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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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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JGPC2021037Z)

招标详情

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JGPC2021037Z)

2021年08月20日 08:5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阳江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20日 08: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20日至2021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预算金额 ¥2961.171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晓云
项目联系电话 0662-3362336
采购单位 阳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62-3308838
代理机构名称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市辖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62-3362336
附件:
附件1 yjgpc2021037z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2 YJGPC2021037Z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菜肉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网报).doc

项目概况

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1年8月20日08:30至2021年8月27日17:30期间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jggzy.cn)进入“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动发出确认回执,已完成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可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0日10点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GPC2021037Z

2.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29611712.00

4.最高限价(元):29611712.00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要求:

包组号

包组名称

采购货物种类

包组预算

(人民币)

服务期

01

十三个饭堂肉菜等采购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煤气、柴油等。

20,910,320元

合同生效后1年或包组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

02

三个饭堂肉菜等采购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煤气、柴油等。

8,701,392元

6.其他:无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1年或包组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zfcg.yjggzy.cn/user)进行网上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3.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20日08:30至2021年8月27日17:30期间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jggzy.cn)进入“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报名登记(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报名登记成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动发出确认回执,已完成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可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传真等其他形式报名。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9月10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名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全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2.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yjggzy.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安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

联系方式:冯永睿0662-3308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2-336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2-336233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20日

相关附件:
yjgpc2021037z委托代理协议.pdf
YJGPC2021037Z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菜肉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网报).doc
货物公开招标

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JGPC2021037Z

采 购 人 :阳江市公安局

编 制 时 间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集中采购机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546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项目编号/包组号:YJGPC2021037Z/01、02包组 7

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7

A 商务要求 7

B 技术要求 14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22

A 说 明 22

1 供应商投标前须注意 22

2 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22

3 定义 22

4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3

5 投标费用 23

B 招标文件说明 23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23

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3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8 要求 23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24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24

11 投标文件格式 24

12 资格证明文件 25

13 货物和服务的证明文件 25

14 投标报价与投标货币 26

15 投标保证金 26

16 投标有效期 26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7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7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7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27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8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8

E 开标和评标 28

22 开标 28

23 评标委员会 28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和响应性的确定 28

25 投标报价的审核 29

26 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29

27 评标原则 30

28 评标标准和办法 30

29 评标注意事项 35

30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35

31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 35

32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 36

F 授予合同 36

33 合同授予标准 36

34 签订合同 36

G 政府采购政策 36

第四部分 参考合同 4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3

封面格式 43

第一章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文件 44

(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8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0

(四)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的有效证明文件 51

第二章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 52

附件一:投标函 52

附件二:投标一览表 53

投标一览表 54

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55

附件四: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 56

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一览表 57

附件六:投标供应商推荐的选择清单 58

附件七:投标供应商企业简介 59

附件八:服务方案 60

附件九:承诺函 61

附件十一: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63

附件十二:同类业绩一览表 64

附件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65

附件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6

附件十五: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其它商务和技术资料 6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阳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GPC2021037Z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采购方式

1.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YJGPC2021037Z

3.项目情况:

包组号

包组名称

采购货物种类

包组预算

(人民币)

服务期

01

十三个饭堂肉菜等采购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煤气、柴油等。

20,910,320元

合同生效后1年或包组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

02

三个饭堂肉菜等采购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煤气、柴油等。

8,701,392元

注:

1)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每个包组确定中标供应商1家。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以上两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可以兼中,即包组01推荐为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供应商,不再推荐为包组02的中标侯选人(按包组01、包组02的先后顺序进行评审);

2)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折扣率必须≤95%。

4.数 量:一项

5.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组01、02投标供应商资格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zfcg.yjggzy.cn/user)进行网上报名。

三、项目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820日08::30至2021827日17:30期间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jggzy.cn)进入“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报名(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报名成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动发出确认回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传真等其他形式报名。供应商可登录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名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全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作答。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0日 09:30-10: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10日 10: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江市公安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

联系人:冯永睿

联系电话:0662-3308838

邮编:529600

(二)集中采购机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2-3369019

传真:0662-3367203

邮编:529500

网址:http://www.yjggzy.cn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2-3362336

发布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1 820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包组号:YJGPC2021037Z/0102包组

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饭堂肉菜等采购项目

A 商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为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交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供应商须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zfcg.yjggzy.cn/user)进行网上报名。

合同签订要求: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类进行折扣率报价,该项折扣率为折扣率A。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类等其余物品(不含煤气、柴油)进行折扣率报价,该项折扣率为折扣率B。

注:供货配送报价需包含整个项目实施所需的货物(购买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装卸、保险、检验检疫,配备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服务期:合同生效后1年或包组预算金额达到上限为止。

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阳江市公安局各饭堂。

3、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7、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1个小时内响应。

8、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9、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一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一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10、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11、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

定价方式:

(一)本项目价格以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或政府部门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未公布的品种根据阳江市江城区的岗列市场、大市场、东源市场等市场的平均价为基准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或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价格,供货时由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最终价格需由采购方确认),参考同类或相近品种产品的市场行情及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报投标折扣率来确定执行标准。

(二)供货的干货产品以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或政府部门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未公布的品种根据阳江市江城区的南大连锁店、南北行商场平均价为基准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或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价格(最终价格需由采购方确认),供货时由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参考同类或相近品种产品的市场行情及根据投标供应商所报投标折扣率来确定执行标准。

(三)定价时间:每月定价一次。

(四)当月结算价:

(1)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类物品货款=基准价×中标折扣率A×当月实际供货量;

(2) 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类等其余物品货款=基准价×中标折扣率B×当月实际供货量;

(3)煤气费、柴油费按实际结算,不作折扣。

(五)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中标供应商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中标折扣率结算,中标折扣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七、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于中标方所供货物质量原因(以有资质的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为准),造成采购方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所有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八、食材验收要求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的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留样—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每批次每种货物均留样进行抽查。

3.对每次验收的食材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4.食材的质量问题争议及解决办法: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国家法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且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5.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供应商以不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6.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腐败变质肉类等。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供应商,将问题食材退货处理。

7.重量验收

瓜菜类、新鲜肉类直接称重验收。

2)冻肉类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8.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供应商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供应商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视为中标供应商单方违约,中标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九、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01包组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元整(¥1670000.00元);02包组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元整(¥696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交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并在中标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该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的过失导致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和质量要求而蒙受的损失。

6.如果中标供应商无违反合同,合同期满后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供应商;如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供应商。

7.因中标供应商供应的材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中毒人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的权利。

8.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不得聘请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发现类似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重新招标。

9.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隐瞒事实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中标供应商的过失或工作不配合的原因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的数额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除的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数额服务费。

十、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根据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核对当月供货数量和金额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货款(不包括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注:

1)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每期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

2)合同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十一、保密条款

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二、合同解除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食品配送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或包组预算金额达到上限后合同自然失效。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以上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5、采购人将每次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记录在案,如事件已危及人身安全,或此类问题出现已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配送资格。

6、确认为中标供应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以及引致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8、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在食品配送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若被抽查考核一次被扣减分数在20分以上的,或半年内考核有2次被扣减分数在10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配送资格。考核细则见技术要求附件《食品配送考核细则》。

9、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贿赂,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保质、保量、按时配送食品。

2、因使用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品而引致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需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中标供应商在食品配送过程中如出现需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时,采购人可直接在每月食品配送结算金额中扣除。

4、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供应商违约原因被采购人解除合同或中标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时,履约保证金、经济赔偿金、违约罚金等相关费用按如下处理:

(1)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供应商出现需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违约罚金等相关费用,而食品配送结算金额以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时,差额部分中标供应商需3日内另行向采购人支付。

5、中标供应商因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方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或未及时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差额的,采购人保留法律追究权。

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质量履约保证金没有发生被没收、抵扣或抵扣后仍有余额的,采购人根据实际在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返还中标供应商。十三、考核标准

1.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服务期限内(即一年内)若扣分累计达到30分或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取消中标供应商的配送资格。

2.考核标准:每次供应肉菜不提供残留农药合格证明扣10分;每次不符合肉菜验收标准细则中任一条扣3分/条;每次在上午9:00后供货的扣2分。如因肉菜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须负一切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利取消其中标供应商的配送资格。考核细则见技术要求附件《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3.采购人对考核标准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投标保证金要求

1.金额:包组01: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包组02: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87,000.00元);

2.缴纳方式:

转账方式缴纳的,应通过在交易系统登记的银行账以转账方式缴纳至在交易系统中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得到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才是有效投标保证金,否则,交易系统会确认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交易系统选择该方式,有效性以符合性审查为准

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方式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单独密封提交

其他

中标后,支票、汇票、本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需转账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号

户名(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阳江市城南支行);

账号(10071258169001000300006)(注: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请勿转账至该专用账号)


B 技术要求

注:

本项目带“★”为实质性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处理。

★01包组、02包组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95%;

如投标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低于60%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说明报价理由

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阳江市公安局共有1.市局机关饭堂 2.打私支队饭堂(原边防支队) 3.巡警支队饭堂 4.巡防大队饭堂 5.警犬队饭堂 6.交警支队饭堂 7.交警支队市区大队饭堂 8.交警支队高新大队饭堂 9.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白沙中队饭堂 10.交警支队海陵大队饭堂 11.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潭水中队饭堂 12. 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合水中队饭堂13.市看守所饭堂(含在押人员) 14.市第一戒毒所和市第二戒毒所(含在押人员) 15. 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饭堂16. 警察培训学校饭堂等16个饭堂。

每日民警及工作人员最高就餐人数约2150人;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约1300人;全局各警种业务培训约100期。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用餐人数而定。

各包组情况:

包组号

配送地点

人员数量

预算金额

(元)

采购种类

01包组

1.市局机关饭堂 2.打私支队饭堂(原边防支队) 3.巡警支队饭堂 4.巡防大队饭堂5.交警支队饭堂 6.交警支队市区大队饭堂 7.交警支队高新大队饭堂 8.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白沙中队饭堂 9.交警支队海陵大队饭堂 10.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潭水中队饭堂 11. 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合水中队饭堂12. 阳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饭堂13. 警察培训学校饭堂及业务培训人员等

约1880人+业务培训约100期

20,910,320.00

鱼、肉(含鱼肉、腊味等肉制品)、瓜果疏菜、调味料、干货、奶制品、粮油(大米、面、油等)、煤气、柴油等

02包组

1.市看守所饭堂(含在押人员) 2. 市第一戒毒所和市第二戒毒所饭堂(含在押人员)3.警犬队饭堂

约1570人

8,701,392.00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工作考核一次,若考核3次不达标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合同。

二、总体要求

1、★所有食材要求为非转基因食品。

2、食材有使用有效期的,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4、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5、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6、供应的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7、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9、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0、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11、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2、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按采购人书面回复的意见执行。

13、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除立即更换外,以不予支付本批货物货款作为处罚。采购人将事件记录在案,同一个月份内同类问题发生达到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资格。一年合同期内累计达到5次或以上,今后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采购人今后任何的招标采购活动。

14、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就近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5、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就近具有固定的配送加工场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6、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自有(或租赁)冷链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7、投标供应商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8、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应就近具有自有(或合作)种植和养殖基地(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9、如有国家政策要求采购其他食品物资的,以国家政策为准,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

三、具体项目要求

(一)肉类、干货及瓜果蔬菜等

1、鲜肉(边猪)、家禽、鱼类基本要求

a)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和《食物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b)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c)鸡、鹅、鸭需去毛、去内脏。

d)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e)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所有的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f)不得供应冷冻禽类、猪肉类食品。

2、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3、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为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二)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米≤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③油类执行标准:SB|T 10292-1998

④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

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满意度低于90分的每下降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半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格满意度次数超过3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配送要求

1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每次扣2分

2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内(迟到超过半小时)完成配送、供货,每次扣3分

3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4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每次扣5分;未能及时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每次加扣5分

10

5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8分

8

质量要求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食物中毒的,每次扣30分

25

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5分

5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未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5分

5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9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

2

10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5分

5

11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每宗扣10分

10

12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每次扣10分

10

13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

5

其他

14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每发现1次,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类型,每次扣5分

5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供应商投标前须注意

1.1 参与采购项目前,供应商需通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jggzy.cn)进入“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注册成为临时企业,完成注册后供应商应带相关资料到阳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数字证书服务窗口(陈小姐15089580274)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和临时企业账户的绑定。数字证书绑定后,供应商通过数字证书登录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系统内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即可参与项目采购行为,并对其所录入登录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2 为避免影响采购项目中标结果的公告,供应商应同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做好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工作,企业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做好变更备案工作,并保持企业基本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阳江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一致性。

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2.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采购招标项目。

2.2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分别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合同款项。

2.3 本招标文件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定义

3.1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2 “投标供应商”系指符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3.3 “采购人”系指阳江市公安局,即项目采购用户方。

3.4 “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使用手册、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日”系指日历天。

“工作日”系指国家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 国内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为合格投标供应商。

4.2 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