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20 16:43
一、项目编号 |
5120022021000327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知行十方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将军街83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683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单头炊用燃气大锅灶;规格型号:1200±5mm*1200±5mm*1150±5mm ;数量:3件;货物类:低空排放静电除油烟机;规格型号:定制;数量:1件;货物类:双温饮水机;规格型号:610±5mm*370±5mm*660±5mm;数量:15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魏国潮、张雪莲、李江(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2%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304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028-2692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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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大北街6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738295790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8-265759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8-2637065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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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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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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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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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2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5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2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3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25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40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41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2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60 -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67 -
第十一章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 72 -
- 2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资阳市雁江
区第二幼儿园 (采购人)委托,拟对 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
(第二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20022021000327 号。
2.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
3.采购人: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715178.00 元;
最高限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 687678.00 元。
2.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采购项目简介:
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详见竞争性谈
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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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
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1年 08 月 17 日至2021年 08 月 19 日09:00-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 1幢 3楼招
标部 (地址)获取或网上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文件
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以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发售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1287063896@qq.com,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会联系供应
商发售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1、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
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
机构留存。
(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20 日 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 1幢 3 楼开
标室 。
- 4 -
响应文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
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
文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谈判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 1幢 3 楼评标室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大北街 60 号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73829579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 1幢 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 5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715178.00 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87678.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
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
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一)定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适用情形: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
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
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
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
合同的从业人员。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报价给予10%的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于经主管预算单位
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
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
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4.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
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
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
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
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的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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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
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13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标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
内容。
3.询问方式:供应商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
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邮编:641300。
4.询问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
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
内容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
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
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
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 9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技术条款
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服
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文件采购人负责
答复以外的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
复。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26370655。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 1幢 3楼。
邮编:641300。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
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
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
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雁江区
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920959。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政务中心三中心二号楼
6层。
邮编:6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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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
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雁江
区财政局备案。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经委托协议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 2% 执行,由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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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 货物 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
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
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
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
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
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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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
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
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四人餐桌、低空排放静
电除油烟机、双温饮水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 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
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
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需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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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
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
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取该
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
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
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
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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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注:本项目不组织】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
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
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
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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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日期。电子版
响应文件用 U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
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
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并加盖骑缝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
印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9 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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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
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
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
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
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
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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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
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
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
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
料。
- 18 -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
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
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
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
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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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二份)
送至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28-26370655。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需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需与成交的一
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
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
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
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
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
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需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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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
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
39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
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
3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34.资金支付
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货物安装
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相关手续,
按照财政拨款进度进行付款。
八、谈判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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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
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
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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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谈判时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谈判时需要提供)的身份证复印
件。
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
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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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
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以及:
①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
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提供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章程复印
件;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只提供承诺函〕;(注:具
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⑤项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
诺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谈判时需要提供)(原
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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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谈判时需要提供)的身份证复印
件。(双面复印件)。
注: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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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采购食堂设备。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87678.00 元
二、采购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参考图片
烹饪间
1 炉灶拼台
500±
5mm*1200±
5mm*115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侧板、背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个 2
2 炉灶拼台
500±
5mm*900±
5mm*115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侧板、背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个 1
3
单头炊用
燃气大锅
灶
1200±
5mm*1200±
5mm*1150±
5mm
1.材质:采用 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 厚,围板≥1.2mm
厚;结构:炉面下衬采用环保隔热材料;内衬台面板、炉膛使
用 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
板;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 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
51*mm1.2mm 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性能:
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 1 台,高效节能;配件:不锈钢
摇摆水阀 1 支;
2.燃气大锅灶热效率≥65%,提供一级能效标识及能源效率检
测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签订
合同前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3.所投产品须符合《GB35848-201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
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证
书及检测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签订合同前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
4.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EC-7043EL 的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
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签订合同前提供证书原件)
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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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燃气蒸箱 24 盘
1.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
2.炉体骨架采用 40mm*40mm*4mm 角钢。前端排水槽,排水槽连
疏孔滤渣器;边衬、炉侧板、正面板 1.2mm:燃烧室采用 1.2mm
钢板,循环管采用 2.0mm 厚 3/4"无缝钢管制作,整体发泡,
内胆拉深。高温硅胶门封、密封、牢固,高效渐进门锁,方便
使用;自动浮球进水功能,缺水自给,满水自停,防干烧,安
全;
3.适用燃料:天燃气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系统漏气量:
15kPa 压力下,漏气量≤0.14L/h;用 0-1 气点燃全部燃烧器,
从燃气入口至燃烧器火孔,外部无可视泄漏;干烟气中 CO
(a=1)≤0.1%;燃烧噪音≤65dB(A);
4.热效率≥90%,提供一级能效标识及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未
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所投产品须符合《GB35848-2018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
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安全认证证
书及检测报告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签订合同前提供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
6.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EC-7043EL 的要求,提供与投标产品型号相对应的符合此标
准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
处理。(签订合同前提供证书原件)
台 1
5
不锈钢烟
罩
L*1200±
5mm*500±
5mm
1.烟罩壳体采用 1.2mm2B 磨砂不锈钢板;
2.百叶窗采用 1.0mm2B 发纹磨砂不锈钢板;
3.配置防爆灯。
米 6.8
6
双通工作
台
1800±
5mm*8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围板及门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
弹脚;
4、柜内活动层板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加固形焊接组合(双
层形式、双面吊装滑门);
5、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2
7
双通工作
台
1600±
5mm*8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围板及门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
弹脚;
4、柜内活动层板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加固形焊接组合(双
层形式、双面吊装滑门);
5、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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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双层工作
台
1800±
5mm*8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2
9
双层洗米
台
1200±
5mm*10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10
大单星淘
米池
1000±
5mm*800±
5mm*95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侧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台脚采用Φ48mm*1.2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式子弹脚;
4、配豪华双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5、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星盆
斗大小:700mm*500mm*280mm;
6、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糕点间
11
四层花格
式货架
800±
5mm*600±
5mm*15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12 单星盆台
1000±
5mm*800±
5mm*95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侧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台脚采用Φ48mm*1.2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式子弹脚;
4、配豪华双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5、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星盆
斗大小:700±5mm*500±5mm*280±5mm;
6、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13
切水果工
作台
1500±
5mm*6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 28 -
备餐间
14
熟食暂存
台
2250±
5mm*8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2
白案间
15
白案工作
台
1800±
5mm*800±
5mm*800±
5mm
1、面板用 70mm 厚优质杂木制成,三边围栏 100mm,板面间用
螺纹条钢加固;
2、全不锈钢支架,立柱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不锈
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16 和面机
930±
5mm*640±
5mm*940±
5mm
1.电压:380V/50HZ
2.功率:2.2KW
3.容积:50L
4.和面量:大于或等于 50kg
5.转速:42r/min
台 1
17
不锈钢烟
罩
L*1200±
5mm*500±
5mm
1.烟罩壳体采用 1.2mm2B 磨砂不锈钢板;
2.百叶窗采用 1.0mm2B 发纹磨砂不锈钢板;
3.配置防爆灯。
米 1.8
粗加工间
18 双星盆台
1500±
5mm*700±
5mm*80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台脚采用Φ38mm*1.2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式子弹脚;
4、配豪华双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5、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星盆
斗大小:500*500*280mm;
6、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8
19
四层花格
式货架
1200±
5mm*500±
5mm*15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 29 -
20 绞切肉机
600±
5mm*390±
5mm*700±
5mm
1、采用不锈钢制作;
2、轴承采用知名品牌轴承;
3、配置全铜芯电机,
功率:1.1KW/220V;
4、切片能力:400kg/h
切丝能力:200kg/h
绞肉能力:180kg/h
灌肠能力:150kg/h
台 1
冷藏保鲜库
21 留样冰箱
600±
5mm*700±
5mm*1940±
5mm
1、产品名称:单门展示柜(冷藏);规格:600±5mm*700±
5mm*1940±5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冷藏温度范围:+10℃
- +1℃;205W(±2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台 1
干杂库、调料库、主食库
22
四层花格
式货架
1300±
5mm*500±
5mm*15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2
23
四层花格
式货架
1500±
5mm*500±
5mm*15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3
24 调料车
900±
5mm*500±
5mm*9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2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25 米面架
1500±
5mm*600±
5mm*200±
5mm
采用 201#1.2mm 厚 50mm*50mm 不锈钢矩管制作框架 台 3
26
四层板式
货架
1200±
5mm*500±
5mm*1500±
5mm
1、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
配置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3、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3
- 30 -
27
泡菜间泡
菜坛带盖
直径 810±
5mm*1150±
5mm
成品加厚瓦制,装 500 斤。 个 4
办公室、快检室
28 单星水池
700±
5mm*600±
5mm*95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侧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台脚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式子弹脚;
4、配豪华双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5、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星盆
斗大小:500mm*400mm*250mm;
6、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29
快检工作
台
1650±
5mm*6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2
30 资料柜
875±5mm
*350±5mm
*1800±5mm
1.规格尺寸:875±5mm *350±5mm *1800±5mm;
2. 柜体和门板采用 0.8mm 厚优质冷轧钢板,柜体边框连续三
道折弯、半圆边宽度为 23.5mm,圆弧突出门面为 8mm,左右侧边
带一条 2.45mm 宽压制成型加强凹槽,结构合理,坚固耐用,
不易变形。格板厚度≥0.8mm 采用六折弯一体成形多筋式搁
板,外形美观,结构新颖,刚性足,承重能力强。搁板正面压
制两组圆筋,每组压筋数 1 条,主筋深度尺寸 3.6*1.2mm,搁
板侧面也要带有圆筋槽,每层承重不低于 80kg。静电喷塑,采
用优质锁具。
台 4
更衣间
31
脚踏式洗
手星盆
450±
5mm*45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配豪华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4、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
5、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3
- 31 -
32 更衣柜
1200±
5mm*500±
5mm*2000±
5mm
1.颜色为灰色垂纹,材质采用 0.8mm 攀钢一级冷轧钢板,经剪
切,冲压,折弯,焊接,装配而成。
2.柜体边框连续三道折弯、半圆边宽度为 23.5mm, 圆弧突出
顶面为 8mm,左右侧边带一条 2.45mm 宽压制成型加强凹槽,
铝合金拉手,锁具为优质锁具,每门内部为空、门上有透气百
叶窗和标签框。结构合理美观大方。全自动十工位(脱脂,纯
净水清洗、加温除油磷化、表调、干燥工艺等)喷淋前处理系
统喷涂前所有部件全部经过前处理,确保表面不含油污及锈
蚀,喷涂无死角。柜面采用优质粉末静电喷塑以及电子控温燃
油固化系统(200℃高温固化),工件受热均匀,塑粉附着力
强,抗老化,流品好,环保无污染。对人体及周围环境不产生
危害,无毒、无副作用,使用时无异味。焊接采用数码电焊机
及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接,确保工件的焊接强度及焊接平整光
滑。所有标准件及紧固件均经氧化或镀锌处理。组装结构,产
品各零件、组合件之间均具有互换性。
台 6
餐具清洗间
33
餐具存放
台
1800±
5mm*700±
5mm*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2
34 单星水池
1000±
5mm*700±
5mm*95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侧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磨砂板;
2、星盆斗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设有带过滤网下水
器;
3、台脚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节式子弹脚;
4、配豪华双水龙头,防氧化度高;
5、星盆左右脚之间用Φ25mm*1.2mm 不锈钢管焊接制作,星盆
斗大小:700*500*280mm;
6、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4
35
餐具保洁
柜
1200±
5mm*500±
5mm*1800±
5mm
1、台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内衬 20mm 木工板并
加固槽体焊接;
2、下层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3、立柱采用 38mm*38mm*1.2mm 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
度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5.门采用吊轮趟门
台 1
36
推车式高
温消毒柜
1300±
5mm*600±
5mm*1730±
5mm
1.消毒方式:远红外高温消毒
2.门材质:不锈钢
3.外壳材质:不锈钢
4.消毒时间:≥30min
5.容积: 800L
台 1
- 32 -
6.功率:3500W
7.电压:380V
厨房杂件
37 四人餐桌
1200±
5mm*600±
5mm*800±
5mm
1.规格 1200±5mm*600±5mm*800±5mm
2.桌面:采用 1.0mm 不锈钢优质磨砂板制作,内衬 15mm 优质
木工板,底面做防水,防潮处理
3.座凳:300MM 工程塑料圆凳
4.骨架:采用 50mm*50mm 的 1.2MM 铁质矩管制作,经酸洗磷化
处理。
5.底座套:采用耐磨防滑胶套
台 6
38 灭蝇灯 ≥30W
1.净重(kg) :大于等于 5.7
2.输入电压(V) :220
3.电网电压:4500~5000V
4.灯管尺寸(mm); 450
5.额定功率(W):45
6.有效面积(㎡) :50-80
台 6
39
紫外线杀
菌灯
≥30W
独特外观设计,全铝合金框体;
独特的一体化顶盖设计,不会因为悬挂而导致脱落;
独创电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 200V-240V 范围变动,稳
定性更好,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封闭式悬挂孔,加粗不锈钢钢丝挂绳设计;
保护网螺丝固定、锁紧,不易变形滑脱,不使用工具不能打开,
更安全;
加长电源线,悬挂更方便:标准国标铜线,总长 1.5 米,外
露长度 1.2 米;
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杀灭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可
以快速氧化分解异味的化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好的
净化空气;
灯管寿命可达 8000 小时。
根 10
40 洗地龙头 ≥10 米
1、导向臂:可 4个方向定位,可独立安装,容易调整,厚的
不锈钢结构,加强筋提高强度
2、管子:3/8” I.D. EPDM 管子,黑色的 SBR 橡胶,35'(10.7M)
的管子长度,最大压力 300PSI,最大温度 80°C,标准的 GH
型号 3'(91cm)管子连接头;
3、结实的铜制旋转接头:露在卷盘外,由丁纳橡胶和两个尼
龙耐磨垫圈 的 O 型圈保护;
4、可以调整软管止动块;
5、主弹簧:采用弹簧合金,超过 25K 的拉力测试,轻松及安
全的服务;
6、卷盘和基座:不锈钢表面涂上粉末,厚的不锈钢结构,加
强筋提高强度;
个 1
- 33 -
41 排烟风管 定制 采用 1.0mm 厚镀锌板制作 平方 130
42 风管管件 与风管配套 采用 1.0mm 厚镀锌板制作, 包含弯头、变径等 平方 30
43
低噪音排
风风柜
1、规格:22 寸,功率:11KW。风量 25000m?/h,风机全压不
低于 720Pa,风机效率不低于 50%,
2、选用前向多翼式离心叶轮、箱体框架采用拼装形式,结构
紧凑坚固,整体可全部拆散,运输方便,添加超级消音棉三层
设计,有效降噪噪音更低
3、风柜噪音其比 A 声级应符合 JB/T8690 的规定,噪音值不超
过 71dB
4、风柜通过空气动力性能检测应符合 JB/T10563 的规定,在
额定转速下全压偏差不超过 1%,且其叶轮效率高于对应点效
率的 1%
5、风柜通过机械运转试验,其刚性支承最大振动速度有效值
为 2.3mm/s
台 1
44
风柜马达
连皮带
100%铜芯电机,配优质轴承、皮带及皮带轮。 台 1
45
风柜支架
连减震系
统
定制 采用国标 100mm 槽钢,4*减震器 ≥200KG 台 1
46
低空排放
静电除油
烟机
定制
1、机箱材质采用 1.2 厚国标 镀锌钢板制成;设备采用户外高
温静电喷涂涂层;采用先进尖端放电技术,电磁场精密电极间
距;内网采用铝合金材质、抗腐性强;采用模组化设计,易于安
装、拆卸,便于清洗和维护。
2、不锈钢圆筒蜂巢电场,高效耐用。完善的电路控制:确保
设备具有软启动、恒流输出、灭弧并自动复位、具有放电跳停
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使设
备安全可靠。额定风量下净化效率>70%,80%风量下净化效
率>70%, 额定风量下油烟排放浓度<0.9mg/m3。采用静电+机
械的双重净化结构,有效去除油烟粒子达到净化效果,外壳为
烤漆材质,芯体采用铝合金材质,可有效增大吸附面积,提高
净化效率。
3、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保护,和断路保护功能,
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4、模块化设计可串联多元组合,增强净化功能。采用低压变
频控制,有效节能降耗,噪音低,为用户创造舒适安逸环境。
台 1
- 34 -
47
静电除油
烟机支架
定制 采用国标 80mm 槽钢 台 1
48
风机启动
保护装置
定制
1.内配置空开、交流接触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第二次启动
装置;通过低电压启动高电压,能对风柜起到,缺相自动断电、
启动电流过大时自动断电、漏电时自动断电;
2.充分保护风柜机的使用寿命及人员操作的安全。采用国标优
质电器元件组装。
台 1
49 止回阀
600±
5mm*600±
5mm
镀锌板制作 个 1
50 防火阀
600±
5mm*600±
5mm
镀锌板制作 个 1
51
安装辅料
(密封胶、
膨胀螺栓
等)
定制 与风管配套 项 1
52
风机电源
线等辅料
与风机配套 与风机配套 项 1
53 分餐勺 中号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40
54 不锈钢桶 Φ500±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10
55
不锈钢送
饭桶
Φ300±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30
56 不锈钢盆 Φ800±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16
- 35 -
57 不锈钢盆 Φ600±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12
58 大炒勺 10 两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12
59 片刀 2 号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12
60 砍刀 2 号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6
61 大炒铲 大号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12
62 菜墩 松木
1.Φ50mm±5mm 圆形加厚实木松木菜板砧板
2.厚度:250mm±5mm
个 10
63
塑料菜框
子(白色)
大号 环保 PP 材质 个 10
64
塑料菜框
子(蓝色)
大号 环保 PP 材质 个 10
65
不锈钢餐
碗
Φ12CM±
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800
66
不锈钢餐
碗勺子
不锈钢 采用不锈钢制作 把 800
67 口杯 Φ7CM±5mm 采用不锈钢制作 个 800
- 36 -
68
不锈钢餐
盘
餐盘 3格 采用不锈钢制作 套 50
69 垃圾桶 大号 PP 材质,180L 个 3
70 热水器 ≥60L
1.款式:横式
2.控制方式:电脑版控制
3.类别:储水式
4.最大容积(L):60L
5.加热方式:双管加热
6.加热功率(w):3000/3000W
7.额定压力(mpa):0.75
8.加热温度(℃):30-75
9.内胆材质:蓝钻内胆
10.加热体材质:奥氏体 310S 不锈钢
11.安装:1.安装位置须有地漏,并靠近电源插座及用水处;
2.热水器右侧与墙体间预留 30CM 方便检修;3.安装墙面最好
为承重墙,能承受 4倍加满水后热水器重量,否则要安装支架。
台 1
71 电子称 300kg
立式称
称重:最大 300kg
精度:20g(可调到 10g)
台面:加厚花纹钢板,台面尺寸:450*600mm
显示屏:数码红字/液晶黑字
台 1
72
菜板刀具
消毒柜
1200±
5mm*500±
5mm*1800±
5mm
1、面板采用 1.0mm201#不锈钢磨砂板;
2、配备安全锁一把;
3、内置不锈钢横条 2 根,有效的保护刀具不向外掉落,可放
置 15-20 把刀具;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台 1
73 风幕机
1500mm±
5mm
1.风轮直径:120mm
2.电压:220V/50HZ
3.电机功率:H:274W
L:202W
4.风口风速:H:11m/s
L:9m/s
5.风量:2230m?/h
台 2
74
不锈钢送
餐车
1000±
5mm*780±
5mm*800±
5mm
1.采用磨砂 201#不锈钢板,面板厚度 1.0mm,下板厚度 1.0mm;
活动脚轮;
2.加强筋采用 1.2mm 的不锈钢板,配不锈钢菜盆
3.1000±5mm*780±5mm*800±5mm
台 15
- 37 -
75 厨师服 定制
1、包含高档涤棉围裙、高档涤棉厨师帽、塑胶雨靴、高档涤
棉厨袖套
2、穿起来舒适、格式简单实用、时尚、耐洗、耐磨、耐高温、
舒适透气性。
3、不起球、不缩水、不变形。
套 25
76
不锈钢幼
儿口杯消
毒柜
78L
1.功率:700W/220V;
2.容量:78L;
3.消毒时间:45 分钟,消毒温度:75℃+5℃;
4.内设 3格独立摆放空间,最多允许同时摆放 40 个幼儿专用
口杯
5.采用红外线加热烘干及臭氧对餐具进行消毒杀菌;
6.一体式无镙钉铝合金拉手;4MM 全钢化玻璃;
7.采用高密度环保木台面板,表面烤漆符合国家标准;
8.使用一体式漏电保护插头。
9、提供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机械强
度、耐热和耐燃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
10、提供非正常工作时,被测器具处于电子开关“断开”位置
或处于待机状态时,不应变得可运行的检验报告。
11、检验依据符合 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
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
和卫生要求》,提供符合此标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台 15
77
双温饮水
机
610±
5mm*370±
5mm*660±
5mm
技术要求:
1、功率≥2KW/220V;
2、水箱容量≥18L,2 温开水龙头;
3、内置式过滤系统:PP 棉+颗粒活性炭+压缩活性炭
4、电路板采用液晶显示,能同时显示温度、水位等工作状态
指示;
5、保证用电安全,进水电磁阀必须采用 12V 低压电磁阀;
6、为保证产品安全,水温均衡,机器具有多维感温布控技术;
7、具有滤芯防伪识别功能;
8、机器内部具有漏水报警功能,当机器发生漏水时,能第一
时间报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9、机器内部具有漏电报警功能,当机器发生漏电时,能第一
时间报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台 15
本项目核心产品:四人餐桌、低空排放静电除油烟机、双温饮水机(多家报价人提供
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数在一半及以上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
理。)
注:本项目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三、商务及服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 38 -
(1)履约时间:2021年8月28日前完成交付并通过项目验收。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货物
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相关手续,按照财
政拨款进度进行付款。
(二)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所采购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生产,生产后需根据
采购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制作、安装。
(2)本项目在实施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过程中应当制定严
密、周全的施工方案,确保做到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并妥善处置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废弃物。安装过程中,若对原有设施设备造成破坏的,
还需完成相应的恢复工作。
(三)样品要求
(1)样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
(2)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需同时提供单独的纸质样品清单(电脑A4纸张打印)由代理
公司人员签字签收,每个样品上应单独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及数量,贴于
序号 样品名称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1
单头炊用
燃气大锅
灶
1.尺寸:1200±5mm*1200±5mm*1150±5mm
2.材质:采用201#不锈钢板;面板≥1.2mm厚,围板≥1.2mm厚;
3.结构:炉面下衬采用环保隔热材料;
4.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
排污槽,配挡渣板;
5.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mm*1.2mm
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6.性能:每个火眼配静音型低转速风机1台,高效节能;
7.配件:不锈钢摇摆水阀1支;
1台
2
四层花格
式货架
1.尺寸:1500±5mm*500±5mm*1500±5mm
2.采用1.0mm 201#不锈钢磨砂板;
3.主骨架及四脚采用201#1.0mm厚Φ38mm*1.2mm不锈钢圆管,配置
不锈钢调节式子弹脚;
4.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无锐边、毛刺。
1台
3
更衣柜框
体无门小
样
1.尺寸350±5mm*350±5mm*350±5mm
2.颜色为灰色垂纹,材质采用0.8mm攀钢一级冷轧钢板,经剪切,
冲压,折弯,焊接,装配而成。柜体边框连续三道折弯、半圆边宽
度为23.5mm, 圆弧突面为8mm,左右侧边带一条2.45mm宽压制成型
加强凹槽,结构合理美观大方。
1个
- 39 -
投标样品上。样品上不得有可以识别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任何标志与标识。评审采用盲样,
由现场监督在评标前随机编号进入评审。
(3)评审结束以后,电话通知未成交供应商自行取回(接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未取
回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有权自行销毁处理)。为了保证质量,成交供应商的提供的
合格样品不予退回,用作后期交货时质量验收参考标准。成交供应商合格样品在评审结束
后需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其余未成交样品供应商自行处理。
(4)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5)送样时间:样品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
区1幢3楼(超过时间不再接收样品)。
(6)所带样品作为符合性审查对象之一,凡没带、少带或经谈判小组认定实质性负
偏离的将作为符合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售后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
内响应到场,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 3 次
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方有权退
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
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方负担(由采购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四、验收方法
1.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
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
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
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
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
诚信档案。
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资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合
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资财采〔2019〕39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40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二、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三、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详见第五章
四、样品要求:详见第五章
五、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六、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
品等(详见须知前附表)
- 41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等条款,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
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
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
- 42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
- 43 -
一、谈 判 函
致: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谈判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正式授
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
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U盘1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⒈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
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
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⒉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和报价表进行报价。
⒊我方同意在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谈判采
购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⒋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⒌我方根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⒍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需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
的权利。
⒎如果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谈判采购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
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
⒏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⒐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谈判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⒑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 44 -
⒒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谈判日期:
- 45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性质: 。
供应商地址: 。
成立时间: 。
经营期限: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均为双面复印)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6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双面复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 47 -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8 -
四、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
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49 -
五、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按照采购人提供的
清单顺序依次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总金额不超过 687678.00 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文档 1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 50 -
六、分项报价表
序
号
产品
名称
品牌及规格
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总价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包含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施
工管理费、安装调试费、运杂费、相关税费、人员培训、安全设施、售后服务
费等所有费用。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3.“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
责人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表格不足、供应商自行增加。
4.供应商必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报价,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
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1 -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 52 -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 53 -
九、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谈
判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54 -
十、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
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5 -
十一、商务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需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
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6 -
十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
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 57 -
十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58 -
十四、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若有)
采购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
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日期:
- 59 -
十五、最后报价表(第 轮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金额(元) 备注
1
资阳市雁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第二次)
5120022021000327 号
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
687678.00 元
特别说明:
1.请供应商自行准备(不少于 3份),不应装入谈判文件。
2.本表作为谈判时报价的依据,最后(第一轮以后)报价可只填报本表,其各
分项按第一轮报价同比例调整。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60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
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
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
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
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
方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 61 -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
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
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
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
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 62 -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
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
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
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各自之前的报价,
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
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
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 63 -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
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
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
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
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
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
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
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
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
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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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
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
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
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需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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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
商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
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
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
应
文件。
6.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
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
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规定的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
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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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
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
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
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
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
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
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
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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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注:本合同仅作参考之用,不排除在实际签约时使用更为专业化和细致化
的商业合同,所签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
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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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
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
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
试用期结束后 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
合格证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
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
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
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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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
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 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
证资料以后的 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
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款项:¥XXX 元,
人民币大写 XXX 元整。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
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
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
支付价款¥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
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
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XXX 的违约
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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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
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 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
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
而违约,乙方须在 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
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
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
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
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
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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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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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地址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注:本项目不组织】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八、谈判纪律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三、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详见第五章
五、其他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等(详见须知前附表)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谈 判 函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
2.2 资格性审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
4.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十一章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