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署时间:2021-08-19 14:57:36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合同签署时间:2021-08-19 14:57:36
采购人名称 |
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荣成市明飞贸易有限公司 |
价款形式 |
金额 |
合同金额 |
595680.00元(人民币) |
合同期限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1-08-19 14:57:36 |
SDGP371082202102000169-A-采购合同
1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
项目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169
采购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169
合同编号:SDGP371082202102000169
甲方: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
乙方:荣成市明飞贸易有限公司
2
合 同 书
本合同于 2021年 8月 17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
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所需食堂服务外包经威海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SDGP371082202102000169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委员
会(或甲方)确定荣成市明飞贸易有限公司为 A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
(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成交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或货物)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合计就餐
人员约 136人。
甲方提供职工食堂、设施、设备、工器用具;负责水、电、暖供应等。成交
3
供应商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燃气费用,用人费用、用工管理,食堂原材料采购,为
甲方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等。
二)相关要求
1.岗位设置及人员:
①成交供应商进驻食堂后确保原有工作人员就业岗位,做好现有工作人员的
转接工作,确保队伍稳定。
②甲方食堂没有工作人员的须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岗位和
人员,原则上每 20-25人配置 1名服务人员。
2.成交供应商需自行配置车辆购买原材料。
3.原材料采购要求:
①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②成交供应商从正规渠道购买原材料,并经过食品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其中,
食用油需采用正规厂家知名品牌花生油,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提供
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
采购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
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正规
厂家知名品牌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
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
期产品。
③落实原材料采购索要票证、每餐食品留样等制度。主副食品种要按《食品
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 48 小时备查,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
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4.服务要求:
4
①要做到每日按时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②成交供应商须爱惜食堂财产,对厨具设施应按时保养、维修,日常生产做
到要节水节电,一切设施设备维修与更换(餐具、用具、灶台、油烟机、工作台、
冰柜、桌椅板凳等所有设施)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③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区域的卫生清扫,食堂卫生、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有关
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管理规定,为就餐人员提供热情周到
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④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的医疗费、
伤残赔偿金等所有与上述事故有关而产生的费用)。
⑤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⑥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取消其服务资
格,解除服务合同。
⑦成交供应商经营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做到依法用工,
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⑧成交供应商负责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服从甲方和职能部门的
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零事故。
5.禁止使用甲方无偿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等开展食
堂供餐之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负责职工食堂服务用人、用工管理(包括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
工装、福利、劳保、体检等费用)日常设备维护,为甲方职工提供食堂就餐服务。
食堂原材料等物资采购配送等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需按约定价款支付管理服务
费。
5
7.菜品设置时以中式炒菜为主,突出口味,同时搭配品种丰富的面食,甜点,
汤粥类及水果等,满足就餐人员的改善型需求。产品制作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和食堂生产安全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制作的质量,食品安全及环
境操作卫生接受采购方监督。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禁止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
加工和提供“回锅菜”服务。
8.因为顾客流动率较小,就餐人员较固定,对菜品的更新速度要求较高,在
产品循环方面,结合时令原材料以及职工意见,提前订制每周菜单,做到每周产
品不重复。
9. 实行定期消毒制度和对餐具、用具、环境设施消毒明示及标识制度,严
防废水、废气、蚊蝇、粉尘等环境污染。
①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
洗净消毒);
②加工原材料和制作凉菜的用具、容器等使用前后必须消毒,必要时,在使
用前对各种食品原料进行消毒;
③洗碗间、烹调制作间、厨房的工用具应及时消毒,冷荤(藏)间、灶台应
做到每餐消毒;
④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做到每人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化学消
毒剂必须由专人保管;
⑤保证餐桌、餐椅、地面、墙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
⑥使用空调的,要对空调的过滤器经常清洗和消毒。
10、食品卫生冷藏卫生要求
①食品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6
②冰箱或冷库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③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的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仓库或冰箱
内。严禁食品与非食品一起存放,严禁私人食品放入冰箱或冷库。
11.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食堂未经甲方允
许,严格禁止外人就餐。
12、就餐标准:乙方提供一日三餐的饮食,要求每天早上有鸡蛋、稀饭、面
条、油条、小菜等;工作日午餐必须保证两主(海鲜和肉类):海鲜(非休渔时
新鲜海产品)、肉类(每周只一次鸡鸭食品)、两附(两热菜或者一热菜一凉菜)、
一汤或粥、一水果或酸奶;晚饭有炒菜、馒头、米饭等;双休日中午一荤一素的
饮食标准。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95,680 元,大写: 伍拾玖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 。(本
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595,680 元是一年的服务价,以现有就餐人数为基准,就
餐人员如有增加或减少,按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乙方开户名称: 荣成市明飞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荣成支行
银行账号: 155027691
五、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六、付款方式
按照实际成交价格支付乙方(按实际就餐人数按实结算),乙方负责于次月
5日前,为甲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服务费票据;甲方依据票据,在 7日内向
乙方支付服务费,即每月结算一次。
7
七、服务期和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自 2021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16日止)。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
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1、服务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
澄清及承诺。
2、甲方负责办理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有关正常运营的相关证件。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
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
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一)服务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
8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
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甲方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
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
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甲方定期组织对餐厅做满意度调查,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员工就餐满
意度调查模式组织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达不到 60 分,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所
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如连续三次调查结果达不到 60 分,甲方有权无条件
解除合同,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
(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 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0%;迟延履行的
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
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或违约解
除合同,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
的 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3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
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
本合同,并要求赔偿乙方对厨房改造、维修、添置工具等相关费用;
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9
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
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
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
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
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
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10
甲 方:荣成市崖头街道办事处 乙 方:荣成市明飞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11
附件一:同投标(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内容 品牌型号 详细配置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食堂服务外包 - - - 1.00项 595,680.00 595,680.00
本表总计 595,680.00
12
合 同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