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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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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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20900MA6DJWQ30N | 贵州金麦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4140000元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食堂外包项目已于2021年8月17日开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金麦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元):4140000.00
服务期限:3年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满足
评分结果:95.66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恒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元):4080000.00
服务期限:3年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满足
评分结果:88.64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维以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价格(元):4080000.00
服务期限:3年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满足
评分结果:86.24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部门: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纪委监察部(投诉电话:0851-85119335)。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人:贵州省司法警察医院
联系电话:1778516303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912777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