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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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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8月18日 16:5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8日 16:50
评审专家名单 肖燕 杨徐 李超英 曹丽娟 张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丹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359855
采购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白老师 010-88816860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丹 010-53359855
附件:
附件1 中标结果公告.doc
附件2 招标文件--北外学生食堂三层风味食堂-发售稿.pdf

一、项目编号:CEITCL-BJ09-2107045-01(招标文件编号:CEITCL-BJ09-2107045-01 )

二、项目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恒永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8号楼-1至5层101内5层510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恒永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本次拟公开招标的餐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食堂三层,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就餐餐位350个,主要定位为高校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基本齐全,通水、通电、通气(天然气),具备即时供餐条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为实现 国际、人性、绿色、智慧 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质的特色服务,丰富学生的饮食品种,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经营。 详见招标文件 三年(2021年08月15日至2024年07月15日)。2021年09月01日前需投入运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燕 杨徐 李超英 曹丽娟 张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每年1.5万元,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外国语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

联系方式:白老师 010-88816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吴丹 010-5335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电 话: 010-53359855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 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CEITCL-BJ09-2107045-01 采 购 人:北京外国语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章服务需求.....................................................................................................................................19 第五章 评审内容.................................................................................................................................25 第六章 合同条款.................................................................................................................................29 第七章 附件.........................................................................................................................................39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人应在(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16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EITCL-BJ09-2107045-01 2、项目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餐饮服务项目 3、招标需求:本次拟公开招标的餐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食堂三层,建筑面 积约 1400 平方米,就餐餐位 350 个,主要定位为高校标准化食堂。设施设备基本齐全,通 水、通电、通气(天然气),具备即时供餐条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为实现“国际、人 性、绿色、智慧”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质的特色服务,丰富学生的饮食品种,学校决定面向 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经营。 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1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2021 年 09 月 01 日前需投入运营。 5、经营模式: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各项要求,根据学校师生特点和需求,认真做好 服务,实行营养配餐,菜品服务多样化、营养化,菜品价格和成本核算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 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0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8 月 0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 午 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我公司磋商文件暂停现场获取,改为电汇 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磋商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磋商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 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3、方式:网上报名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欢迎各供应商无接触报名。拟 报名供应商,须将以下报名资料以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jgj009@163.com(发送邮件 后须致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吴丹 010-53359855),邮件主题需注明:报名资料+项 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授权 代表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法定代表人报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须 体现法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人授权代表报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 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上述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并向其发送《获取招 标文件登记表》。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信息,打印《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并 将标书款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标书款转账凭 证扫描件发回邮箱:zjgj009@163.com。如资料有误,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料发送后 1个工 作日反馈至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前修正或补充完整。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查验合格并确认标书款到账后,将磋商文 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500 元/套。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磋商文 件电子版与书面磋商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1 年 08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 3、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40 号上园饭店主楼二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5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京外国语大学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9 号 联系方式: 白老师 010-88816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 1 号航天信息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吴丹 010-5335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010-5335985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3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日前。 4 投标语言: 中文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5 投标货币: 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6 疫情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同时为减轻投标企业负担,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招标服务费为: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每年 1.5 万元,由中标商支付。 8 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9 投标文件份数及递交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10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可编辑版 word 文档, 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光盘或 u盘。(为了方便区分各投标人, 请在 U盘或光盘表面粘贴单位标识,如:项目编号后三位+包号+投标人简称)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 40 号(北京上园饭店)二 层会议室 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 13 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16 日 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高梁桥斜街 40 号(北京上园饭店)二层会议室 14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内容)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1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中小企业选取标准: 中小企业选取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以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进行划分,符合相关条件的 中小型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格 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没 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型企业。 16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 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另需手持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 将被拒绝。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北京 外国语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具体组织本次招标活 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2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 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规定的要求。 1.2.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1.4.1 使用规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4.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1.4.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 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标记录一并保存。 2.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款项。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9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服务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 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服务需求 第五章 评审内容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附件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投标人的疑问 5.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 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 内; 5.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 提出。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0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 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 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 7.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投标 人资格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附件”。 8.2 除第七章附件外,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2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 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4 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经营成本报 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1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和招标服务费 11.1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投标货币,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 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9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11.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投标人。 11.4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招标服务 费。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 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 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 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 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 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电子版,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若正本 与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 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内 容上签字。投标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2 字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投标人资格册(包含正副 本)、商务技术册(包含正副本)、电子版分别密封提交。应分别密封在单独的密 封袋(箱)中,且在密封袋(箱)正面标明“投标人资格册”、“商务技术册” “电子版”字样。投标人单独密封提交的“投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 件正本中也应附有此表原件。 14.2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3 所有封装封面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4)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 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截止时间。 15.3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不 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需持有一份《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将被拒 绝。 1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3 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明确“撤回投标”的授权。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 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 标公告或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 请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 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 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 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 职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9.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9.1 投标人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 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4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19.3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审内容。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0.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大 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按照排序在先的方 法进行更正。评审中,投标文件与单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 独密封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20.2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0.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投标无效 22.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5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2.3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定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服务规定的;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 (6)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23.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23.1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 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6 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4.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 除第 27 条规定外,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6.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6.2 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 合同的权利。 28.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所有未中标投标人 发出结果通知书。 28.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 性修改。 29.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7 29.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 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30.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0.1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金额和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1.废标情况 31.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投标人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备注: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 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 32.4 供应商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的质疑函应当采用财政部发 布的质疑函范本。 32.5 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 版)。 32.6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8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为书面送达到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 32.7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 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8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32.9 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 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 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 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10 供应商撤销质疑的,需要提交有效签署的书面撤销材料。 32.11 质疑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 32.12 接收询问、质疑函联系人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为文件第一 章中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地址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9 第四章 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北京外国语大学位于北京海淀区,本次拟公开招标的餐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食堂三层, 餐厅分上下共四层,三层餐厅使用面积共 1400 ㎡,就餐餐位 350 个,主要定位为高校标准化风味食堂。 餐厅目前装修状况良好,设施设备基本齐全,通水、通电、通气(天然气),具备即时供餐条件。根据 学校的发展需要,为实现“国际、人文、绿色、智慧”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质的特色服务,丰富学生的 饮食品种,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合作对象,委托经营。 学校对风味食堂不收取服务管理费,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油烟清理、垃圾 清运、灭蟑灭鼠、员工防疫、水、电、气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均为三年(2021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2021 年 09 月 01 日前需投入 运营。 二、项目详情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食堂三层风味学生食堂以服务为主,是基本伙的补充,菜品价格应低于市 场价格,不得随意更改菜价或者变相涨价。供应商应熟悉北京市高校学生食堂餐饮特点,食堂从业人员 要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要求,工作中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经营理念 和管理机制要符合学校国际、人文、绿色、智慧要求。 2、食堂必须由供应商垂直经营管理,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终止合同,不退风险保证金。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施所配备从业人员架构要有详细的方案,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对各个岗 位的人员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人员数量要明确。根据经营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主副食厨师、西餐 师、营养师、质检员,以及洗碗工、保洁工等,不得聘任不适合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 4、供应商针对经营管理过程因各种因素引发的事件要有一定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有明 确的处理措施和解决问题办法,要配合学校承担相应的安全稳定责任。 5、供应商应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 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巡检制度,按照服务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工作,并做好检查、巡检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二)经营要求: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0 1、本次招标项目均须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经营(上级标准有变化时以更新版本为准)。成交 供应商经营品类、食材投料、烹制方式等均须经采购人审定后方可制售,按审定价格售卖,并根据采购 人要求更换餐食种类。所提供菜品的菜牌须由采购人审定方可使用,严禁自行制作、张贴或使用任何形 式的菜牌。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器具及餐具,须登记造册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 (1)设立早、中、晚餐。 (2)风味食堂须每年更新饭菜品种 20%以上,调整、更新饭菜品种须经学校确认、审批。 (3)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经营范围与饭菜价格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在经营过程中, 如需在约定的总体经营范围内增加新样式与品种,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加 新样式与品种。对于经营中的相关具体规定应按照《饮食中心餐饮管理规定》执行。 (4)菜品要求有风味经济套餐、自选搭配套餐、自选国际口味、自选西餐口味等品质。厉行节约, 提供小分菜、半份菜。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承诺和无条件实现为甲方提供信息化智能结算等要求。 (6)如遇学校活动、节日等需要,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承担相应工作。 (7)风味食堂的主要原材料由学校统一采购,特殊原材料由供应商自行采购,须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进行申请报备,同意后方可采购。 (8)菜品价格需满足北京市教委有关高校食堂成本核算的管理标准,不得高于市场价。风味食堂 的毛利率,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高校食堂成本核算的管理标准执行,风味食堂的间接成本应该控制在 45% 以内,菜品售卖价格不得超过同类商品的市场价格。 (9)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堂成交供应商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如需学校提供相关文件的,可予以 协助提供。 (10)供应商需对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服务期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1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2021 年 09 月 01 日前需投 入运营。委托经营期间,中标人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转租、转让、转借及分包等,一经发现则视为自动 放弃经营权,合同终止。 2、采购人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的,或有关监管部门提出新的监管要求的,或发 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有权收回经营区域,招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如期交还。 (五)相关费用要求: 1、经营风险抵押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日起 10 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 10 万元的风险抵押 金。于合同届满或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后,如无损坏、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1 丢失或者拖欠管理成本费、水电费等费用,风险抵押金于成交供应商撤出该承租房屋后一个月内返还。 如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等有损坏,成交供应商应给予维修、更换或在风险抵押金内扣除相关损失,剩余部 分返还成交供应商。 2、学校对风味食堂不收取服务管理费,但乙方须向甲方食堂经营过程中的油烟清理、垃圾清运、 灭蟑灭鼠、员工防疫等服务项目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3、租赁期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 2463 号)规定,对供应商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收取费用。乙方 受托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各项能源能耗(水、电、燃气等)费用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向甲方足额缴纳。 如遇上级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价格做相应同步调整。能耗计量表安装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4、学生食堂的大型维修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供暖等大型配套服务设施 投入和运行费用由学校承担。 5、现有就餐场地装修基本完成,供应商经学校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饰,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风格需学校食堂整体保持一致。食堂所需低值易耗用具如筷子、餐巾纸等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所购 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6、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有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对特殊原材料,由乙方报甲方报备后釆购,甲方对原 材料质量进行验收并单独设账,乙方承担所有原材料的相关费用。 7、学校可提供部分员工住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8、保洁人员由乙方自行组建,费用自行承担;油烟清洗由甲方统一安排清洗, 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因卫生安全检查不合格被各级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自行解决本层垃圾 清运;合作期间,由乙方原因导致或造成设备损坏、丢失,乙方承担修复或重新购置的费用;乙方参加 甲方统一组织的防疫、灭蟑、灭鼠等病媒消杀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按比例承担。 (六)、服务标准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保证其经营的商品质量、安全等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为保证食品的安全、 可靠,原材料的购进必须有国家质检合格证,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 2、成交供应商应做到优质服务,对就餐人员要文明礼貌,一视同仁,给就餐人员提供更多的方便。 3、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地遵守学校、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 防中毒工作,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4、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成交供应商所有员工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保证上岗员工身体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2 康,无任何疾病(指传染病),定期体检和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 5、成交供应商使用的物品、器械应按卫生规定使用。 6、供应商需遵守采购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及处罚规定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中标人需提供风味餐厅成本说明和食堂饭菜价格制定标准 1.风味定价要求 基于风味餐厅的定位,菜品要求有风味经济套餐、自选搭配套餐、自选国际口味、自选西餐口味等 品质。餐厅的菜品单价定价依照 7元以下为低价、7.1~12 元为中价、12.1~15 元为高价,单个品类售 价在 7 元以下的不得低于占比 20%。套餐定价要求在 15 元以下的不得低于 3 种,15—20 元之间的不得 低于 5 种,按照合理配置出精品的原则进行搭配,合理搭配低中高各价位的套餐比例。厉行节约,提供 小分菜、半份菜。 2.菜品价格制定标准 (1)成本构成: ① 档口运行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② 直接成本=产品原材料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水电气成本。 ③ 间接成本=人员工资、津贴、加班费、奖金、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炊具设备购置维修 费、餐桌椅费、低值易耗品费、办公餐具费、房屋维修费、卫生劳保费、学习培训费、办公费、交通运 输费、差旅费、接待费、伙食结余及不可预见费等。 (2)成本核算需按照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执行,风味餐厅的销售毛利率必须控制在 45%以内,否则限期整改,出现三次限期整改将直接解除合同,取消经营资格。 3.成本核算方法: 销售毛利率计算公式:销售毛利率=毛利/产品销售价格×100%。 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定额成本/(1-销售毛利率)。 公式中单位产品定额成本为原材料、调料及水电气成本。 (八)原材料采购 严格食品原材料进货管理,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有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对特殊原材料,由乙方报 甲方报备后釆购,甲方对原材料质量进行验收并单独设账,乙方承担所有原材料的相关费用。 (九)收银 学校餐饮必须通过校园一卡通或一卡通虚拟卡收费,严禁私自刷微信、支付宝收费或收取现金。如 遇特殊情况,须报请后勤管理处及财务处审批。 (十)基本装修要求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3 1.装修设计 水、电、气、暖及其他装饰等甲方已经完成,供应商如再改造须经学校审核后实施。 2.功能房间 (1)要求后厨设计依照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精神,布局符合食品加 工流程需求。 (2)要求食品加工规范流程应符合加工食品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包装 等流程合理布局,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3)要求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 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品等。 3.中标人必要性投入 (1)厨房杂品:各经营区域基础配套,不含边锅、炒勺、墩布、调料缸、菜刀、菜筐、垃圾桶等各 类厨杂,需中标人自行购置。 (2)极少量设备、餐具:招标人对各经营区域按照餐厅设计标准进行了全部的设备和装修投入,基 本满足了食堂加工、售卖、餐具清洗消毒等功能需求及服务条件,但不足以保证中标人为满足自身特殊 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该部分由中标人根据需要自购补充。后期由中标人自行进行维护保养,费用由中 标人全部承担。 (3)其他投入:各经营区域灯箱隔板空间装饰物,以及围绕其他可能促进生产、满足经营、提升服 务的投入,由中标人负责。 4.建设规范 要求符合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及装饰装修相关规范标准。 5、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共同检查并交接该房屋及其设备设施,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 各项费用;因中标人使用不当或者其他过错责任造成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害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学 校可在租赁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另行赔偿;中标人投入的依附于餐厅建筑的所有改造及装 修,包括外部改造、水电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室内吊顶和装修部分、门窗、档口隔断等不可拆除设 施设备归学校处置。 (十一)遵照的规范标准 国家、地方、行业及学校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国家 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管理规定》及符合国家及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4 (十二)人员配置及承担运行任务 1.应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 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卫生 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 2.管理层员工精通餐饮成本核算和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者提 供物美价廉、营养安全的食品。 3.根据经营需要配备项目负责人、主副食厨师、西餐师、营养师、质检员以及洗碗工、保洁工等, 不得聘任不适合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 4.上岗人员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持证上岗。 5. 中标人需自行解决餐饮及住宿(部分),洗浴等问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5 第五章评审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身份 投标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原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最近一年内(2020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 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所得税无效)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最近一年内(2020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承诺书加盖公章)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的声明” 10 供应商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的承诺 11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1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注: 1、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以投标人在资格册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 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审查内容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6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3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22.2、22.3 条款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4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7 三、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分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分标准细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由以下部分组成: 序号 评审因素及说明 满分 企业综合实力(15 分) 1 体系认证:具有有效期内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 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每项证书得 1 分, 最多得 5 分。 5 2 同类业绩:每项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合同期限不足 1 年的不予计算)。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后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的主要页(合同名称首页、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页、主要合同内容)的复印件,及经济往来凭证(每年一张)、用户评价意见 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中的主要页不全、要求的关键信息不完整或复印不清晰导 致无法辨析的,视为没有提供。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20 分) 3 项目负责人能力强,经验丰富:具有 3 年(含)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本 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 5 分;个人能力较好,经 验较丰富(参照以上标准)得 3;个人能力一般,经验较丰富(参照以上标准)得 1 分;个人能力较差,经验不够丰富(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得 0分。 5 4 经营及管理团队: 1、人员证书:厨师长有 3 年(含)工作经验以上,二级(含)以上厨师专业资质得 1 分;团队中有营养师得 1 分;团队中有质检员得 1分。 2、服务团队:服务团队配备完整,岗位设置合理齐全、岗位职责明确,经验丰富, 提供的有关资格/职业证书能够满足运营要求,得 12 分; 服务团队配备基本完整,岗位设置较合理齐全、岗位职责较明确,经验丰富,得 9 分; 服务团队配备基本完整,岗位设置较合理齐全、经验较丰富,得 6 分; 服务团队配备完整性较差,岗位设置较合理、经验少,得 3 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经验少,得 1 分 15 服务方案(50 分) 5 服务经营计划:根据采购方需求进行调查及分析,明确可行的服务经营计划,要求 完善细致可行,调查分析深刻到位,思路清晰,具体措施齐备。 经营计划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0 分; 经营计划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8 分; 经营计划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6 分; 经营计划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经营计划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10 6 服务管理制度:通过对成本控制、成本核算、安全卫生、食品口味和服务质量把控 等方面考量,提供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文本。 管理制度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0 分; 10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8 管理制度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8 分; 管理制度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6 分; 管理制度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管理制度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 分; 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7 菜品搭配计划:根据菜品质量、品种多样性、卫生情况、营养搭配等方面进行考量。 菜品搭配计划科学、合理,营养均衡,菜品有较强的特色,最优的得 10 分;菜品搭 配计划科学、合理,营养搭配均衡得 8 分;菜品搭配计划较科学、较合理,营养搭 配较均衡得 6 分;菜品搭配品种较少,营养搭配基本均衡得 4 分;菜品搭配计划一 般得 1分;菜品搭配计划欠科学、欠合理,营养搭配不均衡得 0 分。 10 8 餐饮服务要求:菜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学校保持中国传统风味的饮食文化服务理 念,提供优质的特色服务,丰富学生的饮食品种,优惠服务内容齐全。最优的得 10 分;科学、合理得 8 分;较科学、较合理得 6 分;科学、合理性一般得 4 分;不科 学、不合理得 0分。 10 9 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及能够切实 实施。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涵盖范围全面,应急措施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 突发事件得 5 分;涵盖范围较全面,应急措施较合理、可行且基本能够有效解决突 发事件得 3 分;预案编制、涵盖范围、应急措施等内容有欠缺得 1 分;预案涵盖范 围、应急措施未能充分考虑,不能有效解决突发事件得 0分。 5 10 绿色服务方案:针对环保、节约、保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最优得 5 分;较好可 行得 3分;一般得 1分;无针对性或未提供得 0分。 5 食品安全检测保障(5 分) 11 1、申请人应具备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其运行管理方案;申请人具备食品安 全检测实验室得 1 分,没有得 0 分; 2、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运行管理方案完善、制度合理,措施可行得 4分;管理方案 较完善,制度较合理,措施可行性一般得 3 分;管理方案、制度、措施可行性一般 得 2 分;管理方案不完善,制度欠合理,措施可行性差得 1 分;未提供管理方案得 0 分。 5 特色服务项(10 分) 12 投标人根据学校特点为采购人提供特色经营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 10 分; 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 8 分; 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性不足,针对性不足得 6 分; 方案基本全面、不合理,无针对性得 4 分; 方案不全面,方案缺陷得 1 分; 10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9 第六章 合同条款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风味食堂(三层) 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经营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 号 甲 方:北 京 外 国 语大学 乙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0 北京外国语大学食堂委托经营合同 甲方: 北京外国语大学 联系人: 电话: 通信地址: 乙方: 法人身份证号: 电话: 通信地址: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为满足北京外国语大学学生就餐需求,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和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委托经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 行。 甲方最终确定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食堂委托经营服务单位。相应地,下列文件也将构成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1)甲方授权发出的比选文件及相关的补遗、修改和澄清文件; (2)乙方递交的全套参选文件及相关的补充、修改和澄清文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1 (3)甲方授权颁发的“中选通知书”。 甲、乙双方就食堂委托经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经营食堂为:【东校区学生食堂三层风味食堂】,位于:北京外国语大学 东校区 ,面积:1400 ㎡,就餐座位 350 个 。 (二)乙方使用该委托经营项目为:制售早、中、晚餐(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营业 时间为 7:00-21:00。 (三)经营方式:中国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饮食服务中心作为甲方代表直接监督与管理乙方及所 属员工的日常工作,但不参与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食堂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对高校学生食堂的规定。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期限为【 三】年。经营起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委托经营保证金等及其交纳期限 (一)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在本合作经营合同签订后 7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 万元整(大写: 拾万元整)作为合同 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正常履约期满、乙方撤场、甲方验收通过后天内由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 乙方因业务需要确需提前中止合作经营合同,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解除合作经营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当日,应予乙方办理入场开工前筹备准备。 (二)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各项能源能耗(水、电、燃气等)费用均以实际发生的数额向 甲方足额缴纳,委托经营期间收费标准将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调整,价格做相 应同步调整。能耗计量表安装及成本费用甲方承担。 (三)食品原材料采购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有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对特殊原材料,由乙方报甲方报备后釆购,甲方对原 材料质量进行验收并单独设账,乙方承担所有原材料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费用 乙方保洁人员由乙方自行组建,费用自行承担;油烟清洗由甲方统一安排清洗, 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因卫生安全检查不合格被各级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需自行解决本层垃 圾清运;合作期间,由乙方原因导致或造成设备损坏、丢失,乙方承担修复或重新购置的费用;乙方参 加甲方统一组织的防疫、灭蟑、灭鼠等病媒消杀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按比例承担。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2 (六)乙方的卡机收入由甲方在次月的 15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装修改造要求 乙方提出装修方案后,经甲方论证认可,可参照下述要求进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食堂结构、不破坏承包场所内公共设施(如消防、空调、通讯等)和 公共区域(如走廊、过道、就餐大厅等),不改变食堂的使用功能及房屋结构,并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 前提下,由乙方对合作场地进行装修。 (二)乙方自筹资金对受托区域进行装修改造,购置设备及家具。合作期间如因乙方改造而出现问 题或安全隐患由乙方自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装修图纸及方案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准施工,在施工过程 中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符合甲方安全、卫生、消防等要求。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经营原则 (一)委托经营管理食堂应达到的质量及服务标准: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以经营风味为主;菜 肴的品种质量必须按照高校标准化食堂成本核算标准进行制作。 (二)乙方在受托经营管理食堂期间,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做到: 1.食堂就餐环境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2.食堂服务标准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3.同类菜品质量应不低于校内由甲方自主经营的食堂; 4.乙方经营的所有饭菜要明码标价,经营中不得私自涨价;在与市场相同食品同质、同量的情况 下,价格要低于市场价。 5.乙方经营饭菜的价格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所有品种必须上报甲方备案, 新添品种须获甲 方同意后方可制售。 (三)乙方受托经营管理的食堂卫生标准必须按照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所发行的《高校食堂卫生量化 分级管理条例》达到 B 级(不含)以上标准。 (四)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食堂过程中,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主要原材料应由甲方统 一采购。个别蔬菜种类或风味必须物资若无法统一采购,需经甲方对供方资质审查备案后采购,乙方自 行采购应接受甲方监管,按规范建立原料进货台账。不得购入“三无”食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乙 方如违反上述规定,需向甲方支付采购物资价值 3 倍的违约金。 (五)成本核算需按照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执行,风味餐厅的销售毛利率必须控制 在 45%以内,否则限期整改,出现三次限期整改将直接解除合同,取消经营资格。 (六)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对合作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负有修缮和日常维护的义务,并承担修 缮和日常维护费用。乙方在经营食堂期间,如遇原设备需更新改造,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投资进行更新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3 改造,双方合作结束时乙方不得对所投资金提出任何要求。甲方保证房屋能够安全正常使用、给排水畅 通、电力正常安全运行。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场所为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校区学生食堂三层 。 2.甲方可以提供乙方部分员工的住宿,按照相关要求乙方承担费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及所属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学校、后勤管理处及饮食服务中心制 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批评、纠正、处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审查,对违反甲方规定的不合格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 方更换。 5.甲方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举办的大型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无偿提供场地,服从甲方安排。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委托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诚信履约,自负盈亏。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2.乙方应严格遵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 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乙方负责门前三包,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的相关规定,承担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及防火安全等工 作。凡因生产、食品安全及防火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 损失。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造成的债权债务、食品安全、人身伤害及劳资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是其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乙方与聘用人员形成劳动关系。乙方应严格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用工,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承担所属员 工的工资、加班、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全部费用,并做到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和加班费等劳动 报酬。乙方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被相关裁判机关认定需承 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管理、卫生保障、员工培训、 质量监督、价格核算和文明服务等规范、规程,形成完备的食品原材料储存、加工、销售,以及餐饮器 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6.乙方不得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委托,不得更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4 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地,不得在食堂内(包括餐桌桌面)设置广告。乙方对售卖档口及灯箱、楼道墙 面、楼梯、承包区域的进出口围绕食堂经营进行宣传时,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符合学校要求,在议定的 位置安置招牌和标志的同时应负责其维修保养和清洁。 7.按照甲方批准的经营方案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意调整。乙方要遵守甲 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食堂开关要服从甲方及学校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8.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级、北京市级餐饮行业的各项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 9.乙方承诺做好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承诺实现食堂为本校学生服务的功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项 条款及甲方书面明示告知乙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10.乙方要确保受托场所及相关区域、附属设施的安全并承担直接安全责任。 1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为完成校园组织的大型活动提供场地、清扫场地,或根据甲方 需要开设现金收费窗口,或按照甲方指定标准提供团餐、自助餐、中秋会餐、学生班级或组织活动会餐 等,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12.合作经营期满或双方协商中止合同时,属乙方所有的可移动拆装的设备、属乙方装修的固定设 施,乙方不得拆除或移动,应无偿移交给甲方。所有甲方配套的全部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移动,否则 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承诺和无条件遵守甲方学校政策性变动等要求。 14.甲方不定期多形式对食堂管理与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配合。 1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承诺和无条件实现为甲方提供信息化智能结算等要求。 16.乙方须保证自 2021 年 9 月 1日正式营业,且不得擅自停止营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在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学校规划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合作关系自行解除,甲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合作食堂,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保 证金不能抵作合作经营费用的,乙方还应对甲方因下列情形所造成的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作经营食堂转包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的(转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b、无乙方管理人员负责经营或进行日常 管理;c、乙方只收取第三方管理费或一次性收取第三方的费用;d、与第三方合作,视为转包行为); 2.乙方利用合作经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采购原材料被罚超过三次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5 4.乙方员工向甲方或其他单位举报其拖欠员工工资,经核查属实的; 5.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收取现金,被发现超过三次的;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查餐厅经营超过三次不合格的; 7.乙方因为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被卫生主管部门处罚或加工制作扁 豆、水发产品或将剩米饭、剩菜卖给学生累计叁次的; 8.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9.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被执法部门处理、通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给甲方造成严重不 良影响的; 10.因乙方自身原因以致食堂不能正常经营的或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 务的。 11.乙方工作人员无健康证,被发现超过【 3】次的。 12.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火灾及水、电、气等事故的。 1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提供餐饮服务超过【 3】次的。 14.擅自停业累积超过【 3】天的 15.乙方出现其它违约情况,对合同的继续履行产生严重障碍的。 16.在甲方组织的师生满意度测评中 3 次满意度低于 80%或在甲方的检查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 3 次 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如上述情况出现或合同期满,乙方未能迁走,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因此给甲方所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委托经营区域的交接及设施设备处理 (一)甲方在将食堂交付乙方使用前,须会同乙方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场所、资产、设备予以书面 确认。 (二)在上述第 1 款的基础上,乙方须按照甲方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固定资产 报增、报减、盘盈、盘亏等手续,配合甲方开展每年一次的固定资产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受托经营管 理食堂设备的管理、监控。 (三)合同到期,乙方应在到期当日将该区域交还甲方;如合同提前终止,则乙方应在终止后 10 天内或双方约定的日期前将该区域交还甲方,并向甲方归还该区域的所有钥匙。 (四)合同终止后,由乙方投资配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可移动的设施设 备由乙方在终止日后 7 日内完成搬离,若逾期未搬离,全部资产产权划归甲方,由甲方处置管理;甲方 原始提供的设施设备,经双方现场核验后,交回给甲方接管。乙方撤出过程中,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6 第九条 免责条件 (一)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及学校整体规划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和设备损坏而造成双方 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供水、供电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原因出现停水停电,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的, 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故障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原因导致火灾、漏水、漏电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量出 面协调。 第十条 通知 (一)乙方从任何主管机关收到关系该区域或任何公共事业的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的【 次】日 内书面告知甲方。 (二)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送至该区域并经 乙方指定的负责人签收则视为已经送达。乙方发给甲方的通知,送至甲方的办公地址并由相关负责人签 收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7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8 附件一:房 屋 交 割 清 单 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损赔额 其他相关费用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水费 上网费 电费 车位费 电话费 租赁税费 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费 卫生费 交 房 确 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 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退 房 确 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 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退房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9 第七章 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册 目 录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投标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附件 4 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 明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承诺书 附件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的声明 附件 10 供应商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的承诺 填写须知 1) 签署本资格声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 采购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0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身份投标的 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原件)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1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投标人提交审计报告的: 投标人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 证明。 2)投标人提交银行资信证明的: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银行资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资信证明的正文、声明或背书或其他说明;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 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 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2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最近一年内(2020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 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个人所得税 无效)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最近一年内(2020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 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3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原件,须加盖投 标人公章) 声 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4 附件 8 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承诺书 8.1 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2 投标人相关单位一览表 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 1 (单位名称) … …… … …… 注 1:如投标人没有表中列示的相关单位,请填写“无”。 注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注 3: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 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5 8.3 查询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或北京市 企业信用信息网站(http://qyxy.baic.gov.cn/)登记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求打印查询后网页并加盖 公章。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6 附件 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的声明(格式,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声明 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 我公司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 10 供应商 2018 年 07 月 01 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的承诺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7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目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4——业绩证明文件 附件 5——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 6——拟投入的经营及管理团队 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附件 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 10——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 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12——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 1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8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一览表一份 2、投标保证金或其凭证一份 3、投标人资格册正本一份、副本份 4、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份 5、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 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 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9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0 附件 2 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需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 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 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 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响应。 (2)未按本款规定逐条响应的条目扣除技术响应分值,技术响应分值扣完为止。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1 附件 3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开发周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 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2 附件 4 业绩证明文件 1、从 2018 年 07 月 01 日起计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名称首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等) 的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中的主要页不全、要求的关键信息不完整或复印不清晰导致无法辨析的,该业 绩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经济往来凭证(每年一张)的复印件。 4、用户评价意见(全文含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甲方名称 甲方联系人 及电话 合同签 订日期 1 2 3 … / / 合计: /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3 附件 5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主管机关 组建时间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财务负责人 固定资产 自有资金 电 话 流动资金 注册资金 营业执照编号 资产总额 财务 状况 年份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经营范围 企业员工 情况 总人数(从业人 员) 管理人员 高级职称人员 中初级职称人员 企业 组织机构 可附图 下属 部门情况 可附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4 附件 6、拟投入的经营及管理团队 (下表中的信息仅为填写示例,请投标人按实际情况填写)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户籍所在地 拟服务的岗位 专业证书 备注 1 张三 男 1983.8 硕士 河北保定 店长 … …… 备注:1、有资质/资格/职业/执业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请提供该证书; 2、提供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3、提供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的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签字及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5 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6 附件 8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北 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 号) 的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提交的声明函。 投标人应当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采购人有权依法 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7 附件 10 技术服务方案 10.1、服务经营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 ? 需求调查及分析 ? 明确可行的服务经营计划 ? 售卖布局 ? …… 10.2、服务管理制度 提供各项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餐饮现 场管理办法、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的纸质版。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8 10.3、菜品搭配计划及定价 10.4、应急预案 10.5、特色服务方案 10.6、接管及退出方案 10.7、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0.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9 附件 11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 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0 附件 12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 附件 12-1 银行履约保函 致:(买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项目(以下 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 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 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 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 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 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 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 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1 附件 12-2 履约担保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 政 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 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 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 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 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 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 保证责任。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2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 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 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自我方账户划出) 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 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 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 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3 12-3 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函的: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担保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规定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原件应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中提交复印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 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 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 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 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 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的保证责任亦终 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 相应的保证责任。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5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6 附件 1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7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 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 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 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 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 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8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 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 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 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 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 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 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 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 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 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9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 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 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 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 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 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 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 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0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 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 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 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1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 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 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2 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3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 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 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 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 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投标人的疑问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投标文件构成 9.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投标报价 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和招标服务费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投标截止时间 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与评标 17.开标 18.评标委员会 19.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0.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 21.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2.投标无效 23.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2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人 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中标通知书 29. 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31.废标情况 32.投标人质疑 第四章服务需求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限 第三条 委托经营保证金等及其交纳期限 (六)乙方的卡机收入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装修改造要求 (二)乙方自筹资金对受托区域进行装修改造,购置设备及家具。合作期间如因乙方改造而出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由乙方自 第五条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经营原则 第六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 委托经营区域的交接及设施设备处理 第九条 免责条件 第十条 通知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二条 其它 第七章 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册 附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自然人身份投标的提交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原件)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新设企业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附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附件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原件,须加盖投标人 附件9 不属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册 附件1 投标书(格式) 附件2 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4 业绩证明文件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户籍所在地 拟服务的岗位 专业证书 备注 1 张三 男 1983.8 硕士 河北保定 店长 … …… 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附件8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的) 附件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的) 附件10技术服务方案 10.1、服务经营计划 10.5、特色服务方案 附件11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12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 附件 1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辅助资料(如有)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