口往东120米。 联 系 人:李贵银 13568666882。 采购代理机构: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邮 编:616850. 联 系 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电子邮件:1140043005@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6568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6568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无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开 户 行:农行甘洛县支行。 银行账号:22653101040007136。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李贵银 13568666882。 8 开标、评标 工作咨询 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9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共3个密封袋。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地 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8楼。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依法受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产生的询问进行答复;其余部分由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依法进行答复。 采购中心联系人:克吉木机 0834-7829992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依法受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等内容产生的询问进行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7817334。 邮编:616850。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洛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无。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建议在10%-20%区间)。(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7)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14.4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14.5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XX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1份)送甘洛县财政局采监股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王娇,联系电话:0834-7817334。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其中投标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报价合计 大写: 万元 小写: 万元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洛县分中心 公平 公正 公开 甘洛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洛县分中心 公平 公正 公开 投标日期:XXXX。 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电话:0834-7829992 44 4 地址: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联系电话:0834-7829992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商务应答表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第四章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提供合格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二)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须提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五)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投标无效。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六)纳税的缴费证明材料(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企业暂无纳税的,须作出书面证明。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的但无销售的,提供申报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提供承诺函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八)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及承诺书原件;(原件) ★温馨提示: 1)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2)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清晰,真实,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甘洛县分中心 公平 公正 公开 1 第五章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甘洛县城关小学校本部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4层蒸饭柜 1、尺寸:≥1470*670*1530mm;功率/电压:24KW/380V;输入蒸汽气压:0.02Mpa;蒸饭量:120kg;可供人数:600人;盆数:24;结构形式:双门;配24个加厚蒸饭盘; 2、外壳采用全不锈钢拉丝板制作,高压加厚整体发泡层,满足食品接触产品安全标准 3、全自动微电脑触摸控制系统,时间预约功能,时间和温度自动显示,自动进水,防干烧功能,▲具有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4、蒸饭柜电热管为日用管状电热元件,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316不锈钢材质制作,且符合JB/T4088-2012《日用管状电热元件》标准,▲供货时提供CMA标识蒸饭柜电热管(316不锈钢)检测报告复印件; 5.、产品标准符合GB4706.1-2005及GB4706.34-2008,▲具有国家职能部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 6、供应商蒸饭柜系列产品符合国际IEC 60335-1-2004及IEC60335-2-42:2002标准,▲具有由产品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 台 2 切菜机 1、产量200-1000kg/h。 2、电机功率:1.2KW(380V或220V) 3、外形尺寸≥1200*500*1000 4、适用于硬 、软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和海带的加工,可切制片、块、丝、丁、菱形、曲线形式多样。 1 台 3 电磁单头大锅灶 1、规格:≧1450*1540(800+400)mm;额定电压、功率:380V~、≧35kW; 2、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电磁感应线圈感应发热面直径∶ ≧?960mm; 3、加热效果:电磁灶感应加热面具有仿明火效果,即中心点无明显空白加热区(盲区),而且锅中心区域水花跳高现象效果明显强或高于沿锅壁往上的周边水花跳高效果; 4、锅具:1个,外直径≧1300mm,内直径≧1130mm,锅内深≧330mm;锅具净重,≧64.2kg;容量,≧196L; ▲5、板材及制作工艺:①面板、框架:釆用厚度≥1.2mm板材;②侧板、底板、门板:釆用厚度≥1.0mm 板材;③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1.0mm,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④加强筋∶采用≥25mm×25mm×厚1.2mm或≥厚1.2mm不锈钢马仔,巩固炉面承重功能保证炉面不会因为承重而塌落变形;⑤后边梁采用闭合结构,前边梁内置25*25*厚1.2mm不锈钢方通加力,确保承受坚固有力;⑥排水系统∶设有宽 60×深30mm集水沟,及厚Φ0.8~1.0mm网孔隔渣板,并采用厚Φ38*1.2mm排水,达成渣水分离,炉面排水顺畅不积水,易清洁;⑦脚管∶采用Φ51*厚1.2mm不锈钢圆管,采用直穿过底板通顶炉面板直接承重,确保灶具随意拖动也不会造成脚管变形;⑧脚顶∶采用Φ51mm全钢重力可调节不锈钢脚顶,有效调节范围10~40mm,利于吻合现场不平整地面安装;⑨锅具材质:409/430#不锈钢制作,厚度2.0-3.0mm,一体冲压成型。提供供应商省级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以上参数。 ▲6、所投本型号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整机须经过食品接触卫生检测,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CVC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及附属试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包含投标产品型号); ▲7、①商用电磁炉散热风扇、商用电磁炉显示屏的防水等级:IPX8(最低点水深≥2米,持续时间:60min);②电磁炉使用的连接线通过GB/T2426.16-2008标准测试长霉项目:通过严酷等级2(56d)方法测试,长霉程度符合等级1要求。提供供应商检测报告(具有CMA、CNAS及CAL标识)复印件佐证以上参数。 5 台 4 土豆脱皮机 1、生产产量:450kg/h;功率:1.5kw;外形尺寸:700*900*1335mm。 2、适用于土豆,地瓜等 蔬菜的脱皮与洗净,脱净率高、 破损率低,卫生,生产效率高, 操作简单、方便,铜芯不锈钢电机。 3、该设备由机架、料筒部分、拨料盘及进水系等部分组成。机料筒板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保证长期工作不锈、不蚀、无毒、无害、带有毛刷。 1 台 5 四门冰箱 1、双机双温,柜体釆用优质不锈钢材质制作,内藏板管式蒸发器,换热效率高,制冷效果好,食品级不锈钢内胆。 2、产品釆用名牌压缩机, 质量可靠,性能稳定; 3、自动回归门结构,门能自动关闭; 4、容积≥840L,上下独立箱体,冷柜级制冷。 5、外形尺寸≥1200*1900*700mm。 1 台 6 留样柜 冷藏温度10℃~+0℃制冷管采用铜管;压缩机;数码显示,容积≥100LS,双锁,留样盒≥10个,全自动控制系统。 1 台 7 消毒柜 (热风循环双门高温) 1、尺寸:≥1190*530*1800mm;功率/电压:≥1.8KW/220V;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把手,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用更安全;定温定时功能;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2、消毒星级要求:二星级,提供供应商消毒柜省级或省级疾控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 ▲3、供应商消毒柜食品接触部位内壁/层架化学元素理化标准Pb<0.01mg/kg、Cd<0.005mg/kg、As<0.01mg/kg、Cr<0.077mg/kg、Ni<0.011mg/kg,提供安全试验报告复印件(覆盖型号须包含投标产品); ▲4、供应商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标准检测,通电45分钟,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值>4.99,提供检测报告(具有CMA及CNAS标识)复印件; ▲5、产品制造工艺优良,对器具外壳各部分以0.5J的冲击能量打击三次后无损坏,提供供应商CMA标识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6、使用安全保障:供应商具有消毒柜产品有效期内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如保单有效期早于本次项目保修期需提供供应商产品责任险续保承诺)。 备注:以上所需提供的佐证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不盖章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不视为无效标处理) 8 台 8 切肉机 1、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 2、电机功率:2.2kw(铜芯电机)额定转速1440r/min; 3、产量:600kg-800kg/h; 4、采用不锈钢外壳,具备切丝、切片。 1 台 9 油烟罩 不锈钢烟罩 L*1400*550烟罩采用国产SUS201#1.0mm磨砂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制做;2. 油网采用国产磨砂SUS201# δ=0.4mmPVC拉丝复膜不锈钢板制做.可移动不锈钢隔油网。 22 米 镀锌背管 800*600 (2.8*12米=33.6)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33.6 平方 镀锌烟管 1000*600 (3.2平方*35米*2组=224)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12 平方 镀锌弯头 1000*600 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6 个 出风口弯头 820*760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个 镀锌变径 1000*600 变800×1100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个 镀锌变径 800×1100变1300*1226采用优质国标镀锌板,厚度为1.0mm 1 个 风柜 15kw采用双吸式蜗壳吸风,低噪音多翼式离心通风专业扇芯技术,结构牢固,运行平稳,风量大、全压高、振动小。外壳为镀锌板柜式结构,噪音低、结构稳固、外形美观。 1 台 风柜支架 采用国标L40镀锌角钢制作 1 套 风柜控制箱 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能对风柜起到,缺相自动断电、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充分的保护了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员操作的安全。 1 套 油烟净化器 1、电场分布装置采用活动结构,拆装自由,清洗方便;2、组合式箱体,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进出风口方位,安装方便;3、设有过流、过压、触电、漏电、故障保护装置;4、可实现设备与控制分离操作;5、 结构紧凑、新颖、体积小、重量轻;6、电场 电压稳定,不会随电场电流的增加而下降;7、阻力小、噪音低、能耗低、可靠性高、去除率高。30000风量 1 台 净化器支架 采用国标L40镀锌角钢制作 1 套 软连接 采用加厚型帆布,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有效缓解震动。 1 个 风机控制线 100 米 10 双层工作台 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采用厚度为标S=1.2mm不锈钢板,加15mm细木工板粘连;下层板厚度为标S=1.0mm;采用厚度为标S=0.8mm的不锈钢加强筋; 2、脚管采用D38的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3、外形尺寸≥1800*700*800mm,工作台承重≥200KG。 6 台 11 调料车 1、采用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台面厚度为1.2mm的不锈钢板,并配四个加重轮,下层为分离式型材隔断。 2、外形尺寸≥740*570*800mm。 2 台 12 双星洗物池 1、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星盆采用厚度为标S≥1.2mm的不锈钢板,水池尺寸:800*700*400mm; 2、立管采用ф38mm,标S=1.0mm不锈钢管,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连接管采用ф25标S=1.0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下水器。 3、规格:1600*700*400mm。 5 台 13 米面架 采用优质正材不锈钢制作面板厚度≥1.2mm。规格≥1500*500*300mm,承重≥200KG。 9 台 14 灭蝇灯 功率:220V\40W,有效面积40-50平方米; 10 台 15 室内线路 及设备安装 配备箱不少于80cm*100cm;600A大空气开关1个(甲方负责将水电引致厨房内);200A的分空气开关若干(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厨房设备电缆线;10平方及以上铜芯线若干;水管:ppr热水管及接头若干,闸阀1个(根据学校需要安装15或20),含插座,开关,管槽,高压管,水龙头。 1 套 16 不锈钢碗 304优质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1.0mm,圆形,直径≥18cm。 1750 个 17 不锈钢饭勺 1、长度14cm-16cm。2、采用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加厚型。 1750 把 18 不锈钢盆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直径≥38cm。 15 个 19 不锈钢盆 304优质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直径≥100cm。 15 个 20 不锈钢 加厚盆子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直径≥50cm。 15 个 21 饭,菜桶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带盖,厚度1.2mm以上,50L保温桶 192 个 22 木柄6两炒勺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 48 把 23 木柄大汤匙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48 把 24 菜铲 木柄 10 把 25 大锅铲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大号 8 把 26 长柄炒菜铲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8 把 27 长柄铁丝网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中号 8 把 28 大漏瓢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超大容量;镜面抛光工艺,美观大方且极易清洁 8 把 29 储物箱 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 48 只 30 砍刀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1# 5 把 31 片刀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 5 把 32 磨刀石 标准,中号 10 块 33 厨衣 优质纯棉布料,均码 20 套 34 防水围裙 均码 20 套 35 铁皮更衣柜 1、产品颜色采用常规国际亚光灰,经剪切、冲压、焊接、折弯装盘而成。 2、柜体:柜体表面采用绿色环保静电喷塑,塑粉附着力强,电子控温燃油固化系统,确保工件受热均匀,无有机溶液,环保无毒害无气味,无有机溶液,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危害,使用无异味; 3、锁具采用优质五金锁具。 4、1200*1500*600mm(厚度 1mm) 2 件 36 肉抓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标准 8 把 37 油漏 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标准 8 个 38 菜板 1、 直径50cm;2、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厚度10cm。 10 个 39 塑料菜筐 1、采用食品级塑料制作,大号;2、 加厚型 20 个 1.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上文中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和配置,不满足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淘汰处理。 2.上述文件中采购人在技术参数中含有或变相含有(参考)品牌、型号、产地等的表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 3.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 2.交货地点:甘洛县城关小学校。 四、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执行。 1.供货要求:以合同为准。 五、采购合同:根据双方要求进行拟定。 注: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3、 废 标 3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3.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4、定标 4.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2. 定标程序 4.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4.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4.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5.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 ? ? ? ? ? ? ? ? ? ? ? ? ? ?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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