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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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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FCZZ2021068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G6京藏高速呼和浩特西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承包经营权转让项目(承包底价175万元/年,经营期5年)交易公告2021-08-23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G6京藏高速呼和浩特西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承包经营权转让项目(承包底价175万元/年,经营期5年) 项目编号 09FCZZ20210684
挂牌起始日期 2021/8/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1/9/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G6京藏高速呼和浩特西服务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承包经营权转让 所在层数
承包面积约(㎡)

超市:合楼正面公厕入口左侧第一间房屋,面积165㎡/侧;餐厅:综合楼内餐厅,面积550㎡;客房:综合楼二层4间客房(每间22㎡)

承包期限(年) 5
承包费支付方式 年付 承包费递增方式 前3年无递增,第4、5年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装修期限 承包押金(元) 最终成交年承包价5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经营中(由转让方负责协调交接) 是否设置原受让方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服务区承包经营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承包底价(元) 第1-3年,1750000元/年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100MA0MX3AC7E
注册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9号内高路公司办公楼12层
法定代表人:葛向阳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转让方承诺 本承包经营权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承包经营权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美驿高速服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基本情况:两侧对应招商,超市:合楼正面公厕入口左侧第一间房屋,面积165㎡/侧;餐厅:综合楼内餐厅,面积550㎡;客房:综合楼二层4间客房(每间22㎡);以实际情况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承包价格。

2、标的状态:

(1)承包期为五年,无装修期,自2021年9月26日起计算承包期。

(2)服务区目前正处于经营状态,以现状进行承包经营,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和实地调研,对经营场所进行实地了解。

(3)服务区禁止经营的项目为:不得进行展销和广告项目,不得进行洗车和加水经营项目。

(4)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间,联系人:王蒙13947109292。

3、承包竞价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一次报价+评审方式对本服务区公开征集受让方。报价将作为评审时评分项目之一。 最终受让方以评审结果确定。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1)承包费为1-3年度固定承包费,最终承包价即为1-3年度承包费金额,第4、5年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纳到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承包费在每个经营年度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最终年承包费的50%,与第一年承包费同时支付。

5、其他费用承担:(1)日常物业管理由服务区负责,承包费中包含公用运营成本分摊费用,公共运营分摊费用含公共区域的人工,绿化,小型维修,公厕、广场水电、物料消耗及低值易耗,受让方须在经营场所分装电表、水表,并按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用电、用水标准计费,向服务区缴交, 并向服务区缴纳本经营项目所产生的采暖、排污、垃圾清运等经营相关费用

(1)水费:用水总价/用水总量×本经营场所水表数

(2)电费:用电总价/用电总量×本经营场所电表数

(3)垃圾清运、排污费:按相关物业费用收取。

上述费用经营单位按随承租费用同时缴纳,水、电、费用采取预交形式,根据实际发生量多退少补。垃圾清运、排污费用采取整包形式,费用金额随承租费用同时缴纳。经营单位在向服务区缴交费用后,由服务区与经营单位签订相关文字性材料,并明确缴费用途。

(4)本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选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可利用残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新受让方支付),新受让方须按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给予原承包方装修经济补偿。

6、经营内容:超市经营内容:日用百货,快速消费品(烟酒,预包装饮品、食品),土特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新鲜蔬菜、水果,书报及音像制品,工艺品,农副产品的销售(不含熏鸡、熏制品;中标方所售卖的产品,如为美驿公司 “美驿+品牌”的产品,经营单位应优先选择美驿公司产品,由美驿公司负责供货,签订供货协议。其它同类、同品牌、同规格所售卖的商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美驿公司供货。),青城特色商品 “内蒙牛、羊肉”专柜。

餐厅经营内容: 自助餐、排挡、快餐、点餐以及内蒙古地区特色饮食。在现有餐饮种类上同时增加 “青城餐饮”(如手把羊肉、稍麦、羊杂碎、莜面等)。

7、改造区域:最终受让方需根据服务区现场实地情况编制服务区经营方案,超市、餐厅的装修、改造,要求达到与“青城美食”相呼应的目的,将青城餐饮的精华引入服务区,从而满足“青城美食”主题服务区的餐饮种类。同时,在服务区内增加“内蒙牛、羊肉”产品专柜,包括生、鲜及预包装牛、羊肉的售卖。装修投入不得少于50万元。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扣除保证金、交易价款及承包押金,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承包费、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第一年承包费、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及经营权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承包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须满足资质要求,详见附件《资质要求》

标的交割 按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进行交接

与承包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承诺:(1)当意向受让方确认报名时,则视为其已经阅读、同意承包经营合同范本的条款;如果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将全面、严格的按此要求签订并履行上述合同或承诺。不得对上述合同或承诺的要求存在异议而不签订,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取消其资格。(2)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联合体,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2、交易程序:确定受让方后交易中心向双方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双方应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进行交接。

3、专家评审资料清单(资料一式五份,每份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一经递交不得修改):

(1)承包意向登记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签字。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实施两证合一的,提供两证合一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同意承包的内部决议。
(5)公告确认。
(6)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
(7)装修方案、装修预算、经营方案法定代表人签字。

(8)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意向受让方承诺所提供的上述材料是真实的、有效的,如发现所提供的上述材料存在虚假、无效情形的,则取消其资格。

根据本次承包经营权项目的特点,为防止伪造、借用资质,造假等手段骗取承包的情形发生,在评审阶段,专家委员会对意向受让方的经营方案进行评审。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品牌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如发现借用资质、冒用品牌,提供虚假材料、转包等行为,当场取消其资格。
意向受让方在取得承包资格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借用资质,冒用品牌,转让方将终止双方合同,并追诉受让方违约责任。

4、报价时间 :

2021年9月6日9:30——10:00

报名文件费用1000元/套(售后不退)。

如公告延期,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5、服务区经营要求:(1)受让方需在自营区域内安装监控设备,监控数据和收入数据同步接入服务区管理办设备;

(2)受让方应与转让方协商承包餐饮、小吃、超市、特产的具体范围,超出经营范围需转让方书面同意;

(3)受让方需在议案由服务区房屋建筑面积之外增加建筑物的,需经转让方书面审批;

(4)餐饮、小吃承租方需保证采取视频技术或透视明档的方式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进行公示,从而将食品加工的操作环节展现出来接受社会监督。

6、中心依据评审结果,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的,中心向双方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转受双方于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受让方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承包费、交易服务费一并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第一年承包费、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及经营权交易合同原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承包费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在转让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经营权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或与他人调剂交换,否则转让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经营权转让合同。

8、在转让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受让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转让方监督检查。

9、受让方应按照经营权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涉及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受让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 转让期间,受让方自行负责所涉及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1、 经营权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经营权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经营权转让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2、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1/8/23至2021/9/3
报名手续 下载服务区超市承包经营合同范本.doc,提供报名文件,下载评分标准(呼西).docx
下载资质要求(呼西).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金额:300000元

保证内容: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双方应向交易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或已转为承包费的等额部分: (1)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承包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包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处置方法:(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向交易中心交纳竞价保证金。若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价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外的承包费后转为第一年承包费的等额部分。若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用途请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50%(即承包押金),受让方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如受让方无违约行为,转让方按相关约定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
(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0
附件下载 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郭佳18586095910
技术支持 李丽云18586095927
咨询时间 公告期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其 他

资质要求

序号

资质项目

资 质

细分项

合格标准

佐证材料

备注

1

资质、业绩和履约能力

投标人基本情况

1、具备工商管理部门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服务区经营管理或餐饮类。

1、需提供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正在年检的,提供营业执照核发工商部门出具的年检证明,视为通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独立法人机构是指企业是独立法人机构,不得为企业分支机构或分公司。财务独立是指企业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独立财务核算机构,独立纳税。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服务区经营管理。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类或餐饮管理类。

投标品牌

1、投标人必须明确投标所用的餐饮品牌名称

2、投标须明确投标所用的餐饮品牌是自有品牌

1、需提供工商局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书》或《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自有品牌

投标人直营模式的品牌要求:

(1)投标人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连锁直营模式的,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连锁店数量达到20对以上服务区(含20)或在内蒙地区经营2对服务区以上的。

连锁直营模式的,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之外均有连锁实体店,合计数量达到30家以上的(含30家); 

连锁直营模式的,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之外有餐饮连锁实体店达到5家以上(含5家),且其中至少有2家的经营面积不少于300㎡的企业;

市区单店直营模式的,单店经营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市区内单店直营模式的,达到三星级或三星级以上酒店管理资质的。

(2)有统一的企业形象、商标。

(3)具备统一的服务标准、着装标准。

(4)统一的管理标准,检查标准,考核标准。

1、达到条件①的,投标人需提供以其投标企业名称经营的至少20对服务区的经营合同复印件(企业名称或法人代表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变更信息资料)。

2、达到条件②的,服务区店面需提供以其投标企业经营的服务区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在执行期内);市区店面需提供市区店面的明细表(包括地址、面积、营业执照编码、负责人、电话)并加盖公章。

3、达到条件③的,提供以其投标品牌运营的市区店面的明细表(包括地址、面积、营业执照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其中经营面积必须至少有2家达到300平米。

4、达到条件④的,提供以其投标品牌运营的市区单店的租房协议或租房证明并加盖公章。

5、达到条件⑤的,提供省级旅游局颁发的星级酒店证明。

6、达到条件(2)、(3)、(4)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目前以其投标品牌运营的不少于1家店的实际内部装修图、外部装修图及内部设施配置图片(每家店面所用品牌商标统一)。

②提供本次标的拟参照的现运营店面的装修投资标准(提供投资设施明细表及投资额)。

③提供目前以其投标品牌运营店面服务员的实际着装规范的图片展示(图片显示的各岗位制服必须统一,干净、整洁)。

④提供内部餐饮食品卫生管理文字性制度、人员考核管理文字性制度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佐证材料需由投标人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

注册资本

3、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或以上


独立运营经验

4、投标企业运营时间达到3

从营业执照注册之日起到本次招商之日起时间满3年。


信誉

5、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无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运营管理主管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无被电视、网络媒体、报纸等曝光,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或安全责任事故情形的。

投标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部门网站公示的企业信誉信息复印件或相关合作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复印件,且注明合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内蒙古高路公司美驿公司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3、经核实投标人存在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部门、运营管理主管单位取消投标资格,被电视、网络媒体、报纸等曝光,经营期间发生过食品或安全责任事故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近两年内无因承包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提前退出内蒙古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的;
近两年内无在内蒙古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过程中存在实际转包、分包情形的(含承包方内部人员转包)。
注:近两年内指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1日,存在上述情形企业名录由我公司提供至交易中心。




其他

6、经美驿公司发现意向承包方(承包方存在借用或伪造资质,冒用品牌,转包,分包等行为的,美驿公司将取消意向承包方承包资格,已经签订经营合同的,美驿公司将方面解除合同,并追诉承包方违约责任。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