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苹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8 17:56
一、项目编号 |
5133322021000144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苹果)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汉源县佳利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富庄镇陈河村一组3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0.80元/KG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主要标的货物名称:红富士;制造商家:汉源县佳利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格型号:平均单果重:≥200g,包装规格:箱装(网状隔膜),20kg/箱,最大农药残留量(mg/kg):氧乐果≤0.02 、毒死蜱≤1、甲胺磷≤0.05;数量:不少于125257kg;单价:10.80元/kg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张正周,王家治,龙玥,张宏,舒芹(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16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00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资金来源:中央、省、地方配套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石财采函〔2021〕102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石渠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836-8622096;“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
地址: |
石渠县尼呷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36-86220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A座4楼(第一办公区)B座7楼(第二办公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7899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杨老师 |
电话: |
028-8778997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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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5133322021000144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
品(苹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四川·甘孜州
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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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3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1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5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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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委托,拟对四川省甘
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食品(苹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
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3322021000144。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秋季学
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苹果)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中央、省、地方配套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石财采函〔2021〕102 号;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 个包,采购内容: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苹果)采购项目;(详细的技术、服务要求,
商务、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
材料);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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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信
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09:00 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
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明;
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3、报名费汇款凭证扫描件(支付时请备注好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将上述报名所需资料清晰的扫描件发送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箱:2844136766@qq.com;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和报名凭证
会以电子档通过邮件发送到各单位报名表填写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7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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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 8月 16日 09:30--2021年 8月 16日 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6 日 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四川省成都市金
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213 号宏源大厦 A座 4楼)。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石渠县尼呷镇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36-862206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213 号宏源大厦 A座 4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传 真:028-87789977
电子邮件:2844136766@qq.com
邮 编:610000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石渠县财政局
地址:石渠县尼呷镇
联系方式:0836-862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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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140.288 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按
无效投标处理。
2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40.288 万元(控制单价:11.2 元
/kg);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控制单价的,其投标按无效
投标处理。
3 本项目采购品目 农副产品
4 本项目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5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
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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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
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
标委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是否属于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或者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的采
购项目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否?;
7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
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
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
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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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
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
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
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
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
行报价扣 3分/次,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
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扣分惩戒,直
至报价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
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
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投标人
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
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
争。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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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9
CCC强制认证(如
涉及)
若所投产品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在投标文件
中可不提供 3C 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
外),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至采购人,
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将另行
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
国家节能、环
保产品政府
采购政策
(如涉及)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
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
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
围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
围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
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
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
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11
国家无线局
域网产品政
府采购政策
(如涉及)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
息产业部公布的(截止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天)
最新一期的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范
围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要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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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行加分;
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或信息产业部公布的
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
站(http://www.ndrc.gov.cn)、信息产业部网
(http://www.mii.gov.cn)上自行查阅、下载。
12
商品包装和快
递包装
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
要求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
〔2020〕123 号)执行。(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
13 政采贷
1.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
采购投标人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
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
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
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
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
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
申请。
14
支持不发达
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政
府采购政策
经评审后得分相同的,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或
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15 评标情况公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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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告 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
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
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8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19
开标、评标工作
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20
中标通知书
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
人前往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
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213 号宏源
大厦 A座 4楼。
需要准备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鲜章(须说明项目名称、编号、介绍人及联系
方式、办理的事务等)
2、已交纳服务费的凭证
3、开票信息
21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招标代
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8778997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 213 号宏源
大厦 A座 4楼
22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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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
分办法的质疑:
质疑时间: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 1章投
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
2.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
(1)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
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
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详见第 1章投
标邀请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项目质疑的接收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原
件)提出,并附质疑书 WORD 电子文档 U盘一份,以
当面提交或者快递邮寄形式且收到为准,以其他形
式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注: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
招标结果的范围,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方
式详见第一章。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
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4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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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5 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16000.00 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注: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
牛支行
账 号:5105014464370000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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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
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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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苹果。
5.2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
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说明:无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5.4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
代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5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
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
询 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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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
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
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
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1 投标邀请;
6.2 投标人须知;
6.3 投标文件格式;
6.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5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6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7 评标办法;
6.8 政府采购合同。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
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
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
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
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
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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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不
回复视为不予采纳。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无)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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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
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
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
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
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
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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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投标人如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
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
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商务应答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证明投标人荣誉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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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售后服务方案;
(十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承诺函;
(十五)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评分标准里面的各类
要求及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若涉及,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供)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
16.1 本项目虽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
理机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1.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16.1.2 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16.1.3 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16.1.4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1.5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6.1.6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16.1.7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
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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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
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
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
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装订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
且该两部分文件必须分册胶装。“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
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
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
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日期及分包号(如涉及)
字样。若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文档为准;若纸质文档的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8.3 除了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外,投标人还应在递交
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含正副本)”中编入“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
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
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以 U盘形式提交。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
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
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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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并逐页盖章。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
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8.10 若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多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应分包印制(如有分
包)。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电
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均应当密封,其
中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和“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分别单独密封于 4个密封袋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至少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日期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
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
有)应当与招标文件的名称、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
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
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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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并盖单位印章。补充、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或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
修改,也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如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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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
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
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
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
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
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
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
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
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8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
构等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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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2.9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包含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等)签章或签字确
认,如未签章或签字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
22.10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
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1 宣布开标会开始。
23.1.2 宣布开标现场纪律。
23.1.3宣读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读。
23.1.4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
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
23.1.5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
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1.6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唱标开始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
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
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
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
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
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
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1.7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
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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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
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
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
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26.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
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
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请中标人前往四川
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具体细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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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
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切与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关且经
责任主体确认的资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
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7.6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合同备案。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
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
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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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
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
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
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
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
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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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履行合同
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
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
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
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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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3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7.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37.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7.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37.6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7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8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37.9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7.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7.11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37.12 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37.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以上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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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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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
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0.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
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
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1.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
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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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
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
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
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
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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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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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诺函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我单位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说明:填写“存在”或“不存在”) 和其
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
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
五、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七、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八、我单位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
九、我公司本次投标产品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在本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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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一周年内,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高于20%。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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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授权代表),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
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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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才须提供;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
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附此证明书,只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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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承诺函
致: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参加 (项
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
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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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 标 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日期: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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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一、投 标 函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并按照
我单位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开标一览表”中所报的价格执行。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并且同意
本招标文件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XXXX 份,电子文档 XXXX 份。
六、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要求向本项
目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
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以及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
资料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合法的。如经查实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
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九、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不进行合同分包、转包。
十、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
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我单位承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按照《商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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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
库〔2020〕123 号)执行。
十二、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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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元/kg)
备注
报价合计: 大写:
注:
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
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相关费
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每页均需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
副本)内,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按照单价进行报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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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三、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正
偏离/负
偏离
注: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将所有的条款列入此表,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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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
(设备) 名称
招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
参数
响应/正偏
离/负偏离
注:
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将所有的条款列入此表,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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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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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服务人
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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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
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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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
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
进行处理;
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
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
再重复计算。
3、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
加成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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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未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适用。
2、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4、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5、不按照此格式填写,不予以认定为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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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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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
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根据响应
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投标人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
若因投标人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投标人应
答“采购
文件”的
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
(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等)
1、....
2、....
....
注:投标人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1、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2、投标人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投标人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
投标人商业秘密。若投标人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_____ 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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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
材料);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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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性审查项 通过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若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为
事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
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③若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
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④若投标人为自然人
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3
具备健全财务会计
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①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
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
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
前三年内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③也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
具的有效资信证明;④投标人注册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
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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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8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9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
定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
证明材料
由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提供盖章的报名
情况一览表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中无需提供
10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
材料
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
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
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
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
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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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等身份证明材料)。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提供承诺函原件,具体格式详见第三
章格式
注:
1、承诺函格式如有重复,可只提供一次承诺函,不用重复提供。
2、本章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
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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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改善石渠县学生营养状况,提高
学生健康水平,现需采购食品(苹果)一批。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1、产品质量要求
商品名称(采
购标的)
技术性能参数 单位 数量
红富士
1.平均单果重:≥200g;
2.包装规格:箱装(网状隔膜),20kg/箱;
3.最大农药残留量(mg/kg):氧乐果≤0.02 、毒死
蜱≤1、甲胺磷≤0.05。;
kg
不少于
125257kg
2、产品保质期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须提供当季产品,严禁提供腐败、变质产品。
3、控制单价:11.2 元/kg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所投产品样品不少于 8个;
三、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苹果 8 个
送样要求
1.基本要求:
1.1 投标人的样品制作、搬运、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2 样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无特殊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1.3 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的封样样品移交采购人保存,用于验收比
对;未中标供应商在项目质疑投诉期结束后,并接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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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处理封样样品。
1.4 样品移交、退还时,投标人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
退还,因样品逾期未撤离而产生的废品处置费,由投标人承担。
2.特殊要求:
2.1 本项目样品评审采用盲样,投标人递交的样品上不得看见可以识别供应
商的任何标志或标识或具有暗示性的文字、图案、装饰等。
2.2 盲样评审前由现场监督人员进行随机编号后进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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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地点:(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中标供货企业根据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的配送时间、配送量
等要求配送,每次配送计划、时间提前 15 天通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养办,
必须按时、按要求配送具体配送时间及供货量以石渠县教育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苹果按时、按质、按量配送到石渠县尼呷镇。
3、履约方式: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产品的全部运输,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二)付款方式: (实质性要求)
付款方法和条件:分批次货款据实结算。按照县教体局的安排进行分批次配
送,货物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章后,乙方将该批次货物的货款开具全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
给乙方;最后一次配送到货,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乙方将该批次的
货物的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
支付该批次 95%货款给乙方,余留 5%一个月后无异常情况无息结算支付给乙方。
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 140.288 万元。
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因中标
人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中
标人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三)验收:(实质性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相关要求为准。
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验、到货验收,并协助业主组织验收。验收
过程中如发现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
人补发、更换和赔偿损失;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
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
(四)售后服务:(实质性要求)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果品的卫生、安全;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
腐烂、变质产品,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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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处置要求
1、学生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学生果品而出现身体不适,发生异常情况的,及时
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中标人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情况,做好学生及家
长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学校发生学生食用果品发生集体性安全事故时,中标生产企业负责人必须到
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经检测,若是因
果品对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发生的一
切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其他应急内容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基本规范性引用文件(实质性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作为本次项目相关引用文件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照最新的标准以及招标
文件提及的其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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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
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4.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4.2 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4.3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4.4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4.5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4.6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1.4.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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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资格性检查
3.1.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3.1.2 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1.3资格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符合性检查、及技术、商务评估
3.2.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2.2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3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
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
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
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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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8)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4 出现本条 3.2.3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5 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
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
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
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表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五)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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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六)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6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
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3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4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
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
人。
3.5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5.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5.2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5.3 评标方法和标准;
3.5.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3.5.6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3.5.7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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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3.6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
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
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7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7.1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
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7.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
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7.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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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
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
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
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8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3.8.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会成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8.2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
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
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8.3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8.4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
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9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9.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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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
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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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技
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
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
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
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30%×100;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
经济评
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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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
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采购
活动中实行报价扣 3分/次,且投标人失信行
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
行报价扣分惩戒,直至报价分扣完为止。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
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2
产品质
量 12%
12 分
投标人提供与投标产品品牌或生产商名称对
应的 2020 年 5 月后任意批次的食品安全检
验合格报告,农药残留全部满足指标的得 12
分,每有一项不合格的扣 4分,扣完为止。
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评
分因素
3 样品 8% 8 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定:①色泽
鲜艳(果面着色率)、气味清新,带自然果
香;②手感光滑、无结疤;③口感脆、甜度
适中、水分充足;④无病虫害、无磕碰伤;
全部满足得 8分,每有一项不足扣 2分,本
项得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4
配送方
案 28% 28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
(包含①配送服务系统及高效配送服务队
伍,配送人员须全部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②考核方案、③配送线路安排、④货源组织
方案、⑤配送车辆及所需作业器具配备、⑥
技术评
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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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计划、⑦验收方案,内容完善具有
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28 分,提供
的方案存在缺项的每缺一项的扣 4分,方案
每有一处描述不完整、或不具针对性或操作
性低,或有其他缺陷不利于项目实施扣 2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5
应急预
案 12%
12 分
根据投标文件建立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①
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方案、②应急需求方案、
③特殊天气及路况条件应急方案)内容完善
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12 分,提供的方案
存在缺项的每缺一项扣 4分,方案每有一处
描述不完整、或不具针对性或操作性低,或
有其他缺陷不利于解决问题的扣 1.5 分,本
项得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6
售后服
务方案
9%
9 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范
围、②售后处理流程、③响应时间及解决问
题时间)方案周密具有条理性,能够最大程
度的达成项目需求的得 9分,提供的方案存
在缺项的每缺一项扣 3分,方案每有一处描
述不完整、或不具针对性或操作性低,或有
其他缺陷不能及时解决客户需求的扣 1.5
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因素
7
节能、环
境标志、
无 线 局
域 网 产
品 1%
1 分
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
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
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 0.5 分,非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
项最多得 1分。
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范围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的
共同评
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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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品目清单为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
盖鲜章(强制节能除外)。无线局域网产品
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
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提
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鲜章)。
注:评分的取值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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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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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6.2.1.1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
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 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 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 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
人;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
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七、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标结果。
6.2.1.2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
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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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
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
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
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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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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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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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
质性内容)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号)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具体名称根据项目采购方式确定),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
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
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
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供货一览表 (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详细参数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随机配件
合计
备注
二、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 元,大写: 元。
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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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
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
其他任何费用。
三、权利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
产权的情况且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一旦出现上述侵权、索赔或诉讼,
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损失。
2. 乙方保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
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
符合实行国家“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相
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
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
或材料的缺陷等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项目质保期 年,自本合同货物通过履约验收之日起计算。
3. 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及性能,
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等相应文件。
4. 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具体
名称根据项目采购方式确定)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
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资料。
5. 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两标准不一致时,按照较高标
准进行包装)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
试运行。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该包装应适应于远
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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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四、付款方式
1. 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
金:
(1)合法有效等额并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分多次付款的按项目进度阶段性
《验收报告》);
(3)其他付款所需的凭证材料。
2. 付款方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
完税发票、凭证资料及付款申请以完成支付结算。
2、甲方收到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在 个工作日
内以转账方式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根据本项目采购时是否要求收取质保金来确定)
3.乙方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发出书面申请、提供付款所需票据凭证资料的,
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后 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
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
点为 )
在甲方签字确认收货后,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须在 日内全部完成
安装调试。甲方如要求乙方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
查合格的检测报告,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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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如甲方确有原因无
法如期组织验收的,应该在货物验收期满前通知乙方并告知原因,双方另行协商
验收时间。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
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
在验收清单上注明具体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此现场记录或验收清单
可用作补充缺失货物、更换损坏货物的有效证据。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
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
期相应顺延。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
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
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
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
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
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因上述原因
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可向乙方追究违约
责任。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
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
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效
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
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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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
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
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和其他规定的要求进行。
六、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
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码: ;
乙方变更负责人信息的,应当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
通知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月/年)。若国家有明
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
材料等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
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
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
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
问题,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调换所引起的费用。
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个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
货物修复。如果乙方逾期未提供,甲方有权自行使用替代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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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赔偿责任。
6. 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甲
方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备件成
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
八、分包
除投标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
合同义务。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
款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
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
额的 %。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
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上述期限内所提供的货物仍不符合规定,乙方
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资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
方偿付货款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另行支付
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退还所有已收取的资金。在此情况下,乙方给
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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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乙方 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 1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
因此遭受的损失。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产生了任何的纠纷、索赔或诉讼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
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5)乙方未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出现一次
视为一次违约(逾期一天视为违约一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售后服务期内出现三次以上违约的,甲方
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即生效,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
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3.一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按另一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另一方。
十、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十一 、其他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
对方,并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
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后发生的不可抗力情形,并不能免除违约方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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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的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
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
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 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相应费用应由
败诉方承担。
(2)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
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执行中需要对合同相关事宜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 49 条的前提下,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
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
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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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投标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无)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10.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12.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和装订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5.验收
36.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九、其他
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承诺函
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元/kg)
备注
报价合计: 大写: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八、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投标人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投标人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投标人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投标人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商务要求
三、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苹果
8
个
送样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6.2.1.2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