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 09:04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相应报名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29.8560万元 最高限价: 29.8560万元 采购需求: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试用期一个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11日至2021年8月17日,每天上午 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6-15号 3.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员携带:①加盖公章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③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到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6-15号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或者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614844939@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不及时报名,后果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21年8月18日下午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6-15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必须在密封袋中注明: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投标保证金以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保证金,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8 月 11 日 4.项目性质: 服务类 5.项目实施地点: 怀远县境内 6.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标段(包别)划分: 1个包 9.供应商业绩要求: / 10.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前两年内未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蚌埠市公共资源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及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 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11.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方式,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参加开标人员所持安康码应为绿码,同时要确保参加开标前14天内未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未接触新冠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接触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无出国出境史及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不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参加本次开标。各参加开标人员开标期间请佩戴口罩。 12.本招标公告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怀远县包集镇科技路于新建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 1816085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 地址: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26-15号 联系方式:1550552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部长(采购人)、董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160858618(采购人)、15505522020(采购代理机构) 邮 箱: 614844939@qq.com (邮件不得署名)
附件: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项目采购需求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怀远县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包集镇人民政府食堂楼上楼下面积共约35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66人,周一到周五每人就餐人数约66人,周六周日就餐人数约10人;(其中采购人补助15元 /天/人+个人50元 /月/人)。(试用期为一个月,如在试用期甲方不满意可以清退乙方),最终结算依据按中标价格以及人员实际发生情况结算。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须根据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及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食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2)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清晰、服务规范、各司其职。 (3)要求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 (4)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中标单位应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2、供餐要求: (1)早餐:就餐时间07:10--08:00,每人两个素菜、三个小咸菜、一个鸡蛋,有馒头、稀饭可选择,保证每个星期不重样,保证餐饮新鲜卫生、碗筷餐具消杀消毒无病毒、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摆放有序、就餐范围定时定点消毒、打扫,无灰尘、垃圾等。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餐桌等东西完好无损、否则乙方予以适当赔偿。 (2)午餐:就餐时间12:00--13:00,每人两荤两素菜,保证每个星期不重样,保证餐饮新鲜卫生、碗筷餐具消杀消毒无病毒、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摆放有序、就餐范围定时定点消毒、打扫,无灰尘、垃圾等。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餐桌等东西完好无损、否则乙方予以适当赔偿。 (3)晚餐:就餐时间18:00--18:30,每人两个素菜、两个小咸菜、有馒头、面条、稀饭可选择,保证每个星期不重样,保证餐饮新鲜卫生、碗筷餐具消杀消毒无病毒、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摆放有序、就餐范围定时定点消毒、打扫,无灰尘、垃圾等。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餐桌等东西完好无损、否则乙方予以适当赔偿。 (4)节假日、保障工作等重大活动、突发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障。工作量以采购人书面报告为准,费用另计。 (5)除工作餐、加班餐之外,业主安排的其他供餐要求。 (6)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等民族节日,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色。 (7)针对餐饮人员中可能有少数民族人员,餐饮应有具体措施。 (8)其中部分工作人员需提前分餐,以餐包形式外带就餐(打包费另算)。 (9)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食品原材料质、量、价的验收工作。 3、餐具卫生 (1)打餐时的勺、汤勺、铲、菜勺、夹等不能直接放置在台面上,应放置于洁净餐盘、置物桶等容器内; (2)使用后的餐具必须经过清水冲洗、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开水消毒等程序处理后放入消毒柜内消毒,确保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 (3)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及其加工工具标识明确、存储合理,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分别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4)用于盛放瓜果蔬菜等食材的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制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随意堆放或直接放置于地面。 4、厨房卫生 (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工作台、货架、调料台每天清洗,抽油烟系统室内部分定期清洁; (2)瓜果蔬菜与肉类食品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油、盐、酱油等调味品和未用完的米、面、菜等开餐结束后妥善放置,避免变质; (4)每周1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做到厨房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5、餐厅卫生 (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 (2)餐厅内墙面、门窗须保持无灰尘、蜘蛛网,保持干净; (3)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垃圾桶和泔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保证餐厅无异味; (4)每周必须对餐厅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桌面、地面。 6、个人卫生 (1)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时必须将工服、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 (2)头发要保持清洁,女工长发须盘在工作帽内; (3)女工不浓妆艳抹和佩戴首饰,不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男工不留长发、胡子、长指甲; (4)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严禁抽烟、喝酒、吃零食,掏耳朵、挖鼻孔、挠头发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5)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6)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工作回来之后,再次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7)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8)工作人员如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7、制度要求 根据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包集镇人民政府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管理、日常服务运作等管理制度。如中标后未能按这些制度执行,采购人可按违约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1)食堂管理员工行为规范; (2)食堂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 (3)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各类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岗位考核办法和考核奖惩制度; (5)各类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修制度; (6)消防、食品安全等各项应急预案; (7)重要客餐接待规范; (8)其他管理服务制度。 8、人员配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三、费用要求 1、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后厨房内设备甲方负责购买维修、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液化气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与甲方无关,如出现安全问题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经营期限:满一年。在经营期间甲方会不定时检查就餐的卫生环境、以及食品的新鲜程度、以及后厨的卫生整洁、会派代表进行不定时考核,在此期间如乙方在考核时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协议。期满一年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双方一致后可以续签。 四、支付时间及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前七日内结算上个季度相关餐饮费用。 (如就餐人数与本次采购人所报人数相差较大时可根据当时就餐实际人数参照中标单价予以据实结算)。 五、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管理费、保洁材料、各种税费等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相关方费用,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后厨、卫生、保洁、刷洗等相关人员要有健康证明、无传染病史、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等特殊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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