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再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LP-C2021042S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情况: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采购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年采购量预算106.7万元,最终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实体门店。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单个合同同类业绩在50万元以上;
3.投标人非在招标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5.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二种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
1.采购文件获取方法,响应人任选一种:①衢州市公共资源网下载(http://ggzy.qz.gov.cn/)或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下载,费用300 元/份,在开标会议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单位。②到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纸质采购文件费用 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可在2021年9 月8日16: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入帐,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单位开户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07648232,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57015863。(交款凭证做进响应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9月 9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本公告及澄清文件在以下网站发布:
本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招天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0-79668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57015863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8日
(定稿)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项目(二次).doc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LP-C2021042
招 标 人: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盖章)
编制时间: 2021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再次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企业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SLP-C2021042S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情况: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采购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年采购量预算106.7万元,最终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企业实体门店。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单个合同同类业绩在50万元以上;
3.投标人非在招标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5.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二种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
1.采购文件获取方法,响应人任选一种:①衢州市公共资源网下载(http://ggzy.qz.gov.cn/)或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下载,费用300 元/份,在开标会议现场缴纳至招标代理单位。②到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纸质采购文件费用 300元/份,资料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可在2021年9 月8日16: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入帐,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单位开户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000207648232,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657015863。(交款凭证做进响应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9月 9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本公告及澄清文件在以下网站发布:
本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招天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0-79668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657015863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18日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二次) |
2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龙游县湖镇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570-7966828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657015863 |
4 |
招标内容 |
采购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具体见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
5 |
供应地点 |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6 |
合同履行时间 |
从合同签订起一年 |
7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
8 |
资格审查方式 |
实行资格后审 |
9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 |
10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署名的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570-3619088);招标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在本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文件,需各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
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份数: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12 |
签字和盖章 要求 |
投标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投标单位公章。 |
13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要求装订: 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建议投标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
14 |
包装封面上写明 |
项目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1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 9 月 9 日9 时30分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艺苑路292号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1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地点 |
17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
18 |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法组建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20 |
中标人确定 |
确定1家中标人 |
21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不计利息); 3、时 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前。 开户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十里坪支行 开户账号:19750501040000183 |
22 |
最高限价 |
粮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 90 %、油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 90 %、调味品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 90 %、饮料类结算率最高限价为 90 %。超过结算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报价(结算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XX.XX%。 |
23 |
代理费 |
本项目代理费为 12391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代理单位。 |
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餐厅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采购(二次)。
2.2 招标编号:SLP-C2021042S
2.3招标内容:采购粮油、调味品、饮料等物资(详见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3、合格投标人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 本项目代理费为12391元,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代理单位。
(一)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有)等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交流,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用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7.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人有权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补充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7.3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本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二) 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相关参数、资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2 未对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组成。
9.1【资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单个合同同类业绩在50万元以上的业绩
(5)质量及服务计划承诺书;
(6)廉政承诺书;
(7)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材料复印件及有关辅助资料
9.2【报价文件】
投标函;
(2)报价明细表;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按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资料费、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未提供原件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
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盖章并签字,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拟格式,也须盖章或签字。
10、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3 《投标函》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0.5 投标人已明知招标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及其他应当告知招标人可能影响招标项目实施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0.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10.7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报价要求
11.1 投标文件中采用人民币为报价计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以上货物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
11.3 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支付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2.3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至其公司账户。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在一至三年内不欢迎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1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或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13.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招标代理签收后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3.4.3 中标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结果的、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或不履行合同的。
13.4.4投标人在招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5招标过程及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3.4.6如属本省系统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调研员和离退休干部)、招标人科级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的企业,包括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13.4.7如给予招标人有关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服务,经查实属于商业贿赂的。
13.4.8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 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应写全称。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2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各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材料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应当分别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建议投标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
15.3包装及密封
将装订好的 “正本”和“副本”,按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包装在密封袋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封套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或资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等字样。原件装在单独袋内,可以不予密封,原件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
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招标代理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16.2开标现场需单独递交核查的材料,包括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要有另行书面说明,开标后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以上核查材料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6.3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招标时间,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送达到招标代理人。
17.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开标现场交至招标代理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7.3 若投标人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撤回投标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代理人。
17.4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8.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装、密封的或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18.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其他约定。
(四)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9、开标
19.1招标代理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
19.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须同时提供会议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书面说明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公证处确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19.3工作人员检查各投标人的标函密封、标记情况。
19.4由工作人员按标书递交时间的后交先开顺序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并送评标室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宣布投标人的资信技术评审结果。
19.5由工作人员按后交先开顺序拆封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各投标人报价,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宣布投标人的报价评审结果。
19.6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复核。
19.7开标会议结束。
20、评标委员会组成
20.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0.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对投标书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21、评标过程的监督
本项目评标过程中由招标人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合格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资信技术文件评审通过后开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评审后,提交评审报告。
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3.1开标后,招标代理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及符合要求;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交纳;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签署。
23.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代理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3.3评标委员会将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23.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可就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必须到场。投标人有义务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答疑和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3.5评标委员会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提供的资料不得作为评标依据,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证明、说明则不在此列。
23.6投标报价错误的修正原则: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小数点点错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或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开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24.1以电讯、邮寄形式投标的。
24.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身份证明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4.3投标文件正、副本标书数量不足的,或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文件混装的,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提前开启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24.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4.5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保证金或资料费收据上名称不一致的(企业正常变更的除外,但必须相关法定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24.6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4.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8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规定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的。
24.10未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24.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的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或主要实质性内容未响应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4.12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1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24.14不响应修正原则的。
24.1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24.16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4.17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在暂停期限内的。
24.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19投标人为代理商,但未取得制造商或生产商的项目授权书的。
以上无效标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投标被确认为无效的,招标人应告之该投标人。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
25.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5.2有效标只剩一家或评标委员会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其报价、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的。
25.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的。
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6.1评标原则: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6.2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结算率报价权重从低至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权重低者排名靠前,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遇投标报价权重相同,则以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若第一名放弃的将重新招标。
备注:报价权重计算方法:公司餐厅采购物品为粮、油、调味品、饮料四大类,所占权重分别为28%、32%、35%、5%,
权重报价=粮类*28%+油类*32%+调味品*35%+饮料类*5%
26.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无效投标。
26.4审查标准
①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②资信技术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③报价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④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6.5评审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在本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7.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7.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7.3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27.4招标人、招标代理及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28、合同授予
28.1中标通知书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预中标结果公示三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自行领取。
28.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2.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迟于通知书领取后30日。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于其放弃中标资格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28.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8.2.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对本次招标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8.3 履约保证金
28.3.1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有效。如中标人不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废除其中标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8.3.2 合同履行完毕中标方无瑕疵纰漏的,招标人在三十日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退还。
28.3.3 履约保证金缴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单位名称须与中标单位一致。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单位名称须与中标单位一致。
29、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等条款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0、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纪检监察科提出质疑或投诉,投诉电话:0570-7166927。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和要求:
公司餐厅采购物品为粮、油、调味品、饮料四大类,采购总额约为106.7万元左右,所占权重分别为28%、32%、35%、5%,最终以实际采购为准。本次物品采购指定品牌、规格。不能指定品牌的物品,则明确产品等级及相关质量要求。确定物品采购目录及基准价,不超目录采购。结算价=基准价*中标结算率。全年物品采购数量以公司餐厅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超出合同约定目录范围物资品种数量,不超过约定目录品种数量的10%。
二、物资质量要求
中标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标准,必须为合格、安全的货物;不符合规定、腐烂变质或已受到污染的货物不得提供;货物到招标人仓库时,不能超过标定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外包装无破损,厂商标识完整,不得私自改装、分装或降低品质;货物不得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货物包装不得有任何监管安全隐患;提供货物出厂合格证件,48小时留样备查。
(一)粮类
大米加工质量执行GB1354-2009标准,达到国标一等米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面粉质量达GB1355一级标准,卫生指标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酸、溴酸钾、漂白剂等。小杂粮未指定品牌,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1.白芸豆:中等等级。当年生产,颗粒肥大,整齐、有光泽。水份13%以下,杂质0.5%以下,异色粒1%以下,不完善粒3%以下,无烂粒。
2.玉米渣:一级等级。水份含量13%以下,颗粒均匀、饱满,颜色鲜黄无杂质。
3.小米:一级等级。当年生产,颗粒均匀,乳白色或黄色,无碎渣虫害,手捻不易粉碎,有光泽,有清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口嚼微甜。
4.红豆:中等等级。当年生产,颗粒饱满,色泽自然红润,颗粒大小均匀,水份含量13%以下。
5.绿豆:中等等级。当年生产,颗粒饱满,均匀,色泽鲜亮,破碎率1%以下,水份14%以下,杂质0.5%以下,有正常清香味,无异味。
6.燕麦片:片块整齐,粉末少,新鲜无异味。
7.荞麦粉:中等等级。新鲜不结块,无异味。
8.黑米:中等等级。稻谷当年生产,米皮黑色有光泽,颗粒均匀,碎米率低不含杂质,水份含量13.5%以下。
9.糯米:中等等级。稻谷当年生产,米粒发白无杂米,颗粒均匀,碎米率低无杂质。
(二)油类
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压榨加工,原材料采用非转基因农产品。
(三)调味品类
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标准、外包装要明确标识生产厂家、食品卫生批号以及注册商标等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
(四)饮料类
符合国家GB 10789-2007饮料通则。
三、送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人根据餐厅物品使用需求,在采购物品目录内选定商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请中标方供货。中标方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必须在三日内按招标人指定物品品种、数量、规格,送到招标人指定场地交货。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用,防止二次污染。货物运输及装卸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中标方负责。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中标方在每批次交货时应同时附上一式三联送货单,留存招标人二联, 中标方留存一联,需填写品名、重量、数量、规格。招标人在中标方货物送达后组织专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进行当场验收,招标人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中标方退换货。
五、结算方式
1、根据合同约定基准价及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结算率确定全年结算价,结算价=基准价*结算率。结算价格包含货物价款、包装物、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其中,结算率分别为粮类 %、食用油类 %、调味品类 %、饮料类 %。
2、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算。
3、如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物资不在全年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则由招标人组织人员就近到周边菜市场进行询价,以该询价价格作为基准价。超出合同约定目录范围物资品种数量,不超过约定目录品种数量的10%。
4、每月25日为月货款结算日,中标方必须开具本公司的税务发票,提供本公司的账号,招标人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15日内将当月货款转入中标方公司的账户。中标方开具非本公司的发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提供非本公司的账号,招标人有权拒绝转款。结算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
5、因中标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延期付款。
附件1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基准价(元) |
条形码或备注 |
1 |
苏三零高精985小麦粉 |
25Kg/包 |
130 |
6971837560088 |
|
2 |
金沙河高筋雪花小麦粉 |
25Kg/包 |
120 |
6932759720660 |
|
3 |
海皇面粉 |
25Kg/包 |
包 |
130 |
6948195845034 |
4 |
金沙河高筋特一小麦粉 |
25Kg/包 |
包 |
125 |
6932759721223 |
5 |
金沙河精制粉 |
25Kg/包 |
包 |
125 |
6932759726518适用于油条 |
6 |
小米 |
公斤 |
11.8 |
||
7 |
红豆 |
公斤 |
16.96 |
||
8 |
绿豆 |
公斤 |
15.8 |
||
9 |
黑米 |
公斤 |
9.96 |
||
10 |
燕麦片 |
公斤 |
7.8 |
||
11 |
糯米 |
公斤 |
5.98 |
||
12 |
荞麦粉 |
公斤 |
9.6 |
||
13 |
玉米渣 |
公斤 |
6.4 |
||
14 |
冰糖 |
公斤 |
10 |
||
15 |
白木耳 |
公斤 |
59.6 |
||
16 |
薏米 |
公斤 |
18 |
||
17 |
福临门寒香米 |
10Kg/包 |
包 |
86.8 |
|
18 |
玉米粉 |
公斤 |
5 |
||
19 |
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
106g/桶 |
桶 |
4 |
|
20 |
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 |
120g/桶 |
桶 |
4 |
|
21 |
去皮绿豆 |
公斤 |
16 |
||
22 |
巨香香菇挂面 |
1Kg/包 |
包 |
11.3 |
6935683711285 |
23 |
红枫秋田小町 |
10Kg/包 |
包 |
65 |
6944910325560 |
24 |
三象糯米粉 |
500g/包 |
包 |
9 |
附件2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基准价(元) |
条形码或备注 |
1 |
金龙鱼玉米油 |
5L/壶 |
壶 |
79 |
6948195801184 |
2 |
金龙鱼调和油 |
5L/壶 |
壶 |
79 |
6948195807551 |
3 |
金龙鱼葵花籽油 |
5L/壶 |
壶 |
79 |
6948195801016 |
4 |
鲁花5S压榨一级花生油 |
4L/壶 |
壶 |
129 |
6916168616813 |
5 |
农家菜油 |
公斤 |
20 |
附件3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基准价(元) |
条形码或备注 |
1 |
蓝海星低钠盐 |
300g/袋 |
袋 |
2.5 |
6920046100110 |
2 |
纯竹精盐(无碘) |
225g/袋 |
袋 |
7 |
6954657400017 |
3 |
散称白砂糖 |
公斤 |
6.78 |
||
4 |
蓝海星健康平衡盐 |
300g/袋 |
袋 |
3.2 |
6920046100103 |
5 |
海天黄豆酱 |
800g/瓶 |
瓶 |
14 |
6902265908012 |
6 |
海天老抽王 |
1.9L/桶 |
桶 |
21.5 |
6902265240037 |
7 |
四丰堂状元红袋装酒 |
375ML/包 |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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