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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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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拘留所搬迁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下选聘公告

招标详情

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拘留所搬迁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公开选聘,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应聘。

一、项目概况:新建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拘留所位于东方市东河镇,项目拟采购一批办公家具、家电及厨房用品等。

二、项目费用及工作内容: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78,617.14元,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报名资质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资金方面的能力。

(二)人员配备:须提交项目工作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出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四)信誉要求:负责项目的团队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站查询记录证明;④在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公告网页截图;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2018年以来项目业绩(制作业绩目录)、人员配备表、报价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以上材料验原件。注:(报名文件需密封,资料装订成册制作目录)

五、工作内容及选聘办法

(一)选聘本次项目的招标单位以控制价为基准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不含)至-30%(不含),报名单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报价须对应下浮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报价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数(单位:元,报价不得随意增减),手写报价无效(报名单位的报价下浮率接近有效报价范围最低值或最高值,有明显陪标围标行为的,出现一次列为陪标围标嫌疑对象并对其警告约谈,出现两次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再参加选聘活动并报请市纪监委调查)

(二)评选工作由选聘人自行组织本单位警保、法制、督察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并在分管领导的组织下统一拆封确认。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评审小组对其资质、业绩、人员配备、资料完整性、报价等进行评分,评审结果经评审小组确认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被选聘单位(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时,不影响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开展)。

(三)在单位组织选聘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我方将终止选聘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选聘人与被选聘人签定合同。

(二)报名单位需本单位派员亲自报名,若报名时或选聘后发现为挂靠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七、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9日至 8月26日下午五点止(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30-17:30。

六、报名地点

东方市公安局十楼基建办办公室(东方市九龙大道北侧)

七、联系人

唐女士 :0898-25562229/18789598339。

东方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9日

  • 报价一览表.docx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投标总额

(小写)

(大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私章)

: 1、投标总金额包括本包招标书中要求的所有货物、运输、服务、人工、税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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