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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狱乐山片区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监狱乐山片区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8 17:24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10631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监狱乐山片区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米面油:成都市五粮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猪肉:四川恒优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崇州市元通镇兴荣路37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城片区大巷口下届达达春天1幢1单元16层23号
中标(成交)金额 米面油折扣率:0.0%;猪肉折扣率: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米面油:名称:米面油;品牌:无;规格型号:无;数量:1.0;单价:0.0元。猪肉:名称:猪肉;品牌:无;规格型号:无;数量:1.0;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吴诗惠(评审小组组长)、徐增祥、王静黎、陈冬霞、陶冶、陈宇(采购人代表)、徐照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定额向各包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各包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01包:9500元,02包:9400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18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01包中标下浮比例:米:29.5%;面粉:43%;食用油:26%。02包中标下浮比例:猪肉:25%。2.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66862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3.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4.备案编号:SCZC208337_20210013、SCZC208346_20210012、SCZC208313_20210015、SCZC208335_2021001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
地址: 峨眉山市乐峨路符溪段318号,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新民南路16号,四川省康定市新都桥镇,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裕民街608号
联系方式: 0833-5325641、19981969714,18116550707,08362867163,0833-2349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楼2101
联系方式: 028-61988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电话: 1369904003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编号:510201202106312 四川监狱乐山片区 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 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共同编制 2021年 7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6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料··························································································48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50 第七章评标办法········································································58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73 3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 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委托,拟对四川监狱乐山片区 2022 年罪犯生活 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 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201202106312 二、招标项目:四川监狱乐山片区 2022 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 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 省嘉州监狱大宗物资的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共 2个包,所属行业为农、林、牧、 渔业,具体如下: 分包 各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最高限价 01 米面油 1家 848.16 万元 02 猪肉 1家 835.7 万元 各监狱名称及地址 序号 单位 通讯地址 1 四川省雅安监狱 雅安市名山区新民南路 16 号 2 四川省雷马屏监狱 四川省峨眉山市乐峨路符溪段 318 号 3 四川省嘉州监狱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裕民街 608 号 4 四川省甘孜监狱 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少乌路 1号甘孜监狱藏犯监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01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 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02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 供生产厂商 A 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 厂商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2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 承诺函)。 7.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报 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2101 现场发售或联系 028-61988773 网络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招标文 5 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投标人有效证明文件:1、 供应商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 证明(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9:00 (北京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2101)。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 狱。 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简介” 序号 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四川省雅安监狱 徐老师,0835-3225058 2 四川省雷马屏监狱 陈老师,0833-5325612 3 四川省嘉州监狱 周老师,0833-2349086 4 四川省甘孜监狱 付老师,0835-323272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683.86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01包:848.16万元;02包: 835.7万元;以实际供应 金额为准。 本项目以下浮比例作为报价,实际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 考基准价。 米下浮比例不低于20%;面下浮比例不低于20%;油下浮比例不低于 20%;猪肉下浮比例不低于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 中一种不满足上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 求)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 无效投标处理。 4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 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 采购。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 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 规则进行加分。 5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 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金额:01包:8万元。02包:8万元;在签订合同前确定交款方 式(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交款时 间等。 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若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赔偿 责任的,采购人在三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该部分费用不计 利息)。 履约保证金:由片区牵头监狱统一收取。 8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9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 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11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 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988773。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商务公馆 21 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 37 号。 邮编:610000。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6 招标服务费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01 包:9500元,02包:9400元。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成都鹭岛支行 银行账号:4402211109000023056 17 送样提醒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注:表中第 7、16 项中“说明”事项系采购人掌握内容,在编制标书时应予以删除。) 9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 监狱。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1.1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本采购项目 01 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02 包核心产品为猪肉。 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10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下浮比例最高的,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6.1 投标邀请; 6.2 投标人须知; 6.3 投标文件格式; 6.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5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6.6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7 评标办法; 6.8 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 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12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招标项目均以人民币结算(以下浮比例报价)。 12.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13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如涉及):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 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5)产品彩页资料。 (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14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 (2)提供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投标人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物资的质量、品种、数量与 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5.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5.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 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5 16.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4“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 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 表”内容的除外。 16.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份采用光盘或 U盘制作。 16.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6.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6.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6.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7.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16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 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工作人员。 18.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8.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0.开标 20.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参加开标活动。 20.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0.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17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0.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0.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 开标程序 21.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 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 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 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 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 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 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 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18 22.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3.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4.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5.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19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0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21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6.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22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3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4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xxx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年月日 25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6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27 格式 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28 格式 1-5 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项,我单位应具备(备案、登记、 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 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 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29 格式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供应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性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0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时间:年月日 31 格式 2-2 一、投标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4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并满足招标文 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XXXX。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32 格式 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优惠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 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 “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履行。 八、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 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该要 求。 九、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XXXX 33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第 XX 包 包号 项目内容 投标下浮比例(%) 服务期限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 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4.投标人作出报价下浮比例(以基准价为参考做出下浮比例)。 米下浮比例不低于 20%;面下浮比例不低于 20%;油下浮比例不低于 20%;猪肉下浮 比例不低于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满足 上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4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 XX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下浮比例(%)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产品品牌型号进行供货,如与投标时不一致,采 购人有权拒绝收货,且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 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35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6 格式 2-7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 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 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下浮比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 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 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 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 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7 格式 2-8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8 格式 2-9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1.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2.“合同金额”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39 格式 2-10 九、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包号 招标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0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1 格式 2-12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 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 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 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 成进行惩戒。 42 格式 2-13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43 格式 2-14 十三、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供应商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参与四川监狱乐山片区 2022 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 面油肉)采购项目相关活动中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供应安全,避 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保证提交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全部资质证明材 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 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3.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提供生活物资,保证提供预包装食品, 保证所经营的食品质量、标识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4.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 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 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6.保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 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 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7.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供货监狱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 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供货监狱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8.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监狱反馈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 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监狱使用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9.保证把本《食品安全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10.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44 二、我单位送货人员将认真学习并熟知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知晓监狱关于 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的管理规定和进出 AB 门管理规定 1.自觉遵守监狱的各类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监狱民警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2.自觉服从监狱民警的管理,主动接受安全检查。 3.自觉做到徒手进监,绝不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等具有移动通讯 功能的电子设备、数码存储设备、行车记录仪等,各类毒品,管制刀具和刃器具, 便服假发和反动、淫秽宣传制品,现金、银行卡等监狱禁止入监的违禁品带入监 管区。 4.绝不为罪犯传递传带任何物品和信息,无民警陪同不私自与罪犯接触。 5.自觉遵守监狱活动区域规定,无民警陪同不私自进出规定区域以外的其 他监管区域。 6.坚决做到爱护监狱的各类设施设备,若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并自愿承担 由设施设备损坏造成的任何后果。 7.坚决做到一旦发现罪犯有越狱脱逃或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时,立即告 知现场管理民警,并积极配合监狱调查处理。 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相关规定 1.了解采购人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采购人执行有关 规定和制度。 2.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采购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廉 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要求出席采购人召集的有关会议。 3.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采购 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等。 4.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就罪犯生活大宗物资采购、验收、 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默契。 5.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采购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 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45 6.不得为采购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 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7.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时,应当通过正当的监督举报渠 道向采购人监督部门反映。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单位及相关人员自愿接受监狱的处罚(处理), 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字之日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6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01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02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生产厂商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 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2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7.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7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 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 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 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查询到信息的, 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 48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 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 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最近一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也可提供最近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 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 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说明:“最近一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写具 体是 2019 年或 2020 年)。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 见第三章)。 49 8.(01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02 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提供生产厂商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 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 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承诺函)。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 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 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 外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50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将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的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 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 招标主体为上述监狱单位,由各监狱分别签订中标供应合同。 分包 各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01 米面油 1家 848.16 万元 02 猪肉 1家 835.7 万元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付款方式及基准价的查询: 2.1 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每月按照执行价格计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为送 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采购人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款汇入中标人账户。采购人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 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2.2 结算价格确定 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 数据中“籼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 公布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 51 中“菜籽油(桶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 月执行价格。 3.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 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4.中标供应商的确认。以综合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其他商 家依次按照高低排序。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下浮比例及中标品牌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以下要 求: 品种 质量标准 下浮比例(%) 米 国标二级籼米 20 面 国家标准特制一等面粉 20 食用油 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菜籽油 20 猪肉 冷鲜猪肉软白条、单边不低于 25—30kg 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 满足上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5.配送要求 5.1 所有物资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监狱内地点。装卸、 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 全部承担。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供 货的,中标人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中标人 不得擅自调整。 5.2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 5.3 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物资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 52 关规定和要求。 5.4 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并保证所供 物资能够追根溯源。 5.5 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监狱,必须遵守监狱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 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6.验收要求 6.1 中标人所供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 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 求,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标准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中标人供应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6.2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食品和添加剂,中标人确保所供应 食品不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 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6.3 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由采购人、中标人授权代表双方就产品质量、 品种、数量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准确无异议后,填写《入库验收清单》,双方 共同签名、各自留存。对所供产品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4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所送物资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采购人可不验收;中标人所送物资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低于 10% 以上的部分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补足。 6.5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法定检验机 构进行一至二次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 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三、服务要求 53 7.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7.1 必须按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7.2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7.3 中标人在配送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 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7.4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 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7.5 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 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 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 7.6 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 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8.投标人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且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 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四、技术、质量要求 (一)01 包:米 1.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籼米。 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 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 谷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量杂质总 量≤0.25%,碎米总量≤20.0%,黄米粒限量为 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18。 次质、劣质大米的色泽呈白色或微淡黄色,透明度差或不透明,霉变的米粒 表面是绿色、黄色、灰褐色、黑色等。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碎米多,有爆 腰和腹白,有带壳粒,有虫,有结块等。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 间为准,)。 54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 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 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 电话等。 4.首次送货均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 验报告,每批次物资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4-2018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大米验 收时须采用国内通行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年以内所 产的大米方为合格。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二)01 包:面粉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特制一等。 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 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 甜。 低质、劣质面粉色泽暗淡,灰白或深黄色,发暗,色泽不均。手指捻捏时有 粗粒感,生虫、有杂志、有结块、手捏成团。过量添加增白剂,粉色呈灰白色, 甚至青灰色。微有异味、霉臭味、酸味、煤油味及其他异味。有发酵、发甜、发 苦等异味、有刺喉感,咀嚼时有砂声。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 ≤0.70%,粗细度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面筋质(以湿 重计)≥26.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物(g/Kg)≤0.003 g/Kg, 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 间为准)。 55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 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 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SC 编号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 报告,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5-86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三)01 包:食用油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 250℃加热油色 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 榨”。 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 或刺激味。 劣质油,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可以闻到酸腐气味。会发酸,有哈喇 味,还可能有焦味。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36-2004,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 间为准,)。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 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56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 报告,每批货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536-2004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四)02 包:猪肉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 (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 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 加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 冷鲜软白条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 去肚杂的冷鲜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 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25 —30 公斤(或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T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 品第一部分:片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2.冷藏储运。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载明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 3.验收标准:猪肉卫生符合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 GB2707-2016。质 量应符合鲜、冻猪肉国家标准 GB/T9959.1-2019,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验收还 需按照财库〔2016〕205 号文要求执行。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 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 两次以上,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 6.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 单》,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中标人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验 57 检疫合格证(合格证上厂商名称、数量、客户名称须符合要求)。 58 第七章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59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二、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60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3)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5)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6)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 形除外)。 61 (8)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高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排列 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 均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且不能 判定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 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7)报价最低(本项目报价为下浮比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62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 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63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64 (4)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01包米、面、油 评价分项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40 分 本包米、面、油分别报价,米面油分别以各项最低有效投标折 扣率为基准价。 各投标供应商: 1.米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24; 2.面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8; 3.油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8; 三项之和为报价总得分。 注: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00%-最高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100%-下浮比例。 共同 评分因素 (说明: 米面油按 照资金比 例 3:1:1 计分) 13 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履约能力的(每份业绩须提 供合同、良好履约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 需加盖投标人鲜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每一份得 0.5 分, 共同评分 因素 65 履约能力 最多得 10 分。其中,米,最多得 6分;面,最多得 2分;油, 最多得 2分(同一份良好履约业绩中,同时包含米面油供应的, 分别计分)。 2.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米、面、食用油分别提供不同月份检测报告, 每类分别提供 2份及以上得 1分,最多得 3分;每类提供份数 不够或检测结果不合格,该类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 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非生产对应产品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 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 履约能力项目不得分。 企业荣誉 5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得 1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得 1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得 1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5.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 1分。 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1-5 项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综合实力 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或提供承诺函承诺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保单的得 4分。 共同评分 因素 项目实施保 障措施 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进行综 合评分,服务方案需包含:(1)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 系,包括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流程;(2)服务计 划和人员安排,包括物资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备安排、配 送计划、配送人员安排;(3)车辆管理方案,包括物资配送车 辆调度安排方案、安全运行措施;(4)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 案,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程、处置措施;(5)配送方案,包 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保障、物资调配措施、配 技术评分 因素 66 送人员工作要求,提供以上 5项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需包含:(1)质量管理 办法;(2)监督考核办法;(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4) 进货查验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经营 过程与控制制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提供以上 7项制度 的得 14 分,每缺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 1分,须提供 专人服务承诺书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 备注:上述保障措施为投标人对采购人的承诺,将作为合同附 件执行。 项目人员车 辆配置 12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家采购单位(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 雷马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配置不少于 4 人(每单位单独配置不少于 1人)的配送团队的得 3分,须提 供对应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明材料,未 配置或配置不齐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 投标人不少于 6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 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 家及以上采购单位(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 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固定(含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物流运输车辆)3辆及以上货运车辆得满分 9分,每少一辆减 3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 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评分 因素 节能、环保 产品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 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 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 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 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政策类评 分因素 67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 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 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02 包:猪肉 评价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报价 40 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折扣率为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折扣率)×40。 注:基准价计算方式为:100%-最高有效投标下浮比例 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 100%-下浮比例。 共同评分 因素 履约能力 13 分 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同类产品履约业绩的(每份业绩须提供合 同、良好履约证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 标人鲜章,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分,最多得 10 分。 2.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提供不同月份检测报告,每类分别提供 2份及以上 得 1分,最多得 3分;每类提供份数不够或检测结果不合格,该类 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非生产对应产品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 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履约能力 项目不得分。 共同评分 因素 企业荣誉 5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得 1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得 1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得 1 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OHSAS18001 或 ISO45001 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5.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 1分。 共同评分 因素 68 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1-5 项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的查询页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综合实力 4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 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保单的得 4分。 共同评分 因素 项目实施 保障措施 25 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项目要求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 分,服务方案需包含:(1)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包括 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流程;(2)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 包括物资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备安排、配送计划、配送人员安 排;(3)车辆管理方案,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调度安排方案、安全运 行措施;(4)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程、 处置措施;(5)配送方案,包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配送时效 保障、物资调配措施、配送人员工作要求,提供以上 5项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需包含:(1)质量管理办法; (2)监督考核办法;(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4)进货查验 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 度;(7)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提供以上 7项制度的得 14 分,每缺 一项扣 2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 1分, 须提供专人服务承诺书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 备注:上述保障措施为投标人对采购人的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执 行。 技术评分 因素 项目人员 车辆配置 12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家采购单位(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 屏监狱、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配置不少于 4人(每 单位单独配置不少于 1人)的配送团队的得 3分,须提供对应服务 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明材料,未配置或配置不齐 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不少于 6个月 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提供不得分)。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冷链配送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 家及以上采购单位(四川省雅安监狱、四川省雷马屏监狱、四川省 甘孜监狱、四川省嘉州监狱)固定(含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物流运输 车辆)3辆及以上配送冷藏车辆得满分 9分,每少一辆减 3分(投标 文件中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 技术评分 因素 69 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节能、环 保产品 1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分。 注: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 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 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 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 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3. 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 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政策类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 +C2+……+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 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 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 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 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 分(共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70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 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71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72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年度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 名称 质量标准 数量 下浮比例 中标品牌 执行价格 1 米 国标二级籼 米 根据采购人 实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 考基准价 2 面 国家标准特 制一等面粉 根据采购人 实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 考基准价 3 油 国家标准压 榨四级非转 基因菜籽油 根据采购人 实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 考基准价 4 猪肉 冷鲜猪肉软 白条、单边 不低于 25 —30kg 根据采购人 实际需求 执行价格=(1-下浮比例)×参 考基准价 73 (说明:各单位根据中标人中标包号,填写相关信息) 2.结算价格确定 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 数据中“籼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 公布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 中“菜籽油(桶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 月执行价格。 3.交货时间、地点 3.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甲方应提前 3天以上通知乙方送货。 3.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监狱内的地点。 4.供货及验收 4.1 运输及供货 4.1.1 所有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运输,由乙方将物资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 点,装卸、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 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1.2 物资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物资的 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后物资的保管责任及 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物资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 4.1.3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4.2 验收 4.2.1 甲方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由双方签字确认。 4.2.2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物资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 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物资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 求负责及时补足。 74 4.2.3 乙方在收到甲方送货通知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甲方要求供货的, 乙方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调整。 4.2.4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供应的物资进行抽检的权利。 验收时候,如发现乙方供应的物资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对于已验收 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甲方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 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2.5 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5.质量要求 乙方供货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求,标 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生产 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标准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乙方供 应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6.付款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以实际供应金额为准。每月按照执行价格计算方 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 调整而调整。 6.2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甲方以银 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 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7.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片区牵头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 额见招标文件)。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 乙方供应的物资一旦被发现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 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 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 75 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 律师费、保全费等),乙方应全额赔偿。 8.2 乙方物资出现质量问题时,未造成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物 资金额 30%的违约金;造成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受害人提出的各项索赔、诉讼费、律师费、保全 费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 次物资金额 200%的违约金。 8.3 如因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物资出现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由此给甲 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 师费、保全费等);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的违约金。 8.4 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物资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天,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物资金额 15%的违 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 师费、保全费等)。因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甲方必须另行采购的,甲方的市 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因采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5 若乙方物资经甲方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乙方应无条 件更换合格物资。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 构进行检验,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物资金额 100%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重新配送合格物资。 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物资甲方继续使用,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累计有 5次(猪肉供应商 3次)以上米面油(猪肉)抽检不合格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 万元的违 约金;若甲方因此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 等),乙方应全额赔偿。 8.6 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应向乙方支付 的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如甲方选择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当在 3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 76 8.7 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财政部 门拨付预算资金延迟等特殊情况,导致甲方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除外。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20XX 年 XX 月 XX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9.3 本合同一式 7份,甲方 4份,乙方 1份,采购代理机构 1份,报省局备 案 1份。 9.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10.合同附件 10.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部分: (1)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供应商承诺函; (2)乙方售后服务投标承诺。监管安全承诺书; 1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1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 的规定确定每批物资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 件协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 约责任。 11.2 价格调整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1.3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11.4 双方发出或送达的各份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 发出或送达:(i)如果在以挂号信或邮件寄出,在注明送达地址的有关通知、要 求或通讯在邮局投寄之后的第 3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ii)如果交快递公司递送 或交专人递送,在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送至送达地址时视为已送达。一方送达 77 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 15 天通知对方。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 等法律效力。 签约方: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经办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送达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因本次采购分为两包,采购人与中标人最终签订的合 同,将根据各包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78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4.投标文件格式 15.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0.开标 21. 开标程序 22.开评标过程存档 23.评标情况公告 24.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5.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承诺函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一、投标函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商务应答表 六、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九、服务应答表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一、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供应商承诺函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冷鲜猪肉软白条、单边不低于25—30kg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