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汉区采FW(2021)03号
二、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清绿源速配中心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过街楼村8组三官庙巷3号楼19号营业房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3%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万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685号8号楼5单元101室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2%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久顺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国际商业楼壹号楼3层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0%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天泽润玉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上街村一组北环路31号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0%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浩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办事处厂坪社区一组(3201医院南200米)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万航报价单.jpg
浩浩报价单.jpg
清绿源报价单.jpg
天泽润玉报价单.jpg
久顺报价单.jpg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陈新忠、汪德洁、王垚、王勤 | 吴林龙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王波
联系地址:汉台区米市街46号
联系电话:0916-25226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6-2245542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十、附件:
2021教体局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标书.doc
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08月18日
.
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汉区采FW(2021)03号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及审核方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第六章 评标方法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8日上午 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汉区采FW(2021)03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中标供应商数量:5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以下资质报名时不需提供,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企业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获取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8月4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服务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开户单位: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01650015052509721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米市街
联系方式:0916-2522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东建设巷1号
联系方式:0916-2245542
3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波 联系方式: 13992603721
邓涛 杨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2245542
前 置 表
序号 |
章节 |
条款 |
内 容 |
要求与说明 |
1 |
一 |
一 |
项目名称 |
2021-2022年度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营养午餐(蔬菜、肉禽等)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汉区采FW[2021]03号 |
|||
2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七章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四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大会 |
2021年8月18日上午9时整 |
|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
||||
4 |
二 |
1.1 |
采购人 |
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
5 |
3.2 |
投标保证金 |
0元 |
|
6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单位: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分行营业部 账 号:61001650015052509721 开户行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石灰巷21号 |
||
7 |
3.2 |
保证金的交纳 |
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措施截止日为我区疫情防控终止之日) |
|
8 |
3.3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为 90 天(法人授权书、投标函、产品授权书) |
|
9 |
3.3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
|
10 |
三 |
项目实施地点 |
地址:汉台区教育体育局指定的地点; 期限:1学年 |
|
11 |
四 |
资质审查 (有/无) |
时间:开标大会同一时间 |
|
地点:开标大会同一地点 |
||||
12 |
六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六章) |
13 |
二 |
8 |
合同履约保证金 |
100000元(详见第七章) |
14 |
考察(有/无) |
无 |
||
15 |
样品(有/无) |
无 |
||
16 |
一 |
|
项目预算 |
6500000元 |
17 |
1、扣分事项: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但现场能够提交补充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开标一览表》的,总分扣1分。 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投标采购文件处理。 |
注: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释义
1.1采购人:汉台区教育体育局
1.2招标组织机构: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1.3监督管理部门:汉台区财政局
1.4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1.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招标组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自愿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招标及招标文件
2.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采购预算由财政性资金安排。
2.2采购人应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2.3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招标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7部分,招标文件各章内容对招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5投标人未能全面、正确理解招标文件而产生的误解、疏漏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或者被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2.6-1招标组织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和补正,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技术参数有误、表述不清或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规定办理,在法定时限内(8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组织机构(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由招标组织机构转交采购人、由其予以解释或回复,其他问题由招标组织机构解释或回复);采购人或招标组织机构在受理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作出解释;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或邮件(快递)寄送;
联系部门: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0916-2245542;
通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东建设巷1号 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后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2.6-3招标组织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6-4.投标人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复制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组织机构。
3.投标及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认证、认定等必要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及审核方法》章节的要求以及招标组织机构的补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和认证。
3.2投标保证金
根据2020年2月24日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汉台区财政局呈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营商环境的报告》中规定: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措施截止日为我区疫情防控终止之日)。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须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
3.3-2投标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公制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3.3-3投标人须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投标承诺及投标价格。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4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要求)。
3.3-5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只能提交唯一的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无效。
3.3-6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不可选择的报价。投标货币:人民币。
3.3-7投标文件有效期
a.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
b.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投标人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人资格、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书面拒绝延长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无应答的视为拒绝),其投标人资格则自动丧失,但保证金无息退还。
3.3-8投标文件式样及签署
a.投标文件须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编制页码,标注“共几页第几页”字样。
b.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详见前置表),各自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包应分别编制及密封。
c.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d.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3.3-9投标文件的密封
a.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须各自分装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b.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的格式)。
3.3-10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邀请》章节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组织机构。
b. 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检查密封工作,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c. 递交、接收手续完毕的投标文件由招标组织机构项目承办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调换和退回。
d.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机构拒绝接收。
e.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3-1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a.投标人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申请。
b.对撤回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再递交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密封及递交要求办理。
4.开标
4.1招标组织机构通过组织开标大会的形式公开开标。
4.2开标大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举行,出席和参加大会的人员和代表,应在会议开始之前进行会议签到。
4.3大会主要议程
4.3-1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开标大会开始;
4.3-2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4.3-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3-3.1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3-3.2对检查出的不符合密封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文件处理,不得启封。招标组织机构接收人在开标大会结束后,经该投标人签字确认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3-4公开唱标。
a.由唱标人宣布《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总表内容。唱标完毕,唱标人按开标的顺序,逐一提请投标人进行唱标确认。
b.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c. 对未唱出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d.招标组织机构指定专人对开标全过程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评标
5.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招标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
5.2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5.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当
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a.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等实质性要求,并作出评价;
b. 审查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内容是否雷同,投标文件在形式、内容及提供的相关证件等两份(处)或多份(处)出现包装、装订 、目录 、格式 、资料复印、非打印资料笔迹相似、标书内容表述及漏、缺、误相同视为雷同,以及符合财政部87号令第37条规定的情形的,将按无效处理。对当事供应商视情节依照《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c.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d.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e. 向招标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3本项目确定采用的具体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程序等详见《评标方法》章节的规定。
5.4评标保密工作
5.4-1招标组织机构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5.4-2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全体与会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泄露给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5.5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同意后做出处理决定。
6.定标
6.1定标程序
6.1-1招标组织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1-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函复招标组织机构。
6.1-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结果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办理。
7.签订合同
7.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7.2招标组织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7.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7.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项目验收
8.1项目完成后,依据合同约定,采购人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中标供应商费用。
8.2对已通过招标认定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后勤办)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障金,该保障金专款专用,不计息,合同到期后依据履约质量全额或部分返还。中标供应商还需提供担保函、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担保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关于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9.1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9.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格式)。且必须在《投标报价分项表》中注明每项产品(工程或服务)是否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
9.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供应商所报产品(工程或服务)为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混合,只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报价给予扣除,扣除后与大中型企业产品(工程或服务)报价相加,得到最终价格,用该价格参与评审。
9.4 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采购项目。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合同约定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60%,累计付款次数不超过3次。
9.5中小企业投标(包括磋商、谈判、询价)保证金减半,履约保证金全免。
9.6未尽事宜以《汉中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为准。
10.其它约定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供应商要认真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严格按采购文件中规定条款制作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工作失误(如:①不按采购文件约定交纳保证金的;②不按采购文件约定制作、封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③不按要求密封采购文件和开标一览表的;④评委会一致认定的其它行为。),造成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采购活动失败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一次,情节严重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具体内容及其中标总金额。其金额不受市场和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2、货物技术规格、数量:即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型号、数量与投标文件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货物技术规格及型号相一致。
3、知识产权:即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中标货物(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
4、配送期:2021年9月1日起鲜肉类每天配送一次,耐储存食品根据需要按时配送。供货期限为一学年,即从2021年9月—2022年7月,实施时间约200天。
中标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推迟工期,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说明原由、拖延的期限等;采购人、招标组织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情况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者通过协商加收误期赔偿金。
项目(交货)地点:详见第七章供应学校和人数一览表
6、包装:包装必须适应货物特性和交通运输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或合同要求。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所有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7、运输:专车为各学校配送肉类、蔬菜、禽蛋、干鲜、佐料等。并提供相应批次的质检报告,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运输费用。
8、检验: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当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出具合格证并封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须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随机开箱检验。
9、验收:通过检验的货物达到使用条件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或者邀请有关专家、质检机构、招标组织机构共同进行验收;招标组织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验收合格须交接项目实施的全部资料,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验收须以合同、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等为依据。
10、付款方式:按照各学校实际发生数量,中标供应商与学校核对无误后,由学校按月结算给供应商。
11、技术保障: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单位提供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清单、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检测报告、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资料)。
12、人员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地点/费用/等。
13、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应提供清单,并在到货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代表检验核实(具体方式在合同中明确)。
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供货物的来源渠道正常,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要求,并在质保期内、外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在质保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存在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采购人应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同时通告招标组织机构。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生,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当明确售后服务公约,承诺免费更换服务条件。
14、采购项目执行内容需要调整时,经采购人同意并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可以对相应的原内容进行调整,并协商确定价格差额计算方法和负担办法。
15、产品设计变更
中标后,生产加工产品的设计、数量需要变更、调整时,应办理相应的变更、调整审批手续,并协商确定设计变更、数量调整后的产品价款计算方法和顺延等事宜。
16、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不可抗力。
17.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7.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通知对方。
17.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7.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18、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19、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全部或部分扣除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20、合同一式3份,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招标组织机构各执一份。
21、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
乙 方 |
采购人 (盖章) |
中标供应商全称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被授权代表:(签字)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第四章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
一、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时须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封装的要求:
1、 投标人须按要求单独封装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如不按要求单独封装,但现场能够提交补充上列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
2、招标文件正、副本内均需提供上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将1份原件装订于正本内),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3、上列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三. 审核方法
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前审、复审。
前审: 日期:开标大会同一时间;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复审: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复审。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1.投标文件格式由本章目录所列第1部分至第7部分构成。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章内容,并参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凡未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必须按照要求编制,凡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要求封装,凡未按要求分装、密封、盖章、贴标识者,视为无效标。
汉台区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项目:
投 标 人: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目 录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投标授权书
第2部分 投标函
投标报价表
第4部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第5部分 技术投标方案
第6部分 商务投标方案
第7部分 投标人声明及承诺
第8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第1部分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与投标授权书
1.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网 址 |
||||
工商登记机关 |
||||
税务登记机关 |
(国税) |
|||
(地税) |
||||
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 章) 年 月 日 |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被授权人 |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手机号码 |
||||
联系电话 |
图文传真 |
||||
通讯地址 |
|||||
网 址 |
|||||
电子邮箱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有效期为90天。 |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栏 |
||||
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
(法人<或负责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重要提示: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并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内装订授权书原件,否则作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本授权书有效期应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不得少于90天。
第2部分 投标函
致:汉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企 业 法 人(或负责人) |
企业名称 |
|||||||
法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职 务 |
|||||||
投 标 与 声 明 |
项目名称 |
|||||||
文件编号 |
||||||||
被授权人 |
职 务 |
|||||||
递交投标文件 |
正本1份、副本4份 |
|||||||
交纳保证金 |
RMB: 元。 |
|||||||
作为投标人郑重声明 |
||||||||
A |
依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 |
|||||||
B |
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完全清楚和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所有权利。 |
|||||||
C |
同意提供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任何证据和资料。 |
|||||||
D |
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及中标结果。 |
|||||||
E |
如若中标,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
|||||||
F |
本投标文件自开标大会之日计算有效期为90天。 |
|||||||
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联络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电话/传真 |
联 系 人 |
|||||||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
投标人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
签署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