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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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餐饮外包服务 | 配置7人为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提供管理服务。人员配备:管理人员1名(兼仓库管理、台账管理),中级厨师2名、切配工2名,厨工2名,共计7人。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有效健康证,年龄范围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 | 1353800 | 2021年09月 |
附件信息:
食堂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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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至2023年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2021至2023年度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 |
配置7人为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提供管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
项目投标 限价 |
本项目投标限价135.38万元,如超过投标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
2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背景
(1)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2021年招标的服务期限即将到期,为切实提高餐饮的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现对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管理服务实施新一轮的招标。
(2)甲方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午餐平均每天就餐人数约为200人次左右(包括搭伙单位及其他零星相关人员);
(3)甲方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共一层,总面积95.4平方米,大堂面积134平方米,有效餐位76席;包厢区面积35.5平方米,有效餐位12席。
(4)食堂的基本设施设备包括双眼大灶1组、单眼灶1组、矮脚炉1组、蒸箱1套、餐具保洁柜2个、冰箱3个、不锈钢操作台8台、货架5个、水池10个、大米架3个、保温台2台、暖汤暖饭车2台、煮面炉1台、蒸灶1台、消毒柜1台、开水器2台、油脂分离器1台。
2、服务内容:
(1)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工作日早、中工作餐;
(2)部分会议的自助用餐或快餐;
(3)政府部门部分工作餐和公务接待用餐;
(4)双休日和节假日突发事件机关人员用餐。
3、餐饮方式:
(1)早点以面食、稀饭等为主(不少于6个品种);
(2)午餐以快餐和面食为主;
(3)快餐以八菜(三大荤二小荤三蔬菜)一汤等进行自选。
4、项目目标:甲方通过引进乙方以建立一个甲乙双方满意且达到服务行为规范化、伙食结构营养化、质量规范标准化、卫生安全制度化的新型食堂。
5、服务要求:社会化餐饮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服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6、管理模式:由成交供应商统一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
7、若采购人安排加班或者有突击性、临时性任务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后勤保障。
8、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管理的经验,并有一定服务队伍和售后服务场所。具有一定应急保障能力的。
(2)具有规范严密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有能力不断推出适合机关人员口味的新菜谱和各种主食。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管理人员1名(兼仓库管理、台账管理),中级厨师2名、切配工2名,厨工2名,共计7人。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有效健康证,年龄范围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厨师类人员必须持有本人餐饮相应等级证书。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证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满员。
1、设施、设备的使用
(1)甲方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甲方。期间,如因乙方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碗、筷、汤匙及低值易耗品等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2、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即本项目采购人,乙方即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乙方负责食品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卫生质量监督、伙食价格标准确定、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反馈和财务管理。
(2)甲方负责对厨房油烟机清洗、厨房设施维修、油脂分离器维保等。
(3)乙方负责食堂操作间、用餐区、包厢以及附属卫生间、传菜间等清洁卫生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换。
(5)乙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上岗),确定其工资报酬,同时对自己的员工实行奖罚和解聘。
(6)乙方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7)乙方协助甲方搞好成本核算和食谱制定。
(8)乙方应本着为甲方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的原则,工作日无特殊情况作息时间应为
6:00—16:30;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四)报价要求: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用(包括福利费、单位缴金部分)及管理费用和税金,投标单位报价以24个月合同的总价为投标标的,标的中请将24个月内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基数等可能调整的费用一并考虑,如中标,24个月内服务费不再作调整。如遇增加服务内容、每年平均每天客饭就餐人次多于或少于核定人数的20%时,双方可以提出增加或减少当年度的服务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区财政部门同意,另外签订增加或核减当年度服务费用的补充协议。
(五)项目实施依据及执行标准:
(1)项目实施依据
本项目为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年度采购项目,已列入本年度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计划。项目资金由上海市松江区财政预算安排。
(2)项目执行标准
国家和本市颁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3考核办法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满意度测评,如遇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5分以上,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月工作考核表
序 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核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一 |
服务行为(25分) |
1.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佩戴口罩、手套,并保持整洁,女工头发应束于工作帽内,男工不留长发、长鬓脚,不蓄胡子、不留长指甲,不凃指甲油,不戴戒指等饰品; |
4 |
现场抽查,每发现1人违反规定,扣1分。 |
|||
2.仪表规范、整洁,自然,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
4 |
现场抽查,每发现1人违反规定,扣1分。 |
|||||
3.餐厅、售卖窗口服务人员应做到“一笑”“二礼”“三轻”“四勤”; |
4 |
现场抽查,每发现1人违反规定,扣1分。 |
|||||
4.严禁公共场所及操作间吸烟,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不卫生行为 ; |
4 |
现场检查,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本子项不得分。 |
|||||
5.工作现场应配备消毒液,在进入烹饪、售卖工作间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当用流动清水或消毒液洗手同时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 |
5 |
现场检查,发现1人次违反规定,扣1分。 |
|||||
6.在规定时间提供服务,并且在特殊情况时及时服务。 |
4 |
未整点供应,发现1次扣1分。 |
|||||
二 |
公共区域和厨房管理 (55分) |
1.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台面、栏杆、椅子、灯座、玻璃门、窗(除室外一面)等光亮整洁无明显积尘、手印、污渍、烟蒂、垃圾;地毯无积尘; |
5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1分。 |
|||
2.公共区域角落处无积尘、垃圾和蜘蛛网; |
5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1分。 |
|||||
3.卫生间空气流通,无异味;盥洗台面干净、整洁,无水渍;水龙头等光亮无锈斑;镜面无灰尘、污痕、水痕、手印;按时补充卫生纸、洗手液,定期消毒,有记录; |
5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4.工作间内物品分类摆放,整洁有序; |
5 |
现场抽查,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1分。 |
|||||
5.遇下雪或下雨天,在大堂进出口铺设防湿防滑地毯并树“小心防滑”告示牌,及时拖擦,无积水; |
5 |
未及时采取措施、未设立标识本子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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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炊事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关闭然气开关,地面无垃圾、杂物、明显积水,水渠通畅; |
5 |
炊事结束后现场抽查,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7.应当定期清理、清洗、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等设备与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做好标识,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
5 |
现场抽查设备与设施,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砧板、刀具案台、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必须标志明显定位放置,分开使用,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无异味;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并记录; |
5 |
现场检查,发现1列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9.清洗池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蔬菜、肉类和水产品应分池清洗,不混用水池; |
5 |
无标识本子项不得分,现场抽样,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1分。 |
|||||
10.餐饮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及时放入保洁柜待用,保持干净、无油腻、无积水,并保存相关消毒记录; |
5 |
现场抽查,每发现1列违反规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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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调味品用后加盖,防止污染。 |
5 |
现场抽样,每发现1处违反规定,扣1分。 |
|||||
三 |
菜肴质量及其他 (20分) |
1.应制订周菜谱,饭菜、点心月月有翻新; |
5 |
现场验证,未做到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
|||
2.按规定对食品留样,不漏留。留样和样品处置应做好记录; |
5 |
现场检阅3个月的食品留样记录,现场抽样,每发现1项违反规定,扣1分。 |
|||||
3.菜肴搭配合理,打蔬荤菜勺要分开,量要均匀; |
5 |
现场抽样,每发现1次违反规定,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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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配备7人,岗位人员符合合同要求。 |
5 |
每日检查,岗位缺员超过三天,缺1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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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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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意见 |
考核部门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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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单位意见 |
被考核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
采购人保留对以上考核表内容的修改权力;
年 月 日
注:1.为了确保松江区财政局机关食堂社会化单位的工作质量,结合《上海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原则上每季度对服务单位的工作及运行状况进行考核。
2.一月一考核,考核满85分为合格。
季度满意度测评表
年 月 日
内容 单位 |
卫 生 |
菜 肴 质 量 |
服 务 质 量 |
总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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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卫生 10 |
菜肴 卫生 10 |
个人 卫生 10 |
菜肴 色香味 10 |
菜肴 品种 10 |
菜肴搭配 10 |
菜肴 新鲜度 10 |
服务 态度 10 |
供应数量 10 |
规范 操作 10 |
100 |
|
机关 食堂 |
采购人保留对以上测评表内容的修改权力;
注:1.每季度由办公室牵头、驻进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2.每季度考核合格分为85分,低于85分的,在支付季度服务费时按10%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