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M21-009-2(招标文件编号:XM21-009-2)
二、项目名称: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575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
食用油 |
海狮牌 |
20L/桶 |
按实结算 |
11.31元/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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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计光跃、赵顺芳、陈炜中、谢莉芬、邵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双方协商标准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委托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就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XM21-009-2)。自2021年7月1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至2021年8月10日上午09:30投标截止时间,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021年8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1801室)举行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中标单位: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5755号)
中标金额:11.31元/公斤
评标委员会成员:计光跃、赵顺芳、陈炜中、谢莉芬、邵建华
推荐理由: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上海良友海狮油脂实业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中标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10000元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双方协商标准收费。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评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1801室,联系电话:55231987)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在此,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及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24029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黄浦区打浦路443号荣科大厦1801室
联系方式:范圣霖、唐佳琦55571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圣霖、唐佳琦
电 话: 55571535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XM21-009-2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pdf
编号:XM21-009-2
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
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XM21-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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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文件编号:XM21-009-2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
采购代理联系人:范圣霖、唐佳琦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55571535
邮政编码:200433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10:00 前与招标
代理联系(联系人:范圣霖;电话:55571535),对招标文件中所提的有关疑问请以书
面或传真形式递送到,招标代理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
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
标方。如有需要,招标代理将安排召开答疑会。
5.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支付方式:以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账户名: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账号:31050175390000000519
注: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为确保保证金到账确认及时,建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前到账,以电汇方式支付的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6.
正本数量:壹套
副本数量:肆套
请投标方提供电子文档 1份(以 U盘或光盘形式递交,注:概不退还),密封在正本内,
并在所投文件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
7.
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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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有效期:90 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 90 天的投标不予接受
9. 其他评标考虑因素:详见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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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受上海市监狱管
理局委托,为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文件编号:XM21-009-2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2. 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
www.zfcg.sh.gov.cn);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近 三 年 ( 从 2018 年 7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前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7.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8.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
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二、报名时间
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定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标
书。
购买地点: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自备现金),
售后不退。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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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委托人身份证;
4. 《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8 月 1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开标地点: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
采购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 648 号
邮编: 200000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2402981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
采购代理联系人:范圣霖、唐佳琦
采购代理电话:55571535
邮 箱:xiaman201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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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招标(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
文件编号:XM21-009-2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监狱局局属监狱罪犯食堂的标准化管理,确保食用油供应质量和合理稳定
的价格。遵循“程序公开、招标公平、评标公正”的原则,现对局属监狱罪犯食堂粮油供应进行招标。
三、相关规范及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豆油 GB/T1535
2. 其他相关卫生标准
四、供货周期
12 个月
五、数量及技术要求和规格
1. 采购数量:约 250 吨∕年,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每月提出的实际需求为准;
2. 质量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35 一级大豆油标准;
3. 卫生要求:每年提供第三方质检报告;
六、配送要求
1. 备货要求:长期备货量不少于 20 吨;
2. 包装要求:20 升 PE 桶;
3. 配送要求:仓对仓配送;
4. 人员及运输要求:需按订单时间安排专人专车,并有专人卸货。
5. 配送地点: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下属 15 个监狱所在地(包括上海市区域内 11 所、江苏 2 所、安徽 2
所)
七、检验方案及要求
1. 中标单位保证配送品种质量的准确性(千克计量),并以三方(中标单位、监狱管理人员、罪犯食
堂司务长)的验货数量为准;
2. 中标单位每次随供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作为送、
收货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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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防疫要求
1. 送货人员进出
(1)查验防疫信息
送货人员(含驾驶员)均应出示当天的健康码。进入监狱的送货人员均需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结
果阴性证明。
送货人员须填写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对送货人员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必须进行
行程查询。发现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不得进入监狱。查询中发现 14 天内乘过火车、
飞机、客运汽车、客船者,同时要进行入境/境内同乘接触者查询。发现有同乘接触记录的,不得进
入监狱。
(2)体温检测
对进入监狱的送货人员检测体温,体温超过 37 度等疑似情况严禁入内。
(3)个人防护
送货人员进入监狱,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隔离衣。所带
工具须消毒后方可带入。
2. 送货车辆管理
(1)消毒静置
进入监狱的送货车辆应进行消毒,消毒后,原地静置 10 分钟。
(2)定人定车
进入监狱的送货车辆还须定人定车,报备审批。
九、其他要求
1. 中标单位与监狱局签订框架协议,具体合同与各监狱分别签订。
2. ★投标方需要提供项目授权代理人和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公司为其缴纳社
保的证明材料(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做无效投标)
十、报价及结算
1. 报价方式(实行综合单价)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市场价格,合理测算价格,按照每公斤单价报价,要求合同期内每公斤单价
不因市场价格调整而变化。
综合单价:大豆油单价+运费+保险费+人工费及税收等组成
2. 结算方式
根据大豆油每公斤报价,以实际供货量,在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结算。
十一、 投标方案要求
此项目面对多家监狱,服务内容包含订货、备货、包装、配送、卸货等各个环节,投标单位须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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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整个流程提供相应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针对此项目的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库存管理、订货、备货、包装、配送、卸货等
环节);
2.大豆油质量、食品安全保障服务方案;
3.物流配送服务方案;
4.特殊情况应急预案;
5.日常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制度、考核标准、奖惩措施等);
6.人员配置方案,包括应对突发情况的机动人员配备情况。
十二、 付款方式
次月 10 日之前结算上月费用。
十三、 标书制作要求
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预防换页作弊情况的发生,投标文件装订方式应为无线胶黏订或
塑料线烫订,须编印好目录及页码,不得使用可拆卸重装的塑料(夹具)、金属(订书钉)或其他器
具装订,投标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订,投标
文件要求采用 A4 纸张并标有页码。投标文件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
请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装订及加盖公章【以下文件非提供原件的,须加盖相应的企业公章(不包含
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
5.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
6. 与前期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
7. 物流配送相关设备、车辆或委托物流配送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所用材料、设备,运
输所需的主要车辆等,搬运车辆需附有产权证明和车辆行驶证)
8. 备货量及仓容规模(附相关证明材料)
9. 详细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
10. 投标方承诺书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情况表
12.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13.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4.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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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近 三 年 ( 从 2018 年 7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前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近期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注:不包含社保缴费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0.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2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2. 其他资料表(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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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中所叙述的食用油定点供应商招标相关服务。
2. 定义
2.1 “采购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2.3 “投标方”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详见招标公告中合格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4. 招标费用
4.1 无论招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前附表
(2) 招标公告
(3) 招标(采购)需求
(4) 投标人须知
(5) 合同一般条款
(6) 合同特殊条款
(7) 招标文件格式
(8) 评标标准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
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请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上午 10:00 前与招标代理联系,
代理单位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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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代理单位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
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代理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判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
9. 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和代理单位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
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等。
(2) 招标资格证明文件。
(3)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2. 招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价格表上写明服务的所报总价。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评标小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报价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 技术要求中特别要求的费用。
(2) 技术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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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报价供评标小组评判方便,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 报价货币
13.1 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招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投标人必须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或服务能力;
(2)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
务;
(3) 相关资质证书等;
(4)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不满足为无效投标)。特殊招标项目在“技术规
格及要求”部分另行规定。
15.2 投标人应向代理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账。为确保保证金到账确认及时,建议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前到账)
15.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4 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方式提交:
银行本票、汇票、支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有效期满前,因票据即将到期,代理单位
有权暂时行使票据权力。)
15.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招标无效。
15.6 未选中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5.7 选中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选中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咨询服务费后,经银行扣除手续费,予以无
息退还。代理机构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招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招标;
(2) 如果被选方未能做到:
a. 按规定签订合同;
b. 按规定交纳咨询服务费。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从递交之日起,文件有效期为 90 天(不满足为无效投标)。特殊招标项目在“技术规
格及要求”部分另行规定。
16.2 特殊情况下,代理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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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
不允许其修改招标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
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
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17.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邮件形式的招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并标明文件编号、招
标项目名称及正本和副本。
18.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中规定的招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
样。
18.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18.1-18.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注明的地址送至指定地
点
18.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代理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招标截止日期时,则按代理单位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代理单位将拒绝在招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代理单位须在招标截止时间之前
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8和19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
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招标”字样。
21.3 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 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代理单位将按16.8款的规定
没收其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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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评 判
22.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2.1截止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
否恰当的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招标将被废
除。
22.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
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
22.3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方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
应的文件是指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
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
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4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5评标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
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22.6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改招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7评标小组确认,以下情况作为无效投标:
a. 未按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b. 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c. 投标方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
d.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e.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f. 投标文件采用活页装订;
g. 不满足投标有效期(至少 90 天)要求;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招
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3.2重要澄清的答复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招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4.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4.1 评标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25. 保密
25.1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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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判工作无关人员。
26.质疑方式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提出质疑。
26.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26.3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范圣霖
联系电话:55571535
通讯地址:黄浦区打浦路 443 号荣科大厦 1801 室
27. 服务费
27.1 中标方须向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服务费。
(1)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10000 元整;
(2) 服务费的缴纳方式:在合同签订完毕后向代理单位直接缴纳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
现金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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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仅供参考)
1. 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
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1.3 “货物”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应向买方交付的货物。
1.4“甲方”,即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的单位: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1.5“乙方”即卖方,系指报价方被选定后提供合同约定货物的经济实体。
1.6 “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3. 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谈判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
应规定,则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4. 保证
4.1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等侵权的指
控,保证卖方有权处置合同项下货物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任何第三方如果向买方提出侵权或
者其它法律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2 卖方送货、验收等必须遵守买方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如因疫情防控原因影响买方履行相应合同
义务的,不视为买方违约。如因卖方未遵守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构成违约。
2.3 买方疫情防控要求:
4.3.1 卖方送货人员进出
(1)查验防疫信息
送货人员(含驾驶员)均应出示当天的健康码。进入监狱的送货人员均需提供 7 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
性证明。
送货人员须填写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对送货人员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必须进行行程
查询。发现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的,不得进入监狱。查询中发现 14 天内乘过火车、飞机、
客运汽车、客船者,同时要进行入境/境内同乘接触者查询。发现有同乘接触记录的,不得进入监狱。
(2)体温检测
对进入监狱的送货人员检测体温,体温超过 37 度等疑似情况严禁入内。
(3)个人防护
送货人员进入监狱,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穿隔离衣。所带工具
须消毒后方可带入。
4.3.2 卖方送货车辆管理
(1)消毒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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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监狱的送货车辆应进行消毒,消毒后,原地静置 10 分钟。
(2)定人定车
进入监狱的送货车辆还须定人定车,报备审批。
5. 支付
5.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
(1) 银行托付;
(2) 电汇付款。(外地单位)
5.2合同签订和货物交付后,由买方验收合格在《委托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买方凭签
章的《委托验收单》和发票复印件按有关规定分批或一次性支付货款。
6. 价格
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谈判报价一致。
7. 质量保证
7.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若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
格者为准。
7.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检验合格证书,买方随时有权要求卖方提供食用油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
证书,食用油必须为新鲜食用油。
7.3 卖方的货物质量与买方要求不符的,买方有权拒收且要求卖方予以更换,或卖方拒不更换或更换
后仍不符合要求,则卖方有权扣除卖方当期相应货款。
8. 检验
8.1交货时双方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数量进行确认,如双方存在数量争议应以买方现场计量为准。如买
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对质量有异议,应当在验收之日起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买方应立即免费予以更换
或补足,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买方在货物交付时的签收不视为对货物质量的认可。
8.2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产生争议,双方可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鉴定,同时买方暂停支付有
争议批次货物的货款。
9. 索赔
9.1 若卖方货物不符合约定,则:
(1) 卖方同意买方拒收相应货物,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
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 卖方应免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并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9.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
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
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 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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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
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
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0.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
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违约
11.1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将货物足额、安全送达买方指定地点。若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
应向卖方承担逾期货值【 】%的违约金。如累计逾期达到【 】次,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卖方违约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买方在收到卖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违约
行为,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12. 破产终止合同
12.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
影响甲方已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13. 合同修改
13.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均须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4. 转让与分包
14.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4.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
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15. 适用法律
1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5.2 若双方发生争议,任一方可向买方所以地人民法院起诉。
16. 计量单位
16.1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壹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
16.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 通知
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
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8. 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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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投 标 书
致: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的
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
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
5.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
6. 与前期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
7. 物流配送相关设备、车辆或委托物流配送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所用材料、设备,运
输所需的主要车辆等,搬运车辆需附有产权证明和车辆行驶证)
8. 备货量及仓容规模(附相关证明材料)
9. 详细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
10. 投标方承诺书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情况表
12.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13.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4. 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1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近 三 年 ( 从 2018 年 7 月 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前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9.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近期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注:不包含社保缴费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20.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截图(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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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2. 其他资料表(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 即 (文字表述)。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投标,其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企业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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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元/公斤)
投标总价(大写)
注: 1. 此表与投标书正本(除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投标总价应包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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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分项报价表
投标方名称:
招标编号:
注: 1. 此表与投标书正本(除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投标总价应包本项目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1 大豆油(折扣率)
2 运费单价
3 保险费
4
5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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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商务、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方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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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
(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6
与前期服务单位的交接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注意事项
(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7
物流配送相关设备、车辆或委托物流配送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所用
材料、设备,运输所需的主要车辆等,搬运车辆需附有产权证明和车辆行驶
证)
(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8
备货量及仓容规模(附相关证明材料)
(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 9
详细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
(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提供由投标方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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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
承诺书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承诺如
下:
我公司参与本次项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
人公平竞争等行为。如有违法违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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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
注:投标单位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职 务 姓 名 职 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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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表
(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一般情况
姓 名 年 龄 技术职务
职 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学 历
相关职业资格 取得职业资格时间
2.经 历
年 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 注
注:投标单位应将表列人员的资历情况填写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XM21-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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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
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
(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项目序号 1 2 3 ......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采购人名
称
项目采购人地
址
项目采购人电
话
合同价格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用户反
映)
备注: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项目数量,调整表单的列数。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项目编号:XM21-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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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序号 1 2 3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采购单位地址
项目采购单位
联系人姓名、电话
合同价格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用户反映)
备注: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项目数量,调整表单的列数。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职务: 日期:
上海夏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招标文件编号:XM21-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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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4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方(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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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附件 1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担任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
公章(盖 章)
日 期: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经合法
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投标人”)任命: (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
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 (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中,以投标人的名义签
署投标书、进行投标、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加盖公章)
地 点:
时 间:
注:请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法人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当天带好
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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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 名 称)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 的 名 称),属于(批发 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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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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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明
我单位参加 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招标,郑重声明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本项目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我方声明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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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9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食品经营许可证》、财务报表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近期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社保
缴费证明材料,注:不包含社保缴费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附件 20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
的截图(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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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名称
(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万元)
占全部股份
比例
备注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成交)
资格。
注: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
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投标方代表签字:
(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附件 22
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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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
1.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选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评标细
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评分,各评标项目累计总分为 100 分。
2.评标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 5位组成。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上或重大项目以及技术复杂,
由 6位专家和 1 位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评标细则对报价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
一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 0.1 分。最后由评标系统自动对评委
的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并由招标公司按照得分由高至
低的次序排出投标人的名次,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出投标人的最终名次,选择排名前十二名的投标人作为
入围单位。
3.所有投标项目均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二、评议规则
1. 参加评标的人员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
2. 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利,评议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
3. 评委会将对投标人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出 1 个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
4. 评委会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
5. 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6.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
处理。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打“★”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足,做无效
标处理,“▲”号为主要指标,若未能满足作扣分处理),并提供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
不能违背真实的参数和指标,如发现任何虚假参数,则作为扣分或废标依据。
9. 其中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
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
单位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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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议回避原则:
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包括: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
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
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四、“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一)资格性检查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之前,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等进行资格性检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
交评审委员审核
(二)符合性检查
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已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
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3.投标方如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
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
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4)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书中错误所进行的修正的;
(5)投标文件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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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分细则
1. 报价得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价)×30。
2.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30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服务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完整性等综合打分。分别给予:方
案合理性、针对性、完整性强的,得21-30分;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完整性较强的,得11-20分;方案合理
性、针对性、完整性较一般的,得1-10分。
3. 物流配送能力(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流配送相关设备、车辆或委托物流配送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包装所用材料、设
备,运输所需的主要车辆等,搬运车辆需附有产权证明和车辆行驶证)的齐全程度、用于物流的设备、车辆
等的多少等综合打分。物流设备、车辆多的,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得8-10分;物流设备、车辆较多
的,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较齐全的,得4-7分;物流设备、车辆较少的,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欠缺的,得
1-3分。
4. 备货量及仓容规模(提供进货单、仓容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书、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企业公章)(5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进货清单、仓容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书、现场照片等证明材料的齐全程度、备
货量的大小、仓容规模大小等综合打分,分别给予:备货量充足、仓容规模大,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的,
得5分;备货量较充足、仓容规模较大,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较齐全的,得3-4分;备货量一般、仓容规较小,
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欠缺的,得1-2分。
5. 详细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5分)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详细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承诺的完整性、针对性以及合理性综合打分。分别给予:完
整性、针对性、合理性强的,得 5分;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较强的,得 3-4 分;完整性、针对性、合理
性一般的,得 1-2 分。
6. 人员配备情况(5分)
根据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是否齐全、配比是否合理、相关从业经验等情况综合打分。人员配
备齐全、配比合理,且相关从业经验丰富的,得 5 分;人员配备较齐全、配比较合理,且相关从业经验较丰
富的,得 3-4 分;人员配备齐全程度、配比合理性都一般得,且相关从业经验较少的,得 1-2 分。
7. 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分)
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
章)
8. 企业综合实力(10分)
1)根据投标方的信誉度、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信誉度高、履约能力强的,得 5 分;信誉度较高、履
约能力较强的,得 3-4 分;信誉度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的,得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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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得 3 分,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不
得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大豆油清真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得 2 分,没有或未按要求提供,不
得分。
五、政策扶持
根据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有关格式),否则不予认定。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有限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强制采购
或优先采购。
供应商凡符合上述政策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予以废
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的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五、数量及技术要求和规格
六、配送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由 (银行名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