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监狱 2021年度警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1-A250 )成交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正弘食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 | 911201126007632639 | 022-28616222 | 50 |
第2包 | 天津市津南区恒祥蔬菜批发中心 | 葛沽镇慈水园底商118-11号二层(右室) | 92120112MA069KUR8E | 13821708729 | 292.528 |
包号 | 货物 |
第1包 |
名称:2021年度警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第一包)
品牌:/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一批 单价:500000 |
第2包 |
名称:2021年度警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品牌:/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1批 单价:2925280 |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天津市滨海监狱
项目名称:2021年度警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1-A250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商务要求 5
二、技术要求 7
三、磋商程序 7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10
五、项目需求书 15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9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4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4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 天津市滨海监狱 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 天津市滨海监狱警察食堂原材料采购 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警察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1-A250
二、项目内容
(一)天津市滨海监狱警察食堂原材料采购。其中第一包为主食类采购,第二包为副食类采购,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第一包、第二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第一包中标候选人排名中的第一名,则不再参与第二包的评审。
(二)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50万元
第二包:人民币:292.52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1年08月16日14: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李宁
(二)联系电话:022-86599692-0/61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监狱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学海路7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022-6207123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1001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86599692 传真:022-86599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gczxyxgs@sina.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03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按照预算金额填报),同时填报投标折扣,例如投标折扣为八折,请填写八折。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2.供应商总价报价未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填报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根据天津市滨海监狱要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因合同期限内食材配送的品目和准确数量无法提前确定,故供应商的总报价均须按照本项目预算的金额进行统一填报,在服务期限内供货结算价款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供货总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
4.由于合同期限内食材配送的品目和准确数量无法提前确定,供应商须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zgg.tj.gov.cn/)-最新一期的《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蔬菜零售价格监测表》和《天津市“菜篮子”工程主要农副产品零售价格监测表》月均价为基础,其他未涉及的以大型超市(如:华润万家、物美)零售价格为基础,填报折扣。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及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折扣。此为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客观要求,请各供应商理解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将定期对食材价格进行核价。
5.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6.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二)服务要求
1.由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交货要求
1.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供货地点:天津市滨海监狱警察食堂。
3. 特别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
(四)付款方式
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的配送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发生量进行付款,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正式发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00元。第二包: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汇款信息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4.磋商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正本送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各供应商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八)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技术要求
(1)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2) 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应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始终保持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采购单位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无实质性变动,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无现场二次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包: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按照预算金额填报),同时填报投标折扣,例如投标折扣为八折,请填写八折。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折扣报价)×3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 |
3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20分) |
分值 |
||
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0.5分。 |
0.5 |
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0.5分。 |
0.5 |
3 |
供应商相关业绩 |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 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日期、合同清单、供需双方名称及盖章) |
6 |
4 |
食材检测报告 |
提供所投各类食材(粮食类、食用油类)的完整检测报告,每类食材提供1份检测报告得2分,最多4分。 |
4 |
5 |
拟投入人员评价 |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4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3分;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2-3人的证明材料,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3 |
6 |
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6分。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劣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0分 |
6 |
第三部分 主观分(50分) |
分值 |
||
1 |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 |
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6 |
2 |
整体服务方案评价 |
方案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措、供货规模、订单数据报送服务措施、发票开具等内容。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具有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8 |
3 |
配送服务方案评价 |
提供完整、全面的服务方案和科学、完整的保障方案,服务内容具体齐全: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6 |
4 |
货物质量保障管理及保障措施 |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科学性。 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8 |
5 |
食材保鲜及绿色环保卫生管理措施 |
从食材的采购流程、保存处理、食材检测等方面进行评价, 采购流程严谨,保存处理措施全面、食材安全保证措施详细、切实可行。 食材保鲜及绿色环保卫生管理措施等方面,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10 |
6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具备完备的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满足采购人的各项要求,后期服务针对本项目有专项售后小组、人员和队伍,突发状况应对预案。 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6 |
7 |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
针对本项目配送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紧急加量配送、临时更换配送品目、配送时间、地点变更、配送车辆途中故障如何转运等内容。 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响应机制快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6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3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 未提供方案:0分。 |
6 |
第二包:
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按照预算金额填报),同时填报投标折扣,例如投标折扣为八折,请填写八折。各供应商填报的折扣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折扣报价)×3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折扣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折扣 |
3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24分) |
分值 |
||
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0.5分。 |
0.5 |
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0.5分。 |
0.5 |
3 |
供应商相关业绩 |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 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日期、合同清单、供需双方名称及盖章) |
6 |
4 |
食材检测报告 |
提供所投各类食材(调味品类、蛋类、生鲜肉类、水产类、酱货类、奶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的完整检测报告,每类食材提供1份检测报告得1分,最多8分。 |
8 |
5 |
拟投入人员评价 |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4人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得3分; 按照上述要求提供2-3人的证明材料,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3 |
6 |
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6分。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劣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1分,最低0分 |
6 |
![]() ![]() 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天津静海华海绿色食品综合中心项目-农业电商展示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暖通及厨房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2025-04-1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GP-2025-F-098)成交公告
2025-04-11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看守所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P-2025-D-0007)成交公告
2025-04-11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人民政府机关 中北镇机关食堂服务 (项目编号zb2025-001)中标公告
2025-04-11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团泊院区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025-04-11
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度天津市河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HX-2025-D-0019)中标公告
2025-04-11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食堂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JHLD-2025-003)中标公告
2025-04-10
[公开]清园监狱2025-2026年干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2025-04-10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新港街2025年度-2026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CZB-2025-D-039)合同公告
2025-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