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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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zcg202108-171-01 |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 点击下载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zip 附件:[czcg202108-171-01]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CZZF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czcg202108-171
采购人: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
目 录
2021 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 2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投标人须知 12
(一)总 则 12
(二)交易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
(六)合同的授予 25
(七)纪律和监督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8
一 总则 28
二 投标文件初审 29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0
四 比较与评价 31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8
(投标文件一) 45
项目 45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50
二、技术标格式文件 51
(投标文件二) 51
项目 51
第七章 交易文件备案表 60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4日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8-171
项目名称: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就餐职工约1500人,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人均消费约440元/月,预计年消费约750万元。食堂位置由投标人自行选址,必须设立在一楼,且得到业主方认可;距离县政府大楼500米范围内,面积须满足500平方米及以上,冷菜、热菜、消毒间等经营区域分开,就餐大厅需具备空调、电视等电器设备。所有的餐饮设备及配套设施均由中标人提供,菜单的标准由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制定。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内不允许接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用餐(含生活用品超市)。本项目的宗旨是节约粮食,反对浪费。
2、招标范围: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含生活用品超市)。承包经营;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四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4日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三开标室。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②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方式: 0550-22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7楼701室
联系方式: 15955228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兵
电 话:15955228373 0552208056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1年职工定点就餐服务项目(三次) |
2 |
项目编号 |
czcg202108-171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四年 |
4 |
供货方式 |
按采购人要求 |
5 |
地点 |
凤阳县境内 |
6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李股长 电话:0550-2223010 |
7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吴兵 电话:05522080566 15955228373 |
8 |
资金来源 |
/ |
9 |
采购预算 |
/ |
10 |
采购需求(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
11 |
质保期 |
/ |
1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3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1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5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9月3日 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同时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2359261450@qq.com且须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955228373))。 |
17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1 年9月6日 17 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18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9 |
招标代理费 |
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代理费壹万捌仟元整,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时计取(评委费无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
20 |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易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6 |
21 |
最高投标限价 |
/ |
2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3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24 |
投标文件数量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内容与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一 份;(投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招标人要求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 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部位,指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6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具体密封要求 |
/ |
27 |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 |
28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情见招标公告 |
29 |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第三开标室。 |
29.1 |
解密截止时间 |
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30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远程解密,不需要)。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
3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5人及以上。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33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
34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
35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不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交款时间:不要求 收款单位:不要求 退回时间:不要求 |
36 |
付款方式 |
/ |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09/003b4fbb-d353-4c21-adb0-0dc54c70b797.html。 因未及时办理CA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CA锁。开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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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投标人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7)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9)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购)人予以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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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1、本次开标启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须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2、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0f4f2581-0577-4c0d-af56-731ccaf08778.html 。 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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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投标人若为外资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标后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网上公示,如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 3、友情提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 4、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交易文件的响应。 5、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交易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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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的定标要求 |
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或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按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据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人。如果最终得分有两个及以上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保期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标包(标段)划分:
3.1本项目划分:1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
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封装要求见本章第26条。
13.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
1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交易文件中的要求。
13.4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6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
13.7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所遇到的问题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00415/8f60d9a4-f6cd-4018-8984-02b36ef92119.html),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澄清。
16.4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本项目不采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21.1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均可);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无行贿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资信评审评分所需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1.2投标书二(技术标)
21.2.1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21.2.2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交易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详细的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等【附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
(2)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技术标评审及技术标评分的资料,包括: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21.3.1商务标部分
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清单》中注明。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格式见附件);(如是)
(6)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
(7)交易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其他相关资料;
21.4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CA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格式有2种:第一种.cztf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是防止投标人在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不成功或者解密不成功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工具的光盘,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备用。(远程解密,不需要)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3)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
(4)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电话:0550-3801701。
21.5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并将上传的投标文件复制一份刻入电子光盘中。电子光盘须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未按交易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以投标人网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为准,不得拒绝投标人投标。(远程解密,无需现场递交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
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2.14投标报价方式:本工作采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