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荣正DL[2021]121号-2
项目名称: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1年9月至2022年 9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众善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国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8509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成欣大厦1单元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春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1132177
质疑联系人:时明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11321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附件信息:
-
(第二次)-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docx
95.3K
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荣正DL[2021]121号-2
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中介
采购单位: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一、 投标须知
二、 招标文件说明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 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八、 废标的情形的情形
九、 开标和评标
十、 授予合同
十一、 质疑与投诉
十二、 其他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有关格式参考范例
一、投标文件封面
二、资格文件
三、技术商务文件
四、报价文件
五、合同及验收参考文本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二、评标原则
三、注意事项
四、评分标准
五、开评标程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荣正DL[2021]121号-2
项目名称: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6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600000 元
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1年9月至2022年 9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9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网上获取(用政采云注册帐号、密码进行系统登录后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获取成功)
售价(元):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本项目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即2021年9月7日14:30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及系统、设备功能演示视频(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两者放置于不同的U盘,单独密封)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文件载体内容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成欣大厦1单元三楼,收件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3-88113277),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石门路学校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众善路120号
采购人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众善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8509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成欣大厦1单元三楼
传 真:0573-88113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113277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113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八、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政采贷”政策: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桐乡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各银行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xmain/zxfw/005012/20200925/58b004df-6dd7-457f-afa2-673f776d0283.html。
十、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请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 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说明
一、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
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
2.5“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系指“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特别说明: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
5.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
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优惠的规定:
6.1涉及中小企业的,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6.2涉及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6.3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6.4中小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大中型企业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未提供以上材料不享受优惠 。
二、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公告;
7.2投标须知;
7.3采购内容及要求;
7.4有关格式范例;
7.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总体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3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9.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4.1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0.1【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10.1.1投标函(须注明投标人中小企业划分类型);
10.1.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1.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
10.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0.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10.2.1投标文件目录;
10.2.2提供最新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10.2.3相关部门出具的最新一个月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10.2.4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自拟);
10.2.5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格式自拟);
10.2.6项目实施方案等(格式自拟);
10.2.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10.2.8服务承诺书;
10.2.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
10.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
10.3.1开标一览表;
10.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0.3.3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0.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0.3.5大中型企业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
11.2《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
11.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1.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1.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6所投货物如与采购需求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有偏离,请在《投标货物清单及偏离表》中注明。如有正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无偏离。如有负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2.2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保险费、专家出场费等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及税金。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中,合同单价为不做调整。
12.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
1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17.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17.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七、开标和评标
18.开标
18.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9.评标委员会
19.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
19.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
2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0.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0.2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21.评标
21.1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1.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具体以在线询标注明时间为准)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
21.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
22.保密
22.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2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23.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3.3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
23.4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
23.5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
23.6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清单(含品牌、型号、数量等);
23.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经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材料的;
23.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
2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信息的;
23.10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23.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23.1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3.1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23.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3.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九、废标的情形
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授予合同
2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我中心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5.3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2520号成欣大厦1单元,张先生,0573-88113277)
25.4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25.5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5.6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证。
25.7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一、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26.供应商质疑
2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
(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
26.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7.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十二、其他
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及概况
1.1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单位 |
数量 |
1 |
2021年度桐乡市石门路学校后勤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次) |
60万元 |
项 |
1 |
1.2概况
1.2.1石门路学校学生、教职工餐饮操作及服务工作。(早餐约130人、中餐约1730人、晚餐约400人)
1.2.2.石门路学校搬运、分发、整理、清洁、消毒、绿化整修等零星工作。
二、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时间段为2021年9月至2022年 9月。人员于签订合同后3日内到位,并做好交接工作。合同到期后,本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及主管部门同意,管理、信誉、质量、服务、卫生确实较好者,可以续签。
三、后勤保洁及餐饮管理与服务范围
1. 负责石门路学校学生、职工工作日早餐、中餐食堂就餐服务工作,会议客饭用餐服务(含非工作日)及食堂内外一切环境卫生工作,如碗盆的洗涤、消毒、保洁工作,库房、食堂门窗的保洁等。(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和设备的维修工作。)
2.按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做好食堂所有的卫生和设备管理工作。(不包括食堂食品原料、物品采购工作和设备维修。)
3. 负责石门路学校搬运、分发、整理、保洁、绿化整修等零星工作。
4.落实石门路学校用工需求,服从校方的后勤用工分配。
四、食堂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标准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考核细则见附件(根据实际操作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期内可补充修改)。
2.全体员工在餐饮服务期间,必须服装统一、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
3. 食堂主管每日至少2次对食堂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开好班前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班前会、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校方组织分管人员和膳管会成员根据五常法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记录和反馈。
4.每月向石门路学校提交一份食堂管理服务运行情况月工作报告,在次月5日前交到石门路学校后勤办公室。
5.按档案管理和食堂统一台账资料的要求,将食堂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
6.食堂员工在石门路学校工作日实行全员上班制,在双休日等节假日按需实行值班制。如无特殊情况,工作日下午食堂员工允许轮流值守,但在校人数不能少于2人,上下班时间根据学校要求安排。保洁工、杂工在工作日必须全员全天上班,工作时间和内容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7.负责在指定时间完成消灭蚊虫、苍蝇、蟑螂等工作,做到干净彻底。
8.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菜谱的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要求适当调整厨师,以达到改变风味的需要。
9.石门路学校职工菜肴采用快餐盘(碗装)出售的形式。
10.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对食堂大厅、小餐厅、操作间和食堂设备要及时清洁,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不锈钢器皿保持光亮。
12.食堂餐厅在就餐前及时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
13.食堂内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一天不少于2次或垃圾达到三分之一容量及有明显异味时)。
14.食堂人员培训合格率及参加培训获取健康证率100%。
15.必须诚信履行《投标书》中的“管理标准承诺”和食堂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等各项承诺。
16.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重要岗位人员安排、老员工保留数量由校方确定,乙方不得拒绝。调动员工,须书面说明缘由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按合同岗位设置表配足食堂员工,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私自减少人员,校方有权在次月扣除物业服务方相应的所减少人员人均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并要求物业服务方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人数。
17.必须服从、落实校方关于食堂管理的一切服务要求,当学校经考核或职工意见等原因要求调换食堂工作人员时,管理方必须在接到通知的3天内调离该人员,并在调离当天补充到位。
18.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19.未经校方同意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0.必须使食堂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明确卫生保洁责任人,有检查,有记载,有考核制度,以便校方随时抽查核实质量。
21.不得擅自更改厨房设备的用途,如需添加设备,应提前5日向校方提出申请。
22.如因人为操作不当使厨房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由乙方进行修理或赔偿。
五、管理服务方式
管理形式为清包,清包是指校方只支付物业服务方在进行食堂管理服务及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工作服装使用费,其它费用如毛菜、调味品、厨房用具等由校方负责采购或提供。所有的菜肴质量标准和服务标准严格参照食堂“五常法”管理要求和A级食堂标准执行实施。
六、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目前实际运作流程,同时为了丰富和提高学生、教职工伙食品种和质量,配备具有相关资质主厨1人,炉台工2人,厨房帮工6名,原则上主厨兼任主管,若主厨管理能力不足,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主管。分管部门可以不定期抽查各类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1、 人员配置方案:
食堂人员配置及工作内容(食堂工作)
岗位 |
人员配置 |
工作内容 |
说明 |
主管兼主厨 |
1名 |
全面负责食堂运作、与甲方负责人的协调,校方用工时人员的指派、食堂人员管理和调配等 |
工作日除固定工作外,根据校方 具体要求临时安排,不再划分具 体工作内容,用工提前通知,紧 急情况随叫随到。 寒暑假每位员工值班分别为3天 和12天,具体要求由学校制定安 排。超出时间由学校按学校标准 支付加班费用。 暑假中如需要提供餐饮服务,除 去值班2人,超过人数按100元每 人算。 |
炉台工 |
2名 |
负责每天两餐学生、老师菜肴清洗、切配、烹饪,学生饭菜的送达、食堂卫生等 |
|
厨房帮工 |
6名 |
负责清洗菜、切配、职工餐厅卫生、窗口打菜、学生饭菜送达、食堂卫生等。 |
男工年龄在62周岁以下,女工年龄为55周岁以下;因特殊岗位需要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比例不超过50%,但需校方审核通过方可实施。食堂主厨要求买好“五险一金”(个人部分自负),月工资不少于4800元(年工资不少于57600元)。食堂员工服务态度优良,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全部持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如合同期内因政策等改变而对岗位的年龄或其他条件另有需求时,服务方在不添加服务费的前提下必须无条件接受校方的要求。食堂、保洁工、杂工全年必须购买保险。
七、食堂档案资料管理
1.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食堂档案交接工作。
2.做好食物验收、烹饪、出售、留样、餐具消毒、保洁工作和食品添加剂进销存单等记录,协助收集、保管好有关食堂管理的政策、法规、章程等资料以及相关的采购、索证等资料。
3.建立、保管好食堂“五常法”管理、A级食堂管理和卫生安全管理的相关档案等资料。
4、协助做好学校纯净水的接收清点、保管分发等相关档案资料。
八、检查与管理
1.所有食堂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食堂服务方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和服务承诺;必须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服从学校的管理。
3.学校后勤代表学校行使日常管理检查职责,食堂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的管理和用工指派。
4.检查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送交乙方管理处。轻微差错限期进行整改,严重差错将与考核金直接挂钩,具体如下:
4.1 若乙方因差错事故造成学校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的,扣除全额考核金,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4.2 若乙方因差错事故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校后勤领导小组和膳管会成员讨论酌情扣除相应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立即整改,并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责任。
4.3 若乙方因细小差错(如菜内有钢丝、有外来昆虫、口味特别咸等),视情节严重程度和发生次数,由校后勤领导小组讨论酌情扣除相应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立即整改。
5.接受校方监督:定期向校方公开服务收支情况、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校方监督。
6. 根据学校的检查及考核结果,按合同条款进行付款。
7.乙方每年在校方留存20000元作为考核金,由学校在每学期结束进行考核后进行发放,每学期10000元。考核分学校后勤管理人员评价和全体教师评价两块,其中教师评价人数占总教师人数70%及以上为有效。具体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人员、后勤办人员 |
除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教师 |
考核分值获取比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 |
全体教师 |
30% |
70% |
考核分值设置如下:
非常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4 |
3 |
2 |
1 |
分值计算方式如下:
学校后勤管理人员总分值/总人数*0.3+教师评价总分值/总人数*0.7
考核金支付如下:
2分以上(含2分) |
10000元 |
1.5分(含1.5分)以上2分以下 |
5000元 |
1.5分以下 |
0元 |
九、食堂服务费支付办法
1、支付办法: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为预付款,剩余90%的合同价按季度支付;
(2)每个季的季底,乙方管理负责人按承诺的目标及食堂服务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自查,在次季5日前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反馈审核结果。如合格,甲方在月底前向乙方全额支付季度管理服务费。如达不到要求酌情作相应扣减。
2、员工没有按年龄素质基本要求配置的,以当年度社保缴费基准扣除相应费用。
3、员工没有按要求数量配置的,除按实际人数结算外,在次月扣除物业服务方相应的所减少人员人均一个月的管理服务费,并要求物业服务方在三天之内补足规定人数。
4、若出现因乙方员工过错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时,则在扣除相应损失额后支付。
十、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向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代理费用为:¥7000元(人民币柒仟元整)
缴纳账户: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
帐 号:33001637235050002009
第四章 有关格式参考范例
一、 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资格文件
(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
1 投标函
致 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
5.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
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 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年 月 日
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
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可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