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
关于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16:23

一、项目编号:SXLYCCG-2021113

二、项目名称: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商洛民乐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武关镇南坪村

中标 金额 : 优惠率 :4.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报价单.pdf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侯丹英、李雅妮、袁伟、周保民 屈涛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经办

联系地址:丹凤县城机耕路33号

联系电话:091433888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宇诚经办

电话:81132917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泰巷中环国际城西区1号楼2单元3205室

联系方式:81132917

十、附件:

丹凤营养餐招标文件7.28-(定稿-1).doc

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9日

项目编号:SXLYCCG-2021113

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一、名词解释 13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14

三、投标要求 15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

五、投标报价要求 19

六、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20

七、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23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24

九、开标 26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 27

十一、评标 28

十二、确定中标人 34

十三、质疑与投诉 35

十四、合同 37

十五、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37

十六、中标服务费 37

十七、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 38

十八、信用担保 38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3

第四部分 商务要求 44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4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

一、投标函 3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报告) 5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偏差表 7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8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9

六、技术方案 17

、投标人承诺书 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要,则填写) 2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按照采购程序,拟就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LYCCG-2021113

三、采购人名称: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地 址:商洛市丹凤县机耕路33号

联 系 人: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经办)

联 系方 式:0914-33888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泰巷中环国际城西区1号楼2单元3205室

联系方式:17782869268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蔬菜(鲜菜、干菜、肉蛋)等食材原料及79所学校调味品配送任务,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0元

招标最高限价:优惠率≥4.5%(丹凤县市场同类产品平均价)

合同履行期限: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此招标规定的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 8 月 3 日止

(上午9:00-12:00 ,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

注:1、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时间内的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谢绝邮购。(购买标书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国家疫情相关规定。若未佩戴口罩或违反相关疫情规定,招标公司有权请离购买现场)。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 18 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08月 18 日14:30分

3、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纪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778286926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6113 0113 6013 0010 5566 8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28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项目

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采购内容

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米、面、油,蔬菜(鲜菜、干菜、肉蛋)等食材原料及79所学校调味品配送任务,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

因本项目只招优惠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报总价,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配送的食材价格原则低于本县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的4.5%,所有食材到货价包含配送费,否则按废标处理。

项目性质

财政资金

公告媒体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1、名称: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地址:商洛市丹凤县机耕路30号

3、电话:0914-3388861

4、联系人: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经办)

3

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东泰巷中环国际城西区1号楼2单元3205室

3.联系人:纪工

4.联系电话:17782869268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其它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此招标规定的采购内容。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同一法人下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

现场踏勘

不组织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8

采购需求

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等要求。

9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身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供货承诺等)

10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1、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8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12

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 8月 18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B座1501室

13

唱标内容

开标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等)

14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少于90日历天

1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U盘壹份(单独密封)

U盘须包含的内容

内含投标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或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

16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投标文件(正本、副本、U盘)

项目编号:

在2021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17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18

供货期、地点等

1、供货期:叁年(2021-2024年度)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要求

合格

20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户名: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

(2)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3)账号: 6113 0113 6013 0010 5566 8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延长一个月。

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基本账户)、电汇、担保机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后必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拾万元(小写:300000.00元)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6113 0113 6013 0010 5566 8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3、支付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通知书前,向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3、本项目属性:服务招标。

23

其他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报价:应包括食品的生产、包装、储藏、运输、配送、留样、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优惠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最终合同供货价款以优惠率*市场价*实际供货数量的合计。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名词解释

(一)采 购 人: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二)监督机构:丹凤县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 标 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五) 投标人应当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应当相符。

(六) 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七)“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八)“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九)“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十)“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十一)“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十二)“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招标文件及要求

(一)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商务要求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

采购人如果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及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视为理解并遵守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及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要求

(一)投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限制投标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或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及授权书有效期

投标文件及授权书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90日历天,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标、定标以及合同签订事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声明函,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小微企业是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小微企业投标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

2.监狱企业

(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监狱企业投标时应出具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有关规定,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品目清单为准。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标注“★”的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品目清单为准。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3)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优惠,强制类产品不给予优惠。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优惠。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对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或单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6%)。

五、投标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二)因本项目只招优惠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报总价,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大米、面粉、食用油及干货调料每学期确定一次价格;蔬菜、肉、蛋等每周出台配送到校的价格。配送的食材价格原则上低于我县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的4.5%。所有食材到货价包含配送费。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优惠率,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四)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各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一)真实性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语言文字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三)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

(四)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优惠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对格式做任何修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1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其它部分组成。

2.1.1必备资格文件(详见前附表)

2.1.2商务部分

2.1.2.1投标函

2.1.2.2投标报价一览表

2.1.2.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1.2.4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2.1.2.5服务承诺

2.1.3技术部分

2.1.3.1投标产品情况说明

2.1.3.2产品技术证明材料

2.1.3.3 项目实施方案

2.1.4其它部分内容及要求

2.1.4.1、投标单位需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及内容均真实有效,无提供虚假资质,无开具虚假证明的声明;

2.1.4.2投标单位需提供自行声明,中标后所供商品和服务不得“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若引起的法律责任全权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1.4.3投标人应单独承诺保证在本项目服务及货物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商标权、著作权、厂商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2.2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装订

(一)投标人应以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

(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书写,统一装订(胶装)、标码。因字迹不清、表达不准或不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投标文件的打印应清楚工整,统一采用A4纸编制(如部分附表需要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折叠)。

(五)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采用Word版本或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采用U盘存储,U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版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版文件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一)投标文件密封

1.密封包装方式

(1)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密封、副本一起密封;且在外层包装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袋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公章)等内容。

(2)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

2.外层包装应加封条密封,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公章)等内容。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当面递交并签字确认。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人需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检查符合要求后接收投标文件。

注:若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3.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和组织工作,对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递送后,在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 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8. 本项目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文件及必备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采购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采购方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招标文件“四、招标文件;1.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为必备资格文件,必备资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需在投标截止时前单独装袋递交(法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的必备资质文件、投标文件及电子版,将被拒收;

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必备资质文件投标文件及电子版。

6.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

7.投标人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文件购买登记表中名称不相符的。

九、开标

(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三)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没有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五)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以公开唱标的形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无异议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和监标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七)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八)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九)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记录,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十)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

(一)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信用信息查询时投标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之一的。

(二)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三)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十一、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加评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评委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3.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7)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8)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9)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4.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5.开标后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投标人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对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通过条件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格式

填写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完全一致。

3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组成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编写,无缺漏项。

4

投标内容的完整性

投标内容未出现漏项或与招标要求不符;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承诺书、声明函、数据、资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响应程度审查

投标报价的响应程度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6

供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供货期。

7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8

其他

1.投标文件中未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若出现以上情况之一除按无效标处理外。

3.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及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况。

说明:以上各项有1项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不予通过,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原因。

(三)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文字叙述与产品样本或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或检测报告为准。

修正后的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比较与评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解表(总计100分)

评审因素及 权重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分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有效最低报价=(1-最高优惠比率)=基准价。

3.评分方法:P=单项分值权重×Pmin/ Pn

其中:Pmin:(1-最高优惠比率)。

Pn:第n个投标人的(1-投标费率)。

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投标价格的计算,本项得0分。

5.经评委一致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拒绝。

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审过程中,投标单位最后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最后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响应

50分

1.投标内容齐全,数量准确无漏项,投标产品规格重量、产品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等描述详细,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和安全可靠的要求。根据其响应程度优计10-7分;一般计7-4分;差计4-0分;

2.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根据各单位方案横向对比优计10-7分;一般计7-4分;差计4-0分;

3.需提供齐全的食品检测设备,完备的检测手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根据其响应程优计10-7分;一般计7-4分;差计4-0分;

4.需提供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仓储环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足够的加工、生产能力,生产加工工艺先进,产品质量有保证,根据其响应程优计10-7分;一般计7-4分;差计4-0分;

5.针对本项目的配送人员不少于10人专职配送队伍,及生产或管理人员。所有人员需有劳务合同、健康证、接种新冠疫苗等证明。根据其响应程优计10-7分;一般计7-4分;差计4-0分;

业绩

5分

投标人具有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的,每提供一份计1分,满分5分。

履约能力及售后服务

2分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在投标时能够提供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2年财务会计报告,每提供一个年度的得1分,共计2分;

3分

2、提供截止2021年7月之前三个月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期限须为开标前一年内),每提供一个月计1分,计满3分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成立期限不足六个月的投标人,如提供自成立日期至2021年7月之前任意一月完税证明的,即计满分,免税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官方证明资料)。

15分

3、在当地建立配送场所及售后服务机构,具备较强及较快的供货能力和配送能力,仓库及相关配送设施以及完善的配送队伍(并提供人员数量、组成结构及人员相关资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有效保证本地化服务及售后服务协调及时性(并提供售后承诺函)(根据其响应程优计10-15分;一般计5-10分;差计5-0分;)

5分

投标企业实力:企业或企业主要成员(法人或股东)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1分,共4分,企业或企业主要成员(法人或股东)荣获省级以下奖每项0.5分,共1分;满分5分

应急保障

10分

有针对本项目的保证储存场所卫生条件,确保产品储藏、保鲜体系和储存场所及配送人员和车辆,合理的配送方案;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方案,车辆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正常安全食用。服务方案合理、详细、周到,具有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等情况。(方案合理:8-10分,方案基本合理:5-8分,一般:0-5分。)。

3.其他事项说明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二、确定中标人

(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采购代理机构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告知本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十三、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

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或潜在服务商;

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E座29层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17782869268

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质疑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四、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定标后,中标人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报请监督机构通报,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五、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十六、中标服务费

(一)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二)以采购总预算金额为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

(三)中标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

(四)中标人服务费交纳信息:

收款单位:陕西龙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6113 0113 6013 0010 5566 8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

(一)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

2.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新组织招标。

十八、信用担保

(一)陕西省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二)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序号

合作单位名称

主办单位名称

联系

部门

联系

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业务

五部

李晓
何彦君
张华

88499422 13572821281
88499422 13679255205
88499422 18220823060

信用担保

2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

三部

夏靖颜
朱筠祥

88606038-6027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信用担保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公司

业务部

胡涛
叶楚沙

88360743 18629048822
88360749 13772153612

信用融资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分行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公司部

杨向晖

87281468
13379229383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