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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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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8月18日 17:06

附件1 食堂服务采购用户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2021-0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计算)。3.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9日 至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需提交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兴海南路68号

联系方式:吉女士;0898-62921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易中招投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李工;0898-65201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65201016

1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机关及税务分局食堂管理,满足干部职工 用餐需求,保障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来采购机关及税务 分局食堂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110 万元,其中食堂烹饪服务费用 45.3 万元,餐费 62.7 万 元,加班费 2万元。投标人只对食堂烹饪服务进行报价,餐费不需进行报价,根 据餐标和用餐人数据实结算。本项目不分包。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三、项目需求 (一)需求供应商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基本概况 1、须提供食堂管理的职工食堂:局机关职工食堂、银海路办公区食堂、塔 洋税务分局食堂、潭门税务分局食堂、万泉税务分局食堂、阳江税务分局食堂和 中原税务分局食堂,共 7个食堂。 2、须提供烹饪服务时间:每周的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日外)和在特 殊情况下招标方的需求,供应商应在双休日提供食堂管理及烹饪服务。 (二)需求供应商提供食堂管理服务 1、需求提供食堂管理服务内容: 提供食堂管理内容:按照标准采购食材管理、食材的品质管理、干部职工食 堂用餐管理、干部职工饭菜的安排与品质管理、食堂卫生检查与食品卫生安全管 理、食堂设施设备使用与管理(不含维修、更换、食堂运行成本的协助管理与控 制和食堂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与处理。) 2、提供食堂烹饪服务:机关职工食堂和分局职工食堂食材烹饪;公务接待 食堂用餐的安排与烹制;食堂餐厅、厨房以及食堂周边环境卫生的维护与消杀(灭 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厨房厨具、炊具、餐具的清洗与消毒以及设备设施 卫生的清理、擦拭。 3、需求编设的岗位人员编制及要求 (1)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1)机关职工食堂和银海路办公区食堂岗位人员的要求:早餐厨师为普通白 2 案厨师,午、晚餐厨师为普通红案厨师,具有从事机关单位食堂烹饪工作经验应 三年以上,且年龄在 50 岁以下; 2)分局职工食堂岗位人员的要求:厨师为炊事员,具有一定的厨房手工艺, 且年龄在 55 岁以下; 3)食堂其他岗位人员的基本要求:从事餐饮行业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二年以 上,且年龄在 50 岁以下;服务员年龄在 40 岁以下,且从事餐饮接待服务工作经 验; 4)食堂配置的所有岗位人员身体健康的基本要求:身体无残疾、健康,无 传染病或无传染病史,讲究个人卫生(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 (2)岗位人员编制要求: 1)食堂整体管理岗位人员:经理 1名,负责 7个食堂的食材采购、日常管 理和协调工作。 2)机关食堂岗位人员:6名,其中: 食堂管理员:1名,负责机关食堂菜谱制定、食材的验收管理、食材的品质 管理、餐费核算以及协助做好食堂管理等工作。 白案厨师:1名,负责机关食堂职工早餐和午、晚餐、接待需食用的餐面食 烹制工作。 红案厨师:1名,负责机关食堂职工午、晚餐和接待餐的烹制工作。 配菜工:1名,负责机关食堂食材准备工作。 服务员:1名,负责机关食堂公务接待餐的茶水接待服务工作,同时兼食堂 餐厅卫生和厨房洗消工作。 洗消工:1名,负责机关食堂食堂餐厅卫生和厨房洗消工作。 3)银海路办公区食堂岗位人员:5名,其中: 食堂管理员:1名,负责银海路办公区食堂菜谱制定、食材的验收管理、食 材的品质管理以及协助做好食堂管理等工作。 白案厨师:1名,负责银海路办公区食堂职工早餐和午、晚餐、接待需食用 的餐面食烹制工作。 红案厨师:1名,负责银海路办公区食堂职工午、晚餐和接待餐的烹制工作。 配菜工:1名,负责银海路办公区食堂食材准备工作。 洗消工:1名,负责银海路办公区食堂餐厅卫生和厨房洗消工作。 4)税务分局食堂:5个税务分局食堂人员编制共 5名,其中: 3 塔洋税务分局食堂:炊事员 1名,全面负责兰塔洋税务分局食堂职工餐的采 购、烹制和食堂卫生洗刷保洁等工作。 潭门税务分局食堂:炊事员 1名,全面负责潭门税务分局食堂职工餐的采购、 烹制和食堂卫生洗刷保洁等工作。 万泉税务分局食堂:炊事员 1名,全面负责万泉税务分局食堂职工餐的采购、 烹制和食堂卫生洗刷保洁等工作。 阳江税务分局食堂:炊事员 1名,负责阳江税务分局食堂职工餐的采购、饭 菜烹制和食堂卫生保洁等工作。 中原税务分局食堂:炊事员 1名,全面负责中原税务分局食堂职工餐的采购、 烹制和食堂卫生洗刷保洁等工作。 4、需求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烹制服务技术、质量基本要求 1)供餐方式:自助餐。干部在用餐时自行选择饭菜进行食用,食用不限份 量和挑选品种。 2)供餐日期与开餐时间: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和招 标方因特殊情况临时安排的加班、会议和公务接待需求供餐日期。开餐时间:早 餐:7:00~8:0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3)烹制供应品种: 早餐烹制的品种:标准 5元/人,配餐品种包含但不少于中点二种,西点三 种,蛋类 2种,粥品 2种,粉类或面类 1种,小菜 2种,豆制品类或咖啡 1种, 茶类 1种。具体 供应品种根据人均早餐食材采购标准,与招标方商定。 午餐烹制的品种:标准 20 元/人,配餐品种包含但不少于:主荤 2种,半荤 2种,素菜 3,凉菜 1 种,主食 2 种,粗粮 1种,水果 1 至 2种,酸奶 1种,汤 类 1至 2种。肉类荤菜(猪肉、鸡肉、鹅肉、鸭肉、鱼类等),肉类与蔬菜搭配 菜,蔬青菜(叶类、根类、瓜类等);主食:白米饭、粥饭;水果,酸奶。品种 根据午、晚餐人均食材采购标准,与招标方商定。 晚餐餐烹制的品种:标准 20 元/人,晚餐就餐人数较少,配餐品种包含但不 少于 2荤 2素,具体供应品种根据人均标准与招标方商定。 4)主食和蔬菜、荤菜及汤类:食材来源于正规渠道,料质新鲜;菜谱每周 公布,品种不断翻新,饭菜烹制的口味合众。 4 5)食堂接待餐品种:根据招标人接待餐标和用餐人数以及口味的要求,临 时按排品种,其安排的品种须经业主单位后勤管理同意。该费用单独结算,一事 一结。 6)食堂食材(不含辅佐料),预先计划安排,出具计划采购清单,经招标人 同意后方可采购,中标人需严格按照业主制定标准采购,超出标准部分业主单位 将不予支付,标准内采购费用据实结算。 (2)食堂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基本要求 1)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 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厨房、餐厅、包厢及周边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 分层负责,定人、定岗、定标准、并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方对食堂内工作检查与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2)用餐管理要求: 1、严格控制非招标方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本单位职工食堂用餐和及时劝阻、 制止干部职工食堂打包外带和吃用的浪费等不良行为。 2、根据招标方的要求,配合做好干部职工食堂用餐的周、月统计和食材采 购费用统计、核算和建账、报销等工作。 3、招标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对食堂运行情况、食品安全、服务质量进行 检查和督导,有权随时抽查乙方提供的各种食材,提出整改意见。 (3)食堂运行成本监管与控制基本要求 1)依据单位规定的食材采购标准(人均餐费标准)和预计用餐人数以及评 估的人均食用量,合理安排饭菜的品种和食材的配送量或净价代购量,不得浪费。 2)机关职工食堂和银海路办公区食堂食材由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就 餐标准负责采购,各乡镇分局食堂食材采购不包含在内。 3)食材须从正规渠供应进购,料质保持新鲜。 (4)食堂饭菜质量的保障基本要求 1)按预报餐人数和评估的人均食用量及规定食材标准,足量烹制饭菜,保 证干部职工饭菜的食用份量。 2)根据季节提供适时菜品和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公布菜谱,品种 5 不断翻新,烹饪的口味合众。 3)每季节,对干部职用进行饭菜质量进行问卷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4)饭菜口味和品质的满意率达到 70%以上。 (5)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基本要求 1)正确使用招标方配备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具,并定期对大型的食堂设施设 备进行维护与保养,保障大型的食堂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妥善保管好食堂设施设备、用具、餐具、炊具,如有遗失、损坏,负责 赔偿(属自然损耗、职工损坏等,应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业主单位审批)。 (6)食堂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严禁用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管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农药测试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 灾、偷盗事件发生。 5)中标方每日需对食材进行留样,留样信息要记录造册。 (7)节能管理基本要求 1)餐厅未开餐期间,严禁使用空调设备,白天禁止开灯。 2)启用包厢就餐,提前 20 分钟开空调、电灯,用餐完毕及时将空调和主灯 关闭。 3)做好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 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8)中标方出现以下情况,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1)因中标方责任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贻误供餐、停餐等 违约行为(不可抗力除外)。 2)累计发生三次违约行为,连续两个月巡检不合格,第三方抽查存在安全 隐患(招标方条件限制情况除外),连续两个季度满意度低于 60 分。 3)服务过程中造成政治影响的。 四、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1 日。 2、食堂管理服务费的构成:人员费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 6 会经费、体检费、福利、服装费等)、管理佣金和税费;在招标方制定标准内的 餐费(不需要报价,根据餐标和用餐人数据实结算);设施设备采购、厨具与餐 具采购、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清洁洗涤与消毒材料,餐纸,水、电、气等费用均 不列入食堂管理及烹饪服务费列支范围,由招标方提供和另行结算支付。 3、食堂管理服务费调整:如因政策调整造成相关费用(如保险金计算标准 等)计算标准变化,招标方和服务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补充协议方式增加。 4、食堂管理服务费的结算方式:按月凭发票结算。 5、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资质资料编写响应文件。在成交 结果公告期间,招标方有权对成交候选人所报产品的资质证书等进行核查,如发 现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描述不一,代理机构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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