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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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南安市南翼实验中学学生服务中心承包招标公告为吸引社会优质资源经营我校学生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师生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无违法乱纪的非公职个人或企业经营学校学生服务中心。现公告如下:1、项目编号:NACQJY202123342、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安市南翼实验中学学生服务中心承包经营3、年租金挂牌价:捌万捌仟伍佰壹拾贰元整(¥:88512.00元)4、租赁期限:叁年,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合同期内每年学校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学年度的经营,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5、租金支付方式:承包者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取得中标资格五天内上缴,其他年度每年8月20日前向学校缴纳下一年承包金,逾期自行取消承包资格。6、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7、租赁用途:市场监督局允许经营学习用品、日常用品、体育用品等(以市场监督局要求为准)。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不得经营香烟、酒,不得向学生租借手机,不得为学生电子产品的使用提供方便(如寄存、充电等),不得经营煎、炸、炒、蒸、煮、烧烤等与食堂经营有冲突范围的食品等(含夜宵),不得销售“三无产品”。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9、特别提示:(1)竞价标的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的任何瑕疵及风险等不影响成交结果。(2)学生服务中心现状:学生服务中心位于体育馆新装修教室一间,总面积约44.7平方米,水电设施完备。(3)学校师生情况:教职工人数70余人。学生人数:2020年春季为920余人,寄宿生560余人。逐年递增。
2(4)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公职人员或企业。(5)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承租权(无原承租人)。10、对承包方的主要要求及资质材料:序号主要资质需要提供的材料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非公职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若有)及经营者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曾经经营学校小卖部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非公职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有)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3承包者个人健康证需原件及复印件4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有)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11、食品安全保证金(1)承包者必须在2021年9月2日前向学校--次性支付本项目约定的食品安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2)承包者在经营期间若无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应于经营结束后30天内,将食品安全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承包者。(3)如在经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食品安全保证金。(4)承包者必须在2021年9月2日前向学校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5)承包者在经营期间若无出现违约行为,学校应于经营结束后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承包者。(6)如在经营期间出现违约行为,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履约保证金。12、对承包方的有关要求(1)经营场所及四周(20米范围)实行卫生责任制,承包方要随时保洁,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