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商务条款要求
1、采购单位:佳木斯市直机关餐饮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佳木斯市直机关餐饮保障中心_餐饮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50万元/年。其中包1:鱼20万元/年;包2:猪肉55万元/年;包3:牛羊肉20万元/年;包4:鸡肉20万元/年;包5:蛋10万元/年;包6:油20万元/年;包7:蔬菜70万元/年;包8:干调30万元/年;包9:豆制品10万元/年;包10:冻货20万元/年;包11:水果、饮品、杂粮25万元/年;包12:米10万元/年;包13:面10万元/年;包14:饺子5万元/年;包15:熟食3万元/年;包16:厨具日杂20万元/年;包17:干洗2万元/年;
4、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次日。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7、支付方式:授权支付
8、售后服务:验收商品不合格即时更换
9、履约验收:招标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每个季度对服务企业进行服务标准(供货质量、价格、时间等)考评,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招标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0、采购项目类别:货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包1-包15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技术参数
包1:鱼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包2:猪肉
1. 整只、半只胴体(肉畜经过屠宰、放血和除鬓毛、内脏、头、尾、四肢下部后的躯体为胴体):
(1)应有相关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2)应是新鲜的预冷肉,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体腔无内脏;
(3)应放血完全,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
2.内脏、头蹄等
(1)应新鲜,卫生,干净,不得有残留的毛发,积血,粪便等;
(2)外形正常完整,无不良气味,无淤血,黑斑等异常感官;
(3)色泽鲜亮组织结石有弹性;
包3:牛羊肉
1. 整只、半只胴体(肉畜经过屠宰、放血和除鬓毛、内脏、头、尾、四肢下部后的躯体为胴体):
(1)应有相关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2)应是新鲜的预冷肉,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体腔无内脏;
(3)应放血完全,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
2.内脏、头蹄等
(1)应新鲜,卫生,干净,不得有残留的毛发,积血,粪便等;
(2)外形正常完整,无不良气味,无淤血,黑斑等异常感官;
(3)色泽鲜亮组织结石有弹性;
包4:鸡肉
1.整只、半只禽体:
(1)所有禽体必须开膛;
(2)应是新鲜的预冷肉,官正常,表皮无病状,肌肉无积血,体腔无内脏等填充物;
(3)应剃毛干净,大小均匀,形状完整,体表无淤血,黑斑;
(4)表皮光泽,因品种不同呈现浅黄或黄色,肌肉限量有弹性,气味正常;
(5)应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污血或其他污染物;
2.内脏、体壳、翅翼、腿爪:
(1)应新鲜,卫生,干净,不得有残留的角质层、积血粪便等,体壳内无填充物;
(2)外形正常,无不良气味,无淤血,黑斑等异常感官;
(3)色泽鲜亮,组织结实有弹性;
3.肉禽类包装、配送要求:
(1)细分割后的产品须立即称重打包,置余0-4℃保鲜库中保存;
(2)包装材料需采用环保性塑料盒,建议使用抽空充氮包装机,可延长保存期;
(3)包装整只畜禽肉品时,不得在体腔内填充任何东西;包装半只畜禽肉品时,必须将半边完整地展示出来,不得搭售头、颈;不得有肉体暴露在包装之外的现象;
(4)包装好的商品,必须准确的加贴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售价等信息。
(5)当日采购,当日配送的原则,采购的肉禽类检查合格后,直接装入食品冷藏车,挂钩悬挂,不接触车壁,调节适宜温度配送。
包5:蛋
近期生产的新鲜鸡蛋。鸡蛋大小均匀,无破损、发黑、发臭现象,表面有光泽、干净,专用箱承装。
包6:油
1.符合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编制的《现行粮油国家标准目录》中对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
2.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3.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国标(GB1535-2003),非转基因花生油,符合国标(GB1534-2003)。
包7:蔬菜
1.蔬菜使用化肥、农药不超标并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保证蔬菜属于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保证蔬菜页面干净,无明显泥土、黄叶、枯死叶、杂质等,包装整齐,所有叶菜是叶上不能有虫眼,不能有农药残留。
2.根茎类:所有根茎类的商品,不能有虫眼,土豆不能生芽发青,大蒜不能长蒜芽。
包8:干调
一、感官指标
1.色泽:色泽正常
2.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
3.性状: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
4.包装质量: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二、理化指标
1.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2.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以上理化指标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微生物指标
1.菌落总数cfu/g
2.大肠菌群MPN/100g
3.致病菌:不得检出
包9:豆制品; 应符合豆制品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包10:冻货
1.符合水产品及冻品类国家标准中所提出的要求。
2.水产品的配送采用当日采购、当日送达的原则,保持水产品的新鲜活力。
包11:水果、饮品、杂粮
1.水果:不能在商品上有枯烂、花斑、霉变。
2.瓜类:甜瓜、西瓜等不能太生,不能有压伤,瓜肉不能变色、变味和腐烂。
包12:米
大米:保质期内优质大米,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符合国标(CB1354-2009);
包13:面
白面:保质期内优质面粉,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符合国标(CB1355-1986),不添加国家规定以外任何添加剂成份。
包14:饺子
1.外观、色泽、滋味、气味、异物、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均符合食品标准
2.执行标准GB/T23786-2009和GB19295-2011
3.冷库存储(避免和其他冷链食品交叉感染)
4.专用冷藏车运输
包15:熟食
执行标准GB27262016,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物,无焦斑和霉斑。
包16:厨具日杂
(一)合成洗涤剂
合成洗涤剂是指由表面活性剂或其他助剂用化学方法配置而成的,具有去污、清洁作用的产品。
1.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要可采用塑料袋、玻璃瓶、硬塑料桶等。塑料袋封口应牢固整齐;瓶、盒盖应与主体配合紧密、不漏。印刷标志应清晰美观,无脱色。
2.标识要求
(1)产品名称
(2)产品类型(适于洗衣粉、洗衣膏、浴液);
(3)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4)产品标准编号;
(5)净含量;
(6)产品主要成分(适于洗衣粉)、表面活性剂、助洗剂酶的种类和适于手洗和机洗。
(7)使用说明;
(8)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
(9)产品用途(适于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二)家居日杂用品
1.标识检查
生产厂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使用说明和维修保养说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产品规格、等级成分等;产品标准编号,检验合格证明。
2.外观检查
做工是否精细,表面是否光滑洁净;产品尺寸及构造是否合理;产品是否结实耐用,安全可靠。
(三)五金产品:达到国家要求的质量合格标准。
包17:干洗
(一)干洗内容
窗帘、桌布、椅套、台裙、口布
(二)干洗要求
无渍、无味、无褶皱,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洗涤剂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四、采购单位信息
1、联 系 人:刘德卓、于欣煜
2、联系电话:15545406789、18045492333
3、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2021年 8 月 21 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算起)。
4、公示方式:依据《关于加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求编制与公示工作的通知》(佳财发〔2018〕52号)的规定,进行采购需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